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生活区安全用电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真正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生活区安全措施。
一、生活区的搭建必须符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必须防雨、防风,生活区周围排水顺畅。
二、生活区尽可能形成院落,尽量作到全封闭,留一门出入,有利于防盗。
三、职工食堂要整洁明亮,要有单独的操作间,烧煤的锅灶必须有烟窗排烟,夏季要安装纱门、纱窗,以防苍蝇等进入。
剩饭、剩菜要集中处理。
四、生活区用电必须按规范要求,线路架设整齐,导线要有良好的绝缘,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电路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五、厕所要建在适当的位置,粪池要进行覆盖,要经常打扫卫生。
六、要做好防火工作,生活区要配有消防设施。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居住区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活区的居民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
第四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全面、综合、预防为主、主动防御、依法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生活区内的安全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承担:1. 居民个人:居民要自觉遵守社区规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2. 物业管理方:物业管理方要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并组织居民参与安全活动;3. 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并解决居民安全问题;4.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生活区的巡逻防控,维护居民的安全。
第六条物业管理方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七条居委会应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巡查,并将巡查的情况及时上报物业管理方和公安机关。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生活区的监控系统,加强对疑似违法犯罪行为的监控和打击。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厂房安全用电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厂房、车间、仓库等生产、办公场所的电气设备、线路及其使用、维护和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企业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用电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三、安全用电基本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
3.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使用非标准、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4. 电气设备、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5.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 严禁在电气设备上悬挂、晾晒物品。
7. 严禁在电气设备上涂抹、刻划、损坏。
8. 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四、电气设备、线路管理1.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并报经安全用电管理部门审批。
2.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
3.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确保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4.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进行验收,并报安全用电管理部门备案。
五、安全用电检查与验收1. 安全用电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电气设备、线路的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4. 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线路,不得投入使用。
六、安全用电教育与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
2. 员工应参加安全用电教育与培训,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技能。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用电规定,正确操作电气设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_70cm的检修孔1至2处;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热力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水电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办公、生活秩序,降低水电成本,提高水电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水电使用区域,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二章水电使用管理第三条公司水电使用管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水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水电设施维护保养:1. 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的水电设施由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2. 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3. 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水电设施。
第五条水电使用规范:1. 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节水、节电标识,提醒员工节约用水用电。
2. 各部门应定期检查用水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员工应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电源开关,减少浪费。
第三章水电收费管理第六条公司水电收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收费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
第七条水电费用结算:1. 各部门每月底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水电使用量,财务部门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2. 水电费用由各部门承担,财务部门每月向各部门收取水电费用。
第四章水电安全检查第八条公司定期组织水电安全检查,确保水电设施安全运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内容:1. 水电设施运行状况;2. 水电设施维护保养情况;3. 水电使用情况;4. 水电安全隐患排查。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对在水电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水电设施损坏、浪费水电等行为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热量公司水电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一、水电使用管理1. 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的水电设施由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2. 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3. 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水电设施。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5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
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
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项目办公区及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项目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办公区及生活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负责,确保本部门区域安全无隐患。
3.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办公区安全管理(1)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2)办公区电器设备使用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3)严禁在办公区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4)办公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2. 生活区安全管理(1)生活区应保持卫生、整洁,垃圾应及时清理。
(2)生活区电器设备使用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3)严禁在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生活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工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完整word版)生活区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生活区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生活区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随着施工进度的深入发展,外来的承包队伍及打工者越来越多,生活区职
工宿舍成了人员最密集的地方,为了加强每个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以及安全
防火意识,彻底杜绝因用电不当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项目部针对职工
宿舍制订了以下安全用电制度,希望每个员工认真对待,自觉遵守。
1、
根据现状每个房间两个插座,一套照明灯具,任何人不得任何理由私
自改动线路,增加设施。
2、 在线路的基础上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
3、
禁止在宿舍内做饭、烧开水、私自用电加热器,以及大容量电器(一
千瓦以上)宿舍无人时,必须把照明灯关闭。
4、
冬季取暖可以使用电褥子,但人不在宿舍时一定要关掉,最好拔掉插
头,脱离电源。
5、 夏季允许使用电风扇,但不允许把小风扇接到床头。
6、
发生线路故障以及灯头和插座损坏时,不得私自更换和修理,要及时
通知现场电工来处理。
7、
对于配电设施的爱护,人人有责,希望每个员工互相监督,共同搞好
安全用电管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
以上各条希望每个员自觉遵守执行,对于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从
经济上给予适度的处罚。
自在广场项目部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优秀10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优秀10篇)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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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生活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目得
为了规范本项目部用电得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与火灾事故,制定
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得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员工宿舍等电器设备用电得安全管理。
我部员工(含民工)与租用我司场地得外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职责
3、1电工就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得负责人,负责电器设备及线路得安
全技术检测、鉴定,参与电器设备得验收,审批电器设备及线路得安装使用,
组织公司电器设备得安全技术检查,监督指导各用电单位及个人正确、安全地
使用电器设备,处罚违章行为。
3、2负责人就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得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协助技术部
开展电器设备得安全技术检查,参与电器设备验收工作,对违章安装、使用电
器设备得行为进行处罚。
3、3项目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得原则负责各自范围内电器设备得使用、检
查、纯洁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使用得合理、正确及安全性负责。
4、管理办法
1、配电室与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与动物出入措施。
2、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与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
锁,配电箱与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得电器必须可靠完善,
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得电器。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得空间与通道。不得堆放任
何妨碍操作、维修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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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靠、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
韧得支架上。
6、配电箱内得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得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
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7、配电箱、开关箱内得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得位置坚韧在电器
安装板上,不得歪斜与松动。
8、配电箱与开关箱得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得不应带电
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宿舍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
得计算负荷确定,但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
滋润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
时必须作保护接零。办公区禁止使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中得
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失灵时,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期限使用电
器设备,禁止超期限使用。10、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与维修
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就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
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
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专业电工人员每月对办公区得电器设
备设施、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定责、定人、定时进
行整改。
1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得难易程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得电源开
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3、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得安全培训与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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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与所用设备得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与配备好相应得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
气装置与保护设施就是否完善。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得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得负荷线、保护零线与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
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4、办公区与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15、办公区与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
16、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手机充电器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得行为,如
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
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原则上禁止使
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水壶、电茶壶、电水煲、自动加热开水瓶、电磁
炉、微波炉、消毒柜等以及一经通电使用可产生温度达100℃(含100℃)以上
得其她电加热设备。分外情况或工作需要,必须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制定安
全防范措施方可使用。
17、禁止动用与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
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得,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办公区管理人员与宿
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得后果同样负严重责任。
18、当办公室与宿舍内得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
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她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
果自负。
19、办公人员与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
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