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土方工程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土方工程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土方工程现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工程发生意外事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工程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所有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第四条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措施。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宣传,要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遵守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措施第六条在土方工程现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严格的安全方案和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七条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领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严格按照规定佩戴。
第八条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如设立警示标志、设立警戒线、限制施工区域等。
第九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程序,严禁超负荷作业、违规操作以及擅自修改设备和工具。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悉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从业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紧急预案第十五条在施工现场应当制定详细的紧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紧急预案并且掌握相应的应急技能,保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七条现场应当设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2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施工现场是建筑行业生产产品的场所,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人口处应当设置一图五牌,即: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规定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以接受群众监督。
在场区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部分应悬挂安全标志牌。
(2)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场内的地坪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坚实畅通。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3)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替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4)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6)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7)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
应当做到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
(8)进人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
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2)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安全带等。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并使用这些安全防护设备,以保护自身安全。
2. 安全通道: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工人和管理人员能够快速撤离。
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有障碍物阻挡。
3. 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工人和管理人员有关安全事项。
这些标志应容易识别和理解,如禁止吸烟、禁止接近危险区域等。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是指为保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安全、高效和准确,制定出一系列的安全规范,包括安全流程、工程安全措施以及基本安全要求等。
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涉及建筑、桥梁、拟地化等大型项目的合理开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岩土工程勘察的安全问题,并遵守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一、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流程岩土工程勘察的安全流程是指勘察人员在勘察中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勘察前的安全检查、现场勘察和勘察后的致谢和总结。
1. 勘察前的安全检查勘察人员在开展勘察工作前,必须进行好勘察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对专业设施和勘察场地的检查。
对于勘察中使用的工具、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打包,并配备合适的工作服、鞋等防护用品。
2.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是较为重要的环节,勘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勘察时,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范,比如:遵守勘察时的警示标志,遵守勘察现场的隔离线;安全使用工具、仪器、设备等勘察工具;对于危险地形和悬崖等地点,一定要建立正确的安全操作规范。
除此之外,勘察人员还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损坏自然环境。
3. 勘察后的致谢和总结勘察后的致谢和总结是为表达感谢,提取有用信息的一部分。
勘察人员必须感谢协调机构和相关部门等的配合、支持和帮助,并将所得到的数据报告及时、准确和规范地传送给业主或工程建设方,以便于各方面的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同时还需要对勘察任务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持续改进整个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流程。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安全措施岩土工程勘察的安全措施涉及到勘察人员、工具、仪器、设备等方面,旨在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问题的发生。
1. 关注勘察场地地质环境勘察人员需要严格关注勘察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别是防止在野外勘察过程中,遇到崩塌、塌方等地质灾害。
勘察人员还应注意其他安全问题,在徒步前往野外勘察点时,要注意避免伤害,避免突然下雨时被困等不安全情况。
2. 勘察工具、仪器和设备安全勘察人员在使用工具、仪器和设备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
