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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条例

图书管理制度条例

图书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管理工作,提高图书利用率,保障图书馆读者的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类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工作。

第三条图书管理包括图书的采编、编目、整理、借阅和归还等活动。

第四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完善的图书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图书馆应当保障读者的借阅权利,提供优质的图书服务。

第六条图书馆应当定期整理图书馆藏,清理陈旧的图书,更新陈列方式,提高图书馆藏的品位。

第七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借阅登记制度,统计读者借阅情况,及时了解读者需求。

第八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借阅制度,规定读者借阅图书的条件和流程。

第九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归还制度,规定读者归还图书的条件和流程。

第十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检索制度,方便读者快速找到所需图书。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损坏赔偿制度,规定读者对图书损坏或遗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防盗制度,加强对借阅图书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馆藏统计制度,定期对图书馆藏进行统计工作。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采购制度,保障图书馆的书籍新旧与数量的充足。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馆藏分类制度,便于读者查阅和借阅。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馆务工作轮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素质。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馆员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图书馆应当建立技术支持制度,保障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馆开放时间制度,方便读者的使用需求。

第二章图书采编制度第二十条图书馆应当根据读者需求和学科特点,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应当从正规渠道购买图书,确保图书质量。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审订制度,对购买的图书进行严格审查。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采购管理制度,保障图书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四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装订制度,加工订装新购书籍。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订购制度,及时订购新出版的图书。

图书室管理制度(六篇)

图书室管理制度(六篇)

图书室管理制度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

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

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1. 预约规定:读者可以通过图书室的预约系统预约借阅图书。

每人每次最多预约五本图书,预约的图书必须在图书室内存在。

2. 借还规定:读者在图书室到期后可通过图书自助借还服务台借书、还书。

借阅期限为一个月,续借期限为两周,每本图书最多续借两次。

3. 借书逾期:借书逾期的读者将被暂停借书和预约服务,直至归还逾期图书并缴纳逾期罚款。

4. 预约违约:对于多次未按时取书的读者,将被暂停预约服务。

5. 阅览室使用规定:读者需在图书室内使用手机静音,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或产生噪音。

食品和饮料不得带入图书室。

6. 图书破损:读者借阅图书期间如发现图书有破损、遗失等情况,需立即向图书室工作人员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图书价格。

7. 安全管理:读者进入图书室必须携带有效证件,不得借用他人证件。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库房或触摸图书架。

8.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有碰倒、破坏图书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读者,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暂停借书或预约服务,并有可能被取消图书室使用权限。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图书室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图书室管理制度(三)是指在图书室内对图书借阅、归还、查阅等行为进行管理的规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图书室管理制度:1. 图书借阅:读者需要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借书卡)到图书室前台进行借阅手续。

每位读者可借阅图书的数量、借阅期限等由图书馆规定。

图书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图书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图书管理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工作,保障图书资源的合理利用,建设和谐的图书馆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图书馆进行阅读、借阅图书、参与活动的读者,包括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图书馆遵循“公平、公正、文明”的管理原则,鼓励读者爱护图书馆的资源,文明有序地使用图书馆的设施。

第四条图书馆馆员有责任向读者宣传、普及和遵守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

第五条读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配合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维护图书管理秩序。

第二章读者证的申领与使用第六条读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阅读、借阅图书的有效凭证,读者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出借他人使用。

第七条读者丢失或损坏读者证应及时向图书馆证办理挂失手续,并重新办理读者证。

第八条读者应凭有效的读者证办理借书手续,借阅图书应当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读者借书数量、借书期限等规定由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向读者进行通知。

第三章图书阅览及借阅规定第十条读者在图书馆内阅读、借阅图书时,应当注意维护图书馆的安静环境,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

第十一条读者应当妥善保管借阅的图书,不得随意折页、涂写或损坏图书。

第十二条借阅的图书过期未归还的,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读者立即归还或补交相应的罚款。

第十三条读者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图书,逾期不还的,图书馆有权暂停读者借书权利。

第四章图书馆设施及设备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读者使用图书馆的设施及设备时,应当文明有序,保持整洁,节约能源,不得私自携带外界物品进入图书馆。

