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习民事诉讼法

合集下载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律,其对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我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并且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学习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心得体会的总结。

首先,学习《民事诉讼法》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核心价值。

《民事诉讼法》确认了我国法治的基本原则,即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以及公正、公平、便利和及时解决民事争议的价值追求。

学习《民事诉讼法》不仅使我明白了我们应当如何依法行事,更明确了法官、当事人和律师等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在诉讼中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定。

这些原理和价值观的确立,不仅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

其次,学习《民事诉讼法》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法律的制定过程和法律的具体内容,并且深切感受到了法律规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法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遵守法律规定,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要想在民事诉讼中获得公正的审判结果,就必须坚守法律,不违法、不越权。

再次,学习《民事诉讼法》让我更加明确了法律实施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具体步骤,例如起诉、审判、调解和执行等。

学习《民事诉讼法》使我明白了申请立案的条件和程序、举证质证的方法和要求、辩论和判决的规程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通过学习这些程序规定,我更清楚地了解了民事诉讼的流程和要求,有助于我在将来的实践中更好地操作和应用。

最后,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重要性。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坚守公正原则,确保当事人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定,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对其内容和应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下面是我在学习民事诉讼法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意识到诉讼程序的重要性。

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等具体环节。

这些程序的规定,既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手段,也是确保诉讼公正、高效进行的保证。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程序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在具体案件中如何运用这些程序,使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通过了解和掌握这些程序,我对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能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案件。

其次,我注意到证据的重要性。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争议事实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官作出裁判的重要参考。

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非常详细,包括证据的种类、举证责任、证据的采信等方面。

通过学习这些规定,我深刻认识到证据对诉讼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如何收集、保全和运用证据。

在实际操作中,我会更加注重证据的准备和运用,以便能够在诉讼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再次,我认识到司法解释的重要性。

在民事诉讼法中,有很多法律概念和规定是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来具体解释和适用的。

对于这些司法解释,我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司法解释内容。

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我还学会了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

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发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我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的具体应用。

通过与实践相结合,我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最后,我在学习民事诉讼法中也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

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规定,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援助。

在实践中,我会更加关注法律援助的实施和推动,为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民事诉讼法实习报告

民事诉讼法实习报告

民事诉讼法实习报告一、前言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民事诉讼法是我专业学习的重要环节。

通过理论的学习,我对民事诉讼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

然而,理论知识的掌握与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是相辅相成的。

为了更好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民事诉讼法实习。

二、实习单位与实习内容本次实习单位为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律师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参与案件讨论、学习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审查等。

三、实习过程及收获1. 协助律师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多个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

在律师的指导下,我学习了如何整理案件材料、如何撰写诉状、如何准备庭审材料等。

通过实际操作,我对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学会了如何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2. 参与案件讨论在实习过程中,我参加了多个案件讨论会。

与律师和其他实习生一起,我们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策略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通过案件讨论,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学会了如何与团队成员合作,共同为客户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3. 学习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审查在实习期间,我有机会参与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审查工作。

在律师的指导下,我学习了如何撰写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审查法律文书的内容和格式,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学习与当事人沟通技巧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我学会了如何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如何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以及如何安抚当事人的情绪。

这些沟通技巧对于律师工作至关重要,也是我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5. 遵守实习纪律,提高自身素质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事,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各项活动。

通过实习,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质,还培养了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实习总结通过本次实习,我对民事诉讼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实习过程中的实际操作经验使我更加熟悉了民事诉讼程序,提高了自己的诉讼能力。

完整解读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用教育PPT学习课件

完整解读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用教育PPT学习课件

——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课件——
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
2200224/42//121 /11
1
1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

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

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在当代社会中,法律的学习和理解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而民事诉讼法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核心之一,更加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和研究。

在民事诉讼法课程中,思政教育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和思考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

一、法律意识的培养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法律课程,其中的案例和原理都是紧密结合实际的,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通过课堂的讨论和分析,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什么是合法的行为,什么是违法的行为。

同时,还可以学习到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侵权行为的认定等等。

这些法律常识对于我们的生活非常有帮助,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我国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了诚实守信、公正正义、法治平等等多个方面。

而在民事诉讼法课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学习案例和分析判决结果等方式,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些核心价值观。

通过学习课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庭的运作机制、法官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判决所体现的公正和平等。

这些都是我们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通过学习和思考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从而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三、公民素质的提升民事诉讼法课程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法律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提高我们的公民素质。

