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精编版)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五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贴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状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状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个性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务必亲临现场透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务必有必须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务必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必须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必须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兵器工业集团《兵器工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为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内容、管理职责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的审批。
第四条危险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周围其他人员和企业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各单位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报表》,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
第六条生产安全部、保卫武装部、动力能源公司、精密设备维修安装中心、基建管理处负责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审批程序(一)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是指在强风(阵风六级以上、风速10.8m/s)、异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填写《高处作业申报表》(见附录A),并制定出相应防范措施,经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项目单位技安环保室(组)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特殊高处作业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高处作业申报表》,并制定出相应防范措施,经项目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基建管理处和生产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单位应有相关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护工作。
(二)带电作业1)带电作业是指在不停电的电气设备上的作业。
2)进行带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出相应防范措施,并填写《带电作业申报表》(见附录B)。
带电作业应报分(子)公司生产准备部门批准,并经技安环保室(组)备案后,报动力能源公司能源科和精密设备维修安装中心设备科,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时现场应设专人进行指挥和监护。
(三)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是指在非动火区或盛装可燃液体、气体、液化气体的容器及管道周围10m以内的作业。
2)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作业审批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的开展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维护、保养等活动过程中,因工作环境、工艺条件等的特殊性,可能对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作业依据作业性质分类,并制定相应的作业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
第七条危险作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
第八条危险作业执行前必须进行审批并持有有效的审批文件。
第九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危险作业。
第十条危险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第十一条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工作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后续的检查和整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作业审批程序第一条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审批和备案。
第二条申请危险作业必须向专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申请材料必须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名单、作业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四条申请危险作业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关岗位资质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申请危险作业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作业计划,并报告给专职的作业负责人。
第七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并报告给作业负责人。
第八条审批危险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九条审批通过的危险作业必须及时备案,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计划。
第十条危险作业的审批文件必须保存相关材料,并进行定期的归档工作。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篇一」1、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公司范围内危险作业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各项危险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危险作业的各项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危险作业的管理。
3、权责3.1 车间负责一般生产场所危险作业的审核与管理。
3.2 工程部负责重要生产场所、外来施工单位危险作业的审核与管理。
3.3 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4、定义危险作业: 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机电设备维修等作业均属危险作业。
5、作业内容5.1危险作业申报5.1.1车间一般生产场所内进行危险作业由车间进行审批,在危险作业过程中,车间必须指定监护人。
5.1.2在以下部门:仓库、配电房、发电机房、易燃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室(或附近范围)等进行危险作业需办理申请手续,危险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作业申请表”,由工程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5.1.3外来施工单位需在我公司范围内进行危险作业,必须经主办工程部门及危险作业地段部门同意后,到工程部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前应先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5.1.4危险作业主管工程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危险作业期间进行监督,工程部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5.2危险作业安全规定。
5.2.1危险作业前落实各项相应的安全措施。
5.2.2与相应的危险作业安全有关的物质、设备设施都应进行清理、清除。
5.2.3对危险作业部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2.4危险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5.2.6危险作业后作业人员及安全责任人应彻底清理现场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5.2.7危险作业人员发现不安全情况要立即停止危险作业。
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5.2.8未办理危险作业手续进行危险作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和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和许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危险作业是指对作业人员本身及周围人员及设备具有较大危险性,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规范危险作业前的检查、审批和许可,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危险作业,包括停气动火作业、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电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深基坑作业(深度超过4米)。
第四条公司停气动火作业审批严格按照《停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不再另行执行本审批许可制度。
第五条有限空间作业是指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我公司施工中钢质阀门井属于有限空间。
第六条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作业行为,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七条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焊、气割、打磨、切割、煨烤等产生明火作业的行为,均属于使用明火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安全防护和监护措施,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
