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惩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学校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奖惩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效率,快节奏地推进素质教育,有规律地将竞争引入学校内部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
1、凡镇中心校组织的质量检测,都进行奖惩。成绩获全镇前五名的教师分别给于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的奖励。成绩位居全镇后五名的教师分别处罚300元,260元,200元,150元,100元。
2、凡学校组织的考试进行纵向评比,语文、数学二项总成绩获第一名者,分别奖励100元。语文、数学的最后一名与第一名的平均分差距在15分以上,每一分处罚10元。
3、凡参加教育局质量监测的年级,以教育局质量监测所排名次进行奖惩,全县前十名的教师分别给于1500元,1400元,1300元,1200元,11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的奖励。成绩位居全县后五名的教师分别处罚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4、教师对教学工作不认真,态度敷衍,投机取巧,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备课量、作业量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兼职工作,被中心校通报批评一次扣罚绩效工资100元,,被县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罚绩效工资200元。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