关于做好201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中青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9年6月12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三条团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团章,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坚持党建带团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27•【字号】陕教信办〔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7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保障,结合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三步走”发展战略,现就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治统,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9年,我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类统计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规定》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强化制度落地,着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以《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教育事业统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二是不得自行修改教育事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不得以考核为由等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三是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四是要明确教育事业统计机构,配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所需设施设备;五是确保统计人员配备到位,为统计人员创造和提供多方面业务学习和培训机会,统计队伍应相对稳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文号】中青办发[2010]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0〕7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进一步提高团内统计工作水平,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团基本信息,更好地服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2009年团中央组织开发了“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选择部分省份、先后三次进行了实地测试。
该系统自2010年起在全团范围予以推广使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基本情况“系统”由“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两部分构成。
其中,“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在团中央的服务器上,可对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全国团员情况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数据采集系统”为单机版软件,分为“基层团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和“团的领导机关数据采集系统”两个版本,可实现对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全国团员信息的采集。
“系统”的运行流程是:地方团组织使用“数据采集系统”对团的各类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并将采集到的数据信息按团的组织隶属关系逐级进行上报;团中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全团上报信息,建立共青团基本信息库,并对全团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和统计分析。
“系统”克服了原有团内统计软件只有统计信息、没有具体人员信息的缺点,可通过采集全团原始信息获得第一手数据,准确掌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全国团员的基本情况;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基层填报的难度,减少信息填写的随意性,提高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1.进行工作部署。
省级团委根据“系统”运行流程,按照层层部署的方式,为本地区(系统)的各级团组织设定组织代码,向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基层团组织下发软件,传达“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团内考核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团内考核的通知各团总支、支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学院党的工作要求,围绕学院育人根本目标,加强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共青团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庆祝建团90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为契机,为了进一步提高团员素质,充分发挥团组织示范群体作用和广大团员的先锋队作用,根据《团章》和我委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和团组织年度考核工作,有关细则如下:一、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一)教育评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团员民主评议是加强团员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战斗力的积极措施,其目的是发挥广大团员在建设良好的学风、校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
同时,为严肃团纪,对于极少数的不合格团员、极少数不过团组织生活的涣散团支部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努力使团组织成为团员青年的示范群体。
(二)教育活动的方法和步骤1、学习教育阶段学习教育要以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在活动中使广大团员受到一些具体、生动的思想教育。
当前学习重点是根据团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学习团史、学习共青团十六大、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共青团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党团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和价值观。
同时,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展开各种富于思想性、教育性的活动。
2、个人小结阶段每个团员都要对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找出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1)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组织评议。
由团员公开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小组其他成员根据被评议团员的总结内容及其一贯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各团支部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本支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报系部团总支。
(2)系部团总支在团支部互评的基础上,召开总支部委员会议,对团员做出综合评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7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现就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条例》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许可证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更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和台账,建立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定期信息推送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为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夯实基础。
要将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监督电话等在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和本部门网站等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告知,并提供申请表格的免费下载服务。
要简化优化许可工作流程,科学细化量化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决定、送达、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办理时限,及时依法办结。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11.11•【文号】中青办发〔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已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关于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使用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解答.

