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管理制度汇编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章制度汇编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章制度汇编图书馆概况我馆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学校自筹建至今年,十分重视图书资料的建设,特别注重收集国内外教学信息资源。
经过努力,我馆现拥有一定数量、品种较为齐全各类教育教学实践和理论等书刊共计册,图书的编目、流通全部实现了电脑管理开架借阅,迈开了现代化管理的第一步。
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专业特点、教学与科学研究的需要,系统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有关文献资料,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信息资源,是我们崇高的职能。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干净、安静、优美环境,尽可能方便和满足读者的需求,是我们永恒的宗旨。
馆藏特色突出、信息载体多样、管理科学规范、设施齐全先进、环境优美宜人、服务热情周到,把我馆建成全省一流的信息资源中心,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我馆设有两库(教师工具书库、学生书库)三室(学生综合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每年订报刊杂志余种,热忱欢迎师生读者来馆借阅。
(张贴位置:图书馆大厅)文明读者公约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
2.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到本馆办公室,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3.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
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4.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违章在馆内吸烟者将按章罚款。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张贴位置:图书馆大厅)入馆须知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经图书馆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备案,重申以下规定:1.凭本人借书证入馆,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一、图书馆管理制度1. 借阅规定1.1 图书的借阅时间为每册30天,如需续借,请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归还前两天进行续借。
1.2 借书前请读者前往借书柜台办理借书手续,未办理手续的书籍禁止外借。
1.3 正常用户最多可借10本图书,特殊人群如教师、研究生最多可借15本图书。
1.4 逾期未还书籍将按照每天罚款0.2元的标准计算,若逾期60天仍未归还,将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 阅览规定2.1 图书馆设有专门阅览区域,学生可在此借阅图书并进行阅读。
2.2 图书馆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奔跑、吸烟等任何影响他人的行为。
2.3 阅览期间请勿随意翻阅其他读者的图书,如有需要请前往柜台办理借阅手续。
2.4 若读者在阅览过程中发现图书有破损或遗失,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赔偿损失。
3. 图书馆设施及设备使用规定3.1 图书馆设有自助借还系统,读者可自行借还书籍,请妥善操作。
3.2 阅览室内设有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供读者使用,使用前请先申请,使用后请及时关机。
3.3 图书馆内的桌椅、设备等不得随意摆放、移动,如需更改,请向工作人员申请。
3.4 图书馆内禁止摄影、录音、录像等行为,如有需要,请提前向工作人员申请批准。
4. 图书损坏及遗失处理规定4.1 若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发现图书破损或有遗失,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4.2 若图书确实由读者造成损坏或遗失,读者需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3 在赔偿后,若图书被找回,读者有权要求退还相应的赔偿费用。
4.4 若读者以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逃避赔偿责任,图书馆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阅览室管理制度1. 开放时间1.1 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
1.2 暑假和寒假期间阅览室开放时间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调整,具体通知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2. 进出规定2.1 进入阅览室前请出示有效的学生证或借书证,并向工作人员登记。
2.2 进入阅览室时,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机状态,并保持安静。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参考(五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参考1. 图书室的开放时间:设定固定的开放时间,包括工作日、周末和假期。
提前将开放时间通知学生、教师和家长。
2. 借阅规则:规定借阅图书的最长期限和数量。
一般可以规定小学生借阅不超过3本书,中学生不超过5本书;借阅期限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设定,一般可以是1周到2周不等。
可以为学生和教师分别设置不同的借阅规则。
3. 预约借阅:对于热门图书或者限量图书可以设置预约借阅的规定,学生可以提前预约借阅,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图书室借阅。
4. 归还规定:规定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图书,逾期未还的学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可以设定逾期罚款或者限制借阅的措施。
5. 图书整理:要求学生将借阅的图书放回原位,并保持整齐有序。
可以每周安排时间进行图书整理,让学生参与其中,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6. 图书遗失和损坏:规定学生丢失或损坏图书的责任,并要求学生赔偿图书的相应费用。
7. 阅览室使用规定:如果图书室有阅览室,可以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如不吵闹、不吃零食等,保持阅览室的安静和整洁。
8. 创建借阅记录:建立学生借阅图书的记录,及时跟踪借阅情况和还书情况。
9. 提供辅助服务:图书室可以设立咨询台,为学生提供图书推荐、阅读指导等辅助服务。
10. 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图书室的设施和图书的状况,及时维修或更新。
11. 创建安静的学习环境:要求学生在图书室内保持安静,不打扰他人的阅读和学习。
这些是一些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的参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室,建议学校成立图书室管理小组,由老师和学生一起参与,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参考(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提高图书资源的利用率,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由学校图书室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一、图书馆简介本图书馆为中小学图书馆,旨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图书资源,促进阅读和知识的获取。
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遵循科学、规范、人性化的原则。
二、图书馆开放时间1.上午:8:00-11:302.下午:13:30-18:003.晚上:只对学生开放,18:30-20:30三、进出规定1.学生使用学生证或借书证进出图书馆2.老师和家长可凭工作证或家长证进出图书馆3.访客需提前向图书馆管理员申请,并在进入图书馆前填写访客登记表四、借阅规则1.学生借书:每次最多可借阅5本书,借书期限为14天,逾期将按一天计算罚款。
2.老师借书:每次最多可借阅10本书,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将按一天计算罚款。
3.借书期满后,如需续借,需携带书籍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最多续借两次,每次续借期限为14天。