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版次/修改码xx/O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丄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YBG- KCX12-xx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规避安全风险,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由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程师监督执行。
2.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与考核2. 1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条例,各特殊工程的各项要求,以及保障.应急措施的演练等。
2.2项目屮心负责组织员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对特殊工程则进行前期专项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传授,必要时外聘专家讲授,考核合格者方可开工。
应保留培训记录。
2.3新员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工作原因缺席者要进行补课,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处理。
2.5在勘察项目开始前,对与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以的形式明确控制要求。
各钻探组应按要求逐一落实,未能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进场施工,由钻探组负全责。
3.钻探施工安全工作细则3. 1基本要求3. 1. 1钻探工人上岗工作须戴安全帽.工作手套.穿工作鞋.着工作服。
登高系挂物件时须系安全带。
在海上.湖泊.水库.河流上作业时应穿着浮水救生衣,工作平台上配置救生圈。
3.1. 2无论在平地.坡地.海上.河流.沼泽地上作业,钻机应保证垂直.稳固竖立,开钻前应对其稳定性进行反复检查.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钻机作业场地(平台)应平整,坡地.海上. 河流等场地上搭建施工平台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 3每台钻机一个班组,至少应有三名钻探工,记录员记录时应离开钻机至少6米距离。
3.1.4钻机钻进时钻机操作工不可离机自由钻进,应随时调整钻机给进压力,注意泥浆稠度.循环情况及其它机械运转状况。
3.1.5钻机作业施工时,不可在附近嬉戏打闹或围坐玩耍,上班前.工作屮不准喝酒。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12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暋暋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forinvestigationofgeotechnicalengineeringDGJ08-37-2012J 12034-20122012暋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forinvestigationofgeotechnicalengineeringDGJ08-37-2012主编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2012暋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2309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灡3灡4条、第8灡3灡1条、第15灡1灡2条为强制性条文。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曫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前暋言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91517号文的要求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进行了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认真总结近十年来上海地区的工程实践经验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本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后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基本保持原规范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对各章节作了局部调整并尽可能与《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等有关规范协调突出了上海软土地区的地方特色体现了客观性和科学性。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是针对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的一些要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定。
一、勘察前的安全准备1.制定详细的勘察方案,对勘察地点的地质条件、勘察工作内容及勘察人员数量有明确的规划,确保勘察工作的安全性。
2.对勘察区域进行勘察前的安全评估,评估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二、人员防护措施1.所有参与勘察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及安全带等。
2.在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工作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严禁酒后驾车或在工作中饮酒,避免酒后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设备安全操作规范1.所有工作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使用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禁止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方式和参数。
3.在使用设备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
四、勘察作业安全措施1.在进行钻探勘察时,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2.在开挖勘察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坍塌和滑坡等事故。
3.在进行地质研究时,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五、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1.在进行勘察工作时,必须对周围的灾害隐患进行评估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预防。
2.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人员的安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1.在勘察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禁止乱扔废弃物和随意破坏环境。
2.在勘察现场,必须遵守建筑施工文明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以上是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的一些基本要点,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勘察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土方工程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土方工程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土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维护工人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进行土方工程施工的各类项目现场,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规定。
第三条土方工程现场的安全责任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项目经理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导各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第五条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关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路线,设置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通道畅通。
