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派驻基层检察室理论依据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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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

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

案例四:某地区派驻监督工作的创新与突破
总结词
该地区在派驻监督工作中,注重创新突破, 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实现了派 驻监督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落实。
详细描述
该地区在派驻监督工作中,注重创新突破, 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如建立完 善的组织架构、加强对干部的培训考核、强 化对派驻人员的监督管理等。同时,也面临 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加强协调和管理。
THANKS
01
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 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02
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
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
受理信访举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
03
02
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要点
提前了解被监督单位情况
01
了解被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组织结构、业务 范围和运营情况。
的及时解决。
02
与被监督单位的相关人 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加强信息交流和协作
配合。
03
与上级领导和其他相关 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解决情况。
合理运用监督手段和方法
01
02
03
根据监督工作的实际情 况,选择合适的监督手 段和方法,包括听取汇 报、查阅资料、现场检
查、人员访谈等。
详细描述
当派驻监督机构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时,应 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维护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和 权威性。
应对措施
为了解决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派驻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 的举报机制和调查机制,对举报人的举报和调查对象的配 合给予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同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内部管 理的监督和指导,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置的困境及对策思考

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置的困境及对策思考
第2 8卷 第 4期 2 0 1 3年 1 2月
邢 台 学 院学 报
J 0UR NAL 0F XI NGT AI UNI VE RS I TY
Vo l _ 2 8 . No . 4 De c . 2 0 1 3
基层 检 察 院派驻 乡镇 检 察 室设 置 的
困境及对 策 思考
关键 词:检察 室;法律监督;职能定位 中图分类号 :D9 2 6 . 3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 6 7 2 . 4 6 5 8 ( 2 0 1 3 ) 0 4 . 0 0 3 6 . 0 3
历史上 乡镇检察室的发展经历 了自发建立、规 范弓 I 领 、撤销调整、重新探索几个时期。近几年, 检察 室的建设在全 国基层检察机关 中方兴未艾,但 它的建设仍然在摸索中进行,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少之又少 。以江西省新建县人 民 检察 院为例,该院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 检察 室有 5 个, 已 经建设并运行的检察室有 3 个, 作为一项探索性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的载体 ,检察室 在设置和运行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 问题。本文拟围 绕检察室运行中的困境及如何规范检察的工作等问 题进行讨论。 新 形势 下设立 乡镇 检察 室 的必要性 ( -) 适应 乡 镇经济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 ,随着 乡镇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型 乡镇 的经济决策权和行政管理权也随之扩大,人 民群众 对乡 镇组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司法需求越来越大。另外,伴随经济的增长,农村 矛盾和犯罪也 日益凸出,一方面是 乡镇 、村干部贪 污挪用 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等职务犯罪现象屡见 不鲜;另一方面是赌博、毒品犯罪逐渐向农村蔓延, 因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引发 的强揽工程、劳资纠 纷等事件增 多,甚至弓 I 起宗族之 间、村与村之 间的 群体性斗殴事件。这些 问题严重影响 了农村社会稳 定,耽误 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因此,迫 切 需要建设 乡镇检察室,它能够有力监督 乡镇基层 组织依法行政 ,又能协助辖 区党委、政府参与农村 社会 治安 综合 治理 ,维 护农村 稳定 。 ( 二) 健 全 乡镇 司法体 系 、强化 法律 监督 职 能 的

关于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探索和思考

关于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探索和思考
力下沉 . 延伸检察工作触角 , 在乡镇 、 社 区探 索建 派 出 检 察 室 , ( 四) 工 作 发 展 不 平 衡 。这 主 要 源 于认 识 水 平 和 精 神 状 态 的 室这 一 基 层 法 律 监 督 阵 地 .得 到 各 方 认 可 :而 有 的 单 位 态 度 迷 乏 深入 研 究 .认 为 上 级 没 有 硬 性 规 定 ,加 之 担 心 检 察 室 难 以管