4.借阅的书籍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5.借阅的书籍不能转借他人,如发现转借行为,将取消借书权限,并承担相应责任。
6.特殊情况下,学校可对特殊学生制定借阅规则。
五、阅览室管理1.阅览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阅读。
2.禁止在阅览室内进食,吃零食。
3.禁止在阅览室内涂写、乱画、刻字等行为,对图书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阅览室内不得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
六、图书馆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1.图书馆设备设施的管理由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与检查。
2.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时,请及时向图书管理员报告。
3.禁止私自移动或更改图书馆设备设施的位置,如需调整,请向图书馆管理员申请。
4.禁止在图书馆内随意放置个人物品。
七、活动开展1.图书馆定期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如主题阅读讲座、读书分享会等,学生可根据兴趣自愿参加。
2.学生可向图书馆管理员提出阅读需求,图书馆将尽力满足学生的需求,并定期订购最新的图书。
3.图书馆可组织学生参加有关阅读的比赛、竞赛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阅读活动。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提高图书资源的利用率,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与能力,树立文化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图书室的基本任务第二条中小学图书室是学校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为师生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源,满足他们的阅读需求;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倡导阅读文化。
第三章图书室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图书室设立图书室管理员一名,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图书室管理员由学校教务处安排产生。
第四条图书室管理员的基本职责包括:(一)负责图书的采编工作,确保图书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二)负责图书的采购、编目、整理和上架工作,确保图书的有效利用;(三)负责图书借阅登记、归还、续借和库存管理等工作,保障师生阅读的秩序性和便利性;(四)负责图书室环境的维护和卫生清洁工作,保障师生阅读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五)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组织各类阅读俱乐部和读书交流会等,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与能力;(六)编制并及时更新图书室管理制度,完善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图书资源的获取与管理第五条图书室应根据学生的阅读需求和教学需要以及学校的特色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各类图书资源,包括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期刊、报纸等。
第六条图书资源的获取方式包括购买、捐赠、赠送、调拨等。
图书室管理员应做好采购计划,确保图书资源的及时更新与补充。
第七条图书室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图书编目系统,规范图书的编号和分类,方便读者查询和借阅。
第八条图书室应定期检查图书的磨损程度,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保障图书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第五章图书借阅管理第九条学生借阅图书应持有效证件,包括学生证、借书证等。
图书室管理员在借阅时要核对学生的证件,确保借阅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15天,可续借一次,每次续借期限为15天。
学生如需借阅超过规定期限,需提前申请并经图书室管理员同意。
第十一条学生借阅的图书超过规定的次数未归还或者损坏的,图书室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赔偿,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合理利用图书资源,提高读者阅读能力和信息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图书室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阅读、学习和研究的场所,是提供图书、资料和信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图书室应当依据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合理确定图书选购和使用计划,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图书室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为广大学生免费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图书室应当建立与学校其他部门的紧密联系,共同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第六条图书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图书借阅、归还和管理流程,保证读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图书室应当加强对图书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图书的完好无损。
第二章图书室的职责第八条图书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图书的选购、采编、编目和分类工作;(二)负责图书的借阅服务,确保读者的合法权益;(三)开展读者培训和阅读活动,提升读者的阅读能力和信息素养;(四)积极开展图书推广活动,扩大读者群体;(五)建立图书资源共享机制,与其他学校或图书馆进行联合采购、借阅和交流;(六)保护图书资源,防止盗窃、损毁和滥借行为;(七)定期对图书进行维护、清理和更新工作,保证图书的质量和数量;(八)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相关图书和资讯支持。
第三章图书的选购和管理第九条图书的选购应当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和读者的需求进行,注重内容的丰富性和质量的优良性。
第十条图书的选购应当确保各个学科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注重选购适合不同年龄段、不同阅读能力的读者的图书。
第十一条图书的采编、编目和分类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图书馆学常规进行,保证图书的高效利用和读者的方便查阅。
第十二条图书的管理应当建立借阅、归还和续借等相关制度,明确读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的盘点和清理制度,定期进行图书的检查和更新工作,保证图书的质量和数量。
第四章读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读者有权在图书室进行阅读、查阅、借阅和复制等合法活动。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功能和任务1. 中小学图书室是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其主要任务是满足师生的学习、教学和研究需求,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信息素养。
2. 中小学图书室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选择,提升学生的阅读兴趣。
第三章组织和管理1. 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由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馆管理员应具备专业的图书馆学知识和管理能力。
2. 学校应设立图书馆委员会,由图书馆管理员担任主任,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履行图书馆的决策、监督和评估等职责。
3. 图书馆委员会负责制定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图书购买计划和图书馆经费使用计划,并定期组织评估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果。
4. 图书馆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与时俱进地了解图书馆管理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推动图书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第四章资源建设1. 学校应投入足够的经费用于图书馆的建设和运营,保证图书馆的正常运转。
