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夜校“考核办法
农民夜校效果评估制度

第四条“农民夜校”效果评估共设分值100分。对于评估分值低于80分的“农民夜校”负责人要进行组织约谈,并限期整改。
农民夜校效果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夜校”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实际特制定“农民夜校”效果评估制度。
第二条效果评估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乡镇党委每半年组织评估组通过实地察看、查看记录、组织考评、教师点评、群众互评等方式,对“农民夜校”进行综合考评,量化打分。
第五条群众测评项目需组织不少于30名农民群众参与,保证测评对象的广泛性。
第六条严格执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制度,对工作重视不够、效果较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条评估结果将纳入基层党建、“四好村”创建、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和第一书记考评等重要内容,工作成效将作为责任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农民夜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夜校的管理,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夜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民工夜校的所有教学活动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农民工夜校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农民工,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农民工夜校设立校委会,负责夜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委会下设教务处、培训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培训、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设立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计划:教务处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年度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教师选聘: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资质和教学经验,由校委会统一选聘,并进行岗前培训。
第九条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以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辅以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等课程。
第十条教学实施: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考核评估:教务处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对不合格教师进行培训和调整。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培训对象:优先保障工地农民工参加夜校培训,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可报名参加。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农民工的实际工作,注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五条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第五章后勤管理第十六条教学设施:后勤处负责夜校教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教学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学习用品:后勤处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用品,如教材、笔记本、笔等。
第十八条食宿安排:后勤处负责学员的食宿安排,确保学员的生活舒适。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农民夜校管理制度

农民夜校管理制度一、概述农民夜校是一种为农村地区的农民提供继续教育的教育机构。
为了更好地管理农民夜校,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农民夜校的目标是提供优质的农村教育资源,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2. 任务:农民夜校的任务包括开展各类农村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农民参与各类教育课程和学习机会,提供相关学习资源和支持。
三、组织架构农民夜校采用一级管理模式,设置校长和相关部门,具体组织架构如下:1. 校长:负责农民夜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统筹各项工作。
2. 行政办公室:负责农民夜校的行政管理和办公事务。
3. 教务教学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评估。
4. 学生管理部:负责学生招生、管理和培养工作,组织学生活动和交流。
5. 后勤保障部:负责农民夜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和维修等。
四、招生与培养1. 招生对象:农民夜校主要面向农民群体,特别是那些没有机会接受正规教育或需要进一步提升的农民。
2. 招生原则:招生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农民夜校的学生来源广泛和多样化。
3. 培养方式:农民夜校采用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技术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民培养。
五、教学管理1. 教学管理体系:农民夜校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包括教学计划、教师管理、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估等。
2. 教师队伍建设:农民夜校注重培养和引进高素质教师,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 课程设置:农民夜校根据农村的实际需求和农民的特点,合理设置各类教育培训课程,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4. 教学质量评估:农民夜校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对教师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以提高教学质量。
六、学生管理1. 学籍管理:农民夜校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招生、注册、转学、毕业等程序进行规范和管理。
2. 学生服务:农民夜校为学生提供学习资源、生活服务和职业发展指导等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农民夜校”工作管理办法

