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第55次会议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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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IMO消防分委员会近期工作

解读IMO消防分委员会近期工作
能 试 验 和认 可 标 准 ;
舱 花 铁 板 下 力’ 的 力 水 雾 冷却

制定船 舶消防 系统性
系统性 能试 验和 认可标准 :
抗 醇性泡 沫灭火系统性能
3 sUSAOX OFN 0/ 2 } IHN I AG 26 f A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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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汇编成 《 耐火 试 验 程 序 规 则
舱 的气 体 灭 火 系 统 性 能 试 验 和 认可标准 :
固定 式 C 2灭 火 系 统 检 O
查和维护保养 : 适 用 于 起 居 处 所 、服 务处
(T oe 》 两本规则 附属 于 FP Cd ), 公约 , 与公约共 同构成强制性
公 约 中 。本文 将 就 S L S I 2 O A I 一
所 和 控 制 站 的 自动 喷 水 器 灭火
系统性能试验 和认 可标准 : 适用 于起 居处所 、服务处 所和控制站 的固定式气体 灭火 系统性能试验和认可标准 : 同定式 甲板泡沫灭火 系统
性能试验和认可标准 :
I 2章 20 I 一 0 0修 正案 是 其 所有
修正案 中变动最大的一版修正
案。 主要 表 现 在 : 、 次 运 用 目 1首 标一 能原理进行编写 , 功 因此 原 有 章 、 、 款号 完全 被 打乱 : 节 条
验和认 可 标 准, 而形 成一套 从
完 整 的 船 舶 消 防 系 统 性 能 试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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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消观点
i 一
现行 的 7 4年 国 际 海 上 人
能试验和认可标准
本 工 作 项 目始 自于 2 o 02
年 .其 目的 是 通 过 对现 有 的 以 I 大 会 决 议 ( .X 或 海 安 M0 AX )

IMO FP分委会热点简介

IMO FP分委会热点简介
机 。用于液货船和预期用于危险 区域 的应为防
爆型 。
② 新 增第 1 2/1 ... :船上应 对充 I 一 226 5 条
装方式进行演 习或提供适 当数量 的备用气瓶 。
( )《 1 经修 订 的适用 于滚装处 所 和特 种 处 所 的 固定 式 水基 灭火 系 统 的设 计 和认 可 指 南 》修正案及其MS 通 函草案 。 C 建议 性通 函 ,替代 MS . /Cr. 7 ,相 C1 i 1 2 c2 比原通 函主要新增 了 :考虑了层高超过2 m . 的 5 滚装 甲板对灭火 系统 的要求 以及 系统要 求是干 式还是湿式 的内容 ,并提 出了基 于性能设计的 系统 附加要求 和基 于规定要求设计 的系统附加
案 以及针对集装箱货物 甲板区域的附加 消防安 全措施指南草案 ,关注重点是 甲板上位 于高位 的集 装箱货物 ; ( )澄清修 正草案和指南 草案对新船 和 2
案 ,提出油 船需要设 置隋性气体 系统 的下限是
5 0 WT 0D ,后在F 5 次会议 上根据会议讨论 0 P4 情况 向下 限为80 0D 做 了努力 ,得到 了部 0 WT
① 该 指南 非强制执 行 ,为建议性 通 函。 适用于利用 内部空气 成泡和利 用外部 成泡 的系
统。
① 该指南 非强 制执行 ,为建议 性通 函。 替代 原MS /i .1 CCr 9 3,适用于对A c 类机器处 所 的固定式水基灭火系统 的型式认可和试验。 ② 相 比原MS C/Cr.1 ,主要修改 了系 i 93 c 统的 “ 技术要求 ” ,涉及系统操作 ( 自动释 如 放 时对探 头类型 的要求 、释放控制要求 、与其 他 固定式 高倍泡 沫或气溶胶灭火系统之 间的联 锁等 )、喷嘴和供水源 的布置等 ,但 附件 中对 系统的有关试验程序和方法未变 。

出席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

出席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

出席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第49次会议介绍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消防分委会(FP)第49次会议于2005年1月24日至28日在伦敦举行。