2. 图书馆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能力和需求,收购适合不同年级的图书和其他阅读资源,确保学生有丰富的选择。
3. 图书馆应建立良好的图书借阅和归还制度,保障学生的借阅权益,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活动,倡导学生爱护图书、爱看书。
4. 图书馆应建立学生建议箱,接受学生对图书馆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和完善图书馆的服务。
第五章服务与管理1. 图书馆应每学期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包括读书分享会、阅读比赛、作文比赛等,倡导学生积极参与和分享阅读的乐趣。
2. 图书馆应为教师提供阅读指导和教育资源,支持教师开展阅读教育活动。
3. 图书馆应建立借阅排队制度,避免借阅过程中的混乱和争吵。
4. 图书馆应定期组织书目查询和排架、布置图书馆环境,保持图书馆的整洁和舒适。
5. 学生在借书前应向图书馆管理员出示借书证或学生证,借阅期限为15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15天。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三篇)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图书馆和阅览室能够有效运作,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促进学生阅读兴趣的培养,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进出规定:1. 学生在图书馆、阅览室进出时,需要在管理员或巡视员的监管下,按序进入,并出示学生证或借书证明身份。
2. 非学生人员需求利用图书馆或阅览室的,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2. 使用规定:1. 在图书馆或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座位按照规定位置就坐,不得占用他人座位,禁止在桌面刻画破坏。
3. 使用图书馆、阅览室内的图书、工具等,需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需赔偿。
4. 借阅图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借阅期限到期需按时归还。
5. 不得在图书馆或阅览室内吸烟、吃东西、喝饮料等。
3. 借阅规定:1. 学生借阅图书需要提供借书证,每人最多可借阅一定数量的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周。
2. 教师、员工借阅图书需提供教师证或身份证明,借阅期限相对较长。
3. 续借图书需提前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
4. 借阅图书逾期未归还,将进行相应的追缴、罚款和限制借阅等处理。
4. 管理制度:1. 图书馆、阅览室设有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读者的行为,及时处理图书遗失、损坏等问题。
2. 制定图书调整、维护和更新计划,确保馆藏图书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3. 定期进行馆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维修和更新。
4. 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升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以上是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规定,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产品。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图书馆、阅览室的使用对象:一般包括学生、教师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2. 开放时间:确定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以便师生能够合理安排阅读时间;3. 借阅规定:规定借阅图书的数量、时间及借阅者的身份要求等;4. 图书分类:对图书进行分类,以便师生能够快速找到所需图书;5. 阅览室安静规定:要求在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使用手机等;6. 图书馆使用秩序:规定学生在图书馆内的行为规范,例如不得随意移动图书馆内的图书、不得私自带走图书等;7. 图书馆保护规定:鼓励师生爱护图书馆内的书籍、设施,不得故意损坏;8. 使用设备规定:规定使用图书馆内设备的方式和规范,例如使用电脑、打印机等;9. 图书馆人员管理:确定图书馆管理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营;10.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包括保障读者的人身安全和图书馆内设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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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管理制度汇编目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2)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6)第一章总则 (6)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 (7)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8)第四章条件保障 (11)第五章附则 (12)(附表一)图书馆(室)藏书量 (13)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 (14)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人员 (16)岗位职责 (16)藏书库及资料室管理规则 (19)图书馆(室)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20)阅览室守则 (21)中小学图书馆(室)书刊借还制度 (22)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24)1 / 48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教基〔2003〕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部修订了原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
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将执行《规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要根据《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把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作为教育图书管理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保证中2 / 48小学图书馆(室)购买图书资料的需要。
学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
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捐助。
三、中小学图书馆(室)的现代化是中小学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将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信息化建设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加强数字图书馆和图书资源中心的建设。
对建有或在建局域网或城域网的地区,要以某个中心学校或教育部门网络中心为依托,建设图书中心,辐射周边学校,实现资源共享。
教育部将征集评选优秀的中小学图书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向各地推荐,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采用。
四、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种读书活动,鼓励各地中小学图书馆(室)对社区、学生业余时间开放,提高图书的借阅率、使用率,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使用效益。
3 / 48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管理队伍的建设。
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问题,保证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要重视和加强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整顿和规范教育图书市场,理顺和完善教育图书供应体制。