第七条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操作机械设备,私自挪动设备或者改变设备工作状态。
第八条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做好火灾防范措施,设置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功能性。
第十条严禁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关系。
第三章特种作业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涉及到高空作业,深坑作业等特种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方案,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专人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使用安全防护网,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在深井、坑道等空间作业时,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遵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没有窒息和中毒风险。
第四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十四条为施工现场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衣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标识,明确安全警示区域和重要安全设施的位置。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指定专门的急救人员,处理意外事件时必须迅速、果断。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监督检查岗,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六章处罚及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人员,将按照规章进行处罚,直至开除。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条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适用于从事地质勘察工作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所有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第四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成。
第五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应急预案的组织和管理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安全生产相关的档案资料,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十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机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应急联络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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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版次/修改码xx/0 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 YBG-KCX12-xx 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规范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规避安全风险,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由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程师监督执行。
2.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与考核2.1 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条例,各特殊工程的各项要求,以及保障.应急措施的演练等。
2.2 项目中心负责组织员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对特殊工程则进行前期专项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传授,必要时外聘专家讲授,考核合格者方可开工。
应保留培训记录。
2.3 新员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 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工作原因缺席者要进行补课,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处理。
2.5 在勘察项目开始前,对与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以的形式明确控制要求。
各钻探组应按要求逐一落实,未能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进场施工,由钻探组负全责。
3. 钻探施工安全工作细则3.1 基本要求3.1.1 钻探工人上岗工作须戴安全帽.工作手套.穿工作鞋.着工作服。
登高系挂物件时须系安全带。
在海上.湖泊.水库.河流上作业时应穿着浮水救生衣,工作平台上配置救生圈。
3.1.2 无论在平地.坡地.海上.河流.沼泽地上作业,钻机应保证垂直.稳固竖立,开钻前应对其稳定性进行反复检查.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钻机作业场地(平台)应平整,坡地.海上.河流等场地上搭建施工平台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3 每台钻机一个班组,至少应有三名钻探工,记录员记录时应离开钻机至少6米距离。
3.1.4 钻机钻进时钻机操作工不可离机自由钻进,应随时调整钻机给进压力,注意泥浆稠度.循环情况及其它机械运转状况。
3.1.5 钻机作业施工时,不可在附近嬉戏打闹或围坐玩耍,上班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3.1.6 每次上.下钻杆时,三人要密切配合,卡座.吊轮要使用得心应手,使用统一口令。
上紧.拆卸钻杆需用加长扳手时,要二人一起操作,防止误伤。
3.1.7 进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打击套管等前,应首先检查相关器具的完好性,试验过程中严禁手扶钻杆.套管等易造成手指受伤的操作,若吊锤下落受阻,应将设备调离钻机进行检修,不得在钻机塔架上检修。
3.1.8 起拨套管时,不得野蛮硬拉,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
3.1.9 进场施工前应详细掌握勘探场地内地下管线的情况,包括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管线图,对已测放钻孔点的管线探测及对现场周边管线情况实地调查。
未摸清管线情况时,不可开钻施工,对已进行探测的钻孔点不得移位,确有必要时,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移位后再行探测,确认无管线后后方可施工。
施工中若遇可疑情况应立即停钻,并报告该工程安全负责人,提请有关技术人员到场重新探测。
3.1.10 钻机搬迁应按场地情况分别采用整体搬迁或拆机搬迁方案,需拆机搬迁的,安全工作事先指导中应明确要求,并根据情况对搬迁费用进行评估。
钻机搬迁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应先行考察搬迁路线,配备必须的搬迁工具,不可在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搬迁。
搬迁应根据场地实地情况选择搬迁方案。
在通过通车道路(铁路)等,不可使用钻机自有动力拖拉的方式;在绿化带等市政设施易受损坏的地段,也不可采用拖拉方式搬迁;山地.陡坎.过沟等地段搬迁,应将钻机塔架等重件拆离后搬迁,特殊场地搬迁时人员至少五人以上;海上等搭排施工钻机的搬迁,应配必要的起重设备和多人协同,也应先行拆离塔架等重件。
3.1.11 野外应配备专用文件夹存放各种原始记录表,记录应使用2B铅笔。
防止因雨水.海水等损坏记录文件。