第十五条读者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及设备的原有结构、功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向图书馆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读者应当遵守图书馆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饮食或使用危险物品。

第五章禁止行为规定第十七条读者在图书馆内禁止使用手机、打电话、大声喧哗、用力翻书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

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

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

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

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

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图书书管理制度

图书书管理制度

图书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包括图书采购、馆藏整理、借还书服务、读者服务、安全管理等各方面。

第三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图书管理制度,确保图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管。

第四条图书馆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第二章图书采购和馆藏整理第五条图书馆应当根据读者需求和图书馆的定位,科学、合理地采购图书。

第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完善的馆藏管理制度,对新到图书进行分类、编目、贴标,并及时入库。

第七条图书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图书的采购、编目和入库工作,确保图书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图书馆应当定期对馆藏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清理过期、损坏和不需要的图书。

第三章借还书服务第九条图书馆应当提供方便快捷的借还书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

第十条读者应当凭借书证或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借书,并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图书。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借还书记录系统,做好读者借还书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图书查阅制度,方便读者查阅馆藏图书。

第四章读者服务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提供各种阅读和学习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丰富读者的精神生活。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读者服务制度,做好读者咨询、借还书、阅读指导等工作。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读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读者的问题和困难。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加强场馆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读者安全。

第十八条图书馆应当建立防火、防盗和防爆破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图书馆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图书馆的管理情况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与其他图书馆的合作机制,共同提升服务水平。

图书登记管理制度

图书登记管理制度

图书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保障图书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图书利用率,树立图书管理服务的专业形象,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立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公司图书室等各类图书馆管理单位。

第三条图书管理应坚持服务读者,保证图书的准确、完整、实用。

第二章图书登记第四条图书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图书登记管理人员,负责对新采购的图书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新购入库的图书应及时进行编号、分类、标识等操作,并录入图书管理系统。

第六条图书借阅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方可进行借阅操作。

第七条图书借阅流程中应对借阅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八条图书管理单位应每年对图书进行盘点,确保图书资源的完整性。

第三章图书借阅第九条图书借阅应遵循先借后还的原则,不得违规挪用他人借阅证件。

第十条图书借阅人员应按照借阅规则进行操作,如需续借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一条图书借阅期限应根据借阅人员身份和图书类别来确定。

第十二条图书逾期未还的,应按规定进行催还操作,并追究借阅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图书归还第十三条图书归还时应进行一次性清点,确保图书的完整性和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图书归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期归还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图书归还流程中应对图书进行检查,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借阅人员并进行赔偿。

第五章图书维护和修复第十六条图书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理、整理、保养。

第十七条图书如有破损或遗失,应及时进行修复和补偿。

第十八条图书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图书维护和修复制度,确保图书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六章图书管理档案第十九条图书管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图书管理档案,包括图书采购记录、借阅记录、归还记录等。

第二十条图书管理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图书管理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及时更新数据。

第七章图书管理报告第二十二条图书管理单位应每年对图书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包括图书采购情况、借阅情况等。

办公室图书借阅管理制度(5篇)

办公室图书借阅管理制度(5篇)

办公室图书借阅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为办公室所有成员借阅图书所指定。

第二条本制度原则上是为了方便图书的管理和所有学生成员的借阅。

第三条办公室所有成员必须做好图书的借阅登记,登记本必须与图书每天一对证。

第四条图书续借者须在图书限定规定归还日期前在办公室重新进行登记,续借时间不得超过____月。

第五条借阅图书逾期未归还者,由办公室提醒归还。

若仍未归还者三次以上,取消其图书借阅资格。

第六条图书损坏对视惩罚条例:原则上需赔偿原书,如果赔偿原书有困难者,必须原价赔偿。

所有的赔书款项全部纳入办公室经费。

第七条对于在办公室内借阅者,应做到:(1)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2)在当日离开办公室前归还图书并整理放置原位。

第八条对于外借图书者,应做到:(1)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2)外借图书需进行登记,时间、人物及归还时间。