会议由J.C.Cubisino先生(阿根廷)主持,52个国家的代表团和1个联系会员以及12个政府间组织或非政府间组织的观察员参加了会议,我国派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与驻英使馆海事处共同组成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按照第78届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批准的共计17项工作议程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讨论。

现将会议主要议题的讨论和有关决定介绍如下:一、客船安全(议题3)1.本次会议就此议题成立了由意大利主持的工作组。

工作组以通信工作组提交的报告为依据,并根据MSC78和79届会议对“客船安全”的决定,详细地对“安全区域”(Safe area)以及基于火灾事故极限值和时间设定所涉及的功能目标和性能标准要求、消防迅速反应策略(Quick response strategies for fire-fighting)、船上安全中心(On-board safety centers)、撤离引导系统的性能评估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讨。

2.分委会在对该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审议后,做出了如下决定:(1)同意“安全区域”是内部的一个区域,且提出保持可居住性所需要的3小时时间设定,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撤离分析计算和救生设施操作的时间来减少;(2)同意所确定的“安全区域”和“安全返回港口”相关的功能目标和性能标准要求;(3)同意为“消防快速反应策略”所提出的“就地听觉报警和地址探测器”和“消防训练”的修改意见;(4)同意所制定的“船上安全中心”的要求,以及在该中心内应设有的系统;(5)同意为逃生、撤离的问题所制定的通函,并交由撤离分析通信工作组继续进行研究;(6)同意所制定的新的有关防火的工作项目;(7)同意继续成立会间通信工作组仍由德国负责协调,主要完成以下任务:①按照“船上安全中心”、“安全区域”、“保持可居住的时间”等相关概念,对SOLAS公约和FSS规则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并给出合适的建议;②对新的有关防火的工作项目进行审议,并给出合适的建议;③提交一份报告给FP50次会议。

IMO相关术语英文缩写及含义

IMO相关术语英文缩写及含义

IMO: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国际海事组织PSC:Port State Check 港口国检查FSC:Flag State Control 船旗国管理1、IMO常设机构:一、MSC: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海上安全委员会(1)BLG: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2)DSC:危险品、固体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3)FP:消防分委会(4)COMSAR: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5)NAV:航行安全分委会(6)DE:船舶设计和设备分委会(7)SLF:稳性,载重线和渔船安全分委会(8)STW:培训和值班标准分委会(9)FSI:船旗国履约分委会二、MEPC: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三、LEG:法律委员会四、TC:技术合作委员会2、行业组织:(1)ICS: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国际航运公会(2)ISF:international shipping federation 国际海运联合会(3)BIMCO: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ference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公会(4)INTERCAGO: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ry Cargo Ship owners国际干散货船东协会(5)INTERTANKO: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Tanker Owners 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6)DCIMF:(7)SIGTTO: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Gas Tanker and Terminal Operators国际天然气油轮和终端运营商协会(8)IACS: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assification Societies国际船级社协会(9)IUMI: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国际海运保险工会(10)ITF: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国际运输工人联盟(11)IMPA:International Maritime Pilots Association 国际海事领航员协会(12)INSA:International Shipowners' Association国际船东协会(13)ISU:3、IMO主要公约:(1)SOLAS 74:《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MARPOL 73/78:《73/78防止船舶污染公约》(3)STCW 78/95:《78/95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4)Load Lines 66:《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5)TONNAGE 69:(6)CDLREG 72:《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7)CLC 69:(8)SAR 79:(9)OPRC 90:(10)EAL 65:。

海上火灾事故监管措施

海上火灾事故监管措施

海上火灾事故监管措施一、国际海事组织监管措施1. 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全球航运业的规范和监管。

IMO在海上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规范,各会员国都要严格执行这些规定。

2. 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IMO的重要法规之一,其第II-2章对火灾预防和灭火设备规定了详细的要求,包括船上的消防系统、逃生装置、消防演练等。

船舶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系统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MARPOL公约(《国际海洋污染防治公约》)对船舶的安全操作和预防海上火灾也有相关规定,包括禁止在船舶上使用易燃物品、规范储存危险货物、管理垃圾和油污等。