***村“农民夜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建立“农民夜校”,组织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建立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农民夜校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和保障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增强农民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保证农民的安全生产,促进农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条农民夜校要坚持长期办学、齐抓共管的原则;注重提高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原则;灵活多样、务求实效的原则。
要通过夜校把农民更好地组织和凝聚起来,使农民夜校成为农民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
第四条***村农民夜校由***村村两委负责组建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全村农民参加教育培训。
第二章学员第五条***村范围内农民及其失业人员,均应参加夜校设定的全部课程教育培训;失业人员接受重点课程教育培训。
第六条农民夜校一年至少分4期培训班,按季度算。
每名学员每期培训学习不应少于8课时。
每期培训班应按照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并给予适当的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七条要建立农民培训档案。
学员按规定课程完成夜校培训科目,经试卷考核、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学习小结等综合评审合格后,由夜校颁发结业证书,并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结业证书由***村村两委统一制作,学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一年内,可不再参加相同内容的培训。
第三章师资第八条夜校师资由***村村两委组织,教员由相关管理人员担任,也可聘任社会人员、专业和人员担任,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项目管理实践经验,工作责任心强。
(二)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
(三)熟悉农民情况,了解农民学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点。
(四)经过上级培训考核,取得“农民夜校教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教员要认真备课并做出周密的教案。
要领会和掌握教材的内容及其重点,明确各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农民夜校学习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农民夜校学习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农民夜校的学习管理工作,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和满意度,特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一、学员报名制度1. 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农民,年满18周岁,均可报名农民夜校。
2. 学员报名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农业户口簿等。
3. 学员报名时需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根据具体课程标准收取。
二、学员管理制度1. 学员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
2. 学员须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
3. 学员不得在课堂上进行与学习无关的行为,如吸烟、聊天等。
4. 学员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上课,以免分散注意力。
5. 学员须尊重教师和其他学员,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6. 学员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言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教师管理制度1. 教师在上课前应仔细备课,确保教学内容准备充分。
2. 教师应根据学员的学习需求和水平设置合理的教学目标和内容。
3. 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4. 教师应及时纠正学员的学习错误,鼓励学员发表意见和提问。
5. 教师应保护学员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滥用。
四、学业考核制度1. 学员需参加课程结束时的学业考核,成绩合格者视为合格结业。
2. 学员不得抄袭、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成绩,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3. 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
五、学习环境管理制度1. 学校应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
2. 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学习资源,保障学员的学习需求。
3.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提供学员互相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以上为农民夜校学习管理制度范文,旨在规范学员和教师的行为,提高学校的学习质量和效果。
希望各位学员和教师认真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农民夜校学习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和意义农民夜校学习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农民夜校的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推动农民素质的全面提升。
农民夜校 学员管理制度

农民夜校学员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农民夜校学员的学习效果,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订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夜校学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农民夜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农民夜校的持续发展,本管理制度制定。
第二条农民夜校学员以农村居民、农民工为主,其他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第三条农民夜校学员应依法在校规定时间上课,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
第四条农民夜校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爱护校园环境。
第五条农民夜校学员应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活动,刻苦钻研,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学员招生第六条农民夜校学员招生对象为农村居民,具有基本识字能力,愿意接受综合素质教育的人员。
第七条学员招生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员招生须进行体格检查,排除有疾病者。
第九条学员招生时,需登录学籍档案,建立学员档案。
第十条学员招生时,需要缴纳一定费用,费用包括教材费、住宿费等。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学员管理分为日常管理和考勤管理两部分。
第十二条学员日常管理包括学习情况、生活情况等。
第十三条学员考勤管理包括出勤情况、请假情况等。
第十四条学员在入学时需签订学员管理协议,确认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学员在上课期间应穿校服,遵守学校的课堂纪律。
第十六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学校请假。
第十七条学员需按时缴纳学杂费,按时上交作业、参加考试。
第四章学员奖惩第十八条学员奖惩制度是对学员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第十九条学员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奖状等。
第二十条学员惩罚包括警告、罚款、记过、劝退等。
第二十一条学员被警告达到三次,将会被劝退。
第二十二条学员被开除后,需申请复学,复学需经过学校审批。
第五章学员考核第二十三条学员考核是对学员学习情况的评估。
第二十四条学员考核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第二十五条学员考核结果作为学员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农民夜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夜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夜校在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农民夜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夜校的全面工作。
2. 设立农民夜校办公室,负责农民夜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村设立农民夜校教学点,负责本村农民夜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招生与入学1. 招生对象:农村居民、返乡农民工、农村贫困户等。
2. 招生时间:每年春季学期开始前。
3. 招生办法:通过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程序。
4. 入学手续: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填写报名表,缴纳学费。
四、教学与管理1. 教学内容:以农村实用技术、农业知识、法律法规、道德教育等为主,结合当地实际需求。
2. 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现场教学、实践操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
3. 教师队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教师组成,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志愿者等。
4. 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定期检查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效果。
5. 学籍管理: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实行学籍管理制度,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后颁发结业证书。
五、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学员学费等。
2.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3. 经费监督:设立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核与评价1. 教师考核: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进行考核。
2. 学员考核:对学员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实践操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3. 教学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学员、教师、社会各界对农民夜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突出、教学质量高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教学纪律、教学质量低下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理。
3. 对积极参与农民夜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纪律、破坏农民夜校秩序的学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理。
农民夜校积分制实施方案

