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氏达菲事件
达菲事件案情简介

“达菲事件”案情简介豪夫迈·罗氏公司始创于1896年,为全球第六大制药企业,其在上海有一个合资公司——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公司”),“达菲”是罗氏公司2001年9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治疗感冒的药品。
2003年2月广州市发生震惊全国的“非典型性肺炎”事件并由此导致了抢购风潮[i],罗氏公司卷入其中,被媒体指责导致了“达菲事件”,对社会恐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恶劣影响。
事情的起因与过程如下[ii]:2月8日,一些网络相继出现了署名为“昨夜西风”的帖子,称:广州市正受到一种未知名病毒侵袭,国家流感预防中心郭某某表示高度怀疑流感病毒的流行,认为是禽流感。
“目前国际上唯一能够有效预防流感病毒的抗病毒产品——瑞士罗氏公司的达菲前日在广州全面断货。
”另一则网文为:“近期困扰市民的‘非典型肺炎’正是禽流感B-2型,卫生部门已经找到特效药‘达菲’。
”一些手机用户也收到了类似的短信。
与此同时,罗氏公司的医药促销人员以“达菲能治禽流感”为由四处游说各大医院进货。
2月9日,罗氏公司举行记者见面会,被邀请的媒体包括广州市内的主要报社和电视台。
罗氏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两份资料,一份是《广州流感》,另一份是《新型抗病毒药物————达菲》,称,他们主动与国家流感中心主任郭某某沟通,是禽流感流行,“达菲”对凶恶的禽流感有效。
至此,“达菲”被各种传言捧为“唯一特效药”。
其销量在广东剧增,据统计,2月8日前广东省内仅售1000盒,2月9日后飙升到10万盒;从2月8日起广东有高达80家的医院紧急定货,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和珠三角。
随后,广东省卫生厅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分别表态,通过对病人进行有关禽流感的筛查,并没有分离出禽流感病毒。
该次医学专家指导小组组长钟南山院士也澄清,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病人感染的是禽流感病毒,“达菲”只是甲型、乙型流感的特效药,对禽流感没有效用。
2月18日,国家流感中心原主任郭某公开辟谣:他对具体情况并不知情,是有人利用他的名义断章取义散布谣言。
药事法规案例讨论(讲稿)

• 本案是典型的行政垄断性为。 •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69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要求实施药品检验、审批等手 段限制或排斥非本地区药品生产企业依照本法规定生 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 •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以保护药品质量为名,设置 “准入证”、“准销证”等手段,对本地区以外的药 品进入本地区市场设置障碍,这种做法既阻碍了全国 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秩序,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药品管理法》第98条规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 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法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案例三 某个体诊所老板杨某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某医药公司购进药品一 批,价值43万元。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已卖出药品5万元,后经 药监部门发现查处。分析该应如何处罚? 对某医药公司: •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 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 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杨某的个体诊所 • 第八十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 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 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 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 案例六