检 察 机 关 设 立 派 出检 察 室 的 历 史 沿革
进 入 新 时 期 .高 检 院在 总结 原 派 驻 基 层 检 察 室 工 作 开 展 的 经验 得 失 基础 上 .从 检 察 工 作 要 着 力 于 服 从 和 服 务 党 和 国家 工
公。经费方面 . 由于 乡 镇 检 察 室 的经 费 无 法 列 人 财 政 预 算 , 仅 靠 基层 院挤 出办 公 经 费列 支 难 以为 继 人 员 配 备 方 面 . 乡镇 检 察 室 的干 警必 须 具 备 独 挡 一 面 的较 高 素 质 和 能力 . 才 能离 开 院机 关 独
开展巡 回检察 . 就地受理 群众诉求 . 提供法律 服务 , 化 解 礼 会 矛 差 异 。有 的基 层 检 察 院 认 识 明 确 . 始终坚持履行职责 , 坚 守 检 察 盾” . 检 察 机 关要 “ 坚 持 执法 为 民宗 旨 , 维 护 人 民群 众 利 益 ” 。近 两
重点 1 作 的开 展 .在 有 条 件 的地 方 设 置 派 出检 察 室 或巡 回 检 察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6 7 3 — 5 8 1 1 ( 2 0 1 3 ) 0 2 — 0 0 5 4 — 0 1
基层 院设 立 派 驻 检 察 窒 是 检 察 机 关 在 新 时 期 面对 新 形 势 的 根 据 “ 内部 规 定 ” 探 索 性 地 开 展 工作 . 冈 缺乏 制 度 体 制 支持 而处 境

派驻检察室的设立及职能定位

派驻检察室的设立及职能定位

派驻检察室的设立及职能定位作者:张静肖宏伟来源:《山东青年》2014年第02期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了解社情民意、实现检力下沉的有效载。

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建立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它的设置对于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建立派驻检察室的法律依据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2 条第 3 款规定:“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1993 年 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下发《人民检察院(镇)检察室工作条例》,派驻检察室是县(市)、市辖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检察室设立的目的是要通过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

《工作条例》第 4 条规定:“乡(镇)检察室根据(镇)地域、人口、经济状况和工作需要设置。

”同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下发通知,整顿各类检察室。

通知重申:“实践表明,乡镇检察室的设置,为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了一条新的途径,为保护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这是组织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在特殊区域设立派出机构的规定,其中“根据工作需要”,应理解为根据党和国家以及本级检察机关所在地区的工作大局需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0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派驻检察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促进检力下沉的组织形式最重要的是加强和规范派出检察室建设。

当前形势下,设立派驻检察室,是符合组织法立法本意的。

二、建立检察室的历史沿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确保国家法律统一,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驻在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认真分析查找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推进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建议。

派驻监督实践初探制度机制初步建立。

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明确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部门特点,围绕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为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如,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派驻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机制。

监督力量逐步整合。

针对部分派驻机构缺乏查办案件经验及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日常监督以“驻点”为主,重大监督检查、重要问题线索核实等重点任务“联片”协作的格局,达到人员机动调配,力量有效整合的效果。

如,X市纪委监委将2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合成7个联动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审查调查室构成,有效整合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

监督效果稳步提升。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强化“身份意识”,把握职能定位,以在融入融合中发挥好监督作用为立足点,结合监督单位业务工作、行业特点,聚焦监督重点,履行好“探头”之责,对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本能够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

如,2018年,X市28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67件次,谈话函询104件次,立案92件处分85人,效果明显。

派驻机构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派驻机构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派驻机构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派驻机构履职的背景和现状近年来,为了提高党的组织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我国成立了派驻机构。

派驻机构作为党的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推动基层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履职过程中,派驻机构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二、派驻机构履职存在的问题1.权力定位不清。

派驻机构虽然担负着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权力界限模糊,往往难以确定职责范围,导致工作职能混淆,不利于推动落实。

2.信息回报不及时。

派驻机构需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然而,信息反馈不到位、不及时,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3.监督力度不够。

派驻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应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但实际上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措施不到位,跟踪落实情况不够全面,导致工作难以检验和改进。

4.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派驻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是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特别是对派驻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尚未完善。

这导致派驻机构在履职中人员不够专业化,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改进派驻机构履职的建议1.明确权力边界。

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职责和权限的制度,明确权责边界,实现权力的规范行使。

同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派驻机构在涉及重大决策时的参与权限,确保其能有效发挥作用。

2.优化信息反馈机制。

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反馈渠道,确保信息的畅通与及时性。

同时,加强对信息的分析和研判,提高派驻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性。

3.加强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机制,密切监测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对工作结果的考核和评估,确保派驻机构工作的切实可行性和有效性。

4.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和考核,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派驻工作。

四、总结派驻机构作为党的联系群众、推动基层工作的重要手段,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实践思考

