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黄冈长江回水堤防整险加固工程移民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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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鄂水利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20〕3号各市、州、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移民服务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制订了《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8号)同时废止。

湖北省水利厅2020年9月17日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6〕53号)、《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19〕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水库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下简称“后扶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及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扶持的项目。

湖北推进流域治理实施方案

湖北推进流域治理实施方案

湖北推进流域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长江流域的上游地区,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域水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给流域环境和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推进流域治理,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湖北省制定了流域治理实施方案。

二、流域治理目标。

1. 水质改善,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减少工业废水排放等措施,提高流域水质,保障人民饮水安全。

2. 生态恢复,加强湿地保护、植被恢复等工作,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3. 水资源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确保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监测,建立流域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

2. 河道治理,对流域内的河流进行整治,清淤疏浚,修复岸线,保障河道畅通。

3. 污水处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减少污水排放对流域水质的影响。

4.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5. 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修复受损湿地,增加生物多样性。

6. 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调度和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流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流域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贯彻实施。

2. 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流域治理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格的流域环境保护制度。

3. 加大投入力度,增加流域治理的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流域治理工作。

4. 宣传教育,加强对流域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流域治理工作。

五、总结。

湖北省推进流域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改善流域环境,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项措施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湖北流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水利厅召开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暨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

湖北省水利厅召开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暨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

湖北省水利厅召开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暨投资计划执行
调度会
会议充分肯定了上半年水利建设取得的成绩。

一是重大项目调整入库获得进展,牢牢把握国家“十四五”中期评估、国家102项目评估契机,认真开展全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积极反映湖北项目建设新进展,提交了重大项目调整纳入国家项目库的诉求。

二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成效明显,姚家平、太湖港先后于第一、第二季度开工,引江补汉沿线补水、引隆补水、黄梅引江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速推进。

三是水网先导区建设步伐加快,53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项目已开工24项,各项指标进度总体符合预期。

四是投资计划执行好于去年同期,全省水利投资落实和完成情况均创历史新高。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抓好重大项目和投资计划执行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一是紧盯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重大水利工程开工。

下半年计划开工的项目要抓紧完善相关工作,压茬推进。

二是紧盯年度目标,全力加快投资计划执行。

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压紧压实责任,特别是近期将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项目,要逐一做好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三是紧盯建设任务,筹措落实水利投资。

在争取财政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项目清单,积极申报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主动对接金融机构,争取贷款尽快审批落地。

各市、州、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鄂水利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20〕4号各市、州、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移民服务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制订了《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水利厅2020年9月17日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679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6〕53号)和《湖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鄂移〔2006〕1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纳入后期扶持范围享受资金直补政策的大中型水库农村原迁移民。

即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中的原迁移民和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

第三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涉及水库移民安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分级负责落实。

第四条已列入后期扶持范围且登记到人的下列人口,自身份发生变化的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予以核减,不再享受后期扶持资金直补政策:(一)扶持对象已死亡的;(二)扶持对象为在编财政供养人员的;(三)其它不符合扶持政策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6.17•【字号】鄂环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19〕1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统筹推进,请各地、各部门依责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6月17日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181号),确保我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明显见效,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制定《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工作目标通过修复攻坚行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的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8.6%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1.8%,力争全面消除;省控断面水质总体逐年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二、重点区域范围在全省范围内,以长江、汉江、清江等73条重点河流、洪湖、斧头湖、网湖、汤逊湖等17个重点湖泊(21个水域)和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等11座水库为重点开展保护修复攻坚行动。

黄冈长河治理实施方案

黄冈长河治理实施方案

黄冈长河治理实施方案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长江中游,拥有丰富的水资源,然而长期以来,黄冈市的部分河流水质较差,河道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当地政府和居民。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黄冈市政府制定了长河治理实施方案,以期实现河流水质的提升,保护水资源,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河流水质的监测和评估。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对长河流域的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水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还将加大对污染源的排查力度,严格管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我们将进行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