作为公民,我们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防止和抵制不法行为。

通过学习课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从而使自己的行为更加合法合规。

同时,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学习到一些解决纠纷的方法和技巧,培养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

这些对于我们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非常有帮助,提高了我们的公民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我们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还能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公民素质。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平台。

以下是我在学习民事诉讼法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和辩护权。

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诉讼方式、提起诉讼、担任辩护人等,这些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确保了案件的独立公正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的诉讼环境。

其次,民事诉讼法强调了调解和和解的重要性。

在我国,调解和和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地节约司法资源,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和和解的程序和原则,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

同时,民事诉讼法对调解和和解结果的效力也作出了规定,确保了协议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执行。

再次,民事诉讼法重视公正和效率的统一。

在诉讼中,公正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公正审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高效率也是民事诉讼法追求的目标之一,要求法院依法及时审理案件,减少当事人的等待时间。

公正和效率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才能提高审判的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最后,民事诉讼法注重司法公开和司法透明。

司法公开是一种对司法活动的公众监督,有助于提高司法的独立、公正性。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公开原则,对于一些情况下需要公开审判的案件,要求法院在公开审判期限和实施方式上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公众对案件的审判过程和结果有充分的了解。

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公告传唤、公示送达等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了诉讼的透明度。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我深刻认识到了诉讼的程序性特点和原则,加深了对于法律意义的理解和应用。

在课程学习中,我对于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和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能够将理论联系实际,在实际案例中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

首先,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对于诉讼的程序性特点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诉讼活动进行的必然规律,是诉讼本身的固有特征,具有客观性和不可改变性。

诉讼程序包括诉前阶段、一审、二审、再审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独特的程序安排和规定。

我了解到,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诉前阶段应当自行调解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协商解决争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后,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的大小,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一审、二审或再审等诉讼程序。

在诉讼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利提出证据、陈述事实、质证异议,并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来解决争议。

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我对于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安排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增强了对于民事诉讼活动的认识。

其次,学习民事诉讼法让我加深了对于法律意义的理解和应用。

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使我对于法律的含义和价值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

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它是在一定的法律范围内,依照特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的争议解决活动。

在学习过程中,我知道了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的培养。

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我对于法律意义的认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在实践中增强了对于法律的应用能力。

在实际案例中,我能够通过运用所学的知识,正确理解法律的含义和意义,并准确地应用到具体的案例中,为当事人提供正确的法律帮助。

最后,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我能够将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

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我对于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作为对民事诉讼法学习的心得体会,我认为民事诉讼法是我法学学习过程中非常重要且必修的一门课程。

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我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体系结构、原则和程序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提高我的法律素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我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体系结构有了清晰的认识。

民事诉讼法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律规定来保护民事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诉讼法的体系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程序和审判执行等方面。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发现民事诉讼制度中强调公正、公平、公开等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

同时,在确定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程序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规定和规范。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学习,我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体系结构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其次,学习民事诉讼法使我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原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众多原则,如平等协商、质证重要性原则、函证重要性原则、拒不配合原则等。

这些原则的存在和贯彻执行,使诉讼活动更加符合公正公平的要求。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是指导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诉讼公正、高效的重要保证。

在实践中我们要尽可能的发挥原则的重要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

再次,学习民事诉讼法使我对民事诉讼程序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民事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

它包括起诉、审理和执行等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和规则。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发现民事诉讼程序有其规范性和灵活性的一面。

一方面,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制度,如证据调查、开庭审理和调解等程序要求。

这些程序规定确保了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和秩序性,使诉讼活动更具有约束力和权威性。

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鼓励当事人自愿和协商解决争议,提倡利害关系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这些规定使民事诉讼程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变化。

最后,学习民事诉讼法使我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签:杂谈学习民事诉讼法中应注意的十大关系——谈谈如何学习民事诉讼法*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

常言道,水滴石穿。

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但任何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都有一个事半功倍的问题,方法得当,就可以在消耗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精力的情况下学到更多的知识。

又因为每一个学科的内容不同,知识构成有所不同,因此在学习这一学科的知识方面也就有其自己的特点,即使同为法学门类的各具体学科也是如此。

作为程序法、基本法、部门法的民事诉讼法不仅不同于民事实体法,也不同于同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但又与民事实体法有密切的联系,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有诸多共性。

以我个人的学习、研究和教学的经验,我认为学习民事诉讼法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注意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法的规制,而这两个法的规制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规制的目的和价值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也有所不同(这是由法规制的性质所决定的)。

