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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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分类

放射源分类

附件: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A装置:60Co活度250万居里(×1016 Bq),137Cs活度微居里(×105 Bq);B装置:60Co活度203万居里(×1016 Bq),137Cs活度4微居里(×105 Bq)。

放射源

放射源

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 年第62 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 号)关于放射源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源分类办法》,现予发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 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 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 小时就可致人死亡;(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1.常见放射源分类简表根据《放射源分类办法》(环保总局05年62号公告),对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1、射线装置分类表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 18465-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1-10-22批准 2002-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除第1章、第2章和第3章外,其余都属强制性条款。

放射源的分类和监管

放射源的分类和监管
用于医疗领域的放射源,如放射性治疗、核医学 等。
3
科研用放射源
用于科研领域的放射源,如核物理实验、放射化 学实验等。
按形态分类
密封放射源
放射性物质密封在金属壳体内的放射 源,如钴-60放射源、铯-137放射源 等。
非密封放射源
放射性物质未密封的放射源,如用于 荧光分析的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物等。
02
放射源的分类和监管
汇报人: 2024-01-08
目录
• 放射源的分类 • 放射源的监管 • 放射源的应用 • 放射源的安全与防护 • 放射源的废弃与处理 • 放射源事故与应急响应
01
放射源的分类
按活度分类
低活度放射源
活度低于某一阈值的放射源,通 常用于工业、医疗、科研等领域 ,如工业探伤、放射性示踪等。
检查制度
监管部门对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和个人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符 合安全要求。
处罚制度
对违反放射源安全和保安管理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 罚。
03
放射源的应用
医学领域
放射诊断
利用X射线、CT等设备进行人体内部结构的成像 ,辅助医生诊断疾病。
放射治疗
通过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射线杀死癌细胞,达到治 疗肿瘤的目的。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临时存储
对于暂时无法处置的废弃放射源,可以将其临时存储在符合安全规 定的设施中,待后续处理。
回收利用
对于某些可回收利用的放射源,可以通过回收利用的方式减少对环 境的影响。
处理设施与技术
高放废物处理设施
用于处理高放射性废弃物的设施,包括分离、净化、固化等处理 技术。
中低放废物处理设施
用于处理中低放射性废弃物的设施,包括储存、压缩、包装等处 理技术。

放射源分类办法

放射源分类办法

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FZ 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I类源 II类源 III类源 IV类源 V类源 核素名称(贝可) (贝可) (贝可) (贝可) (贝可)Am-241 ≥6×1013≥6×1011≥6×1010≥6×108≥1×104 Am-241/Be≥6×1013≥6×1011≥6×1010≥6×108≥1×104 Au-198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Ba-133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C-14 ≥5×1016≥5×1014≥5×1013≥5×1011≥1×107Cd-109 ≥2×1016≥2×1014≥2×1013≥2×1011≥1×106 FZ Ce-141 ≥1×1015≥1×1013≥1×1012≥1×1010≥1×107Ce-144 ≥9×1014≥9×1012≥9×1011≥9×109≥1×105 Cf-252 ≥2×1013≥2×1011≥2×1010≥2×108≥1×104 Cl-36 ≥2×1016≥2×1014≥2×1013≥2×1011≥1×106 Cm-242 ≥4×1013≥4×1011≥4×1010≥4×108≥1×105 Cm-244 ≥5×1013≥5×1011≥5×1010≥5×108≥1×104 Co-57 ≥7×1014≥7×1012≥7×1011≥7×109≥1×106 Co-60 ≥3×1013≥3×1011≥3×1010≥3×108≥1×105 Cr-51 ≥2×1015≥2×1013≥2×1012≥2×1010≥1×107 Cs-134 ≥4×1013≥4×1011≥4×1010≥4×108≥1×104 Cs-137 ≥1×1014≥1×1012≥1×1011≥1×109≥1×104 Eu-152 ≥6×1013≥6×1011≥6×1010≥6×108≥1×106 Eu-154 ≥6×1013≥6×1011≥6×1010≥6×108≥1×106 Fe-55 ≥8×1017≥8×1015≥8×1014≥8×1012≥1×106 Gd-153 ≥1×1015≥1×1013≥1×1012≥1×1010≥1×107 Ge-68 ≥7×1014≥7×1012≥7×1011≥7×109≥1×105 H-3 ≥2×1018≥2×1016≥2×1015≥2×1013≥1×109 Hg-203 ≥3×1014≥3×1012≥3×1011≥3×109≥1×105 I-125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I-131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Ir-192 ≥8×1013≥8×1011≥8×1010≥8×108≥1×104Mo-99 ≥3×1014≥3×1012≥3×1011≥3×109≥1×106Nb-95 ≥9×1013≥9×1011≥9×1010≥9×108≥1×106Ni-63 ≥6×1016≥6×1014≥6×1013≥6×1011≥1×108Np-237≥7×1013≥7×1011≥7×1010≥7×108≥1×103 (Pa-233)P-32 ≥1×1016≥1×1014≥1×1013≥1×1011≥1×105Pd-103 ≥9×1016≥9×1014≥9×1013≥9×1011≥1×108Pm-147 ≥4×1016≥4×1014≥4×1013≥4×1011≥1×107Po-210 ≥6×1013≥6×1011≥6×1010≥6×108≥1×104 FZ Pu-238 ≥6×1013≥6×1011≥6×1010≥6×108≥1×104 Pu-239/Be≥6×1013≥6×1011≥6×1010≥6×108≥1×104 Pu-239 ≥6×1013≥6×1011≥6×1010≥6×108≥1×104 Pu-240 ≥6×1013≥6×1011≥6×1010≥6×108≥1×103 Pu-242 ≥7×1013≥7×1011≥7×1010≥7×108≥1×104 Ra-226 ≥4×1013≥4×1011≥4×1010≥4×108≥1×104 Re-188 ≥1×1015≥1×1013≥1×1012≥1×1010≥1×105 Ru-103≥1×1014≥1×1012≥1×1011≥1×109≥1×106 (Rh-103m)Ru-106≥3×1014≥3×1012≥3×1011≥3×109≥1×105 (Rh-106)S-35 ≥6×1016≥6×1014≥6×1013≥6×1011≥1×108Se-75 ≥2×1014≥2×1012≥2×1011≥2×109≥1×106Sr-89 ≥2×1016≥2×1014≥2×1013≥2×1011≥1×106Sr-90≥1×1015≥1×1013≥1×1012≥1×1010≥1×104 (Y-90)Tc-99m≥7×1014≥7×1012≥7×1011≥7×109≥1×107Te-132≥3×1013≥3×1011≥3×1010≥3×108≥1×107 (I-132)Th-230 ≥7×1013≥7×1011≥7×1010≥7×108≥1×104Tl-204 ≥2×1016≥2×1014≥2×1013≥2×1011≥1×104Y-90 ≥5×1015≥5×1013≥5×1012≥5×1010≥1×105 Y-91 ≥8×1015≥8×1013≥8×1012≥8×1010≥1×106 Yb-169 ≥3×1014≥3×1012≥3×1011≥3×109≥1×107 Zn-65 ≥1×1014≥1×1012≥1×1011≥1×109≥1×106 Zr-95 ≥4×1013≥4×1011≥4×1010≥4×108≥1×106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放射源分类办法

