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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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2.15•【文号】国食药监食[2011]67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食堂用餐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食堂用餐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食堂用餐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加强食堂用餐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包括食堂用餐信息公示、监督机制等内容。

一、食堂用餐信息公示1. 菜品信息公示:食堂需在醒目位置公布菜品名称、价格、主要成分及营养含量。

菜品图片需与实际相符,不得误导消费者。

2. 食材来源公示:食堂应明确标示食材来源地,特别是肉类、蔬菜等主要食材,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3.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堂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公示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确保食堂用餐安全。

4.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堂需在明显位置张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二、监督机制1. 政府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食堂用餐的监管,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确保食堂合法合规经营。

2. 学校监督:学校应设立食堂用餐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用餐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第三方评价: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堂进行综合评价,包括食品安全、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为食堂改进提供参考。

4. 用户反馈:建立用户反馈渠道,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对食堂用餐情况进行评价和投诉,食堂需对用户反馈及时进行回应和改进。

三、信息公开与公示1. 信息公开内容:食堂应主动公开食堂运营情况、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等信息,提高食堂用餐透明度。

2. 公示期限:食堂需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得随意篡改或撤销。

3. 公示方式:食堂应在食堂内设置公示栏,并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扩大公示范围。

四、违规处理1. 违规责任:食堂如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公示,或公示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2. 处理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食堂,监管部门可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严重违规的食堂,依法予以取缔。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旨在提高食堂用餐质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安全的食堂用餐环境。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正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信息报送制度公文范文模板

信息报送制度公文范文模板

文件编号:[编号]发文日期:[发文日期]紧急程度:紧急保密等级:内部资料标题: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报送制度。

请各位领导和同事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我单位的信息秩序。

一、信息报送范围与内容1. 报送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2. 报送内容:包括日常工作动态、重要事件及突发事件、工作成果与经验、问题与建议等。

具体分为以下几类:(1)综合类:包括单位新闻、重要活动、荣誉表彰等。

(2)业务类:包括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项目进展、业务数据等。

(3)问题类:包括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需求等。

(4)建议类:包括对单位各项工作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创新思路。

二、信息报送渠道与时间1. 报送渠道:设立单位内部信息报送邮箱,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将本部门信息汇总后,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2. 报送时间:每月5日前,各部门需将上个月的信息整理完毕,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紧急信息即时报送。

三、信息报送要求与格式1. 报送要求:(1)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夸大或隐瞒。

(2)文字简练、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3)注重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避免空洞、重复、无关紧要的内容。

2. 报送格式:(1)标题:简洁明了地概括信息主题。

(2)正文:分段落阐述,每段落不超过200字。

(3)附件:如有相关数据、图片等材料,需附在报送邮件中。

四、信息处理与反馈1.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筛选,形成单位内部信息简报,分发至各部门。

2. 对涉及重要决策的信息,综合办公室需提交至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并根据会议决定进行处理。

3. 对提出的建议和问题,相关部门需及时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五、考核与奖惩1. 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2. 对信息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阳泉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阳泉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阳泉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阳教体字[2014]36号
【发布部门】804140004
【发布日期】2014.12.19
【实施日期】2014.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阳教体字[2014]36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保障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畅通,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规范学校餐饮日常管理和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

及时掌握学校食品安全状况,能够为依法科学监管食品安全工作
提供决策依据,能够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各县区教育局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并建立自下而上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

市直学校原则。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摘要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制度背景食品安全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特别是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更加受到关注。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促进学校食堂、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制度内容1. 报送要求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市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相关通知要求,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项食品安全信息,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2. 报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学校食品宿舍食品销售信息,包括销售金额、销售类别及销售时间等;•各类食品进货信息,包括进货日期、进货单位、进货数量、进货金额、进货质量等;•食品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检测记录、烹饪记录、质量管理记录等;•学校食品加工人员健康证明及培训记录。

3.报送周期食品安全信息应每月进行一次汇总上报,同时要针对各个学期的时段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责任追究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报送工作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或瞒报。

对于严重违反报送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追究责任。

三、制度宣传为了让师生们了解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学校应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其中包括:•制定相关宣传手册,如食品安全知识、饮食健康知识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微信、官网等平台向师生宣传学校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结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能够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并对问题进行有效管理,提升学校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31•【字号】苏食药监餐[2012]252号•【施行日期】2012.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食药监餐〔2012〕252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对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就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出了指导意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对今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再次进行了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餐饮服务环节处于整个食品供应链的末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都可能在餐饮服务环节显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呈现高发易发的特点。

有些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不强,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加之现阶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今年时有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一再提醒我们,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仍然存在诸多隐患。

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餐饮业布局分散,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硬件设施简陋,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是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1. 简介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方面。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是必要的举措之一。

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运行机制。

2. 报送范围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涉及的报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流通企业- 食品检验机构- 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相关主体3. 报送内容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食品召回处置情况- 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情况- 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4. 报送方式为了方便高效地进行信息报送,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报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纸质报送- 电子报送- 在线报送5. 报送周期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报送周期按照不同的对象和内容划分,具体周期如下:- 日报:针对食品生产企业,主要报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情况。

- 周报:针对食品流通企业,主要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食品召回处置情况。

- 月报:针对食品检验机构,主要报送质量检验结果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

- 年报:针对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报送食品安全信息的总体情况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

6. 报送责任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各主体的报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生产企业要负责报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情况。

- 食品流通企业要负责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食品召回处置情况。

- 食品检验机构要负责报送质量检验结果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

- 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报送食品安全信息的总体情况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

7. 报送监管报送的食品安全信息将由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管部门有权对报送机构进行抽查和核实,并对不按规定报送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主体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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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餐饮服务单位信息统计月(年)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类别
单位
数量
(家)
职工
总数
(人)
从事食品岗
位人员数量
(人)
持有健康
证明人数
(人)
持有培训
证明人数
(人)
持有餐饮服务
许可证数量
(个)
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家)
新办变更延续补发注销
餐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
食堂学校工地其他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合计
备注
填报人员(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1
附件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统计月(年)报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
数量
(家次)
出动
检查
人员
(人次)



(件)



(件)
处罚程序处罚决定




(件)




(件)
结案情况
简易
程序
(家)
一般
程序
(家)
其中:
听证
(家)
责令
限期
整改
(家)


(家)


(家)
罚款
金额
(元)
没收
产品
(家)
没收
产品
重量
(公斤)
没收
违法
所得
(家)
没收
金额
(元)
责令
停止
停业
(家)
吊销
餐饮
许可

(家)
其他
处罚
(家)




(件)




(件)
不作
行政
处罚
(件)
餐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
食堂学校工地其他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合计
备注
填报人员(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2
附件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人员联络表
填报单位(公章):单位值班电话:报送部门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分管局领导
分管科(处)领导
具体信息联络人
备注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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