对于受污染较为严重的河段,我们将进行河道的清淤、疏浚和修复工作,恢复河道的自净能力,提升水质。

同时,还将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河岸带的植被,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另外,我们还将加强对河流管理的法制建设。

加强对河流管理的立法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河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权限,加强对河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对河流的污染,共同参与到河流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长河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黄冈市长河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地推动当地河流水质的提升,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黄冈市的河流治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做出积极的贡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28•【文号】•【施行日期】2021.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把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沿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纳入国家试点工作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财政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2016年,我委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中央政策的支持引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各地不断探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实现形式,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突破口,积极创新区域间生态保护合作方式,加快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在系统总结地方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专门规定。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提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和支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职责,提出流域沿线相邻省份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签订行政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三是对实践中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建立难的问题,提出上一级政府应承担协调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持十堰南水北调水源地加快建立补偿机制,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关于将郧西县纳入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范围近年来,我委积极支持湖北省生态保护和修复,“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83亿元,开展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有效促进了工程区自然生态质量的持续改善。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8•【字号】黄政发[2006]34号•【施行日期】200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06]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冈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黄冈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6〕53号),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我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重点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至2026年,通过20年的后期扶持,引导和组织移民把后期扶持资金和其它惠农资金结合起来,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1、近期目标:自2006年至2010年,用5年时间,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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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黄冈长江回水堤防整险加固工程移民行动计划(审定稿)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黄冈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黄冈长江回水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二00七年八月目 录1 报告综述 (1)1.1项目背景 (1)1.2与原项目目标的一致性 (2)1.3项目影响 (3)1.4移民安置政策法律框架 (5)1.5移民重建实施计划 (6)1.6补偿投资概算 (7)1.7移民机构与制度 (8)1.8公众协商及社会调整 (9)1.9重要的合同与协议 (10)1.10监测监督和监理 (10)1.11移民实施进度安排 (11)2 项目背景 (15)2.1项目区介绍 (15)2.2项目本身 (16)2.3移民家庭调查 (19)3 项目影响 (24)3.1概述 (24)3.2调查过程 (24)3.3调查内容和方法 (25)3.4影响人口 (28)3.5影响土地和财产 (28)3.6影响经济 (31)3.7影响安置区人口 (32)3.8失地农户与项目影响 (32)3.9妇女与项目影响 (32)3.10弱势群体与项目影响 (33)4 政策法规和法律框架 (48)4.1政策法规 (48)4.2补偿标准 (54)5 移民重建实施计划 (73)5.1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73)5.2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的目标 (74)5.3移民生活安置实施计划 (75)5.4移民生产安置规划 (76)5.5企事业单位迁建规划 (79)5.6专项设施复建规划 (80)5.7安置区环境保护 (82)6 补偿投资概算 (91)6.1概算内容、依据、原则及其审批程序 (91)6.2补偿概算 (92)6.3资金 (94)7 移民机构与制度 (101)7.1涉及的机构 (101)7.2机构职责 (102)7.3项目整体移民协调 (105)7.4移民管理制度 (106)7.5培训 (106)7.6增强机构能力的措施 (108)8 公众协商及社会调整 (110)8.1优惠政策 (110)8.2帮助受影响居民恢复的特殊措施 (111)8.3过渡期的调整 (111)8.4公众参与和协商 (112)8.5移民信息的公开 (115)8.6抱怨和申诉 (115)8.7移民和安置区居民的关系 (118)9 重要的合同与协议 (122)9.1移民协议 (122)9.2移民工程建设合同 (122)10 监测监督和监理 (132)10.1监测指标 (132)10.2内部监测监督 (133)10.3独立的监测与评估 (135)10.4移民监理 (138)10.5项目整体移民协调员 (142)11 移民实施进度安排 (173)11.1移民进度计划实施的原则 (173)11.2进度计划 (173)1 报告综述1.1 项目背景黄冈长江干堤位于黄冈市境内的团风金锣港至武穴马口间长江段左岸,由不连续的四段堤防组成,被长江一级支流举水、巴河、浠水、蕲水分割。