4. IMO还制定了《国际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规则》,对港口设施的消防设备、应急预案、训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港口和船舶能够有效应对火灾事故。

5. IMO还建立了海事安全委员会(MSC)和消防与急救系统委员会(FSS)等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海上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促进会员国间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二、典型案例分析1.《阿丽亚娜一号》火灾事故《阿丽亚娜一号》是一艘泰国籍的油轮,在巴拿马运营时发生了火灾事故。

据调查报告,事故的原因是船舶在卸油作业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油舱内的油气与氧气混合产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船员未能及时控制火势,导致火灾蔓延。

最终,全船失火,无法挽回。

针对这起事故,IMO对船舶的操作和安全管理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强化船员的应急演练和反应能力培训、加强舱内气体监测和通风系统的维护、规范油舱内作业流程等。

2.《诺斯特罗姆号》海上火灾事故《诺斯特罗姆号》是一艘挪威籍的客船,在北海上航行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调查表明,事故起因是船上的燃料油泄漏并引燃,由于船舶的消防系统未能及时响应,火势迅速蔓延。

此外,缺乏有效的应急演练和逃生指引,也导致人员未能有效逃生。

IMO对此事故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和建议,包括要求船舶加强燃料油和其他易燃液体的储存管理、强化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逃生演练等。

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第52次会议概况

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第52次会议概况

与其 他 章节协调 考虑

考虑到该议 题 已 结 束


建议

分 委 会 在 对 该 工 作 组 提 交 的 报告 ( 第 1 部 分 )

MS C8 4
将 该 项 目 从 工 作 程 序 中删 除
并 指 示 秘 书 处将

审议 后 作 出 了 如 下 决定 同 意将 工 作 组 报告 第
提 交 F P 5 3 次会议 继 续讨论

此 次 会 议 按 照 第 8 3 次 海 上 安 全 委 员 会 ( M S C )批 准
2 1
f J 2 /0 1

条 关 于 充 装 要 求和 消 防 员 装 各 个 人 呼 吸 器 之 备

的共 计
项 工 作 议 程 对 以 下 内容 进 行 了 讨 论

用 气 瓶 数 量 的 修 正 案 》 提 交 M S C 8 4 次 会 议 审议 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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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海 上 安 全 委 员 会 ( M S C )消 防 分 委 会
经 南 》修 正 及 通 函 草案 《 修订 的 等 效 于

1 9 7 4 S O LA S 公
( F P )第 5 2 次 会 议 于 2 0 0 8 年 1 月 1 4 日 至 1 8 日 在 伦 敦
约所 规 定 的适 用 于 机器 处所 的 固 定式 气体 灭 火 系统 的
固 定 式 气 溶 胶 (A e
ro s 0
举行

会 议 由 分 委 会 主 席 J C C u b i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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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生 ( 阿 根 廷 )主

解析船舶安全航行的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

解析船舶安全航行的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

解析船舶安全航行的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陈奎英;李天威;徐刚【摘要】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旨在通过安全监视功能来监视驾驶室值班员的活动,当值班驾驶员(OOW)失去履行其职责的能力而发出警报时,以尽可能避免与驾驶台操作有关的海上事故[1-2].该系统对海上船舶的安全航行尤为重要,但仍存在某些不足.通过对该系统组成、功能和原理的分析,提出使用中的一些疑惑和自己的理解及建议,为提高船舶安全航行提供参考.【期刊名称】《船舶》【年(卷),期】2012(023)003【总页数】5页(P63-67)【关键词】航行安全;桥楼航行值班报警系统;复位;报警【作者】陈奎英;李天威;徐刚【作者单位】烟台中集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烟台264000;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烟台264000;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烟台264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675.30 引言船舶所处的海域或水域环境复杂多变,随时可能发生各种危及船舶和人命安全的紧急事件[3]。

英国船东保赔协会、日本海上保安厅、德国不莱梅航运经济研究所、澳大利亚运输部等很多机构都进行过专门的事故统计和专题研究。

虽然各国各部门的统计分析资料和数据来源不同,但结论大致相同,即80%左右的事故是由于人为失误所造成的[4]。

因此,值班驾驶员(OOW)工作的重要性显得尤为关键。

一个合格且经验丰富的值班驾驶员,虽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但仍然无法杜绝事故发生。