在各地图书采购工作中,要采取招、投标方式,杜绝内定行为和个人行为,更不得强制配备。
要把好图书质量关,杜绝盗版和质量低劣的图书流入学校图书馆(室)。
七、经济发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中小学积极开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图书的对口支援工作。
把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图书收集起来赠送给贫困地区。
并积极开展对贫困地区教师的培训工作,鼓励校际间开展广泛交流。
八、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图书馆(室)建设标准继续按“两基”验收标准执行;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向新《规程》相应标准靠齐;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图书4 / 48馆(室)建设按新《规程》一类标准执行,在图书馆(室)的管理、建设、使用效益以及图书馆(室)现代化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将其列为对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一项内容。
5 / 48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6 / 48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做好图书馆建设的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五条图书馆负责人要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
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图书馆要设专职管理人员。
图书馆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
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7 / 48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配备。
8 / 48第九条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
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
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第十条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
第十一条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第十二条图书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标准;期刊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第十三条实行卡片目录的中学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图书馆可增设著者目录。
小学图书馆要设书名目录。
采用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方式的小学图书馆可不设书名目录。
实行计算9 / 48机管理的图书馆,计算机能够满足师生进行书目检索的,可废止卡片目录。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要开展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并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第十五条图书馆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学校应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览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第十六条各地要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鼓励图书馆对社会开放。
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重视和加强乡镇中心图书馆的建设,辐射周边学校,做到资源共享。
10 / 48第四章条件保障第十七条图书馆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办公桌椅、装订设备、安全设备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有计划地配置复印、声像、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
图书馆要设置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
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电子资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
图书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图书馆要重视和加强图书馆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
第十八条城市中小学校图书馆建设标准应不低于现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独立的图书馆。
电子阅览室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9平方米。
农村中小学校图书馆的规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制定。
图书馆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
11 / 48第十九条图书馆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在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各地教育图书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学校要多渠道筹措图书经费。
提倡和鼓励社会和个人捐助图书馆建设。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规程执行,各地乡镇中小学图书中心的建设参照本规程高标准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同时废止。
12 / 48(附表一)图书馆(室)藏书量13 / 48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14 / 48图书馆(室)使用面积阅览室面积和设座标准15 / 48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应热爱学校图书馆(室)事业,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16 / 48尽职尽责做好图书馆(室)的管理工作。
一、执行学校有关图书馆(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图书馆(室)的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每学年应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制定书刊采购和设备添置计划,并按计划有重点的、合理的使用图书经费,做好图书采购工作。
三、认真地做好书刊的采购、登录;并按国家标准进行书刊分类、编目;建立书刊目录;做好书刊的装订、排架、清点、剔旧等管理工作。
新书要尽早与师生见面,并及时向师生提供教(科)研的情报信息。
四、严格执行学校图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书库好阅览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图书馆(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五、严格遵守书库管理规则和借阅手续,严禁不办手续将书刊带出书库。
六、接待读者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意衣着整齐好仪容端正;要注意保持书库好阅览室的安静。
17 / 48七、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做好交接手续。
18 / 48藏书库及资料室管理规则一、书库重地,不准吸烟。
二、书库里一般图书资料对本校教工及离退休人员实行开架。
三、图书资料须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出库外。
四、图书杂志与报纸翻查后不借,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插乱放,归还的图书资料,及时上架。
五、保持库内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六、不允许带包入库。
七、做好防潮、防盗、防火、防尘工作,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书库安全,关好门窗。
19 / 48图书馆(室)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一、所借书刊如有脱页、折角、破裂等情况可自己修补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