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制度酝酿改革
中国建国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建国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建国时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它对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土地改革的背景、目标、内容和影响等方面展开探讨,以全面了解这一重要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一、背景中国建国时期,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着诸多弊端。
旧有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使得土地高度集中,大量农民不拥有土地或土地面积过小,无法谋生。
土地分散不集中的现象严重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增长。
此外,农村土地的不平等分配也引发了广泛的不满和农民运动的兴起,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
二、目标中国建国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土地制度的公平合理。
这意味着通过改革打破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土地的平均分配,让广大农民能够拥有足够的土地用于自给自足和农业生产,从而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三、内容中国建国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土地管理和土地分配。
1. 土地管理为了实现公有制土地资源的管理,中国建国时期实行了农村集体所有制制度,以取代封建土地所有制。
这意味着将土地收归农村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管理和使用土地资源。
2. 土地分配中国建国时期的土地制度改革中,实施了土地平均分配的政策。
通过对土地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确保每个农民都能获得一定的土地面积,以保障其基本农田和生计。
同时,还实施了土地承包制度,农民按照一定的承包期限,承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四、影响中国建国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
农民通过土地承包制度和土地所有权的确立,得到了稳定的农业生产基础,并有了相应的土地资本。
这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提高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2. 农业生产力提升土地制度改革使得农村土地得到了合理利用,土地的集中经营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提升。
农民通过土地的合理配备和利用,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推动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中国的土地改革是如何进行的

中国的土地改革是如何进行的在中国的历史上,土地改革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议题。
中国的土地改革旨在消除农村地区的封建剥削关系,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改善。
本文将介绍中国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基本原则以及改革的具体过程。
一、历史背景中国的土地改革始于20世纪初。
在那个时期,中国是一个农业为主导的国家,土地资源的分配不均导致了农民贫困和社会不稳定。
同时,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进行剥削,使得农民无法拥有和自由经营土地。
这种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不平等状况,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中国的土地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农民是土地改革的主体。
改革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民的发展。
2. 政府有关部门是改革的组织者和推动者。
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合法经营。
3. 改革要逐步有序进行。
土地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协调和配合。
三、改革过程中国土地改革的具体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承包责任制。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引入了承包责任制。
根据这个制度,农民可以承包一定面积的土地,经营权归属于农民个体。
2.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革。
随后,中国政府开始推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革,逐步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农民成为土地的合法所有者,并且有自主决定土地流转和经营的权利。
3. 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中国鼓励农村的土地流转,以提高农民的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收益。
政府支持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促进土地流转的合规性和规范化。
4.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近年来,中国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制度,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和城乡一体化的需要。