如何实现船舶的安全航行,已成为国际海事组织等机构一直讨论并急于解决的问题。

1 海上事故分析及BNWAS产生的背景和要求根据最新统计表明,船舶海损、机损及污染事故的发生,主要是船舶管理和船员任职资格方面的不足与管理上的过失所造成的。

主要表现在:(1)对安全航行的重视程度不够;(2)船员心理不健康或船员的素质不高[4]。

船舶碰撞或者搁浅事故,多数是因驾驶员误操作导致。

各船级社以及相关组织也采取了各种措施和管理法规来规范船舶的航行要求。

出席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

出席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

出席国际海事组织(IMO)消防分委会(FP)第49次会议介绍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消防分委会(FP)第49次会议于2005年1月24日至28日在伦敦举行。

会议由J.C.Cubisino先生(阿根廷)主持,52个国家的代表团和1个联系会员以及12个政府间组织或非政府间组织的观察员参加了会议,我国派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与驻英使馆海事处共同组成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按照第78届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批准的共计17项工作议程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讨论。

现将会议主要议题的讨论和有关决定介绍如下:一、客船安全(议题3)1.本次会议就此议题成立了由意大利主持的工作组。

工作组以通信工作组提交的报告为依据,并根据MSC78和79届会议对“客船安全”的决定,详细地对“安全区域”(Safe area)以及基于火灾事故极限值和时间设定所涉及的功能目标和性能标准要求、消防迅速反应策略(Quick response strategies for fire-fighting)、船上安全中心(On-board safety centers)、撤离引导系统的性能评估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讨。

2.分委会在对该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审议后,做出了如下决定:(1)同意“安全区域”是内部的一个区域,且提出保持可居住性所需要的3小时时间设定,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撤离分析计算和救生设施操作的时间来减少;(2)同意所确定的“安全区域”和“安全返回港口”相关的功能目标和性能标准要求;(3)同意为“消防快速反应策略”所提出的“就地听觉报警和地址探测器”和“消防训练”的修改意见;(4)同意所制定的“船上安全中心”的要求,以及在该中心内应设有的系统;(5)同意为逃生、撤离的问题所制定的通函,并交由撤离分析通信工作组继续进行研究;(6)同意所制定的新的有关防火的工作项目;(7)同意继续成立会间通信工作组仍由德国负责协调,主要完成以下任务:①按照“船上安全中心”、“安全区域”、“保持可居住的时间”等相关概念,对SOLAS公约和FSS规则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并给出合适的建议;②对新的有关防火的工作项目进行审议,并给出合适的建议;③提交一份报告给FP50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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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
nt o st
MARP oL a d r l t d l s r me t n eae tu n ns



4 .委员 会同 意成 立如 下 4 通信 组 : 个
— —
拆船 导则 : 实施 Te i r川标 准 的技术 研发 状况 审议 ; 国际航 运 G G 排 目标 : H减
前言
函草 案 .提 交 MS 9 次 会议 审议 批准 。 C0


国际海 事组织 { )海上 安全 委员会 ( C) 防分 委会 I MO MS 消
(P 第 5 次会 议 于 2 1 年 7 2 日至 2 日在 伦敦 举 行 。5 个 F) 5 01 月 5 9 3
= 消 防安 全 系统性 能试 验和认 可 标准 ( 议题 3 ) 会议就 此 议题成 立 了 由美国 主持 的会上 工作 组 。我 国代表 团成 员参 加 了会 上 工作组 的讨论 。