• 某制药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到A地开拓市场,并委派了企 业经营负责人。可当该公司负责人在A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办 理有关手续时,却被告知要先办理准销证和准入证,否则一 律按劣药论处。该企业负责人在办理准销证和准入证过程中, 却遭到百般刁难。尽管该企业产品通过了GMP质量认证, 但该地仍以种种借口拖延办证时间,并要收受巨额办证费用。 • 该负责人在进一步调查后得知事情真相:原来该地已经有一 家制药企生产同类产品,该地为保护本地产品,一直严禁外 地产品进入。该公司觉得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遂 向其上级药监部门进行举报。上级药监部门对此极为重视, 经过深入调查,决定取消准入证和准销证,允许该公司产品 进入,并对有关人员为什么? • 3、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06年十大假药案

第五号:
xx2亿元“伟哥”假药案
入选理由:
仿冒专利品牌药品,以淀粉造假,案值2.26亿元,数额特别巨大2005年7月29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卫生局将查获的60公斤疑似“伟哥”的药品,移送到新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进一步的审查。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让人大吃一惊,这些查获的蓝色菱形药片有两种包装规格,其中一种每片100毫克规格的药片中完全不含万艾可的有效成分西地那非,检测结果为0,而标示为50毫克的片剂中,西地那非的成分为
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企业的“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对安徽华源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药监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第八号:
xx避孕药造假案
入选理由:
计生国策对立,性质恶劣
海南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海南三九保健品厂仿冒的计生避孕药品多达18个品种,总价值超过100万元。其中大部分是仿冒一家知名制药企业生产的米非司酮片、左炔诺孕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仅米非司酮片一种药品的数量就将近10万片。
计划生育是中国国策,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避孕药品是一种用量很大的特殊药品。避孕药造假的性质极其恶劣,当育龄夫妇服用了米非司酮有效成分缺乏或剂量不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立即着手调查,在近两年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药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的区域经理涂玉林避开药店、诊所,采取直接销售方式向患者销售降糖胶囊:
危机处理案例分析

危机处理案例分析目录肯德基苏丹红事件之思考 (1)戴尔"换芯门"事件 (6)中美史克PPA事件危机处理 (7)康泰克PPA危机公关 (9)罗氏药业拿什么拯救自己? (20)巨能钙“有毒事件”,公关不当尝苦果 (22)盖中盖:被危机拌倒在狂奔途中 (24)博士伦危机管理反思 (29)“葛郎台式公关”让博士伦趋于隐性 (31)雀巢“碘超标”:强辞夺理终成空 (35)雀巢危机公关,违背“五项基本原则” (37)2006十大企业危机事件之解析 (39)中国企业危机事件及危机管理特征 (43)2007中国十大企业危机公关事件回顾 (49)如何有效的进行企业危机事件的处理 (52)2009年上半年九大企业危机管理案例 (54)肯德基苏丹红事件之思考肯德基和麦当劳在中国餐饮业的地位几乎没有中国企业可以动摇,市场的认可和其运作手段的先进性,让其在中国份额保持很高,但是现在来了苏丹红问题,虽然该问题不至于带来肯德基的灭亡,但是有一点值得思考,安全危机可能会带来行业巨头的让位,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收到民众高度重视,加之媒体的作用,有可能在未来给我国食品工业一些领域的公司带来灾难,所以目前我国企业在加强技术和生产规模的同时要十分注重食品安全和产品安全,研发是不可以放松的一块,以求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