支流堤防与长江干堤组成防洪屏障,共同保护黄冈市的团风、黄州、浠水、蕲春、武穴等县(区、市)。

受长江干流汛期洪水顶托回水影响的四条支流河口段堤防简称“黄冈长江回水堤防”,包括举东支堤、长孙堤、老城堤、北永支堤、永保支堤、永固支堤、赤东支堤。

举东支堤位于举水左岸;长孙堤及老城堤位于巴河右岸,老城堤紧接长孙堤,位于长孙堤上游,北永支堤位于巴河左岸;永保支堤位于浠水右岸,永固支堤位于浠水左岸;赤东支堤位于蕲水左岸。

黄冈长江干堤位于汉口与湖口之间,汛期上接川水、汉江、洞庭湖之汇水,下受鄱阳湖出流顶托。

长江水位涨幅快、泄洪慢,高水位持续时间长。

受长江洪水顶托,举水、巴河、浠水、蕲水相应高水位持续时间长;各支流降雨集中、强度大,一次降雨持续时间长,即使长江水位较低时,支流水位仍有可能较高,致使汛期险情不断。

1996年永固支堤发生溃口险情。

1998年汛期,长江上游先后出现8次洪峰并与中下游洪水遭遇,形成了自1954年以来第二次全流域性大洪水。

黄冈长江回水堤防各类险情不断,防汛抢险付出了极大代价。

1998年至2004年,黄冈长江干堤完成了全面的整险加固工程,干堤洪水安全威胁得以较为彻底的解决。

但保护区的防洪工程体系由干流堤防及支流堤防共同组成,因支堤存在的防洪安全隐患未得到解决,保护区仍面临严峻的洪水灾害威胁。

为提高黄冈地区的防洪标准,确保保护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完善这一地区的防洪工程体系,减少洪水威胁,对黄冈长江回水部分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本项目共涉及黄冈长江回水堤防整险加固范围总长57.392km,其中举东支堤长17.774km,老城堤长6.23km,北永支堤长3.76km,永保支堤长2.342km,永固支堤长5.286km,赤东支堤长22km。

黄冈长江回水堤防与长江干堤一起共同保护着黄冈市的75.8万亩耕地、134.4万人口,本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多年平均可减少洪灾经济损失3780万元,工程的经济内部收益率为9.90% 。

主要建设内容有堤身加高培厚、堤身护坡、堤顶防汛公路、垂直防渗墙、锥探灌浆、压浸平台、粘土截渗槽、填塘固基、抛石护岸、维修加固1座涵闸、重建5座涵闸等。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永久征地1622.02亩,移民1622人,所以为该项目的移民部分的实施准备了详细的移民行动计划,以减轻工程影响。

1.2 与原项目目标的一致性原项目指“湖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长江干堤加固项目”,涉及武汉市长江干堤、武汉市汉南长江干堤、荆南长江干堤、黄冈长江干堤和耙铺大堤。

原项目与本项目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为提高防洪标准,确保保护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减少洪水威胁。

尤其本项目堤防与原项目的黄冈长江干堤相连,其保护区基本一致,即本项目堤防加固后能使原项目的黄冈长江干堤保护区更加安全。

由于同为堤防加固,所以本项目和原项目的在工程措施上也是一致的,即主要措施堤身加高培厚、护坡、堤顶防汛公路、垂直防渗墙、锥探灌浆、压浸平台、填塘固基等,从原项目的运行情况看,这些措施不会造成重大环境问题。

本项目的移民的成因和原项目一致,虽然在工程方案比选中,对移民集中的地区考虑了尽可能以占地少的垂直防渗代替占地多的水平防渗,以占地少的防洪墙代替占地多的堤防加高培厚等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移民的工程措施,但仍有部分堤段因工程加固占压土地而造成移民。

