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质量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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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目次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定义与术语 (3)4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4)5 总则 (4)6 监督范围及主要指标 (4)6.1监督范围 (4)6.2主要指标 (5)7 主要内容 (5)7.1电能质量监测的分类 (5)7.2频率质量监督 (5)7.3电压质量监督 (6)7.4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监督 (6)7.5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监督 (7)7.6谐波和间谐波监督 (7)7.7电能质量监测仪器 (8)8 技术监督管理 (8)附录A (9)附录B (10)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文件1 范围2.1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简称)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相关的技术管理要求。

2.2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境内水电企业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服务职责的相关部门。

2.3 监督范围主要包括频率偏差、电压偏差、波动、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等内容。

应对发电机的无功出力、调压功能、进相运行及电压质量进行管理与监督,应加强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调整、控制及改进,使电压和频率等指标满足标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所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94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7626.30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能质量测量方法GB/T 18481电能质量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GB/T19862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 24337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DL/T 1053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DL/T 1194 电能质量术语DL/T 1198 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3 定义与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电力行业监管的紧要构成部分,其目的是监督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提高供电质量,充足用户的用电需求,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经济社会进展。

为了落实国家电力监管政策和推动电力行业的进展,订立了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一、监督对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对象是电力系统中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输电企业、配电企业和用户,包括全部的输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

监督重点是对电网电压、电流、频率、谐波等电能参数的监测和分析,并对其进行评估和改善。

二、监督范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覆盖的范围较广,重要包括以下方面的监督:1. 对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输电企业、配电企业和用户的用电设备进行监测,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对电网电压、电流、频率、谐波等电能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确定潜在的电能质量问题,并适时实行措施进行改善。

3. 对电网电压波动、闪变、谐波、电压不平衡等事件进行分析和处理。

同时对于负荷扰动、短时间的断电等事件也要进行监督和处理。

4. 定期对电力系统的电网结构、设备选择和配置、绝缘情形等进行评估,保证其能够充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 对电力系统的电网稳定性、经济性、安全性进行监测,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能够承受各种突发事故的影响。

三、监督要求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需要遵守肯定的工作要求和流程,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订立认真的监督计划和方案,包括监测的频率、方法、测量点的选择等内容。

2. 确保监测设备的精准性和牢靠性,对监测数据的精准性和牢靠性进行验证和检测,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订立对策和改善措施,以解决潜在的电能质量问题。

4. 建立健全的监督记录和档案,包括监测数据、监督报告、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备查。

5. 加强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四、监督实施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开展定期的监督工作,包括现场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等。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书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书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标准书工程项目:XXX公司年月1.总则1.1本技术标准书适用于公用配电变压器已安装了低压低压无功补偿装置,需要对其有功、无功电量,三相电压及电压合格率进行监测计量,并将有关信息通过无线通信传至供电局需求侧管理后台机的一种测控终端装置。

本技术标准书提出了该产品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标准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标准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标准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标准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标准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标准书的意见和与标准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本设备技术标准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

本技术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供需双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DL/T 721—2000 配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GB/T13729—1992 远方终端通用技术条件DL/T 814-2002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标准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DL/T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DL/T630—1997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DL/T 634.5101-2002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定-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DL/T645—1997 三相多功能电能表数据传输规约GB12325-1990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标准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DF6501-PQA(机架)电能质量监测终端用户手册

