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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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第一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三)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二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三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四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每年7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4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4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是指煤矿企业、矿长、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负有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责任。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指煤矿企业根据瓦斯防治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以保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权。

2. 煤矿企业应制定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瓦斯防治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3.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员工的瓦斯防治职责。

4. 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方面应设置相应的监测、控制和管理设施,保证瓦斯防治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煤矿企业应建立日常巡查和检查制度,加强瓦斯防治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瓦斯防治方面的问题。

6. 煤矿企业应加强职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瓦斯防治意识和能力。

以上是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2)瓦斯防治管理权限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权限》。

一、企业总经理瓦斯防治管理权限1、宣传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____或主持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对企业瓦斯防治1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健全瓦斯防治机构,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3.负责协调、落实瓦斯防治的____,及时消除重大通风瓦斯事故隐患。

4.审定企业瓦斯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资金计划,确定瓦斯防治年度目标。

5.全面指挥瓦斯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煤矿矿长瓦斯防治管理权限1、企业矿长对矿井瓦斯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____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____m,预抽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____m。

(二)钻孔施工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k4煤层不少于____m(燧石灰岩);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

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____m,孔径____mm,便于____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____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一、矿井瓦斯管理(一)通风区每月编制矿井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

(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比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面都必须设专人、专头随时检查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监控室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矿井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矿井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防止不合理集中生产和突击生产。

(五)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六)机车进入回风区域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二、瓦斯超限处理(一)井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作业,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L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瓦斯浓度达到L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发生临时停风或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风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三)井下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不得有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达0.5m3以上),若发现瓦斯积聚必须进行追查处理;井下工作面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一经发现,必须作为事故认真追查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组)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井下发现瓦斯积聚或超限,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当班处理不完,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Q绝不允许违背《规程》随意提高瓦斯管理浓度,否则不论造成事故与否,都要追究矿长和总工程师的责任。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维护矿井生产安全,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并对矿井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级责任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以及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矿山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第二章瓦斯监测第四条矿井瓦斯监测分为常规监测、定期监测和临时监测。

第五条常规监测是指对矿井内各个工作面的瓦斯进行定期的、系统的监测,包括瓦斯抽放器、瓦斯孔以及瓦斯传感器的布设和维护。

第六条定期监测是指对矿井瓦斯进行一定周期的监测,包括对矿井进风、出风系统的监测,以及瓦斯动态监测。

第七条临时监测是指对矿井瓦斯进行随机监测,包括对新开工作面的瓦斯进行监测、对异常情况下的瓦斯进行监测以及对特殊作业区域的瓦斯进行监测等。

第八条矿井瓦斯监测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瓦斯监测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九条瓦斯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至矿井的瓦斯监测中心,并进行储存和分析。

第三章瓦斯监控第十条矿井瓦斯监控主要分为实时监控和视频监控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实时监控是指对矿井整体瓦斯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对矿井瓦斯浓度、瓦斯流量、瓦斯压力、瓦斯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及时报警。

第十二条视频监控是指通过安装摄像头等设备,对矿井各个区域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瓦斯积聚等危险情况。

第十三条矿井瓦斯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十四条矿井瓦斯监控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报警。

第四章瓦斯控制第十五条瓦斯抽放是矿井瓦斯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包括对矿井瓦斯的抽放、处理和利用。

瓦斯抽放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十六条瓦斯抽放工作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机和地点进行,可以通过瓦斯抽放井、抽放管道等方式进行。

矿井 三量 管理制度

矿井 三量 管理制度

矿井三量管理制度一、瓦斯三量管理制度1. 瓦斯情况的三量在矿井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气体,一旦达到一定的浓度就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必须建立瓦斯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抽采,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标准。

(2)矿工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瓦斯浓度检测,确保作业安全。

(3)矿井内设置瓦斯检测仪,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 瓦斯事故的处理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灭火。

同时,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及时改进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瓦斯三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瓦斯情况的三量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矿井瓦斯情况,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矿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瓦斯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二、煤尘三量管理制度1. 煤尘情况的三量煤尘是另一种常见的危险因素,一旦浓度过高就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因此,必须建立煤尘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内部进行清扫,清除煤尘积聚。

(2)矿工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煤尘检测,确保作业安全。

(3)设置煤尘监测仪,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 煤尘事故的处理一旦发生煤尘火灾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灭火。

同时,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及时改进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煤尘三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煤尘情况的三量管理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煤尘危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三、温度三量管理制度1. 温度情况的三量在矿井中,温度的变化对于矿工的工作和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温度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内部的温度进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2)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矿工的工作安全。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

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制度有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矿井防灭火检查等内容。

瓦斯巡回检查指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时间所进行的常规瓦斯检查;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定放炮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查包括对密闭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与温度等项目的检测。

(一)、瓦斯巡回检查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点设置要求如下:(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需在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需在被串联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残采或带采帮煤等回收煤柱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瓦斯是煤矿生产中的一种危险气体,对矿工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瓦斯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1. 煤矿企业(1) 煤矿企业的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瓦斯防治工作,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煤矿企业要加强瓦斯监测和控制设备的更新换代,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煤矿企业要加强瓦斯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瓦斯防治意识和能力。