实施 MA P L R O 附则 V导则 审议 。
5 委 员会 同意 召开 如下 3 个会 间会 :
— —
应船 散装 运输 和处 理 限量有 毒有 害液 体物 质 的规 则 。
3 委 员 会 批 准 M P 6 — 5 议 的议 程 草 案及 会 议 日期 , . EC 3 6 会
}rIaM M M _utIF E E qisb 【 P wt e R Has a P C aii r G 6 to r r n c C 5 ega u 6 mri h 】 e t 4 fa a lr 2 n r a O um y cb f s l 2
2 Re y.n f hp c cigo is 1 s W G
( 消防 安全 系 统性 能 试验 和 认 可标 准 、载 运低 闪 点 货物 的 油船
报告 ( 2 第 部分 ) 以及 意 大利 、澳 大利 亚 、巴哈 马和 日本提 交 的 提案 为基 础进 行 了深入讨 论 .继 续 围绕 中期和长 期优 先项 目计
划 .开展 并 完成 了消 防安 全 系统 性 能试 验 和认 可标 准 的 制定 . 并 向大会 提 交 了工作 组报 告 第 1 部分 和 第 2 部分 。分委 会 审 议
后 .做 出了如 下决 定 :
和化 学 品船 的防爆 措施 、船 舶载 运 以氢 气和 压缩 天然 气 为燃料
的车 辆要 求 ) 1 起 草组 ( 及 个 机器 处所 的脱 险通 道 ) 。 由我 部 海事 局 、公安 局 、中海 油轮 公 司和 中国船 级社 以及 驻 英使馆 海 事处 组成 的 中国代 表 团出席 了本 届会 议 。我代 表 团
围、R O ( 殊风 险 控 制 选 项 ) C 特 、环 境 标 准 风 险矩 阵或 指 数等
进 行 了 审议 ,委 员会 同意 请 求 M C审 议环 境 风 险 评 估 衡准 结 S 果 .以便 纳 入 FA导 则 中 同意 F A导 则 框 架 下 的 环 境 风 险 S S 评 估 衡准 工作 已经 完 成 ,从 本 组 织 高层 行动 计 划 中删 除该 议
工作 组 以通 信 工作组 提 交的 工作报 告 、F 5 次会 上 工作组 P4

成 员 国的 代表 团和 1 联 系会 员 ( 个 中国 香港 ) 以及 1 个 政府 问 7
组织 或 非政 府问组 织 的观察 员参 加 了会 议 。全会 由分 委会 主席
JC C b i 先 生 ( 根廷 ) uin so 阿 主持 。 会议 共有 2 项 议程 ,除全 会外 .还成 立 了 3 3 个会 上工 作组
D G
a n me t n ao yIs r me d n st ma d tr n t o ume t ns

【 x}
其对 海 洋 生物 不 利影 响 的技 术 性导 则 .并将 相 关提 案 文件 转 交 D 分 委会 5 审议 。 E 6
l n r et br at㈣
0f and
参 加 了全 会 和所 有工 作组 的工作 ,有关 会议 情况 介绍 如下 : 本 次 分 委 会 最 终 批 准 通 过 了 1 份 文 件 .其 中 2 S L S 2 份 O A
( )通过 了分委 员会 起 草 的 7 海 安会修 正 案草 案 和通 函 1 项 草案 及 附件 .提 交MS 9 审议批 准 : C0
其 中主要 议题 如 下 :
0P c H s 术 工作组 : 0 年 【 月或 3 】 R— N 技 21 2 2 月


£ P 工作 组 : 0 2 sH 2 1 年 E Ms ( 能效 措施 ) 工作 组 2 1 年 【2 】 01 1月 。

出席 国际海事组织 ( )消防分委会 (P I MO F )第5 次会议情况介绍 5
十= 委 员会 工作 计划 ( 议题 2 ) 0
1 委 员 会 同 意 在 D 5 议 程 中 纳 入 新 议 题 “ 订 E6 修 M P 64 ) E C 7 (0 决议 ” .完成 日期 为 2 1 年 。 0 2 2 委员会 同意在 B G 6 程 中增 加新 议题 “ L1议 制定 在近 海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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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eve t f i pot i r ps ni o r on a l on fom sh; ut


题。
Re u t n0f HG miso sf d ct o G e s in r om W G f G] w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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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g f c n yo hp l En rye ii c f is e s

十 .商船 噪声对 海 洋生 物的 不利 影响 ( 议题 1 ) 9
委 员会 审议 了相 关文件 .指 示 D 分 委会 制定 商 船 噪声及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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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n and adopton of I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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