放射源分类办法

放射源分类办法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射线装置分类表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

放射源分类

放射源分类

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放射源分类办法

放射源分类办法

放射源分类办法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核素名称I类源II类源III类源IV类源V类源(贝可)(贝可)(贝可)(贝可)(贝可)Am-241 ≥6×1013≥6×1011≥6×1010≥6×108≥1×104 Am-241/Be≥6×1013≥6×1011≥6×1010≥6×108≥1×104 Au-198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Ba-133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C-14 ≥5×1016≥5×1014≥5×1013≥5×1011≥1×107 Cd-109 ≥2×1016≥2×1014≥2×1013≥2×1011≥1×106 Ce-141 ≥1×1015≥1×1013≥1×1012≥1×1010≥1×107 Ce-144 ≥9×1014≥9×1012≥9×1011≥9×109≥1×105 Cf-252 ≥2×1013≥2×1011≥2×1010≥2×108≥1×104 Cl-36 ≥2×1016≥2×1014≥2×1013≥2×1011≥1×106 Cm-242 ≥4×1013≥4×1011≥4×1010≥4×108≥1×105 Cm-244 ≥5×1013≥5×1011≥5×1010≥5×108≥1×104 Co-57 ≥7×1014≥7×1012≥7×1011≥7×109≥1×106 Co-60 ≥3×1013≥3×1011≥3×1010≥3×108≥1×105 Cr-51≥2×1015≥2×1013≥2×1012≥2×1010≥1×107Cs-134 ≥4×1013≥4×1011≥4×1010≥4×108≥1×104 Cs-137 ≥1×1014≥1×1012≥1×1011≥1×109≥1×104Eu-154 ≥6×1013≥6×1011≥6×1010≥6×108≥1×106Fe-55 ≥8×1017≥8×1015≥8×1014≥8×1012≥1×106 Gd-153 ≥1×1015≥1×1013≥1×1012≥1×1010≥1×107 Ge-68 ≥7×1014≥7×1012≥7×1011≥7×109≥1×105 H-3 ≥2×1018≥2×1016≥2×1015≥2×1013≥1×109 Hg-203 ≥3×1014≥3×1012≥3×1011≥3×109≥1×105 I-125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I-131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Ir-192 ≥8×1013≥8×1011≥8×1010≥8×108≥1×104 Kr-85 ≥3×1016≥3×1014≥3×1013≥3×1011≥1×104 Mo-99 ≥3×1014≥3×1012≥3×1011≥3×109≥1×106 Nb-95 ≥9×1013≥9×1011≥9×1010≥9×108≥1×106 Ni-63 ≥6×1016≥6×1014≥6×1013≥6×1011≥1×108 Np-237(Pa-233≥7×1013≥7×1011≥7×1010≥7×108≥1×103 )P-32 ≥1×1016≥1×1014≥1×1013≥1×1011≥1×105 Pd-103 ≥9×1016≥9×1014≥9×1013≥9×1011≥1×108 Pm-147 ≥4×1016≥4×1014≥4×1013≥4×1011≥1×107 Po-210 ≥6×1013≥6×1011≥6×1010≥6×108≥1×104 Pu-238 ≥6×1013≥6×1011≥6×1010≥6×108≥1×104Pu-239/≥6×1013≥6×1011≥6×1010≥6×108≥1×104 BePu-240 ≥6×1013≥6×1011≥6×1010≥6×108≥1×103Pu-242 ≥7×1013≥7×1011≥7×1010≥7×108≥1×104 Ra-226 ≥4×1013≥4×1011≥4×1010≥4×108≥1×104 Re-188 ≥1×1015≥1×1013≥1×1012≥1×1010≥1×105 Ru-103≥1×1014≥1×1012≥1×1011≥1×109≥1×106 (Rh-103m)Ru-106≥3×1014≥3×1012≥3×1011≥3×109≥1×105 (Rh-106)≥6×1016≥6×1013≥6×1011≥1×108S-35≥6×1014Se-75 ≥2×1014≥2×1012≥2×1011≥2×109≥1×106 