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始末05年2月18日英国在食品中发现苏丹红,下架食品达500多种05年2月23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重点检控进口产品中的苏丹红一号,以防进入国内流通渠道。
肯德基所属百胜餐饮集团立即要求供应商对相关调料进行检测,并提供书面确认。
05年2月25日百胜供应商广东中山基快富食品公司发来书面回复确认其供应的产品不含苏丹红05年3月4日北京市有关部门从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并确认苏丹红来自广州田洋。
百胜再次要求所有供应商继续排查“苏丹红一号”,并把重点转向国内原料。
05年3月15日在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发现了微量苏丹红(1号)成份05年3月16日百胜要求全国所有肯德基餐厅停止售卖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鸡腿堡两种产品。
中国人为什么用不上平价救命的药

中国人为什么用不上平价救命的药专利不是大问题。
问题在于,在中国开发仿制药,从头到尾都举步维艰。
近期热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很可能是今年最有价值的中国影片。
剧情改编自真实事件:徐峥饰演的保健品店主在一群癌症患者的恳求下,成了某种印度产「救命药」的总代理商,由此卷入生活和法律的漩涡中。
「救命药」需要代购,已经成了中国重病患者无奈的选择。
从印度、土耳其、孟加拉、以色列购买的仿制药,正源源不断流入中国。
同一种药品,国内「正版」原研药的价格,常常是印度仿制药价格的十倍以上。
新闻报道称,一家印度代购商月流水可以达到700 万元人民币。
仿制药,为什么印度行,中国不行?很多人将此归咎于专利法和加入WTO 导致的医药专利壁垒。
但事实上,这并非主要原因。
真正的问题在于,在中国开发仿制药,从头到尾都举步维艰。
仿制药,专利壁垒不是事无论是电影里还是现实中,病人不走正规渠道买正版的药,而是千方百计通过灰色渠道去买不合法的印度仿制药,原因都只有一个:正版的「专利药」太贵了,普通人不是不想买,而是根本买不起。
拿电影里提到的“格列卫”来说,瑞士制药巨头诺华耗巨资研制,对治疗白血病有神奇的疗效,可以把「病人的五年生存率从50%提高到90%」。
查了下资料,这样一个神药,中国市场的价格是每盒23500元,每盒只够用一个月左右,这样的天价绝非普通工薪家庭能够承受。
GQ杂志有篇报道就提到,电影的原型人物陆勇在确诊白血病后吃了两年格列卫,一共花了56.4万元。
而印度公司生产的格列卫仿制药,「效果和正版相差无几」,但价格却只有正版药的「几十分之一乃至百分之一」,人人吃得起。
「格列卫的价格还不算太离谱的」。
美国生物制药公司吉利德研发的一种丙肝特效药索非布韦(Sovaldi),12个星期的疗程需要84000美元,相当于每天1000美元。
世界上最昂贵的药依库珠单抗(Soliris),维持一个病人一年的用药量需要花费40万美元,载入吉尼斯纪录。
为什么那些制药巨头要把用来「救命的药卖得这么贵呢」?贵自然有贵的道理。
病毒唑利巴韦林达菲等毒副作用

病毒唑利巴韦林达菲等毒副作用布洛芬片消化道症状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等,停药上述症状消失。
神经系统症状如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的患者。
有些患者可发生肾功能不全,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
对于5岁以下的儿童也要禁用利巴韦林,因为其不良反应过大。
利巴韦林有众多不良反应,最为突出的为溶血性贫血,还有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和致癌性,利巴韦林可能会导致流产,因此在妊娠用药分级中属于X级,即禁用于孕妇以及孕妇的男性配偶。
由于身体清除最少要6个月,所以男女服用过利巴韦林6个月之后才能怀孕。
治疗丙肝时,患者往往要连续几个月服用利巴韦林,出现溶血性贫血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几率更大。
