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分类
放射源

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 年第62 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 号)关于放射源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源分类办法》,现予发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 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 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 小时就可致人死亡;(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1.常见放射源分类简表根据《放射源分类办法》(环保总局05年62号公告),对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1、射线装置分类表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 18465-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1-10-22批准 2002-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除第1章、第2章和第3章外,其余都属强制性条款。
放射源的分类和监管

3
科研用放射源
用于科研领域的放射源,如核物理实验、放射化 学实验等。
按形态分类
密封放射源
放射性物质密封在金属壳体内的放射 源,如钴-60放射源、铯-137放射源 等。
非密封放射源
放射性物质未密封的放射源,如用于 荧光分析的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物等。
02
放射源的分类和监管
汇报人: 2024-01-08
目录
• 放射源的分类 • 放射源的监管 • 放射源的应用 • 放射源的安全与防护 • 放射源的废弃与处理 • 放射源事故与应急响应
01
放射源的分类
按活度分类
低活度放射源
活度低于某一阈值的放射源,通 常用于工业、医疗、科研等领域 ,如工业探伤、放射性示踪等。
检查制度
监管部门对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和个人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符 合安全要求。
处罚制度
对违反放射源安全和保安管理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 罚。
03
放射源的应用
医学领域
放射诊断
利用X射线、CT等设备进行人体内部结构的成像 ,辅助医生诊断疾病。
放射治疗
通过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射线杀死癌细胞,达到治 疗肿瘤的目的。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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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存储
对于暂时无法处置的废弃放射源,可以将其临时存储在符合安全规 定的设施中,待后续处理。
回收利用
对于某些可回收利用的放射源,可以通过回收利用的方式减少对环 境的影响。
处理设施与技术
高放废物处理设施
用于处理高放射性废弃物的设施,包括分离、净化、固化等处理 技术。
中低放废物处理设施
用于处理中低放射性废弃物的设施,包括储存、压缩、包装等处 理技术。
放射源分类

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放射源等级划分标准

放射源等级划分标准放射源是指能够产生辐射的物质或装置。
为了管理和控制放射源的安全和风险,国际上通常对放射源进行等级划分。
放射源等级划分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危险性、放射性活度、物理状态、用途和保护措施等。
首先,放射源等级划分标准要考虑放射源的危险性。
放射源的危险性通常分为四级:一级放射源是指无特殊要求和措施下,无放射性危险的物质或设备;二级放射源是指需要一定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有放射性危险但辐射剂量较低的物质或设备;三级放射源是指需要严格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有较高辐射剂量的物质或设备;四级放射源是指需要最高级别的防护措施和管理,具有极高辐射剂量的物质或设备。
其次,放射源等级划分还依赖于放射性活度的大小,放射性活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级别:微量放射源是指放射性活度非常低的物质或设备,通常需要简单的防护措施;小型放射源是指放射性活度较低的物质或设备,需要较为严格的防护措施;中型放射源是指放射性活度中等的物质或设备,需要更加严格的防护措施;大型放射源是指放射性活度较高的物质或设备,需要最严格的防护措施。
第三,放射源等级划分还要考虑放射源的物理状态。
一般可以将其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放射源。
不同的物理状态对于防护措施和管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气体放射源容易扩散,需要更加严密的封闭和排风系统。
此外,放射源等级划分还与其用途相关。
不同的用途对于放射源的管理和保护要求也不同。
放射源的用途通常包括医疗、工业、科研和能源等。
医疗用放射源主要用于放射治疗、诊断和放射性示踪,需要严格的防护和管理。
工业用放射源主要用于工艺控制和无损检测,需要确保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科研用放射源主要用于学术研究和实验,需要确保实验安全和数据的可靠性。
能源用放射源主要用于核能发电和核废料处理,需要严格的防护和管理。
最后,放射源等级划分标准还要考虑一些其他的因素,如放射源的半衰期、放射性能源的产生方式(自然发生、人工制造、核裂变等)等。
这些因素对于放射源的管理和保护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放射源分类

附件: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 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I、U、M、W、V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1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二)n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三)川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四)W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五)V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注:1 . 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X 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三、非密封源分类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I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类放射源。
A装置:60Co活度250万居里(9.25 X 1016 Bq), 137Cs活度10.8 微居里(4.0 X 105 Bq);B 装置:60Co活度203 万居里(7.52 X 1016 Bq), 137Cs活度4 微居里(1.5 X 105 Bq)。
放射源分类

放射源的危害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因此,从事放射源行业的单位必须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场所和包装容器,有完善健全的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等基础条件。
天津市博安集团-从事放射源事业15年,主要经营放射源销售、运输、进出口手续办理以及无损检测等相关涉源工作,具有从事放射源的各项专业资质,其中25名人拥有环保安检许可上岗证,在被评天津市“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放射源分类

放射源分类对放射源,你了解多少?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吧!根据放射源的辐射能量,可将放射源分为高能放射源和低能放射源。
所谓高能放射源是指具有较大射出功率、单位质量所释放的能量较大的放射性物质,如裂变源等。
而低能放射源是指具有较小射出功率、单位质量所释放的能量较小的放射性物质,如原子能级、加速器、钴源等。
我国对于放射源分类是按照放射源的辐射能量来划分的。
1、天然放射源是指自然界存在的放射性核素。
2、人工放射源是指利用放射性核素为能源制成的,可以进行辐射测量的仪器、装置、装置或设备。
3、医用放射源是指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各种医疗设备。
4、工业用放射源是指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核素,也包括半成品和成品。
5、探伤用放射源是指用于对人造金属材料进行无损探伤的仪器和装置。
6、核反应堆用放射源是指用于核动力装置反应堆的核燃料。
有一次,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放射源的安全课,我们听得津津有味。
这个知识太重要了,希望大家以后也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2012年1月,江苏省江阴市5家印染企业因“铬残留量超标”被曝光,经过抽样检查,涉及其中4家的两台旧织布机、 2台蒸化机的铬含量均超标,其中有一台旧织布机的铬含量竟然高达1500毫克/升,是正常含量的60倍。
除此之外,还有几十家企业和多名职工受到辐射污染。
但是,如果我们不幸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该怎么办呢?不怕,我们有安全防护服和碘片。
穿上防护服,我们的生命就得到了安全保障;佩戴上碘片,我们就会远离辐射危害。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穿了防护服,戴了碘片,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被辐射到呢?我们来看看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据了解, 2011年10月,印度工人在铬盐溶液中浸泡了30分钟,之后立刻取出,清洗掉多余的铬粉,随即再次浸泡30分钟,直至铬盐溶液不再变色,他们才又进入铬盐溶液中,取出来晾干。
但他们不知道,虽然短时间的浸泡并没有危险,但长时间浸泡则会产生高浓度的铬酸盐溶液。
放射源分类办法

附件二:
放射源分类方法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
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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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分类办法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