Sr-89 ≥2×1016≥2×1014≥2×1013≥2×1011≥1×106Sr-90≥1×1015≥1×1013≥1×1012≥1×1010≥1×104 (Y-90)Tc-99m≥7×1014≥7×1012≥7×1011≥7×109≥1×107Te-132≥3×1013≥3×1011≥3×1010≥3×108≥1×107 (I-132)Th-230 ≥7×1013≥7×1011≥7×1010≥7×108≥1×104 Tl-204 ≥2×1016≥2×1014≥2×1013≥2×1011≥1×104 Tm-170 ≥2×1016≥2×1014≥2×1013≥2×1011≥1×106 Y-90 ≥5×1015≥5×1013≥5×1012≥5×1010≥1×105Y-91 ≥8×1015≥8×1013≥8×1012≥8×1010≥1×106Yb-169 ≥3×1014≥3×1012≥3×1011≥3×109≥1×107 Zn-65 ≥1×1014≥1×1012≥1×1011≥1×109≥1×106 Zr-95 ≥4×1013≥4×1011≥4×1010≥4×108≥1×106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放射源文档

放射源文档

放射源1. 什么是放射源放射源是指能够通过核衰变、核裂变或核聚变释放出射线或高能粒子的物质或装置。

放射源可以分为天然放射源和人造放射源两种类型。

1.1 天然放射源天然放射源是自然界存在的具有放射性的物质。

例如,地球上的岩石、土壤和空气中都含有放射性物质,如铀、钾和氡等。

1.2 人造放射源人造放射源是通过人为手段制造的具有放射性的物质或装置。

例如,核能发电厂使用铀或钚等放射性物质产生能量,医用放射线装置用于诊断和治疗疾病。

2. 放射源的应用2.1 医学应用放射源在医学领域有广泛的应用。

医用放射线装置用于产生X射线或伽马射线,用于诊断疾病,如X射线拍片、CT扫描和核医学检查。

此外,放射源还用于放射治疗,例如放疗治疗肿瘤。

2.2 工业应用在工业领域,放射源被用于检测和测量目标物体的特定性质。

例如,放射源可用于辐射测量、密度测量和物态转变的研究。

此外,放射源还可以用于材料的辐照处理,如杀菌、改性和退火。

2.3 环境监测放射源在环境监测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监测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含量,可以及时发现并控制放射性物质的泄漏情况,从而保护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放射监测设备通常被安装在核电厂附近、辐射设施周围以及核试验场所,用于实时监测辐射水平。

3. 放射源的风险与保护3.1 放射源的风险放射源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射线或高能粒子会对生物体产生伤害。

长期接触放射线可能导致突变、癌症和遗传疾病。

而短期暴露于高剂量的放射线下可能导致急性病理反应,如放射病。

3.2 放射源的保护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免受放射源的危害,必须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接触时间:减少接触放射源的时间,从而降低受到辐射的剂量。

•增加距离:尽量保持与放射源的距离,以减少辐射暴露。

•使用屏蔽物:在放射源周围使用合适的屏蔽物,如混凝土或铅板,以阻挡辐射。

•个人防护装备:在工作场所中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服等。

4. 放射源的法律法规和监管4.1 国际法律法规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是联合国系统中负责核能应用和和非核能应用裂变材料管理的国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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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分类办法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

一、放射源分类原则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放射源分类表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

三、非密封源分类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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