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实践思考
检 察 室 检 务 保 障 “ 地 一 制 ” “ 任 一 制 ” _随 意 性 较 一 、一 ,] 2
( ) 置 派 驻 乡镇 检 察 室还 没 有 得 到 法律 层 面 的 一 设
认 可
大 。一 方 面 , 驻 检察 室 的办 公 经 费 由派 出 院 负 责 . 派 但 派 出 院 的财 政 经 费并 未 因存 在 派 出机 构 而 增 加 .更 无
县( 、 人 民检 察 院派驻 乡镇检 察室 的 市 区)
实 践 思 考
文 张 丽 珍 李 恒 师 ◎
对 嚣萎 薹
现行 客 观 存 在 的事 物 加 以研 究 并 总 结 其 中 的 规 律 . 才 能更 好 的服 务 理论 研 究 、 务上 级 领 导 的科 学 决 策 。 服 笔 者 以 山西 省 大 同市 南 郊 区人 民检 察 院 ( 以下 简称 “ 郊 南

( ) 驻 乡镇 检 察 室 没有 完善 的检 务 保 障 机 制 三 派 派 驻 乡镇 检察 室 尴 尬 的 法 律 地 位 和现 有 的分 级 财

派 驻 乡镇 检 察 室 运 行 过 程 中 面 临 的 困 难和 出
现 的 问题
政保 障体 制 . 得其 没 有 建 立 起 独 立 的 检 务保 障机 制 . 使
( 四 内部 业务 管理 不规 范 目前 , 出 院对 检 察 室 的管 理 没 有统 一 的模 式 。 派 有 的 由业务 部 门协 调 管 理 .有 的 由政 工 或 办 公 室 等 综 合 部 门统 一 管理 , 没有 规 范 的业 务 管理 部 门 。 员 管 理 尚 人
依 据 . 其 自身 命 运 多舛 的一 个先 天 性 原 因 。 现 有 的 是 在 基层 司 法机 构 体 系 中 . 有关 人 民法 庭 、 安 派 出所 的设 公

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

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

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对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的思考摘要:派驻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创新之举,解决了基层特别是农村法律监督的缺位、失位问题,如何充分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是检察室在工作中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检察机关要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

关键词: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思考曹建明检察长提出:“要高度重视基层检察院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检察工作特别是乡镇检察工作”。

实践证明,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有利于畅通检察机关监督渠道,有利于了解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基层群众根本利益。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做好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做一些思考。

一、充分认识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规范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是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检察事业的基础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发展希望也在基层。

设立基层检察室,可以解决农村基层法律监督缺位问题,可以充分延伸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司法权、行政权共同构成权力制衡体系,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派驻基层检察室可以通过与群众近距离接触收集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参与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举报、申诉的方法,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对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通过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准确理解把握派驻基层检察室职能定位为了进一步找准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我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各街乡建立检察工作室的实施方案》、《检察室工作细则》、《检察室工作职责》和《检察室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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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 有写入 《 人 民检 察院组织 法》 的前 提下 , 检 察室 的设立没 有上升 沉 , 促 进检 察机 关“ 接 地气 ” , 着 力提 高联 系群 众、 依靠群众 、 服务 到 法律层 面 , 仍 存在较 大 隐患 。现 阶段 , 通 过合 乎政 策性或 法理 群众 的能力 , 利 用身处基 层 的天然优 势 , 与人 民群众 零距离接 触 。 性 的论述 , 阐 明设置 派驻基 层检 察室 的理论依 据 , 具 有重要 的现 实 意义 。
驻基层 检察 室的理 论依 据进行 研 究 , 通 过合 乎政 策性或 法理性 的论 述 , 阐明设 立派驻 基层 检察 室的合 法性 、 正 当性 和必要
性, 为今后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定位打下一个牢固的法理基础, 并且以此引导和巩 固现有的工作制度建设, 全面推进派
驻基层 检察 室 工作的科 学发展 。 关键 词 派驻 基层检 察 室 理 论依据 基金项 目: 本文 系 2 0 1 3 年 山 东省人 民检 察 院专题调 研和 理论研 究 重点课题 “ 派驻 基层检 察 室 : 理论 依据 和 工作机制” 阶段
行、 保障机 制等方 面, 制定 了较为完 备 的制度 规范 , 形成一套 标准 现象 不再迁 就忍 让, 来 自基层 的信 访压 力逐年 加大 。
化、 规 范化 的工作 制度 。然而 , 在“ 派 驻基层 检察 室” 的相关 内容 以群众 路线 为指导 思想 , 建 设派 驻基 层检 察室 , 实现 检 力下