农民夜校积分制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夜校的教育质量,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我们决定在农民夜校实施积分制。
下面是具体的实施方案:一、积分获取途径。
1. 学习积极性(最多10分),学员每次上课按时到达并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可获得1-3分不等的学习积分;每学期末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将进行评定,获得评定为优秀的学员可额外获得5分奖励。
2. 课外作业(最多20分),学员完成课后作业并按时提交,可获得1-5分不等的课外作业积分;每学期末学员的课外作业积分将进行评定,获得评定为优秀的学员可额外获得10分奖励。
3. 考试成绩(最多30分),学员参加期中、期末考试,取得优良成绩者可获得10-30分不等的考试成绩积分。
4. 社会实践(最多20分),学员参与农民夜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农村建设、农产品销售等活动,可获得5-10分不等的社会实践积分。
5. 课外学习(最多10分),学员自主学习农业知识、技能,参与农技培训等,可获得1-5分不等的课外学习积分。
二、积分使用规定。
1. 积分兑换奖励,学员可凭借所获得的积分进行奖品兑换,奖品包括学习用品、农业工具、书籍等。
2. 积分兑换学费减免,学员可将所获得的积分用于农民夜校学费的部分或全部减免。
3. 积分兑换学习时长,学员可将所获得的积分用于增加学习时长,延长学习时间。
4. 积分兑换学历证书,学员在达到一定积分后,可兑换农民夜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三、积分管理。
1. 积分记录,农民夜校将建立积分管理系统,对学员的积分获取、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2. 积分公示,农民夜校将定期公示学员的积分情况,公开透明,接受学员和家长的监督。
3. 积分奖惩,对于作弊、违纪的学员,将取消其相应的积分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四、积分制评估。
1. 定期评估,农民夜校将定期对积分制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2. 效果评估,通过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课外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评估,来评判积分制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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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农民夜校”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开展“农民夜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农民夜校”工作监督考核,实现教职员和学员的科学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实现“农民夜校”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教职员考核
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以“德、能、勤、绩、学”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
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勤。
以下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扣除相应分数。
(1)上课迟到、早退、脱岗1次扣0.5分;(2)每请假1天(正常请假天数外)扣0.5分;(3)每无故旷课1次扣2分;
(二)考学。
分季度定期抽查“农民夜校”教职员上课情况,进行评比,评比分好、中、差三个格次,好的加2分,中等的不加减分,差的减2分。
(三)考德。
全体教职员工要自觉营造“农民夜校”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维护“农民夜校”形象,同志之间要友爱互助增进沟通,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
(1)对违
反以上要求的,发现一次酌情扣1-3分;(2)发现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1次扣3分;(3)发现损坏公物一次扣2分。
(四)考绩。
对照工作目标要求,一是检查是否能够熟练掌握“农民夜校”的业务知识各司其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程序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检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情况,看有没有遗留问题,有没有得到最好效果;三是检查顾全大局情况。
(五)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分制,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报经乡党委政府审定后予以表彰;考核95分以下,80分以上的为称职;考核8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对于考核不称职的教职员,将上报***村纪委。
二、学员考核
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分为课堂学习、实践调研以及结业考试三个方面,考核学员为保证学员们在党校学习的效果,实行教学考核,并依学员考核成绩决定是否予以结业。
(一)考勤,每次党课学员应按时到场入座,“农民夜校”管理人员将记录学员考勤情况,迟到、早退扣1分,缺勤扣2分。
如有病假、事假,需提前请假,未请假视为缺勤,给予全月全勤的学员予以加3分;
(二)课堂表现,对不认真学习,玩手机、讲话的学员扣1分,对于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的扣2分,对认真学习,记录笔记,积极互动的学员予以加1分。
(三)课堂笔记,每节党课后,教职员将查看学员的课堂笔记,记录认真的加0.5分,未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的扣0.5分。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分制,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予以表彰;考核90分以下,8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核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以结业。
三、考核安排
考核为全年考核,半年考核时间为次年1月,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驻村帮扶工作组和村两委负责。
四、注意事项
***村“农民夜校”教职员和学员要严格遵守《***村“农民夜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于考核成绩有异议的教职员、学员,须于考核结果公布后五天内上报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将对学员成绩重新进行考核,并作最终解释。
***村党支部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