政府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管,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和可转让。
四、成果与挑战中国的土地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农村经济得到了持续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土地改革高考历史知识点

土地改革高考历史知识点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也是高考历史考试的重要知识点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改革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一、背景中国的土地问题一直是社会不稳定的一大根源。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背景下,大多数农民生活困苦,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乡绅手中。
农民举债严重,很难摆脱贫困的局面,这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土地改革的背景就是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
二、内容土地改革的核心是“耕者有其田”,即通过分田、分地、分利的方式,将土地从地主手中分配给农民。
首先,进行土地调查,确定土地归属和规模。
接下来,进行土地承包和分配,确保每位农民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同时,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明确,农民可以将土地投入生产,获得相应的收益。
此外,还有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如注重农民培训、改善基础设施等。
三、影响土地改革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土地改革解决了广大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利益诉求,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减轻了负担,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稳定的支持。
同时,土地改革也给了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热情,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这对于当时正处于经济困境的中国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土地改革改变了地主阶级的地位,削弱了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地主的土地被没收分配给农民,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被削弱。
这不仅解决了现实社会的不公问题,也削弱了地主阶级对经济和政治的控制。
这为社会主义改革开辟了道路。
最后,土地改革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的建设。
土地改革加深了农民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团结,使农民在革命中成为重要力量。
同时,土地改革的成功也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基础,使中国实现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性转折。
综上所述,土地改革是一次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事件,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通过分田、分地、分利的方式,土地改革解决了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利益诉求,提升了生活水平,推动了农业发展。
与此同时,土地改革削弱了地主阶级的社会地位,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我国征地制度的演变与改革目标和改革路径的选择

我 国征地 制度 的演 变与 改革 目标 和 改革路径 的选择
严金 明
( 国 人 民 大 学 公 共 管理 学 院 , 北 京 10 7 ) 中 0 8 2 我 国 的 征 地 制 度 产 生 于计 划 经 济 时 代 , 目前 已
[ 基金项 目] 教育部 新世纪人 才项 目, 国家社会 科 学基 金项 目 (8 J 5 ) 0 B Y0 7 [ 作者简 介] 严金 明 ( 9 5 ) 1 6 一 ,男 ,江苏 南通人 ,中国人 民大 学公共 管理学院教授 ,博 士生导师 。
经济 理论与 经济管理 2 0 0 9年第 1 期 全会 以后 ,伴 随着改革 开放 的进程 ,国家 的经济建 设 开始全 面复 苏 ,建设 用地需 求大 幅度 增加 。1 8 92
通处理 。 ”其后 的土 地法 律 法规 对补 偿 标准 作 了几 次调整 ,但原则 未变 。1 5 9 4年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宪法 》对征地制 度做 了最 高形式 的规定 : “ 国家为 了公共 利益 的需 要 ,可 以依照法 律规定 的条 件 ,对 城 乡土 地和其他 生产资料 实行征 购 、征用或 收归 国 有。 ”随着 1 5 9 6年 《 农业生产 合作 社示 范章程 》 的
改 革 基 本 上 处 于停 顿 状 态 。
第 三阶段 ( 9 8 19 1 7 9 9年 ) :改 革开 放后 基 于 服务 国家经济发 展的征地制 度的强化 。十一届 三中
3年 至 5年产量 的总值 为标准 ,特殊 土地 应 酌情 变 [ 收稿 日期 ] 2 0 —0 2 08 8 3
化运动 是 2 世 纪 5 0 O年代 后期为探 索 中国社会 主义 计划经 济 道路 所 作 的 一项 重 大 决 策 。1 5 9 8年 ,农 业社会 主义改造 基本完成 ,高级农业 合作社遍 及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
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
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
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
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
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