一个是实体法——民事实体法规制,一个是民事程序法规制。

尽管实体法规制和民事程序法规制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决定自由的前提”,在特定的领域中,只有权利人才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规定着“自由的界限”,权利人的决定自由以不损害第三人的权利为界限;规定着“自由决定的后果”,在通过法律行为实施的决定方面,民事实体法规制在具备必要前提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行为人欲期的法律后果。

例如,对要约表示承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在侵权行为和债务合同中在参与人之间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而法律关系又可以产生请求权和形成权。

但民事实体法规制是在特定、固定的时空中对主体权利义务的规制,本身没有时序状态;尽管民事实体法规制也规定在不同的时间、状态下,主体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仍然是对特定和固定时空关系的规制。

与此不同,民事程序法规制是调整一种处于运动变化状态的关系,试图在运动变化中能够始终贯彻程序正义的价值要求或目标。

民事程序法规制要考虑主体在程序中的正义判断,要考虑对立平等主体之间的均衡性,因此不同阶段的程序设计和规制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异议被驳回时,应当给予主体以复议的机会,以使主体的不满得以吸收。

民事诉讼的运动发展必然导致程序的初始状态与发展中以及终结状态的差异,如果没有差异,也就无所谓阶段性和运动态。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解决民事争议,实现实体法规范的一整套程序规范。

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体系,包含若干主程序(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等),也包含着一些起辅助作用的子程序或辅助性程序(如管辖异议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先予执行程序、证据保全程序等等)。

程序的特点是时序性展开,并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因此把握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就必须从时序性考虑,在头脑中形成阶段性的,时序展开的时空印象,把握每一个阶段中法律规定,以及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的法律效果。

例如一审程序,是由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构成的。

一审程序中的起诉和受理阶段又是由起诉和受理的不同阶段构成的,还可以进一步将起诉阶段细化更具体的阶段。

同时,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也有自己特有的价值判断和规范要求,并不是完全依附于实体法的,因此特别要注意不要以实体法的思维和概念取代程序法的思维和概念。

例如,实体法范畴中基于实体权利的请求与诉讼请求就有区别,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概念,如果将两者混淆,就将导致错误的发生,误认为没有实体权利的当事人便没有不能提起诉讼请求。

实际上对于消极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与他人没有法律关系的诉讼)而言,只要有诉的利益,没有实体权利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消极确认之诉。

在理解民事诉讼法时,要密切联系实体法,但也要注意程序法的特点,避免以实体法的概念和思维教条地思考程序法的问题。

例如,在对待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方面,人们就照搬了合同制度,这就是典型的实体法思维在起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通过对调解协议效力的认定,使调解协议间接具有了强制效力。

具体地说,人民调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不是像过去那样,就双方的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而是就双方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直接对协议进行审理和裁判。

如果协议有效,并应当履行的,法院做出协议义务人履行的判决。

由于法院不再对“元纠纷”进行审理,而是就协议的合法性(“次纠纷”)进行审理,这就使得协议像合同一样具有了约束力。

另外,将调解协议作为合同,也避免了法院对“元纠纷”的审理,对“元纠纷”的解决将涉及最初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认定问题,而对调解协议的审理只是涉及调解协议有效性和权利义务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相对而言要简单得多。

该规定的理论基础就是把调解协议作为一种民事合同,因为是合同,所以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尽管上述规定将调解协议作为合同,但调解协议与一般的合同有所不同: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1、调解协议的目的是解决民事纠纷,而不是设定民事权利义务;2、一般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而调解协议不能约定不履行协议的惩罚措施;3、一般合同不需要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确认,而调解协议的生效需有调解组织的确认。

4、一般合同一旦被撤消或确认无效后,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赔偿。

但调解协议如果被确认无效,则“元纠纷”依然存在,当事人仍然可以就该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协议是一种合同,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将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但这样一来,必然产生诸多问题,例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存在撤消或无效原因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消或判决合同无效。

问题在于如果将调解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就可能发生当事人起诉要求法院撤消调解协议或判决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形。

法院撤消调解协议或判决调解协议无效的,实际上当事人之间“元纠纷”依然存在,当事人仍然可以就“元纠纷”向法院起诉(关于调解协议的裁判,当事人还可能申请再审,法院也可以在该裁判确有错误时提起再审。