是通 过广泛沟 通和 联系群众 , 进行 反腐败 宣传 , 接 收群众 举报 、
控告 、 申诉 , 接待 群众来 访 , 发现 、 受 理职务 犯罪案件 线索 , 积 极开
党 的十八 大报 告指 出, 要建立 健全党 和政府主 导 的维 护群众 展职 务犯罪 预防 。 二 是通 过畅通 群众 诉求 的表达 渠道 , 倾听 基层 权 益机制 , 畅通 和规 范群众 诉求 表达 、 利益 协调 、 权益保 障 渠道 。 群众 呼声 , 拓 宽群众 参与检 察工 作 的领域 , 听 民声 、 解 民情 、 纳 民
十 八大 以来 , 党 中央特 别是 习近 平总书 记高度 重视 群众 工作 , 检 意 , 不 断探索群 众工 作的新方 法 、 新途 径 , 使 检察职 能的定 位更加 察 机关作 为党领 导下的 国家法律 监督机关 , 加强和 完善派 驻基层 贴近 人 民群 众 , 满 足人 民群 众 日益增 长的 司法诉 求 。 三 是把 依靠 检 察室建设 , 应 当以群众 路线为 总的指导 思想 , 深 入践行 “ 立检 为 群众 、 服务群 众贯 穿于执 法 办案全 过程 , 不 断提 高处理 群众 诉求
诉 权等 职权 。二是 对诉 讼活动 的法 律监 督, 包括 刑 事立案 监督 、
侦 查监督 、 刑事 审判监 督、 刑罚执 行监督 以及对 民事诉讼 、 行政 审
公、 执法 为 民” 宗 旨, 依托“ 派驻 基层检 察室 ” 这个 平 台和载 体 , 延 能力 , 依法发现 和受 理严重侵 害群众 利益 、 影响群 众安全感 、 侵 害
伸 监督 触角 , 促 进检 力下沉 , 进一 步创新 和完善 服务 群众 的长效 民生 民利 的刑事 犯罪 , 坚 决监 督纠 正群众 反映 强烈 的执法 不严 、
机制。 检察机 关 行使法律 监 督权主 要通 过三项职 责 来完成 : 一 是 司法 不公 问题, 切实解 决人 民群众最 关心 最直接 最现实 的利益 问 行 使办 案权 , 包 括职 务犯罪 侦查 权 、 批准 或决定 逮捕 权和 审查起 题 , 争取 广大基 层人 民群 众对 检察工 作 的最大 理解 和支持 。
派驻 基层检 察室 不是 新生 事物 , 在上 世纪 八 、 九十 年代 经历 织的 资金 如征地款 、 拆迁款 、 补助 款 、 项 目款 、 新 农合报 销款等 , 却
过 一次建 设高 峰期 , 但 是 由于缺乏 明确 的法律 定位 、 职 能设 置不 缺 乏法律 监督 , 导致 贪污 、 受贿 、 挪 用公款 等违法 犯罪行 为时有 发 规 范、 组织运 行缺 乏保 障 , 兼之 实 际作用有 限, 大 多数 被重新 整顿 生, 严重损 害 了基 层人 民群众 的合法权 益, 激化 基层矛盾 , 增加 社
◆ 学术 1 3 ・l 0 ( 上)
设置派驻基层检 察室理论依据 的思考
李 平 樊奕君
摘 要 新 形 势下 , 派 驻基层 检察 室展现 出区别与 以往 的鲜活 生命 力。在 “ 派驻基层 检察 室” 的相 关 内容 没有 写入《 人 民检 察 院组 织 法》 的前 提 下 , 如何提 升 派驻基层 检 察 室的法律 地位 , 是 当前 急需解 决 的重 大课 题 。在 这种 情形 下 。 应 当时设 置派
和 取缔 。近年 来 , 在基 层经济 社会 发展切 实需 要 、 人 民群众 迫切 会的不稳 定 因素 , 尤其是 随着我 国经济 社会 的全面发展 和法制 的
期望 的新形 势下 , 派 驻基层检 察室展 现 出区别与 以往 的鲜活 的生 逐步健全 , 基层群 众 民主 意识 、 权利意识 的 日益 增强 , 其 利益诉 求 命 力, 各地检 察机 关开始重 新探索 实践 , 并 且在职 能 设置 、 组织运 的种类 不断 增多 、 形 式多 种多样 , 对基 层行政 腐败 及社 会不 公的
性成 果 。
作者 简介 : 李平 , 山 东省临 沂市 罗庄 区人 民检 察院检 察 长 ; 樊奕君 , 山 东省 临沂 市罗庄 区人 民检察 院。 中 图分类 号: D 9 2 6 . 3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0 . 2 6 8 .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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