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印信使用管理制度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1目的为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机关部室及基层单位。
3引用文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4管理内容4.1总则4.1.1行政公文是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传达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工作、报告情况的重要工具。
4.1.2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4.2管理机构4.2.1综合部是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公司并负责指导基层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综合部以外的部室及经办公文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综合部的要求办理公文。
4.2.2综合部设专职文秘人员,负责对公文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3公文种类4.3.1各单位、各部室行文,应当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发文目的、公文内容、行文关系等正确选用公文种类。
4.3.2本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行政机关的公文十三大种类:命令(令)、决定(决议)、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4.4公文格式4.4.1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4.4.1.1发文机关名称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4.4.1.2秘密的公文应当在首页上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4.4.1.3紧急公文应当在首页上方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4.4.1.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4.4.1.5行文应当有签发人、会签人审批与审核的签名。
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公文的处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流程。
二、公文的分类根据内容和性质,公司的公文可以分为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两类。
1. 内部公文内部公文是指公司内部部门之间传达信息和决策的文件,包括通知、会议纪要、报告等。
2. 外部公文外部公文是指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来往的文件,如合同、函件、采购单等。
三、公文的起草1. 内部公文起草流程•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起草公文;•公文内容应准确清晰,表达简洁明了;•公文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下发。
2. 外部公文起草流程•外部公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起草;•公文内容需准确无误,格式规范;•公文须经法务部门或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送。
四、公文的处理和传递1. 公文处理•收到公文后,应按照公文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处理;•如需延迟处理或无法完成任务,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2. 公文传递•内部公文传递采用内部系统或邮件方式;•外部公文传递需按照对方单位要求的传达方式进行。
五、公文的归档和保管1. 归档•公文处理完毕后,需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归档应按照时间顺序和文件编号进行分类存放。
2. 保管•公文保管需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涉密文件须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进行保存和管理。
六、公文的查阅和销毁1. 查阅•公文的查阅需符合工作需要;•查阅公文需通过相关部门主管或行政人员审批。
2. 销毁•公文保管期满或者无效的公文需进行销毁处理;•销毁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文件销毁程序进行。
七、附件•公文格式范本•公文处理流程图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良好形象。
行政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行政公文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公文的处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确保行政公文的客观、公正、规范、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行政公文的处理,包括行政决策文书、汇报材料、通知公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行政公文处理应当遵循程序合理、操作规范、审批独立、公开透明、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二章行政公文的起草第五条行政公文的起草应当明确文种、题目、主题、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内容应当简练明了,规范语言,格式清晰。
第六条行政公文的起草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人员进行,起草人应当对公文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可靠。
第七条行政公文的起草必须根据事实,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不得编造事实,夸大其词。
第八条行政公文涉及的内容应当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内容。
第三章行政公文的审批第九条行政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各部门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确保审批程序合理、透明,审批环节不得出现遗漏或者擅自改动的情况。
第十条行政公文的审批流程应当明确,审批人员应当对公文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行政公文的审批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结果应当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行政公文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审批结果。
第四章行政公文的签发和送发第十三条行政公文的签发应当由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人员进行,签发人员应当对公文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真实合规。
第十四条行政公文的送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各部门应当配合确认收件并及时办理。
第十五条行政公文的送发应当注意保密性和实效性,安排专人负责送发工作,确保公文送发的准确、及时。
第五章行政公文的归档和保存第十六条行政公文的归档和保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资料应当清晰、完整、准确。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文管理工作,推进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和公司办公厅《关于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控股公司的党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公文是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管理部门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和检查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办公室、各部门综合业务科室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文处理质量。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
适用于向所属单位发布规章制度,传达要求所属单位执行、办理、遵守和周知的事项,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请求备案,回复上级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询问。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八)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石家庄诚通联众储运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传递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承担公文处理的部门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总经办是公司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一)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 1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
(五)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 签发人:上行文、会议纪要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 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 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 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 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公司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治企和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企业规章制度,安排生产经营活动,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拟制、流转、办理、整理(立卷)、归档等在内的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机密文、电要有专人保管和处理,按规定范围传阅、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是公司公文处理的职能部门,主管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并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应指定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公文的接收、登记、保管和文稿初审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并自觉遵守本办法,对签发的公文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向公司各项目、各部门批转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及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需要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发布或转发各种规章制度,聘用或解聘人员等。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八)函适用于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不相隶属关系单位或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1. 背景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行政公文的处理流程,保证公文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单位的行政公文处理。
3. 具体规定3.1 公文的定义行政公文是指集团公司各级单位拟定的,用于对外传达决策、消息、意见和要求的书面材料。