和原项目一样,本项目征地移民具有呈带状、分散的特点,工程征地对项目区域总体影响小,移民不会失去生活来源。

同时,这些移民居住在堤边,受洪水威胁最大,从防洪安全角度考虑,项目的实施将使堤边居民直接受益,通过对移民意愿调查,移民对项目均持支持态度,因此,和原项目一样,项目的实施将不会造成社会风险。

原项目在实施中遵照执行了经世行评估的《移民行动计划》(RAP),移民生产和生活安置目标得到了实现。

和原项目一样,本项目将继续执行国家和世界银行移民政策,以移民达到或超过原有生活水平为目标,在项目实施中履行信息公开、扶持脆弱群体、鼓励公众参与和协商、加强社会调整与机构建设等措施。

汲取原项目移民成功的经验,本次RAP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大量移民参与,特别是在移民安置规划上,征询了移民和当地政府意见,经世行评估后,RAP将存放于当地图书馆和移民办公室予以公开,并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中公布这一信息。

1.3 项目影响黄冈长江回水堤防整险加固工程涉及4个县、1个区,8个乡、镇,33个行政村(场)。

项目影响线状和局部的,对当地社会经济的的不利影响很小。

但移民要受到住房拆迁和生活安置影响,农村耕地数量减少,必须采取经济上的调整措施。

征地——项目永久占地幅员面积1622.02亩,其中堤内耕地308.5亩,占19%,约9.6%为水田,造成粮食损失118t/年。

临时占地幅员面积4396.25亩,其中耕地2487.3亩(堤内2288.5亩,堤外198.8亩),占56.5%,占地期2年,每年损失粮食1125t。

移民人口——因工程占地,移民安置需迁移430户,移民1622人。

对于影响人口的调查未发现有少数民族群体,个别少数民族可能和汉族结婚,并已融入汉族文化,他们不会因种族原因被视为脆弱群体,也不是当地土著,所以OD4.2-土著人口不适用于本项目。

在调查中发现脆弱群体66人,约占移民总数的4%(包括孤寡老人、残疾户与无劳力家庭)。

由于征地范围呈线状分布,不存在整村整建制搬迁,大多数情况下影响较小。

在33个受影响的村中,移民人口占总人口的4%。

房屋拆迁——项目需拆迁房屋77510m2,其中私人房屋68558m2,占88.4%,企事业单位房屋8952.1m2,占11.5%。

涉及企事业单位17个,大多数仅少量房屋或附属设施需要拆迁,4个单位需整体搬迁,占23.5%。

专业项目设施——受项目影响的机耕路9.6km,10kv输电线12.1km,通讯线路25.6km,有线电视21.6 km,泵站装机2880kw等。

项目内无重要的文物古迹。

经济影响——项目征地对于企业的生产影响较小,在受影响的企业中,多数仅在搬迁期(1~2个月)内生产经营会受到短时的影响。

由于耕地的征用减少了粮食产量,每年约减少经济收入 377.5万元,有538名农业人口需要生产安置,可以通过基于土地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安置措施,提高现存土地的单产弥补这部分损失。

安置区人口——由于项目采取以本村就近后靠为主的安置方式,各村既是影响区又是安置区,其社会关系并未打乱,对安置区未搬迁的人口不会带来不利影响,相反,由于项目的补偿,安置区基础设施得以改善,未搬迁的人口也将从中受益。

项目影响区固定资产及人口情况见表1-1、征地移民对项目区的影响见表1-2。

1.4 移民安置政策法律框架黄冈长江回水堤防整险加固工程移民行动计划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制定,也符合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业务政策和世行程序OP/BP4.12的要求。

主要依据有:《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业务政策和世行程序》OP/BP4.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文);黄冈长江回水堤防整险加固工程项目移民补偿主要依据上述法规制定。

首要原则是:通过补偿及安置措施,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并为其搬迁后的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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