DF6501-PQA(机架)电能质量监测终端用户手册

用户手册

9.5 矢量图 ......................................................................................................................................... 15 9.6 系统事件 ..................................................................................................................................... 15 9.7 数据统计 ..................................................................................................................................... 16 9.8 系统管理 ..................................................................................................................................... 17 9.8.1 数据管理 ............................................................................................................................ 18 9.8.2 稳态事件设置 .................................................................................................................... 18 9.8.3 暂态事件设置 .................................................................................................................... 19 9.8.4 通讯参数设置 .................................................................................................................... 19 9.8.5 遥信遥控 ............................................................................................................................ 20 9.8.6 线路参数设置 .................................................................................................................... 20 9.8.7 存储设置 ............................................................................................................................ 21 9.8.8 系统设置 ............................................................................................................................ 21 10 嵌入式 WEB 操作 .......................................................................................................................... 22 10.1 实时数据 ............................................................................................................................. 22 10.2 统计数据 ............................................................................................................................. 23 10.3 事件查询 ............................................................................................................................. 23 10.4 全局参数 ............................................................................................................................. 24 10.5 线路参数 .................................................................................................................................. 25 11、注意事项 ................................................................................................................................... 27 12、运输和存储 ............................................................................................................................... 27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加强我公司电能质量管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运行和电能质量,维护电气安全使用环境,保护发、供、用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所称的电能质量是指电厂向电网供的交流电能质量及厂内配电网的交流电能质量,其衡量的指标有:1.2.1 供电频率允许偏差;1.2.2供电电压允许偏差;1.2.3供电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1.2.4供电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1.2.5电网谐波允许指标。

1.3电网电能质量应符合下列国家标准:1.3.1《电能质量电力系统供电频率允许偏差》(GB/T 15945—2008);1.3.2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2008);1.3.3 《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的闪变》(GB12326—2008); 1.3.4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5543—2008);1.4电能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5本细则适用于我厂#1、#2机组、网控和电气一、二次。

本细则由监督小组负责制订和解释.1.6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1.6.1我厂500kV母线为系统电压控制点,依据调度局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调整。

1.6.2调度依据其给我公司下达的电压曲线,通过对500 kV母线电压遥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对我厂进行监测、考核。

1.6.3调度值班员有权在当班期间,以调度指令的形式,向发电厂值长下达调压命令,值长应按调度指令进行调整。

1.6.4当我厂AVC投入运行时,按照AVC指令进行自动调整。

当AVC 因故退出运行时,当班值长应加强对500kV母线运行参数的监视和调节,发现电压异常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按调度指令调整机组无功或500kV母线电压。

AVC处理完毕后,按调度要求投入。

1.6.5电能质量监督范围包括:发电机高峰时发无功的能力,低谷时进相运行能力,主变、厂高变、脱硫变、启备变的分接头运行位臵,500kV母线电压、频率,6kV、400V母线电压等。

电能质量测试仪de注意事项

电能质量测试仪de注意事项

测试时的注意事项1 最小短路容量,供电设备容量,协议容量公共连接点:用户接入公用电网的连接处。

基准短路容量:短路容量从本质上反映了公共连接点的供电设备的内阻,进而决定了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基准短路容量是一种标尺或举例。

最小短路容量:公共连接点最小供电方式下的短路容量。

当公共连接点处的最小短路容量等于基准短路容量时,公共连接点的全部用户向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分量(方均根值)不应超过GB/T 14549-1993表2中规定的允许值。

不等时,按比例增减。

供电设备容量:公共连接点最小供电方式下的供电容量。

用户协议容量:供用电双方签署的协议中规定的用电方允许使用的最大容量。

最小短路容量>供电设备容量≥用户协议容量从本质上讲,需要的是供电设备容量和协议容量两者的比值,暂时不知道时应放宽,例如:供电设备容量=协议容量,即该用户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最小短路容量,供电设备容量和协议容量需要供电方提供准确的数据,电能质量测量设备无法自动设置合理的值。

2 电能质量数据观测的一般方法由宏观到微观,即先观测一大段时间所对应的统计报表或趋势图,如果要同时观测较多的参数,建议用统计报表,对统计报表中有问题的参数,再有针对性地用趋势图观测。

如果要观测较少的参数,建议用趋势图。

从趋势图中,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在哪一段时间内问题比较严重,再针对该时间段,用统计报表或趋势图观测。