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
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重庆新土改大动作 农民可自主买卖地票

在酷热的乡间小道上趟了半个多钟头,周长富一指小坡上的一处土墙房:“那就是我家。
”$ r; Y; C# C3 ^+ V* o* K8 L这是一处一百多平米的老宅,房梁加上墙院,足足塌落了一半。
0 ?4 d0 Q8 ?" ^- r9 R! _6 r" x1 `7 b$ ?: A( A3 m' F2 E31岁的周长富是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的村民,他16岁就去了广东打工,近年又在家乡的镇上买了新房。
而乡下的这处老宅空居多年久未打理,现在已没法再住人了。
. U4 p" ?3 ]/ \, t+ E. Y1 |1 ?% ?2 P) |% O6 h3 n7 I全村8000多口人,有三分之二长年在外打工。
村里现在留下的,除了老人、小孩之外,还有撂荒的宅院和田地。
! s' ~0 t9 j+ R8 \) n6 k1 L, L4 A5 s o. I9 f' |两年半以前,重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地票交易试验,推动这些荒置的土地通过复垦而变为新增城市建设用地。
重庆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座被允许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这场“新土改”试验的城市。
t3 H9 q( i7 ]: q# b6 E孔目村正是重庆市地票交易的示范点之一。
而在这场土地试验进入第三个年头之时,周长富听到消息,今年重庆将扩大地票交易规模、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而民间一直企盼的开放农户个体直接参与地票交易的方式,也将有望进入实施操作。
他的旧宅子,看来有了直接“变现”的希望。
" N/ ]" x7 J, O1.地票受益权之争4 b) t6 i% ?( M5 j# _' o2 |1 J! ?" i" _2008年12月,以地票交易为主体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截至目前,土交所组织成交了194宗地票,价值103.3亿元。
成交均价由8.02万每亩,提高到16.7万/亩。
中国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回顾与展望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我 国城市快速发
展 的 三 十年 ,也 是 城 市 土 地 制 度 不 断 优 化 和调 整 的j 十 年 。对 城 市 土 地 制 度 改 革 历 程 的 回顾 和 分 析 将 有 助 于 理 解 我 国 城 市 土 地 制 度 改 革 的逻 辑 ,也 有 助 于 理 解 土 地 制 度 与 城 市 发 展 的 相 互 关 系 ,更 有 助 于 对 未 来 城 市 发 展 的 预 期 和 土 地 制 度 改 革 方 向 的展 望 。
p e e t r a n se a d t e i et eo e v e o er f r ai nd r c i no eu b n ln y t m tr . r s n b n l d s t m n ng v v r iw f h e o m t i t f r a d s se i f u e u a y h h t o e o h t a nu Ke r s u b ne o o ; a d e o o ; e o fln se y wo d : r a c n my ln c n my r f r o d s t m m a y
Li pi En ng
( stt o Ura e e p n & E vrn n, AS , e ig10 3 ) I tue f b nD v l met n i metC S B in 0 7 2 ni o o j
Ab t c:nte athr er, ra n s m h ah s encnt t dut n pi zd T i pp r nlzsh sr tI stiyyas ubnl ds t i C i a be o s nl ajs dadot e . hs a e a e e a hp t a ye n n a y e mi a y t
第三次土地改革为何在深圳发生

高速 增 长 , 市化 加 快推 进和 综 合 国力 空前 提 高 城 的同 时, 带 来 了过度 依 赖房 地产 造 成 的经 济增 也 长 失衡 、 方 政 府 对 集 体 土地 的侵 占 、 地 和低 地 圈 效 用地 , 以及 国土 环 境遭 侵 袭 等 一 些 政 治 、 经济
和社 会 问题 。
改革 能 否取 得 实质 突破 还存 疑 问。但 是 , 国经 中
人 口集 聚和 土地 需求 是 城市 化 的两大 表 征 。
在 高速 城 市 化 的过程 中 ,土 地 供 求 矛盾 比较 突 出, 上述 问题更 为 明显 。 是 , 国城 市 化投影 到 但 我 空 间上 呈 现 出“ 大饼 ” 摊 式特 征 , 即在城 市化 初 期
专题 : 深圳土地改革
C Ⅳ 雎 札 E T m A S E
第三次土地改革为何在深圳发生
李宇 嘉 深圳 市房 地产 研 究 中心
酝酿 两 年之 久 的 《 圳 市土 地 管理 制 度 改革 深 总体 方 案》 下 称 《 体方 案》 5月 2 ( 总 ) 5日正式 公 布 。这样 ,继 1 8 9 7年敲 出中 国 “ 地 拍卖 第 一 土 槌 ”土 地 改革 再一 次在 深圳 拉 开 了序 幕 。 果将 , 如 家 庭联 产 承包 、 营 性土 地 市场 化 ( 经 招拍 挂 ) 出让 算 作 第 一 次 、 二 次 土 地 改 革 的话 , 次 土 地 改 第 本 革 可 以算是 第三 次土 地 改革 。 不少 专家 和 学者对 于本 次 土地 改革在 城 乡 二元 土地 管 理制度 、 小产 权房 何 去何 从 等方 面 法律 障碍 的突破 心存 担 忧 , 而 原村 民对 于 维持 现 状 的意愿 大 于确 权 的意 愿 、 土地 产权 形 式 之复 杂 也超 出想 象 , 预示 着 此 次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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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拍制度酝酿改革“价高者得”或让位“价低者得”
厉以宁给出的建议是,土地出让应是“价低者拿地”:企业参与招标时不是报标土地价,而是报标房价或租房价,而出价最低者将最终中标。
他认为,若能以此改革土地招标制度,则整个中国的高房价问题将迎刃而解。
近日,国土资源部邀请了一些开发商和专家学者参加了一次房地产座谈会。
而据知情者透露,这次座谈会主题有关土地招拍挂改革。
此前,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视频工作会议中首次对外公布,将在全国选择房价上涨过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三线城市作为试点,进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改革。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普遍认为土地出让“价高者得”的模式推高了地价,也间接导致房价的高涨。