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的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截至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有关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报告共8600余例,涉及不良反应26000余例次;利巴韦林(又称病毒唑)不适用儿童手足口病和病毒性感冒。
根据北京儿童医院对医院里2007年下半年的门诊处方抽样分析,12.82%的处方里含有利巴韦林,其中超过81.17%是针剂,将近70%是用于3岁以下的孩子,同时合用抗菌药的占85.80%。
在美国,片剂的利巴韦林用于治疗3岁以上慢性丙型肝炎、流行性出血热;雾化剂则用于治疗住院婴幼儿由呼吸道合胞病毒所致的严重下呼吸道感染。
而欧洲药品评估局(EMEA)目前批准的利巴韦林制剂仅有片剂,用于慢性丙型肝炎。
在我国,利巴韦林的剂型过多,包括口服片、滴剂、颗粒剂、胶囊、喷雾剂等。
并非抗病毒的良药利巴韦林的适应证只有两种,“其一是用于腺病毒性肺炎的早期治疗及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和支气管炎;其二是丙肝,但必须强调的是,治疗丙肝时,利巴韦林要与干扰素一起使用。
国内大概有一两百家药厂在生产利巴韦林,不同厂家的说明书中对于利巴韦林描述的适应证也不尽相同。
美国更新达菲说明书警告神经/精神科不良事件

或肺移植 患者时的安全性及 疗效尚不明确 , 故不 建议肝脏或肺 移植 患者应 用西罗莫 司。 ( 加拿 大卫生部 网站 )
加 强对服 药者行 为的监 测 ,如 出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为异 常迹 象, 应立即就 医。 同时,患者 用药信息” “ 也作 了相
应修 改 。
20 05年 1 1月 1 8日,D 儿科 咨询委 员会 FA
精神科 不 良事件报 告 , 排除 了 2 例 , 6 对余 1 0月中旬 , 巴拿 马卫生部发布 消息称 , 在这 神 经/
0 例进行 了进一步评价 。其 中 , 大部分 绝 些 患者使 用的一种 含 氯化铵 的祛 痰糖浆 中检测 下 的 13 9例 本 6 例为 O 1 岁儿童 ,有 3 ~7 出了二甘 醇。 该糖 浆是 由巴拿马社会保 险局 下属 (5 )仍来 自日 ,8
据路 透社报 道 , 至 1 截 O月 1 l 死 亡人数 8 E, (ime v i d论坛 ) g 西 罗莫 司的适应 证是预 防 肾脏移植后 的 器 日撤 消 了对该产品的暂停上 市使 用的决定 。
官排 斥反应 , 推荐在治疗开始 与环孢素 A及皮质 患者 而言 ,在 移植术 2 4个 月后 应停 用环孢 素 ~
例死亡。F A称 , D 此次仍不能解释 这些行 为异 常 通过 审查 , 员会得 出以下结论 : 委
与奥 司他 韦的相 关性 , 仍不能肯 定这 些事件是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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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动态 Itrain — es e t nen t a P r ci o v
药 物警 戒 C i s o ra o P a m c v i n e 2 0 h e e J un l f h r a o i I c 0 7年 1月 第 4卷 第 1期 ( 第 1 n ga 总 3期 )
企业常见的危机种类识别

企业常见的危机种类识别1.产品危机:产品或服务有质量或性能有问题及缺陷,导致市场、客户和品牌的危机发生。
案例之一:1993年,中华鳖精也借着当年马家军的田坛神话着实火了一把,险些制造出暴富神话来。
后来《焦点访谈》记者实地暗访,发现偌大一个鳖精厂仅有一只鳖,而且还养在后院的池子里。
那成箱运到市场的鳖精产品只不过是红糖水。
此节目一出,鳖精保健品成了过街老鼠。
案例之二:“俞兆林”在2002年还有2亿资产,并被评为上海名牌产品和上海市著名商标企业,但2003年在将广告费从每年2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的同时,却没有重视产品质量,结果因中消协对俞兆林公司保暖内衣的质量提出疑问,引发退货和大幅降价的风潮,巨额广告费覆水难收,造成资金链断裂,对公司造成重创。
品牌事件罗氏“达菲”风波富士“走私”丑闻格力“内讧”事件家乐福“进场费”风波麦当劳“消毒水”事件CECT手机“中国种的狗”事件长虹海外“受骗”风波丰田“问题广告”事件SONY彩电“召回”风波红牛“进口假红牛”危机2.市场危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对手营销能力加强或者企业自身的营销能力下降导致危机发生。
案例介绍:2003年,正当彩电业在庆幸”春江水暖鸭先知”之时,以“国际产品,回到中国”自居的“乐华电子”却轰然倒地。