),这样必然导致纠纷解决的进一步复杂化,反而增加了纠纷解决的成本。

学习民事诉讼法当然需要注意民事诉讼法关于各个程序的规定,注意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总之,应当注意民事诉讼自身的特性,但另一方面,还必须注意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联系,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民事诉讼法毕竟是实现实体法规范的程序规范,不可能离开民事实体法,必须反映民事实体法的内在精神。

首先,民事诉讼法必须考虑民事实体法中关于民事主体对民事权利的处分的自由,给予当事人在诉讼中不仅能够处分实体权利,也同时给予程序权利的自由,因此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必须体现民事实体法中同样的精神——自由处分,从而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处分原则以及辩论原则,如果离开民事实体法,没有真正领会实体法的精神,也就不可能真正领会民事诉讼法。

正是基于民事主体对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也就有了当事人起诉和撤诉的权利,提起上诉和撤回上诉的权利,诉讼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的权利以及在执行阶段与对方达成和解的权利等。

正是基于处分原则,也就有了管辖中的协议管辖、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当事人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等。

其次,应当注意具体诉讼制度、理论与实体法制度和理论的关系。

在民事诉讼中有许多制度和理论与实体法制度和理论是直接关联。

因此,只有充分地理解和把握了实体法制度和理论才能正确认识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的意义,正确运用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

例如正当当事人的确定、法院主管、管辖、诉讼标的、诉讼保全、判决的效力、要件事实、证据的可采信、证明责任的分配等等。

我们以判决制度中既判力理论为例说明程序制度、理论与实体制度、理论结合的意义。

根据既判力理论,前诉法院已经确定的判决具有约束后诉法院和当事人的效力,即后诉法院在同样的判决事项上不得作出与前诉法院相矛盾的判决,前诉法院已经判决的事项,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判。

理解既判力理论一方面涉及作为原则必须了解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了解诉讼请求事项与作为理由的实体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否则无法应用既判力理论中关于既判力原则仅限于判决主文,而不涉及理由。

诉讼请求为要求对方返还某物,但作为请求的理由可以是所有权关系,也可以是租赁关系等。

另一方面,作为既判力约束原则的例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该事项不是作为本案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法院的判断也同样具有既判力,例如抵消权的行使。

在本案诉讼中,被告如果符合债的抵消条件的就可以在诉讼中行使抵消权。

由于抵消是一种抗辩,而不是反诉,因此如果按照原则,原本法院对抵消权行使的判断是没有约束力的。

但是如果判决中关于抵消权的判断没有约束力的话,就可能发生虽已经在前诉中已经抵消,但行使抵消权的当事人在后诉中再提起已经抵消之债的债权之诉。

再次,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具有实现实体法的工具性的一面,因此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也需要与实体法制度和理论保持内在的一致性。

例如,诉的类型、判决的类型,就需要与实体法保持一致。

与当事人的实体请求相一致,从而形成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并又相应的形成给付判决、确认判断、形成判决,过去有的学者将形成之诉、形成判决称为“变更之诉”和“变更判决”,虽然只是称谓的不同,但反映出人们没有从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理与程序法理的一致性出发加以思考的缺陷。

在判决的效力方面,又相应的具有执行力和形成力。

因此,要能够充分地把握程序制度和理论,正确地加以运用必须学好实体法,注意与实体法的结合。

二、注意理论与实务的关系理论与实务的联系大概是每一个法律学科都应当注意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学也不例外,只有注意到理论与实务的联系,才能很好地理解民事诉讼理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法学本身是一门与民事诉讼现实和经验事实密切相关的知识体系,而不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抽象的逻辑演绎体系,如果套用经济学家科斯的表达方式来讲就是,民事诉讼法学不是,也不应当是“黑板法学”。

根据民事诉讼法学的特点,我认为在民事诉讼法学习中,理论与实务的联系中有以下几条路径:1、选择性地阅读各级法院公开的判例,分析判例中法院对具体程序问题的理解。

通过这种阅读可以发现实务中法院对民事诉讼法法条的理解以及民事诉讼法原理的应用。

学生们在学习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不能很好或自如地将诉讼法的原理加以运用,因为在课堂讲授中不可能过多讲解各种实务情形的运用。

而诉讼法原理与具体情形之间有一个对接和转化的过程。

另一方面,通过阅读判例也可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判例与理论的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错误,还是原理本身有问题。

2、注意案例教科书中的案例分析。

教科书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注重概念、理论阐述的教科书;另一类则是以个案阐释原理的教科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