2. 煤矿管理人员(1) 煤矿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瓦斯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合规性。

(2) 煤矿管理人员要组织瓦斯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瓦斯防治知识和技能。

(3) 煤矿管理人员要制定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确保其执行到位。

(4) 煤矿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瓦斯防治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瓦斯检测人员(1) 瓦斯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瓦斯监测仪器的使用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2) 瓦斯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标准。

(3) 瓦斯检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异常瓦斯浓度,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瓦斯抽放和降低瓦斯浓度。

(4) 瓦斯检测人员要做好瓦斯检测记录和报告,提供给煤矿管理人员参考。

4. 采掘工人(1) 采掘工人要参加瓦斯防治培训,了解瓦斯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2) 采掘工人要严格遵守瓦斯防治操作规程,禁止擅自改变瓦斯抽放和通风设备的设置和运行方式。

(3) 采掘工人要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配合瓦斯检测人员采取措施。

(4) 采掘工人要积极参与瓦斯防治工作,监督和督促他人遵守瓦斯防治规程。

三、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煤矿瓦斯防治的基本工作文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下是一个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范本:1. 瓦斯防治管理职责(1) 煤矿企业要建立瓦斯防治管理部门,并明确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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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7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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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

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
煤尘事故的发生,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有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矿井防灭火检查等内容。

瓦斯巡回检查指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时间所进行的常规瓦斯检查;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定放炮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查包括对密闭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与温度等项目的检测。

(一)、瓦斯巡回检查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点设置要求如下:
(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需在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需在被串联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残采或带采帮煤等回收煤柱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4)其它地点:包括可能涌出瓦斯的炮眼、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回风流中使用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处、栅栏处、有人作业的其他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具体地点设置由总工程师确定。

3.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好瓦斯巡检系统。

通防科要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不得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

不准进入3%以上浓度的瓦斯区域内或氧气浓度低于18%及有害气体达到最高容许浓度区域内检查。

4.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不大于2.5小时;采区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掘工作面配点等地点每班检查三次;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气体情况。

特殊情况变更瓦斯检查次数要由通修队长或技术员决定并汇报通防科,并在瓦斯记录中注明理由。

采掘区队当班班组长必须了解掌握本作业地点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后要现场将检查结果和注意事项告知班组长,并由班组长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

5.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地点的瓦斯检查结果要填写井下瓦斯牌板、检查员手册和瓦斯检查班报,并通知现场工作
人员,实现“三对口”、“三签字”。

填写时要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每次对瓦斯检查地点要设“迎头标”(工作面迎头显著位置做明显标记,包括姓名、时间等),设置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

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6.瓦斯检查员除完成负责范围的瓦斯检查外,还要负责对分工负责区域内通风巷道、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局部通风、防灭火、通风安全监测等“一通三防”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防科和调度室汇报处理;对可能导致通风、瓦斯煤尘事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破坏安全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

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汇报请示,正常情况下班中至少汇报3次,瓦斯异常区至少汇报3次。

检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调度汇报,请求解决办法。

如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直接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后再汇报调度。

通防调度和公司调度室必须对汇报情况作好记录,并有相应处理措施。

8.矿长、技术负责人、采掘区队长、通修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瓦斯检查
员、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查瓦斯。

采掘工作面工长、班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到达作业地点后悬挂到指定地点。

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范围;掘进工作面悬挂地点距迎头不超过5米处,且必须挂在风筒出风口不能直接吹到的巷道另一侧地点。

9.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和甲烷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三者读数误差大于0.1%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当读数超过规定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或通修工区调度。

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并将结果记录瓦斯检查手册。

10.所有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增设、撤除,都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确定。

11.非正常情况的处理:①发现瓦斯超限和积聚未处理完,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要等接班瓦斯检查员到现场后,把情况交代清楚交下班处理。

②排放瓦斯工作未结束,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要等接班瓦斯检查员到现场后,把情况交代清楚交下班处理。

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止运转,要及时停电撤人,设置好警标,派专人站岗警
戒,禁止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未查明原因和未及时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

④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

⑤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

(二)一炮三检
1.所有地点的爆破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员、班组长、安监员〈瓦斯异常区增加瓦斯检查员〉)。

同一作业地点每次爆破前后都要进行瓦斯检查,并同时填好爆破时控卡,数据与现场相符,安监员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煤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

瓦斯异常区内每次爆破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炮眼内的瓦斯情况。

(三)矿井防灭火检查
1.所有发火煤层密闭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防灭火检查。

检查内容:密闭内、外的气体成份,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温度、内外压差等,同时检查密闭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灭火检查同时填写密闭检查记录、检查员手册、防灭火检查记录(地面台帐),并做到“三对口”。

每周检查结
束后,通修队长、技术员要审查防灭火检查记录并签字。

检查箱记录和检查员手册要保存一个季度以上,防灭火检查记录要保存到密闭报废注销。

3.进一步完善束管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

对可疑地点要及时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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