而直接导致乐华兵败的是就是一场暴风骤雨般的“渠道改革”。
2002年5月,被称为中国家电企业第一场渠道革命的创举在乐华正式启动。
改革的主题就是“砍掉分公司,实行代理制”。
原有乐华彩电的各地分公司改为营销管理中心,职能十分明确:给代理商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品牌支持;提供大型促销方案的策划和指导实施等实际上,乐华的改革方向并没有错,据称一旦渠道变革成功至少可以给乐华彩电的生产销售节约近7个百分点的成本,这对于普遍利润率不足5%的国内彩电企业来说,实在是诱惑太大了。
但是,在一个“重病号”身上动手术,风险和代价是沉重的。
正是这场冒进的渠道变革,造成此后半年乐华彩电销售收入大幅锐减,并引发债务等系列危机,最终被TCL纳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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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氏达菲事件
案例:
达菲事件在2003年的正月初,广东省笼罩在非典型肺炎的恐慌之中,而有人宣传当时治疗禽流感最有效的药品便是罗氏制药出品的达菲。
2003年2月8日,广州出现流行疾病,几家医院有数位患者死亡,而且受感染者多是医生。
“死亡”让不明真相的人们大为恐慌,谣言四起。
上海罗氏制药公司在广州假日酒店邀请广州各路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公司产品销售经理陈奇告诉在座的记者,罗氏公司有关方面主动与北京国家流感中心主任郭元吉沟通,郭先生认为是禽流感,在致病原因尚未明了的情况下,从症状判断,发病症状与1997年香港发生的禽流感有极大类似,初步排除普通流感、登革热病毒、军团病毒等可能。
陈奇告诉记者,目前唯一可以对禽流感进行预防及治疗的抗病毒药物只有“达菲”。
与此同时,网上一个署名为“昨夜西风”的人贴出相同内容的帖子,并称“目前国际上唯一能够有效预防流感病毒产品——瑞士罗氏公司的达菲制剂于2月7日在广州全面断货。
罗氏公司在华机构——上海罗氏制药公司已于2月9日空运大批药品至广州,2月10日起在广州市各大医院均有销售,零售价格每片30元。
”
该媒体见面会的直接后果是为正在浪尖上的谣言推波助澜,广东、福建、海南等周边省份醋、板蓝根及其它抗毒药品脱销,价格上涨几倍及至十几倍,各投机商大发“国难财”。
据统计,从2月8日至2月13日左右,达菲在广东的发货量达到10.5万盒是1月20日前广东全省存货的100倍;广州人心浮动,由于达菲是处方药,因此,医院进购的达菲除了少量医生用药外,有70%是市民要求医生开方,自费买药。
有人一次花5900元购买了100盒达菲。
2月1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质疑“达菲”:“禽流感”恐慌与销量剧增有何关系?》的署名文章,指责罗氏制药蓄意制造谣言以促进其药品的销售,并向广东省公安厅举报。
罗氏公司的商业诚信和社会良知受到公众质疑,其形象一落千丈。
那么,到底上海罗氏制药所宣扬的是否属实呢?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首先一点可以肯定,罗氏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授权来发布疫情信息而在2月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非典疫情以及引发非典的原因,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罗氏此举是隐含着某种目的的;其次,罗氏宣称,此次非典是由禽流感引起的,称这是国家流感中心郭元吉先生认为的,但是当记者拔打罗氏提供的郭先生的电话进行询问时却打不通。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则表示:广东目前还未发现禽流感病毒,群众不要听信谣言。
而且非典医学专家指导小组尚未分离出禽流感病毒。
最后,即便广州爆发的非典确由禽流感引起,达菲也没有像罗氏宣传的那样对治疗禽流感有特效。
达菲只是甲型、乙型流感的特效药,对治疗非典亦无明显效果。
医院方面也表示达菲效果如何还很难评价。
【1】
思考和讨论:
1:事例中是那几个因素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2:网络是否在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应该如何杜绝这一现象?
3:在事件中,北京国家流感中心主任郭元吉是否要承担一定责任?
4: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否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规范它的发展?
