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
药房规范化管理方案(3篇)

药房规范化管理方案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管理,贯彻《___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___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___加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___》精神,促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以下简称:规范药房),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管理,在医疗机构自愿申请,食药监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规范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药品分类等工作,确保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开展范围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含本单位所属门诊部)及各乡(镇)卫生院、各类诊所、村卫生所(室)、医务所(室)、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等国家、___、个体开设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三、工作目标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___年___月底,获得“规范药房”称号的医疗机构数达到我县医疗机构总数(不含个体诊所)的___%,___年___月验收A级单位率达到___%。
力争___年底全县___%的医疗机构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
四、___机构及职责成立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初审组和考评组。
(一)领导组职责: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二)办公室职责:开展建设“规范药房”的___协调和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三)初审组职责:县内医疗机构建设“规范药房”的宣传、培训、指导、受理初审、上报和日常监督检查。
(四)考评组职责:县内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房”建设工作的受理评审和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一)学习、宣传、动员阶段(___月___日-___月___日)___县内的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明确相关要求及评定标准。
(二)___实施阶段(当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各医疗机构按照建设规范药房标准和要求___开展活动。
要积极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着重要完善各项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搞好药品分类管理和药房卫生,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参加健康体检和从业人员培训。
医院药房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药房设药房主任一名,负责药房全面工作;设药房副主任一名,协助药房主任工作。
2. 药房设药品采购组、药品储存组、药品调剂组、药品验收组、药品信息组等五个小组,各小组负责相应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采购前,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确定采购目录。
3. 药品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确保价格合理。
4. 药品采购后,由药品验收组对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2. 药品分类存放,分区管理,实行色标管理。
3. 药品储存温度、湿度应符合国家规定。
4. 药品储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药品调剂管理1. 药品调剂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调剂准确、及时。
2. 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
3. 药品调剂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4. 药品调剂后,由药师向患者说明用药方法、注意事项。
六、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验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2. 药品验收人员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药品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
3. 药品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七、药品信息管理1. 药房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药品采购、储存、调剂、验收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2. 药房定期对药品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药房对药品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药品采购、储存、调剂提供依据。
八、人员管理1. 药房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学历或相关资格证书。
2. 药房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药房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药房规范化工作制度

药房规范化工作制度一、总则药房规范化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药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药品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要求,结合我国药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药店等药房相关工作。
二、药房工作人员职责1.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素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房工作规程和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
4. 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药品采购和管理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 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采购应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4.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确保药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储存。
5. 药品管理应建立和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入库、出库、销售、库存等进行严格管理。
6. 药品管理应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药品销售和服务1. 药房工作人员应根据医生的处方准确调配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 药房工作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3. 药房工作人员应关注患者的用药反应,及时处理和解决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药房工作人员应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5. 药房工作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迫患者购买药品。
五、药房环境和管理1. 药房应保持整洁、卫生、安静的环境,为患者提供舒适的购药环境。
2. 药房应设置合理的布局,区分处方药、非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等区域,便于管理和患者选购。
3. 药房应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规范化药房规章制度

规范化药房规章制度第一条绪论为规范药房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药品管理1. 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规定分类归档存放,保持整洁,方便查找。
2. 药品采购必须经过合格供应商,药品包装必须完整,严禁购进过期药品。
3. 药品销售必须核对病人处方,禁止非法销售药品。
4. 药品进出必须登记,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
5. 备货药品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数量进行,不得私自调换或替换药品。
第三条药具管理1. 药具必须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保持清洁和干燥,定期清洗消毒。
2. 药具购进必须经过正规渠道,保持完整和正常使用。
3. 药具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操作流程,不得私自使用或调换。
4. 药具的清洁和消毒必须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建立药具清洁消毒记录。
第四条药房人员管理1. 药房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保持专业素质。
2. 药房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制服着装,不得穿槽破或不雅服装。
3. 药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禁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4. 药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患者隐私原则,不得泄露病人信息。
第五条药房安全管理1. 药房内必须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行。
2. 药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 药房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和患者安全。
4. 药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第六条药房卫生管理1. 药房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药房必须严格遵守卫生标准,不得存在卫生死角。
3. 药房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异味滋生。
4. 药房内的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分类投放,保持环境整洁。
第七条药房服务管理1. 药房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发药,不得擅自提供药品。
2. 药房必须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专业指导。
3. 药房必须保持公平正义,不得针对任何患者歧视或差别对待。
4. 药房必须按照规定服务时间对外开放,保证患者用药需求。
第八条药房监督管理1. 药房必须接受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卫生监督人员检查工作。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精选12篇)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精选12篇)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为了做好药房的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1. 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员工必须遵守卫生制度,各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清洁卫生。
2.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迟到早退,违者罚款10元;上班时间做私活,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经店长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一次罚款50元。
旷工二次做自动除名。
2. 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3. 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商品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4. 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5. 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6. 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工作人员承担。
7. 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8.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
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药房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设的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及其他特殊药房。
第三条药房管理应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体系。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供应、配送、储存、配制、发放等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组织定期开展药房管理培训,提升药房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规范管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机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妥善保管购进发票、合同、证明书和质量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对于到货的药品,药房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部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回或处理。
第十条对于过期药品、变质药品等不合格品,药房应立即予以封存和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房应设置合理的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储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对于特殊要求的药品,药房应设立特殊的储存间,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药房应定期对所储存的药品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四条对于特殊要求的药品,药房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保证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对于不合格的药品,药房应及时予以封存,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第四章药品配制与发放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药房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配药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配制的药品,药房应按照医疗机构内部相关规定进行配制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八条对于发放的药品,药房应按照医疗机构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发放,确保发放的药品正确、及时。
第十九条发放的药品应按照患者的医嘱进行,严禁超量、不合理用药。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法人职责:(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药房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