3.2 特殊情况要求3.2.1 水上施工时应配置专用信号.灯具,并安装在固定的位置,有专人负责管理;施工船只.排架.平台由专人驾驶,锚固和值守,并安装专门警告信号,发生事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在通航河道(域)上施工时,需报请港口河道管理部门批准,配置专用警戒设备,对来往船只发出警告信号。
每一作业船(排.平台)应配置通讯工具,同陆地.救护船只保持畅通联系。
3.2.2 交通要道上施工时应配齐交通警示标牌.信号.灯具等,并按该路段限速情况,在前方一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钻机四周用警示带(必要时用铁制围栏)圈围,所有钻具.钻杆.岩芯箱等工作用具,全部置于圈内,上机钻探工及测量放点人员应穿着反光衣,横穿工作区马路时,应根据交通指示灯指示通过,钻机移位时应有专人前行一定距离,指挥车辆缓行,必要时请交警现场维护秩序。
3.2.3 高压架空输电线附近施工时,应首先向供电部门详细了解输电线电压.对生产人员的影响范围.离各钻孔点的净空距离,以及应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
在进场施工前要针对性交底。
对高压线净空小于10m的地段和雷雨天气期间禁止施工。
3.2.4 在油库.易燃品和危险品放置区作业,在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中施工,绝对禁止明火,必要时需对柴油机排放口进行特殊防火措施,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重点防火要求在安全生产事先指导中明确。
施工区内需配置品种相符.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在钻孔位旁随时准备采取应急措施。
勘察场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明火,需进行燃蜡封样时,在预先选定的安全地段仔细操作,并配灭火设备随时待用。
3.2.5 发电机.水泵等高压电器的使用,应详细交底并由上岗资格人员操作,需经专门漏电保护测试,作业时应有野外生产管理员在现场值守,随着准备采取应急措施。
4. 勘察技术人员野外安全工作细则4.1 勘察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工程师.审核人.审定人,野外原位测试技术人员及其它参与野外工作的管理人员。
4.2 勘察技术人员在野外工作或其它特殊工作场地(如水上)工作,劳动保护要求基本与钻探工相同。
4.3 勘察技术人员应配置专用文件夹,存放各种原始数据记录表,防止被雨水.海水等损坏。
4.4 测量技术人员在现场从事测量放点时,对需在道路上或穿越公路的,应穿戴反光衣和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5 勘察技术人员在下达工作任务书.指导书.技术要求书等,应同时以文字明确本勘察工程中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点或特殊要求和操作细则。
必要时需汇同安全生产管理员在现场培训.指导.检查工人完成上述工作的情况。
4.6 野外测试工作人员,在使用高电压.大电流.高气压源.有腐蚀试剂等情况时,应采取专业专项劳动保护措施,必要时聘请专业劳动保护人员现场采取保障措施。
4.7 工程技术人员有责任同野外工作生产管理员一起监督.检查.协调各项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共同负责野外安全生产工作。
5. 野外工作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基本保障措施5.1 钻探组外出施工时,应根据场地情况.气候条件.居住条件.人员情况.工期长短.当地医疗卫生条件等情况,配齐常用药品.药物和简单医药器具。
5.2 在高温地区作业,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在施工进场前要备足常用防暑药品,随用随取。
施工现场配备卫生饮用水桶,施工线路较长的工地,现场人员每人配备足够半日饮用的水壶。
现场要备齐驱蚊.蛇药等药品。
防止蚊虫.毒蛇伤人。
5.3 施工期间需野外搭棚居住的,进场前应对搭棚地点位置.周边情况等详细调查,并对搭棚场地进行平整.清理,蚊虫消杀处理等。
帐篷应搭建牢靠.稳固.通风,既可防暑,又可御寒.挡雨.挡台风等自然灾害。
野外生产管理员应同住在现场。
5.4 雷雨.台风期间应停止野外工作,住野外工作人员要转移进固定场所。
5.5 野外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工作者,应立即送返基地,并积极治疗。
野外生产管理员因病不能工作,应立即重新任命新的人员接替。
5.6 野外工作人员需在野外用餐的,可行时钻探队要设立临时集体食堂,选址要根据就近.卫生.安全的原则选定。
隔夜剩食不可继续食用。
每个员工应自备餐具,每餐均高温消毒处理。
盛装食品器具须有加盖密封,防止污染。
5.7 炊事员必须有专项近期体检证明,并且需每年体检一次,体检应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单由公司统一备案保存,炊事员的录用需经公司批准。
严禁录用有传染性肝炎或病毒携带者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也不可雇请上述人员临时从事炊事工作。
5.8 野外工作人员住现场工作期间,夜间不可单独外出,有事外出要请假,归队要销假。
夜间不能去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休息时间。
5.9 应依据法规及总院有关规定,对野外工作人员配发劳保用品,并按规定的周期更换。
5.10 工作现场均应按规定分类放置固体废弃物,统一进行处理,避免有害固体废物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6. 野外工作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应急保障措施6.1 现场工作人员若发生严重工伤.毒蛇咬伤.食物中毒等严重情况时,施工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护送病(伤)员前往当地医院救治,不可延误。
原则上30分钟内送入医院。
6.2 现场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
海上.山区等交通非常不便的地带,要以钻机或共同工作人员为单位,配备专用警铃和通讯工具,同队部保持联络。
6.3 现场搭棚居住的工地,要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
6.4 在海上施工时,若可行,近岸作业(离岸300m内)的应在岸上设置(交通较方便地段)救援站,远岸作业时,需配置专门的救援船,救援船应在接警后2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
6.5 在公路交通干线施工,除配备交通标志外,尚需设置专人巡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和人身事故,立即疏导繁忙的交通,同时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电话122),请求帮助,并采取适当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减少损失,同时通知项目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员.总院安全主任,等待处理。
6.6 当发生火警,大面积污染,重大损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和项目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主任及有关人员请求帮助。
同时采取适当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现场,减少损失,事后立即由院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明确责任,积极处理。
7. 易燃.易爆品管理7.1 易燃.易爆品的存放7.1.1 易燃.易爆品需远离火源,并设专人管理。
7.1.2 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7.1.3 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安全距离。
7.1.4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
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7.2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7.2.1 对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2.2 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品使用场所的火源.电源监控。
8. 对相关方的管理8.1 现场工程师负责对进入现场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或提示,防止事故的发生。
8.2 钻探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检查的上级部门及本公司人员等的安全应提供保障,如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陪同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