第九条由作业现场班组长签发与作业内容相对应的《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组织落实。
第十条审批签字人员对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审查,监督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岗位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监护人员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时刻监护现场作业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公司安环部、各项目部负责对各班组危险作业审批情况、安全防护、监护及应急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班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安环部应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监护措施,及违规操作、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督整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导致人员伤害、设备破坏、环境污染等危险性的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是对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的规范和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和合规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危险作业的定义、审批流程、职责和权利、培训和教育、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第七条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导致人员伤害、设备破坏、环境污染等危险性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高空作业,如搭建脚手架、架设高压线、爬升塔吊等;2. 高温作业,如焊接、切割、冶炼等;3. 有爆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4. 高压作业,如电气检修、输配电设备操作等;5. 潜水、井下作业;6. 高速公路、铁路施工作业;7. 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作业。
第八条危险作业的划定和分类应当由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划分。
第三章审批流程第九条危险作业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和备案三个环节。
第十条危险作业的申请应当由负责该作业的部门或班组提出,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进行。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危险作业操作人员的资质和岗位培训证明;2. 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3. 危险作业的施工计划和时间安排;4.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一条审批环节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申请材料、现场勘察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和决策。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决策;2. 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3. 若申请通过,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审批函和相应的操作许可证;4. 若申请未通过,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申请。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化学品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
第四条执行本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危险作业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应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性。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第八条执行本制度的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第九条任何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事先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十条危险作业部门在组织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申请表的内容应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危险因素、安全措施等。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申请表应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在审批危险作业申请时,应根据作业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建议。
第十四条审批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向作业人员详细介绍作业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审批未通过的危险作业申请,危险作业部门必须重新修改作业计划,并重新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审批通过的作业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作业计划。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业不安全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停止作业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不安全作业管理审批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资产安全,规范不安全作业的管理流程,订立本不安全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进行具有不安全性的作业活动。
二、管理标准2.1 不安全作业定义不安全作业指的是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造成损害、损失或危害的活动。
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粉尘作业、有毒化学品作业等。
2.2 不安全作业管理责任2.2.1 企业领导层对不安全作业管理负重要责任,要确保不安全作业的合法、安全进行。
2.2.2 职能部门对不安全作业管理负直接责任,要订立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不安全作业的审核、审批和监管工作。
2.3 不安全作业管理流程不安全作业管理分为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和监管阶段。
2.3.1 申请阶段申请人在进行不安全作业前,必需向职能部门提交不安全作业申请,包含作业内容、作业地方、作业时间、安全防护措施等。
2.3.2 审批阶段2.3.2.1 职能部门接收不安全作业申请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含申请料子的完整性、作业风险评估报告等。
2.3.2.2 假如申请料子不完整或存在安全隐患,职能部门应要求申请人增补完整或进行修正。
2.3.2.3 完整的申请料子和评估报告将向企业领导层提交,由领导层进行最终审批。
2.3.3 监管阶段2.3.3.1 一旦不安全作业获得审批通过,申请人应依据相关规定设立作业管理组,并组织实施作业。
2.3.3.2 作业管理组应负责订立认真的作业方案,包含作业步骤、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
2.3.3.3 作业执行过程中,作业管理组必需严格依照作业方案执行,确保作业安全。
2.3.3.4 作业结束后,作业管理组应进行作业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三、考核标准3.1 申请料子的完整性评估申请料子的完整性是考核申请人的首要标准。
申请人应供应认真的作业内容、作业地方、作业时间、安全防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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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严防事故的发生,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建筑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三、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2、项目安全工程师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
在实施危险作业前, 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 制定安全措施, 经项目现场负责人或技术组长审查批准后, 方可作业。
3、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 项目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 须组织专家论证)。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 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 身体状态良好。
3、作业前, 项目安全员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落实安全措施。
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危险作业过程中, 项目安全工程师, 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 在有效期内;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7、对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 项目安全员有权停止作业, 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8、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做到整洁, 道路畅通, 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作业完工后, 应对现场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