关于“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使用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解答(/a125_gonggao.asp?id=97)全国团组织基层建设网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基层组织版)下载(/tzyzzc/xgxz/)一、软件使用的基础性问题1.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和疑惑怎么办?答:首先要认真地阅读软件帮助中的用户手册、信息录入维护标准和视频教学片,如仍无法解决,可逐级向上级团组织询问。
2.从哪里能够下载到最新版本的软件和用户手册?答: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网的相关下载栏目有软件压缩包和软件升级包的下载(内含用户手册),地址为/tzyzzc/xgxz/,部分省、市、县团委也在各自门户网站上提供了在线下载。
3.如何观看软件使用教学片?答:为帮助用户使用软件,团中央专门制作了软件使用教学片,有两种途径可以观看:(1)安装软件后,在“系统管理—帮助—影音帮助”中点击观看;(2)流媒体视频观看(中国共青团主页的“共青视频”栏目/vod/zxsp/201002/t20100223_336404.htm)。
4.200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使用为何要同时使用新老两种软件?答:考虑到“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新软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数据不准确、不完备。
为稳妥起见,200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在使用新软件的同时,继续使用原用的“共青团员、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软件”(老软件)进行统计。
5.为什么新软件分领导机关版和基层版?答:将软件分为领导机关版和基层版,主要是考虑到团的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差异,为方便工作,在两个版本的软件中对部分统计信息项进行了区分,比如团组织信息,基层版只有选择乡镇街道时才会出现所辖范围建团信息一栏,领导机关版则全部都有。
6.哪些单位使用领导机关版,哪些单位使用基层版?答:各省级团委、地市级团委、县级团委、各级机关团工委、企业团工委等团的领导机关使用领导机关版,除此之外的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使用基层版。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9.09.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各区统计局:2019年11月1日将开展201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为确保本市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各阶段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调查的组织与保障工作本次调查以统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将在基层组织的协助下,选派调查员到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入户登记。
各区统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做好调查物资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调查顺利开展。
市统计局将统一转发国家统计局印制的宣传公告、《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用品和调查员用品以及调查制度、社区表等报表,并下拨调查纪念品费用与调查员劳务费,请各区根据工作要求做好物资与经费发放管理工作。
如按照本地情况有所增加,请提前做好相关物资准备工作。
二、做好调查员的选调与劳务费发放工作此次“两员”选聘工作由区统计局负责,主要从政府统计系统和基层组织人员中选调,也可从社会招聘,应保持调查员队伍稳定,加强培训,加强对调查员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方案要求,调查员按照一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调查员的标准,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市统计局已将部分调查员劳务费和纪念品费以转账形式发放给各区,调查结束后将根据实际调查户数统一结算,各区根据自身情况可酌情增加。
各区应做好调查员劳务费和被调查户纪念品发放情况登记核实工作。
三、做好PDA统筹保障工作本次调查采用PDA采集基础数据,按照一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台PDA设备的标准,请各区根据本地现有PDA的实际情况和人口变动调查工作需要,组织做好PDA设备的统筹调配,确保设备到位。
调查时PDA所需上网卡,由市局按照每个调查小区两张上网卡统一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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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xx市xx区委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区直属团(工)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201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244号)和团市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宜团办〔2019〕67号),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度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摸清底数,逐级汇总。
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团情大调研,准确掌握团员、专兼挂职团干部、基层团委、基层团总支、基层团支部的基本情况,认真填报《2019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见附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逐级汇总上报。
其中,学校领域团组织、团员数量须和教育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校验。
团员、团组织或团干部数量与xx年相比出现下降的,须对数据进行具体核实、分析说明。
系统团委要做好组织关系梳理,将团统数据与“智慧团建”系统中的组织隶属关系、团费收缴关系相统一,及时将所属各级团组织纳入本系统统计范围。
2.依托系统,同步推进。
各级团组织要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内信息统计工作和“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团员团干部录入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团组织基本信息,进一步明确组织隶属关系,做到应统必统,两项工作同步推进。
各
乡镇(街道)团(工)委要实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专职和挂职干部基本信息。
区直属团(工)委的团统数据特别是团员数,应不少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数据。
待条件成熟后,团内统计工作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进行。
3.开展自检,做好整改。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内统计工作,认真落实任务,加强指导督导。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结合“智慧团建”系统建设、组织关系梳理等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各级团组织团内统计工作开展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组织处理。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区直属团(工)委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统计表附相关说明(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团区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附件:1. 2019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 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共青团xx市xx区委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1
2019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联系方式:
类别领域
团组织团员团干部
挂职团
干部数基层
团委
数
基层
团工
委数
团总
支数
团支
部数
团员
数
保留团
籍的党
员数
新发
展团
员数
专职
团干
部数
兼职
团干
部数
公办学校高校
县区团
委:中学
中职
民办学校
高校 中学 市(州)团委:
中职
国有企业 非公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省直属团(工)委: 社会组织 农 村 城市社区 总 数
填表说明:
1.基层团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团组织,含乡镇团委。
2.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团干部含乡镇、街道团组织、团干部。
3.驻外团工委列入流出地团组织统计。
4.农村团员不含学生团员、企业团员、外出务工团员。
5.企业团员含外来务工团员。
6.中专学校列入中职学校类别统计。
7.专职团干部是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
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团委书记,部分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专职团干部。
挂职团干部是指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挂任职务时间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由团的领导机关统计,团的基层组织不须填报。
兼职团干部是指以团的工作为辅,在团内兼职的干部。
8.所填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2
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度 类别 xx 年度数据
2019年度数据
智慧团建录入数
基层团委数
基层团工委数
团总支数
团支部数
团员数
专职团干部数
挂职团干部数
兼职团干部数
备注:1.团员、团组织或团干部数量与xx年相比出现下降的,须对数据变化原因进行分析说明。
2.团员、团组织或团干部数量与报表时“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数差距较大的,须对原因进行分析说明。
共青团xx市xx区委 2019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