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应算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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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受伤算工伤?

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受伤算工伤?

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受伤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政策出台,下班途中顺道买菜,或者顺路去学校接孩子,这些情况受伤算工伤吗?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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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政策出台,下班途中顺道买菜,或者顺路去学校接孩子,这些情况受伤算工伤吗?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以上所出现的情况都是工伤!今天,我一张图让你了解最新关于工伤认定法律信息。

买菜受伤是工伤吗

买菜受伤是工伤吗

买菜受伤是工伤吗
买菜受伤是否算作工伤,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根据职工的具体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以及在买菜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等因素,可以综合考虑判断。

在某些情况下,购买菜品可能确实与工作密切相关,可能算作工伤。

例如,某些特定职业的职工,如厨师、食堂工作人员、餐饮服务员等,在工作期间需要负责采购菜品。

如果在采购菜品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或者身体损害,既然是因为工作任务而导致的,这样的情况通常可以被归类为工伤。

然而,一般个体购买菜品的情况,更多地被视为属于个人生活活动。

如果职工在下班后或者休息时间外进行买菜,这样的事故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因为此时职工已离开工作岗位,执行个人生活中的任务,所以不属于工作范畴。

这并不意味着因此引发的事故不可赔偿,只是赔偿责任转由个人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负责。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职工在购买菜品过程中发生事故,若与工作无直接关联或原因主要在于个人原因,也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职工在超市或市场购买菜品时,因为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行走不稳或其他与个人行为有关的原因而受伤,这样的情况一般不会视为工伤。

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一概而论每个具体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最好的做法是,如果职工在购买菜品过程中发生意外,
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相关保险机构报告,并寻求相关法律支持和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受的保障。

下班回家怎样算工伤

下班回家怎样算工伤

下班回家怎样算工伤
下班回家如何算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或职业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健康受到损害的,被认定为工伤。

下班回家这个过程中如何算工伤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下班回家通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工作期间的,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一般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下班回家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具体情况如下:
1. 加班后回家:如果加班导致工作时间延长,下班回家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加班加点工作到很晚后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2. 遂行工作任务回家: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需要出门遂行工作任务,回家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送货上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3. 公司或者单位安排的交通工具:如果公司或单位安排员工乘坐公司或者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回家,在路上发生意外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公司提供班车送员工回家,在班车上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情况下,下班回家发生的事故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事故发生时在保险
范围内、有证据证明事故与工作相关等。

此外,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总之,下班回家通常情况下不能算作工伤,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发生的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具体的个案,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险政策。

最高法: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

最高法: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

最高法: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而且是顺路,也应该算作工伤。

20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四种情形应算工伤,“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成为关键。

各地曾现“同案不同判”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而由于缺少细化的司法解释,“上下班途中”何种情况算工伤,各地也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为此,《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交叉的认定、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的认定等问题。

“合理”成工伤认定关键对于社会非常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规定》首次予以具体明确,其中最关键的是“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对于合理时间,赵大光进一步解释说,“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

”赵大光认为,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等交通高峰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

对于“合理路线”的范围,赵大光举例称,“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必须的活动呢?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

”■链接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对“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规定》称,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应认定为工伤。

下班回家途中算工伤吗

下班回家途中算工伤吗

下班回家途中算工伤吗下班回家途中算工伤吗?众所周知,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疾病。

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事故发生时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二是事故发生时在工作岗位上或者在与工作岗位有直接关联的地点。

对于下班回家途中的事故是否能够算作工伤,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存在差异,这里以中国相关法律为例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因工作原因加重的原有疾病。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并没有具体界定工作范围,更没有明确提及下班回家途中的事故是否算作工伤。

然而,尽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实践和相关判例来看,下班回家途中发生的事故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下班回家的路程通常不属于工作时间范畴,因此,在行程中发生的事故本身可能不会直接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该路程是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专门通道,或者能够证明事故与工作有直接关联,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如果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遇到工作上紧急事务需要处理,例如被上级安排工作或接到紧急任务等,如果在处理这些事务时发生事故,那么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外,在下班回家途中遇到袭击、抢劫等人身安全事故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类事故更多地与公共安全和治安环境有关,与工作本身关系较远。