因此“价低者得”应该是土地招拍挂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
全国重点城市地价房价比已达31.29%
随着房价的高涨,不少矛盾被指向了当前的土地招拍挂制度。
“价高者得”的模式被普遍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地价上涨推高房价,甚至出现因市场或政策及开发商资金问题,产生土地空置和囤地及不开工的现象,影响到市场供求和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
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前日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全国重点监测城市的地价房价比均值已达到31.29%,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等地区的一些城市,其比例更高。
特别是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5城市地价占房价比已经超过40%。
今年初出台的“国11条”就要求各地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
在上月初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土地调控“19条”意见也明确,各地要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
3月22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视频工作会议中首次对外公布:将在全国选择房价上涨过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三线城市作为试点,进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尽管商品房地价过高,但仍要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因为招拍挂最大的好处就是防止暗箱操作,以及由此导致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
不过,国土资源部正在和一些地方政府做一些探索,采取更多的评价方式。
土地招拍挂制度还要不断完善,按照“国11条”的思路,不一定完全是“价高者得”。
专家建议“价低者得”以抑制房价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的土地招标制度,出价高者得到土地,会导致地王现象不断出现,土地价格越来越高,房价也就跟着水涨船高。
对此,厉以宁给出的建议是,改革招标制度,土地出让,不应是“价高者拿地”,而应是“价低者拿地”。
所谓“价低者得”应该是,企业参与招标时不是报标土地价,而是报标房价或租房价,而出价最低者将最终中标。
他认为,若能以此改革土地招标制度,则整个中国的高房价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无独有偶,早在全国“两会”前,广东省地产商会受省政府委托作了一份题为《引导广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对策研究》的报告。
虽然该报告并未正式发布,
但据参与撰写该报告的省地产商会副秘书长张运文介绍,报告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建议改革、完善原先单一的竞拍土地、价高者得的出让方式。
张运文表示,自2004年8月31日后,经营性商品房开发的土地供应逐步实行“招拍挂”土地供应方式,对于防止土地出让环节的腐败行为,以及国有资产的流失,是一种较好的供应方式。
但土地竞价“价高者得”的结果,形成了房价的风向标,直接影响、引导房价走向。
“面粉都不断上涨,面包价格能不提高吗?”因此报告建议广东省政府责成各个城市政府在市场商品房开发的土地出让中,拿出30%—50%比例的土地,采取“招标式,价低者得”的出让方式。
所谓“招标式,价低者得”办法,即参照建设工程招标方法,由城市政府规划整理好土地,并委托几家信誉好的设计单位设计住宅方案,再经专家评选出最佳方案后,公开向开发商招标开发建设。
其中,列明建筑材料标准、动工建设时间、竣工限制等,同时,列明每平方米楼面价的出让金。
届时,哪家开发商报出的售房价格最低,则项目出让给哪家开发。
实现“价低者得”还须摆脱“土地财政”
目前,改变“价高者得”的方式,北京成为第一个吃螃蟹者。
3月19日,北京市国土局宣布土地拍卖制度不再完全“价高者得”。
据了解,北京市公布的土地拍卖制度改革具体方式为:设立地价合理区间,不再价高者得;“限房价、竞地价”;“地价封顶,竞争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设施”等等。
张运文表示,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房价预先得到抑制,而且一定比例的低房价,无形中会拉低原先的高房价,可以有效牵制着整个房价上涨。
不过,对于“价低者得”的土地出让方式,目前也有不少质疑之声。
比如,限制房价也可能导致开发商偷工减料;此方式也将导致人为参与的决策比原来增多,滋生腐败的机会也加大等等。
对于防止偷工减料,厉以宁则建议,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政府需对房地产商重罚;而对于防止腐败的滋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将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
而另一个焦点就是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对此,张运文认为,以这种招标方式,虽然城市政府收取的土地金相对会少,但稳定房价是政府对社会民众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招标式,价低者得”谈不上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还有专家指出,早在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各地对于普通商品房供地采取在“限房价、限套型面积”的基础上,采用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但“通知”公布4年来,这样“价低者得”的竞争方式却基本没有得到落实。
因此,改变土地出让“价高者得”的模式,最关键因素在于地方政府要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再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