答案:
1:罗氏制药公司刻意散布不实的消息。
罗氏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未确定的消息,这是消息散播的源头;
现代社会通讯的发达,即新闻发布会造成了消息的广泛传播,“昨夜西风”贴出相同内容的帖子更是让人们相信这一消息;
北京国家流感中心主任郭元吉的造假,为舆论造势。
2:是的。
罗氏制药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后,经过电视,网络等先进的技术,这一假消息迅速扩散。
由于网络的优越性,信息传播迅速,广泛且具有爆炸性,直接导致了人们无法深究信息的真实性,并引起了之后的达菲药品脱销。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着人类社会从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迅速转变,引发了信息传播在媒介形式、报道方式、受众地位、受众行为等多方面产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同
时也带来了信息伦理问题。
网络的开放性使得文化和价值观各异的人们参与到网络中来,在网络交往活动中,首先面临的是对个人隐私的挑战,如何保护合法的个人隐私、如何防止把个人隐私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成为网络时代的主要伦理问题。
虚拟与现实之间,一系列其他新的社会问题诸如网络犯罪、网络病毒、网络黑客、垃圾邮件、网络安全、信息垄断、网上知识产权,以及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恐怖活动和发动信息战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威胁国家安全等随之产生,这些都引发了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伦理的激烈冲突。
因此要使得网络不再是个别人谋取利益的手段,首先要构建新形势下的信息伦理。
这必须在四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提高公民的信息伦理意识;二是制定出清晰的信息伦理准则;三是超前预示各类信息伦理问题;四是进行信息立法,互补信息伦理,从信息的源头到接受者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
3:是的。
因为他的出现相当于为罗氏发布消息做了担保,让人们对消息的真实性不再怀疑,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人们不会毫无理智的争相购买达菲药品。
科学家对于科技的后果负有主要的社会责任,同样一个“专家”也要负起责任。
因为人们对他们的信任,他们的话语必须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否则很容易造成整个社会的动乱。
他们的社会责任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在面对种种新的技术成果的同时,不能忽略其自身涉及的种种现实及潜在的危险,必须正确地利用成果为人类造福,维护人类的健康和生命,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成果的使用不当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4:科学无所谓是不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发展是由人类决定的,因此为了让科学更好的服务人类,它需要伦理道德的规范。
科技给人类带来的一切危害都不是它本身的过错,但科技方法、科技活动、科技成果以及成果的运用,明显渗透着社会文化和伦理道德的因素。
科学上“能够的”并不是伦理上“应该的”。
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伦理道德的发展方向对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建立和完善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科学就其本身目的而言,是一种求真活动,科学所要做的是揭示客观世界固有的本质和规律,使人们获得真理性的知识,提高人类认识世界的水平和能力,技术则是把科学理论应用于实践,提高人类改造世界的水平和能力。
科学技术本身并不涉及怎样从事科学研究、怎样发展科学技术才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不负责如何运用科学技术才是正当合理的和有价值的,即科学技术本身是无所谓伦理价值的。
科技伦理是对科技活动的道德引导,是调节科技工作者相互之间、科技共同体与社会之间诸种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
科技伦理不仅蕴含一般的伦理价值,而且包容科学技术真价值。
如果一个科学家明明知道某项科学发现将会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那么他就不应该把这一发现公布于众;另外,不论科学研究还是它的社会运用,都是在社会中进行的,而这一舞台的导演是各国政府,因此政府必须规范科技运用,采取措施加强科技发展中的道德伦理约束极为必要。
【2】
科学技术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与人们的伦理价值观念密切相关的。
但同时,科学技术发展对伦理道德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促进伦理道德的进步,对伦理道德的发展产生积极正面的效应或后果,也可能产生消极负面的效应或后果,导致伦理道德的败坏。
这种负面效应具体而言,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一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能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能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物质利益,这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可能膨胀人们的物质享乐心理,使人不择手段、不顾后果片面追求物质利益,从而导致道德滑坡。
正如罗氏制药公司和郭元吉,为了巨大的利益,不惜利用人们对自己的信任发布假消息,赚取利益。
他们也许知道这样不对,但在这些科学技术能给自身带来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依然我行我素,照干不误。
二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可能提供新的犯罪手段、犯罪方式,诱使人走向犯罪。
如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就使人不用采取传统的偷窃、抢劫方式,通过修改计算机程序可获取不义之财。
这种新的犯罪手段,方式比传统的偷窃,抢劫更隐蔽,更难以破获,也就会
更加激活不法之徒的犯罪动机。
三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的一些新的伦理问题,可能会引起道德混乱,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恶的结果,破坏社会伦理秩序,导致社会失范。
如克隆人就存在这类问题。
全面认识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有助于我们正确看待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合理的规范,正确发展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而不是盲目发展科学技术。
当然,为了更好发挥伦理道德对科技进步的引导作用,伦理道德本身也应是不断发展的。
我们应关注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向并及时修正传统的伦理观念,使伦理道德根植于科学技术的土壤之中,不断汲取科技进步成果的丰富营养,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充实和完善自己的内容。
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正确指引科学技术发展的向导,否则会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阻碍社会的发展。
1:·王前,杨慧民《科技伦理案例分析》第二章案例六高等教育出版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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