更进一步可以用测试报表和波形图来观测。

测试报表有报表和频谱图两种表现形式,报表更全面和准确,频谱图更直观。

波形图也可以任意缩放,满足由宏观到微观的观测需求。

对谐波和三相不平衡度的观测,以95%概率大值为主,以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为辅。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用户安全稳定生产的主要措施之一,为加强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1.3定期组织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情况分析研究会,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落实执行。

2各级专责人职责:2.1监督组组长职责2.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能质量监督指标和规定,审批电能质量监督制度,掌握电能质量工作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分析研究会,布置、检查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

2.1.2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各岗位职责,督促各级监督人员搞好监督工作。

2.1.3对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影响电能质量的因素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上报公司领导。

____组织开展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____公司监督专责人职责:2.2.1接受监督组组长领导,协助组长搞好监督工作;2.2.2掌握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基本情况,经常对下一级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具体情况及时汇报监督组组长。

2.2.3制定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负责年底汇总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2.2.4负责制定电能监督工作技术管理内容。

2.3风场负责人的职责:2.3.1贯彻执行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2.3.2根据风场电能质量情况,组织实施技术监督工作计划;2.3.3对本风场设备缺陷故障及时处理,并分析制定有效的反事故措施落实执行;2.3.4对风场技术监督进行日常管理,组织进行技术培训,2.3.5参加主要设备的选型、监造和交接验收。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全体的1.1 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和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靠规程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依据《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条例》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技术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输技改后发电、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3 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技术监督体系。

1.4 这些规则适用于连接到电网的发电、电网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及电力设计单位。

2 监督范围规划其管辖电网中影响电能质量水平的设备、设计、运行、检测。

3 监督内容3.1 电能质量指数检测电能质量是指公共电网向用户接收端提供的交流电能质量,其质量指标为:供电频率允许偏差,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供电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供电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电网谐波允许指标。

3.1.1 电能质量指数检测有连续检测、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3.1.1.1 连续检测主要适用于电源电压偏差和频率偏差指示器的运行检测;3.1.1.2 定时检测主要适用于需要掌握电源电能质量且不具备连续检测条件的检测方法;3.1.1.3 专项检测主要适用于干扰源设备接入电网(或容量变化)前后的检测方式,它用于确定电网电能质量指标的背景条件和实际干扰量,或验证技术措施效果。

3.1.2 电能质量指数检测点的设置,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3.1.2.1 覆盖主网和所有电源电压等级,并在电网内(地域和线路首末)呈均匀分布;3.1.2.2 满足电能质量指标调控要求;3.1.2.3 满足特殊用户和订有电能质量指标条款合同用户的要求,根据电能指标的特点和电网的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各种检测方法和检测点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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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网电能质量监测系统终端设备(以下简称电能质量监测终端)的功能要求、准确度指标、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及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基于电能质量测试分析的各种装置,包括专用的电能质量监测终端,也包括具有电能质量测试功能的其他自动化装置。

本规范适用于电网内所应用的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应用性能检测,测试的结果可以作为装置选用、应用功能开发等的依据。

2.引用文件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参照或者引用了以下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部分内容本规范可能结合电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范为准。

GB/T12325-2003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6-2000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19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9862—2005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15945-199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18481-2001电能质量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GB/T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T2423.1-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A: 低温试验方法GB/T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B: 高温试验方法GB/T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D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试验方法GB/T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 (正弦)试验方法GB/T17626.2-1998 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性试验(idt IEC61000-4-2:1995)GB/T17626.3-1998 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3:1995)GB/T17626.4-1998 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量技术快速瞬变电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GB/T17626.5-1998 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5:1995)GB/T17626.11-1999 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1:1994)GB/T17626.7-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供电系统及所连设备谐波、谐间波的测量和测量仪器导则IEC 61000-4-30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Power QualityMeasurement Methods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电压偏差 voltage deviation供电电压对标称电压的偏差与标称电压的百分比。