(3)按规定时间归还所借图书。

第九条外借条例:(1)学生成员每次借书不得超过____本且借阅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月(含借书当日)(2)归还时在值日人员处登记。

第十条办公室值日人员职责:(1)准确登记借阅图书者的有关信息(2)帮助借阅者查找图书(3)整理书籍,保持图书的整齐(4)提醒图书借阅者在归还日期前归还图书及当日离开办公室前归还图书。

第十二条关于办公室试验相关的仪器、以及公用设备外借条例:(1)爱护仪器和设备(2)外借仪器和设备需进行登记,时间、人物及归还时间。

(3)按规定时间归还所借仪器。

办公室图书借阅管理制度(2)一、借阅资格与条件1.办公室内部人员,包括在职员工、实习生等,具有借阅资格。

外来人员需经过特殊审批才能借阅。

2.借阅者必须持有效的借书证,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

3.借阅者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以核实身份。

二、借阅方式与期限1.借书方式包括现场借阅和预约借阅。

2.现场借阅:借阅者可以在办公室图书室内借阅所需图书,每次最多借阅5本,借阅期限为一周。

3.预约借阅:借阅者可以提前一天预约需要借阅的图书,协助图书管理员准备。

书籍管理制度

书籍管理制度

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管理,保护图书资源,提高图书利用率,加强书籍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借阅服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图书馆图书室的书籍管理。

第四条书籍管理指的是书籍采购、标识、分类、编目、馆藏、保管、维修、清点、清理、借阅和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图书馆制订图书中长期采购计划,进行书籍专项采购、经费管理,制定采购计划安排。

第六条图书馆按照采购渠道,统一、分散、直接采购关键图书。

第七条采购的图书必须是正版图书,非正版图书可作为特殊资料查阅,但不得作为常规借阅图书。

第八条图书馆采购图书应考虑到读者需求,图书内容符合学科、专业要求,确保图书新旧、全面、权威。

第九条图书馆对采购的图书要进行分级目录、分类。

按照有序的编目标注符号提交各读者工作站。

第十条已进入馆藏的图书按照读者的需求进行专题陈列或分类展示。

第三章馆藏管理第十一条新书入库后,图书馆负责将书籍送到馆藏部门进行分类编目,并标识。

第十二条编目工作应该做到有序、规范、统一,校验无误后进行馆藏。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及时将实物图书体裁、内容、研究方向等相关数据载入电子数据库,及时共享更新。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做好馆藏的保护工作,设备保管箱、实物报废箱等设备。

第四章借阅管理第十五条图书馆提供各种借阅方式,包括线上网上借阅,线下实体借阅等。

第十六条图书馆可以采取预约借阅的方式,预约成功后提醒读者及时前来借书。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保留图书馆借阅的记录,并做好读者身份辨识的工作。

第十八条图书馆要做好图书续借工作,提高图书借阅效率。

第十九条上述规定不适用电子资源借阅,电子资源可多用户同时在线浏览。

第五章咨询服务第二十条图书馆要建立咨询服务站,由专业人员提供图书推荐、方向咨询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提供电子资源查找工作,帮助读者高效找到所需资料。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定期组织咨询服务培训活动,提高咨询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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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1
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赔偿制度
维搞好图书室的规范化建设,保持图书的良好利用条件,为使全村党员更好利用图书,制订本规定。

1、凡从图书室中借出的图书,归还时,有沾染、破损、毁坏、失落的都应作相应的赔偿。

2、沾染,破损的图书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3、毁坏、失落图书,赔偿原书定价的3倍,一套图书失落其中一本的,根据不同书籍的情况,应按失落全套图书赔偿,或者在通知赔偿后的一个月内购置一套同样的图书赔偿亦可。

4、借阅图书要按时归还,逾期三个月的,要求借阅者赔偿。

5、借阅图书时未向管理员说明,在归还时发现损坏,破碎的,管理员有权要求借阅者作相应的赔偿。

二、图书管理制度
为完善图书管理措施,加强图书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图书资源,为党员教育和学习服务,为党群服务,结合本村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1、图书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必要的人员,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2、图书室应制定各种具体的管理制度,对图书的采购,分类,编号,存放,报损等,做到有计划,有依据。