药房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西药房工作制度※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药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6.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须退药时,需经院长签字后方可退回,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7.调剂室在分装药品时,应将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要认真填写药品分装记录,仔细复核、登记、签字。
8.调剂室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应固定位置,用后放回原处。
9.药房应根据临床需要,有计划地领药,防止积压、失效。
10.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12.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中药房工作制度※1.调剂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按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调剂人员必须依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时认真审查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有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齐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按方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凡需先煎、后下、包煎、另煎、冲服、烊化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煎服方法,发药时向病人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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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房工作制度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药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6.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须退药时,需经院长签字后方可退回,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7.调剂室在分装药品时,应将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要认真填写药品分装记录,仔细复核、登记、签字。
8.调剂室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应固定位置,用后放回原处。
9.药房应根据临床需要,有计划地领药,防止积压、失效。
10.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12.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中药房工作制度1.调剂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按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调剂人员必须依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时认真审查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有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齐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按方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凡需先煎、后下、包煎、另煎、冲服、烊化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煎服方法,发药时向病人交待清楚。
5.对麻醉药品及毒性药品的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6.药房应配备复核员,认真核对配方有为漏配、错配等问题。
7.药品按药理、药性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明标签。
8.量具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检查校正。
9.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调剂室环境整洁。
10.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药库工作制度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供应工作,根据临床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
2.药品采购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
3.药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和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合格。
4.药库工作人员应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养护工作。
药品入库后应根据药品的理化性质和贮存条件在适宜的温、湿度条件下储存,并采取避光、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药品污染、变质、失效。
5.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质量、效期,对发生质量变异和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并及时协调处理。
6.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7.坚持定期盘点,减少误差,做到帐物相符。
8.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门窗上锁,严防烟火,定期检查防火设施,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9.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1.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2.购进毒性中药饮片必须从毒性中药饮片的定点生产企业或具有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的批发企业购进。
3.中药饮片的质量检验依据:(1)国家药品标准;(2)进口药材标准;(3)炮制规范。
4.中药饮片验收依据法定标准和购销合同检查品名、质量、数量、生产厂商、产品合格证、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入斗前必须按炮制规范进行加工。
5.验收毒性中药饮片必须再次查验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生产、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
6.毒性、麻醉、贵细中药饮片应专库或专柜存放,实行专人专柜、专册、专帐管理,并有明显的毒性、麻醉药品标志。
7.使用进口药品和毒性、麻醉中药应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办理》、《医疗机构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8.中药饮片严格按其要求进行养护,每季度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一月检查一次,并做好养护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9.严把饮片使用质量关,饮片装斗前进行质量复核,做好记录,并定期清斗,防止错斗、串斗、发霉等,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中药饮片调剂台及加工间每天清扫,保持清洁。
10.中药调剂员应按处方要求准确调配药品。
对其处方严格审核,注意配伍禁忌、超大剂量等情况。
11.处方调配后应进行复核,内容应有药味的复核、每味剂量及调剂总量的抽查、打碎、另包等质量复核。
12.如违反规定,工作失职,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
处方审核调配管理制度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3.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
5.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制度。
6.药剂人员接到处方后,应先审方,对处方的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1)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清晰、完整;(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断;(3)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4)剂量、用法;(5)剂型与给药途径;(6)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7)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药剂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重新开具处方,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8.药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
发药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9.处方调配完毕后,调配人员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复核人员复核、签字后方可发药。
10,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禁止掺假、掺杂,饮片配方中不能以生品代替炮制品,并做到计量准确。
11.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煎煮服用方法。
12.药剂人员对于错误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3.处方由药剂科负责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 年;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 年。
14.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1.药品入库时,保管及验收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入库验收记录,杜绝假劣药品入库。
2.药品经过验收后,由药品会计开具入库单,一式三联,并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签字方可入库。
3.购回药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各药房按需开具请领单,有计划的领取药品。
5.药品出库时,由药品会计开据出库单,一式三联,库房保管员及经手人应按实发数量详细清点并签字。
6.药品出库,必须坚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得人为造成药品积压失效。
7.未经审批,药品库不得配发处方(急救除外),不得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药品经验收入库后,应按药品性质、剂型分类贮存、便于养护和发放。
2.在库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常温:0—30C,阴凉不高于20G冷藏为2--8C,相对湿度为45%一75%)贮存。
3.库房配备干、湿温度计,库管员要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每天上午9时,下午3时记录温湿度情况,若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调节。
4.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绿色为合格药品区;黄色为待验药品区;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5.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6.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专柜加锁存放、保管,专账记录。
8.对库存药品应每季养护一次,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确认、处理或送药检部门检验9.对6 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并及时协调解决。
10.库房保管员切实做好防潮、防热、通风、防鼠、防火、防盗工作。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药品。
2.对于不合格药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3.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
4.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5.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与存放:(1)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通知保管员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药品库区。
(2)在库药品质量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通知保管员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药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不得继续使用6.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根据患者的意见协商处理;但对于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质量负责人和市药监局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为了加强院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1.中心所有药品使用科室,均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对象,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监测本科室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应详细记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
3.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药械科)负责院内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完整记录资料。
4.随时收集本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季度集中向药监局报告,其中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在15 日内上报县药监局,死亡病例需及时报告。
5.《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6.出现群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向县药监局、卫生局报告。
7.中心药品不良反应领导小组应定期对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值班、交接班管理制度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