电压偏差(%)=(实测电压-标称系统电压)/标称系统电压×100%3.2 频率偏差 frequency deviation系统频率的实际值和标称值之差。

频率偏差=实测频率-标称系统频率3.3 谐波 harmonic对周期性交流量进行傅立叶级数分解,得到频率为基波频率大于1整数倍的分量。

3.4 间谐波 interharmonic处于供电频率的谐波之间的频率分量。

3.5闪变 flicker灯光照度不稳定造成的视感。

3.6不平衡度 unbalance factor三相电力系统中三相不平衡的程度,用电压或电流负序分量与正序分量的方均根值百分比表示。

式中U——三相电压的正序分量方均根值;V1U——三相电压的负序分量方均根值;V2电流不平衡度的计算公式:式中I——三相电压的正序分量方均根值;A1I——三相电压的负序分量方均根值;A23.7电压暂降 voltage dip在电气系统某一点的电压突然下降,经历半个周期到几秒钟的短暂持续期后恢复正常。

3.8电压短时中断 voltage interruption供电电压消失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1 min。

短时中断可以认为是100%幅值的电压暂降。

3.9 暂时过电压在给定安装点上持续时间较长的不衰减或弱衰减的(以工频或其一定的倍数、分数)振荡的过电压。

3.10 瞬态过电压持续时间数毫秒或更短,通常带有强阻尼的振荡或非振荡的一种过电压。

它可以叠加于暂时过电压上。

4.监测终端功能要求4.1.监测终端的规范性要求4.1.1接入电网的方式和系统类别电能质量监测终端电压端子应该能够并联接入PT二次回路,电流端子能够串联接入CT二次回路。

电压、电流接线应该能够保证安全可靠,不影响其他装置或者回路。

对于部分在配电网络中应用的电能质量监测终端,要求电压端子能够直接接入380V配电系统。

装置应该能够适用于常规的接线方式。

装置的软件配置能够与接入电网方式和系统类别相匹配。

监测终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配置,应该能够保证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4.1.2外观结构机箱应保护仪器内各部件不受重物侵害和不受机械损伤。

开关、按钮等操作应灵活可靠,无卡死或接触不良现象,内部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接入对地电压超过220V 电网的仪器,应装有保护接地端。

电压、电流接线端子应装在端子座中,端子座应有足够的绝缘性能和机械强度。

4.1.3运行指示监测设备应该具有正常运行、故障等指示功能,方便运行维护人员的循检;对被监测主要电能质量参数的实时数据显示功能不做要求。

对于具备当地液晶显示功能的监测终端,应该保证在无操作状态下,液晶屏处于关闭状态。

4.1.4装置的标示装置的铭牌应该明确具备以下信息:1)仪器的型号名称;2)制造厂名或商标;3)基本电流和最大电流(A);4)接线方式和标称电压(V);5)装置电源的类型及额定电压;接地端子应该具备明确的标示。

4.1.5装置输出接口装置应该能够与优盘、便携式电脑等设备连接,支持当地的设置、数据下载等功能。

具有装置故障信号输出接点。

在装置自检发现故障的情况下,提供空接点信号给远动装置或者其他系统。

4.2.基本功能要求4.2.1监测功能用信号源模拟三相四线系统的电压、电流信号输出给被测装置,通过被测装置的当地显示界面或者通过专用软件读取被测装置的测试值。

将测试值与标准信号输出进行比对,检查被测装置的以下监测功能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1)频率,电压有效值,电流有效值,基波电压、电流相角要求装置能够对以上指标进行连续的测量,并且能够以固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存储。

频率测试准确度要求小于0.01Hz,电压、电流有效值准确度要求小于0.5%,基波电压、电流相角的准确度要求小于1º。

2)电压偏差电能质量监测终端必须具有电压偏差测试功能。

要求装置能够进行连续的电压偏差指标测量,并且能够以固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存储。