3、应对管理员进行必要的图书管理编号和专业操作能力的培训。

4、图书室有固定的开放时间和借阅时间,做到“方便群众,服务学习”,提高图书的利用率。

5、图书室建立完整的赔偿制度,责任到人。

6、图书室建立完整的保管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减小图书的自然损坏,防止发霉,蛀虫。

三、图书室借阅制度
为加强图书室的规范化建设,使图书充分发挥效益,服务于教育,服务师生,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凡本村党员、群众,都可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

2、对外借阅的图书范围是各种党政杂志、劳动技能,与政治、创业有关的书籍。

3、为保护好书,经典著作和其它一些珍贵书籍恕不出借,只能在馆内翻阅。

4、借书时应保持安静,轻拿轻放,不是故意损坏图书。

抽出翻阅的图书如不借出应放回原处。

5、借书时应对书进行检查,发现沾染,破坏的及时告诉管
理员,否则出馆后概不负责。

6、借阅的图书要及时归还。

7、党员借书每人每次最多3本(或者一套),群众每人每次最多1本(或一套)。

8、其他事宜,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图书阅览室规则
1、每天定时开放阅览室,充分发挥书刊作用。

2、认真填写《图书借阅登记薄》。

3、经常更新,丰富阅览资料,为党员群众广泛猎取知识创造条件。

4、定期做好好书推荐工作,做好期刊的合订收存工作。

5、搞好阅览室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秩序,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6、管理员要以身作则,成为群众的表率。

南村镇翟河底村党支部
2008年8月
图书管理制度1
图书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方便公司员工借阅图书,有效达到图书资料信息资源的共享,
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及学习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
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着作等。

3、职责
3.1行政部为图书管理部门。

3.2 行政部档案管理员为兼职图书管理员,负责公司图书的日常管理,包括购入、借阅、
保管等。

图书管理员应于每年6月、12月下旬清点图书。

4、图书购置
4.1 图书的购买以满足工作需要,有利于学习提高为原则。

行政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及业务需求采购图书资料。

4.2 如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求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填写《图书资料申购单》,经
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购买。

4.3 行政部相关人员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图书管理员处验收归档,并办理入库手
续,图书管理员在相关票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序到财务部报销。

5、图书的保管
5.1 图书管理员应将新购图书按顺序编号,进行分类整理、贴标签、加盖公司印章,书
籍信息输入资料库,建立书籍检索目录,并每月更新书籍检索目录,及时上传至OA,便于员工查阅相关书籍名称办理借阅手续。

5.2 借阅图书后,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
整性。

6、图书借阅
6.1 借阅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原则上不对外。

6.2 公司员工因工作或学习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
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
续。

6.3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叁考图书(如字典类)只供查阅。

对有工作需要的
员工,可酌情给予配备。

6.4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视情况可以长期借用。

6.5 一般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6.6 一般书报杂志类可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
告、公告及其它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6.7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6.8 公司员工在被解雇或辞职时,应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或购买正
版同样新书偿还。

7、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7.1 借书时间限上班时间内上午10点半至11点半,下午3点半至4点半,其它时间概
不受理。

7.2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及时归还,如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
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7.3 借书册数以两册为限。

7.4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

8、借还手续
8.1 员工归还图书时,应保证图书的完整,并在《图书借阅表》上对借阅记录进行核销。

9 图书分类
9.1 图书分类代码:C—财务类,G—管理类,Q—企划类,S—设计类,W—物业类,Y—营
销类(含运营、招商),Z—综合类;
9.2 其他书籍代码:ZZ—杂志,ZL—(参考)资料
10、处罚
10.1 员工对借阅的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
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两倍赔偿。

10.2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归还者,或遇清点期
而不归还者,停止其借书权,
视情况报其上级主管处理。

11、附则
11.1 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生效。

最终解释权属行政部。

附件一:《图书资料申购单》附件二:《图书资料目录》附件三:《图书借阅表》
图书资料申购单报送部门:行政部
附件二
图书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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