3.2 公文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不同,公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决定: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的重要事项做出的决策,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通知: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的重要事项发布通知及相关说明;•通报: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的信息进行公开或针对外部事情的说明;•意见: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或外部事态进行建议、反馈或意见;•请示: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或外部重要事宜进行请示,要得到主要领导的批准。
3.3 公文的起草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起草人应当明确公文的目的、主题和内容;•公文的撰写应当精练、准确、简明易懂,表达内容要清晰明确;•公文应当规范格式,遵循公文的条理性和客观性原则;•公文要保持一定的机密性,确保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3.4 公文的审核与审批公文的审核与审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文的审核与审批应当在保证其准确性、科学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进行;•审批人员对公文应当认真仔细地审阅,确保行文合规、内容严密;•对于涉及特定的部门或人员的公文,应当请相关部门或人员共同参与审核;•对于需要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的公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3.5 公文的签发和公布公文的签发和公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文应当在审批后及时签发,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公文的签发需要经过行文人、审核人和签发人的联合确认;•公文的公布应当注意文号、日期、标题、内容的统一,保证文本的正式性和有效性。
3.6 公文的归档公文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文应当按照类型、日期、单位等进行分类,进行常规归档;•对于重要的公文,应当进行备份,确保内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于涉及到外部事务的公文,应当保存一定时限,过期后进行销毁。
公文处理办法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2000‟23号),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系统的公文,是公司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管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经理事务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公司党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经理事务部)应当设立文秘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应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常用公文种类第九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任免人员。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或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十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文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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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公文处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新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企业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治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治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企业机密安全。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是****行政公文处理的治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港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应当设立文秘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 ****公文种类要紧包括: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公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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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
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 ****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领导人。
“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刻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差不多工具。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讲明、成文时刻、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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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国家及企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依照紧急程度分不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机关应写全称或者规范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可只标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在发文字号右侧注明签发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简要准确地概括公文的要紧内容和公文种类。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要紧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不包括被转发、报送、公布件),应在正文之后、年月日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子公文形式发出的外,应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讲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按照要求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抄送机关应按先上级后下级顺序排列。
第十条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纳国际A4型(210mm× 29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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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装订。
张贴公文用纸大小,依照实际需要确定。
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排。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二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行文关系应依照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汇报。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职权范围的事项应自行发文。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求解决具体问题时,需****公司决定的应用请示,直接向****公司行文,送****公司办公室;需有关部室办理的,用请求批准和答复类函,直接向有关部室行文。
第十五条 ****公司机关各行政部室,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在业务范围内与****公司下属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
答复问题等,能够用部室函的形式处理。
第十六条“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简报”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七条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十八条发文办理指以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一般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分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草拟
各业务主管部门依照工作需要草拟公文。
问题比较复杂的,有关领导应亲自草拟,或经集体研究提出方案后,指定专人草拟。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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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要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依照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缘故,并依照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
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公文文稿第一页应用发文稿纸抄写,按规定格式写明文件标题、拟稿单位、拟稿人以及文稿正文等。
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对草拟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发文稿纸上签字。
第二十条会签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会签文稿以会签部门负责人签字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审核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不得送领导人签发。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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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方法的规定等。
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审核人员有权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
内容紊乱、文字冗长、需做较大修改的文稿,可提出修改意见,由拟稿人进行修改。
勾划较乱的文稿应由拟稿人誊清后再送领导人签发。
第二十二条签发
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要紧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要紧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办公室主任签发。
第二十三条复核
公文缮印前,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第二十四条缮印、用印、分发
(一)签发后的文稿由文秘部门编号、缮印。
缮印必须符合规定格式,字迹清晰无误,整洁美观,份数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