测试公式符合3.1的要求,标称电压可以独立进行设置。

测试准确度要求小于0.5%。

3)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三相电流不平衡度和序分量电能质量监测终端必须具有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测试功能。

对于特殊负荷的监测终端要求具有电流三相不平衡度测试功能,能够根据设置要求提供正、负、零序电压和正、负、零序电流数据。

要求装置能够进行连续的三相不平衡度指标测量,并且能够以固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存储。

测试公式符合3.6的要求。

测试准确度要求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绝对误差小于0.2%,三相电流不平衡度绝对误差小于1%。

4)谐波电能质量监测终端必须具有谐波测试功能,包括电压、电流的总谐波畸变率,DC-50次谐波电压电流含有率、幅值(相位)。

要求装置能够进行连续的谐波指标测量,并且能够根据设置的时间间隔进行存储。

推荐测试准确度要求达到国标B级及以上。

在存在直流分量、间谐波分量的情况下谐波测试准确度不受影响。

5)电压波动、闪变电能质量监测终端必须具有电压波动和闪变测试功能,要求装置能够进行连续的电压波动和闪变指标测量,并且能够根据设置的时间间隔进行存储。

测试准确度要求相对误差小于5%。

6)间谐波间谐波测试为可选功能,要求装置进行谐波分析的数据窗不小于4个周波,需要分析的最小频率间隔、数据记录方式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7)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8)电能质量监测终端必须具有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测试功能,要求装置能够进行连续的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检测,在电压超过设定值情况下记录电压暂降(短时中端)的发生时刻、位置、相别、幅值和持续时间,并且根据设置进行录波。

测试准确度要求电压暂降幅度小于10%,电压暂降持续时间小于10ms。

4.2.2指标越限记录和触发录波功能监测终端必须具有触发元件,当触发条件满足时,装置能够根据设定的录波条件进行录波。

录波元件包括:电压暂降/骤升;电压中断;电压突变;在以上触发条件下,监测装置应该能正确动作,录波文件正确,触发元件返回时录波正确终止。

录波长度应不少于30个周波,触发前不少于5个周波,触发后不少于25个周波。

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及在检修状态下,触发元件不应发生误动。

监测装置能够对连续监测的电能质量指标进行判断,设置被测装置的指标限值,当实测指标超过限值时,能够提供指标越限记录,记录越限的指标名称、位置、幅值、时间、相别等。

指标越限包括:电压有效值越限;电流有效值越上限;频率越限;谐波越限;三相不平衡度越限;电压波动和闪变越限;(功率因数越限);(无功功率越限);4.2.3通信功能监测终端必须支持以太网或GPRS为介质,支持基于TCP/IP的通信协议,必须能够根据市电力公司的要求进行修改。

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或定时提取存储记录。

4.2.4设置功能测试终端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方便地设定变电站、母线、线路等的名称、变比、容量、额定参数等内容,并且能够在测试结果中得到正确的执行。

4.2.5统计功能要求电能质量指标的测量间隔、统计方法符合国标的规定。

对监测终端的当地规定时段数据统计功能不做强制要求。

4.2.6数据记录功能电压偏差、频率、三相不平衡度、谐波监测的结果应该能以固定的记录周期在监测终端进行存储;记录周期应该可以整定,针对不同用途的监测终端,最小记录时间应该具有不同的要求;短时闪变的记录周期为10分钟,长时闪变为2小时;电压暂降/中断、瞬态过电压等暂态电压质量事件发生时,事件的记录和录波数据能够以规定的格式存储;监测终端的存储记录应至少保存90天,之后可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更新。

在装置故障的情况下,非故障期间的测试数据不能丢失。

监测数据不会由于监测终端当地的设置、访问等操作而删除或变化。

4.2.7装置对时功能装置必须具有远程对时功能,通过主站进行时钟同步。

4.2.8报警功能监测终端在软、硬件故障(通信中断)情况下能够产生报警信号,报警信号能以空接点的方式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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