综上所述,虽然下班回家途中的事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但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是否认定为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判断。

因此,在保护自己权益的同时,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认自身的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申请和索赔行动。

下班回家死亡属工伤吗

下班回家死亡属工伤吗

下班回家死亡属工伤吗
下班回家途中发生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可以作为工伤申报的范畴。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任务或者工作环境的原因,造成劳动者受伤或者患病的状况。

虽然下班回家不属于工作时间,但是如果在回家途中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死亡,这个意外事故与工作有一定的关联性,可以认为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的发生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
2. 因执行工作任务受到的损伤断指了工作能力的或者因治疗的
3. 因工负伤病在三个月内再次发生或者复发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工伤的发生不仅仅局限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受伤,还包括因执行工作任务受到的损伤。

劳动者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意外的情况,可以认为是因为工作任务的关联,例如工作的疲劳、上下班交通拥堵等因素导致的,因此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时受到的损伤。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或者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疾病、生活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事故伤害。

回家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也可以认为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可以纳入工伤范畴。

最后,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社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可以看出,对于劳动者死亡的工伤情况,其家属有权利领取社会保险
金。

而根据研究表明,下班回家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是造成劳动者死亡的常见原因之一,因此可以认为这样的情况属于工伤,家属可以领取工伤保险金。

总的来说,尽管下班回家死亡不属于工作时间,但是如果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导致死亡,可以作为工伤申报的范畴。

对于这样的情况,家属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最高法出台工伤新规9月1日起施行 下班买菜算工伤

最高法出台工伤新规9月1日起施行 下班买菜算工伤

最高法出台工伤新规9月1日起施行下班买菜算工伤以下是关于最高法出台工伤新规9月1日起施行下班买菜算工伤,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最高法出台工伤新规 9月1日起施行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妥善处理工伤保险行政纠纷,统一司法尺度,《规定》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还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规定》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出台“工伤”新规工伤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其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工作场所其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工作时间其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

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含早一点或晚一点)工作地合理路线(含顺路)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其他因工外出期间属于“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情形,应当从职工外出是否因工作或者为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下班买菜被撞身亡算工伤

下班买菜被撞身亡算工伤

下班买菜被撞身亡算工伤下班途中顺路买菜,遭遇交通事故算工伤!昨日,佛山中院向媒体通报,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企业不服劳动行政确认上诉案件,以工人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伤死亡为由,确认人社部门认定工伤正确,驳回...下班途中顺路买菜,遭遇交通事故算工伤!昨日,佛山中院向媒体通报,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企业不服劳动行政确认上诉案件,以工人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伤死亡为由,确认人社部门认定工伤正确,驳回企业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该案是高人民法院自9月1日实施《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广东审结的首宗“下班回家顺道买菜认定工伤”案。

案情:花木场没为职工买社保死者莫先生生前是南海西樵一花木场员工。

今年1月9日,莫先生在花木场安排下,到南海中学进行浇花除草工作。

当日下午下班后,莫先生离开南海中学到菜场买菜。

约17时18分,莫先生骑自行车途经西樵镇环山大道迎喜酒楼对开路段时,被一辆客车撞倒,造成头部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佛山公安南海分局交警大队认定,莫先生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今年3月20日,莫先生的哥哥向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海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南海人社局受理调查后,于同年5月22日认定莫先生的死亡属于工伤。

这对于没有帮莫先生购买社保的花木场而言,无疑是个重磅炸弹。

因为只要认定莫先生的事故属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花木场就得全额承担莫先生的工伤赔偿。

“事发当天,莫先生与工友一同到大坑市场买完菜后,独自绕道到山边蓄水湖一带捡矿泉水瓶,就在此途中遭遇了事故。

”今年8月20日,花木场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认为莫先生已离开回家线路而且是为了办私事,请求撤销上述工伤认定。

南海法院一审认为,花木厂主张莫先生下班买完菜后去办私事,却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遂驳回了花木场的请求。

二审:工友证词前后矛盾花木场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称事故发生地并非莫先生下班必经路线,而且事发路段当时正在封路维修,这足以证明莫先生是为了增加收入,私自去捡废品而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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