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律师业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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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西方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帝国,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律师业的发展一直遵循传统,律师执业形式基本以单独执业和合伙执业为主要执业形式。

但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律师制度在欧美,尤其是在英国、美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几千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开始崭露头角,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开始变得丰富多彩,有单独执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专业公司等。

作为舶来品,律师制度在我国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但这些年,我们却走过了西方几个世纪的发展历程。

虽然,国内的法律服务的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律师业在整体上还不成熟。

中国的律师制度与西方的律师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但作为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共同的发展规律。

研究西方的律师制度,发现规律,为我所用,必能少走弯路。

一、英国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英国是现代律师制度的起源地。

12-13世纪,英国开始出现职业律师。

历经几百年,律师这个职业得到充分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即是在英国,其有3600名律师。

英国律师制度在英国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开放有一套成功的做法,同时这也无碍于它是英美法系律师制度的代表这一事实。

英国的律师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二元制律师制度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是二元制,即律师队伍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大部分,在知识结构、教育方式、任职条件、资格授予和业务范围上各不相同,在组织上彼此分立,二者之间不能自由流动,更不能兼而为之。

比较而言,出庭律师的资质条件和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组织性较强。

他们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而且有资格出任法官,但他们不能与当事人直接接触。

事务律师无权在中央法庭出庭辩护,只能从事诉讼前的一般性法律事务,如提供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文书、准备诉讼材料等。

律师制度的历史与演变

律师制度的历史与演变

律师制度的历史与演变标题:律师制度的历史与演变引言:律师制度作为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担着维护公正、法治和个体权益的重要职责。

本文将深入探讨律师制度的历史与演变,从古代到现代,逐步揭示律师制度在不同社会背景下的发展与变革。

通过这一历程的回顾和总结,我们可以更全面了解律师制度的本质和意义,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思考。

第一章:律师制度的起源与初步发展1. 古代律师:在古代社会中,律师起源于法律顾问的角色。

他们为当时的统治者提供法律建议,并主持解决冲突和纠纷。

2. 古代律师的角色扩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的角色逐渐扩大,成为为民众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人的重要存在。

这一角色转变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等文明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第二章:中世纪与近代的律师制度演变1. 宗教法与教会律师:在中世纪,宗教法律得到广泛应用,教会律师成为处理宗教事务和法律纠纷的重要角色。

2. 英美法系的兴起:在英国和美国,律师制度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职业。

律师学校和律师协会的成立,为律师职业的规范和发展提供了基础。

第三章:现代律师制度的建立与变革1. 法律专业化与职业道德:现代律师制度注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律师考试、职业道德准则的制定以及律师协会的监管,保障了律师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2. 公共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随着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得到了充实和扩展,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和保障。

总结与思考:律师制度的演变是一个由简到繁、由浅入深的过程。

从古代的法律顾问到现代的专业律师,律师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历了重大的变革和发展。

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形成,保障了公正和个体权益的实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需求的不断增长,律师制度也需要不断适应和创新。

未来,我们应当继续探索律师制度的改革,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律师素质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的法律需求。

观点和理解:从整体的历史发展来看,律师制度的建立与变革是为了维护法治和公正的基石。

纽约州律师行业发展特点

纽约州律师行业发展特点

纽约州律师行业发展特点纽约州律师行业是美国最大、最繁忙、最具竞争力的律师行业之一。

纽约州拥有数以千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涵盖了几乎所有法律领域。

纽约州律师行业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纽约州律师行业的规模庞大。

纽约州是美国最大的州之一,拥有庞大的人口和复杂的商业环境。

这使得律师行业在纽约州得到了迅速发展。

据统计,截至2020年,纽约州拥有超过18万名注册律师,其中大部分集中在纽约市。

律师行业规模的庞大为纽约州提供了广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资源。

纽约州律师行业的多样性。

纽约州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才和投资。

这为律师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纽约州的律师不仅要应对国内法律问题,还需要处理国际法律事务和跨国公司的法律事宜。

律师们需要具备国际法律知识和跨文化沟通能力,以满足多元化客户的需求。

第三,纽约州律师行业的专业化程度高。

由于纽约州的法律市场竞争激烈,律师们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和专业发展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因此,律师们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

纽约州律师行业涵盖了广泛的法律领域,包括企业法、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刑事法等。

律师们在这些领域中选择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专业领域,并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来提高专业水平。

第四,纽约州律师行业的竞争激烈。

由于律师行业的规模庞大,纽约州的律师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律师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谈判技巧和商业意识。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他们竞争同样的客户和案件,追求更高的业务量和收入。

因此,纽约州的律师们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第五,纽约州律师行业的创新性。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律师行业也在不断创新和变革。

纽约州的律师们开始利用新技术和数字化工具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例如,他们使用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在线研究工具和虚拟会议技术等,以便更好地与客户沟通和处理案件。

这种创新性使得纽约州的律师行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和客户需求。

英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和发展趋势

英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和发展趋势

英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和发展趋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交流的日益频繁,各国之间的法律体系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和交融。

其中,英美法系被誉为现代法律体系的典范,而其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也一直是学者们的研究对象。

本文将以英美两国为例,探讨两国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发展趋势。

一、英美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英美法律制度是指英国和美国的法律体系,它们共同来源于普通法。

普通法是英国中世纪时期的产物,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随着英国殖民帝国的扩张,其法律体系逐渐传播到了美洲,成为美国的法律体系的基础。

英美法律制度最具特色的三个方面是:以法律之道为基础的法治思想、具有追溯力和优势法原则的法律体系以及具有灵活性和可适应性的判例法。

法治思想是指人民能够依法行事,司法系统和政府部门需在法律规定下行使其权力。

法律体系的追溯力则是指法官必须依据先前的裁判结果和法律规定来做出裁决,这体现了法律体系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优势法原则是指在两个相继应用的法律规则之间,应选择基于同一事实的更具缓和性、更具依据性、更具预测性的规则。

判例法则是指法官可以参考过去的判例来解释现行法律和制定新的法律,这一原则反映了法律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适应性。

二、英美法律制度的差异英美法律制度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差异。

最显著的区别是立法部门的构成和权力。

在英国,议会是立法部门的主体,由众议院和贵族院两个议会组成。

然而,在美国,立法部门则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组成,而在联邦层面,各州的州议会则是其立法部门的主体。

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与英美两国的政治制度有关。

在刑事法律方面,英美法律制度也存在差异。

美国刑事律师具有较大的发言权,保障被告的各项权利。

相反,在英国,被告在未被判定有罪之前,所享有的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这种差异也源于两国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文化价值观。

三、英美法律制度的趋势在当今全球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的背景下,英美法律制度正在发生一些变化和调整。

尤其是英国脱欧后,与欧洲大陆的深度融合关系变得不再紧密,英国法律体系可能会更加独立和自主。

英美律所的商业模式

英美律所的商业模式

英美律所的商业模式英美律所的商业模式【法学家茶座出品】全球最牛的律所是美所和英所。

英美两国都是普通法制体系(Common Law System)。

中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属于民法法制体系(Civil Law System)。

民法体系里法院说了算,而普通法体系里律师能用先例辩论。

因此,律师在普通法系统里更有影响力,更受人尊重,并赚更多钱。

这也说明为啥同一个律师在美国的地位会比在中国高。

类似于学校,律所不该以规模而论,而是该讲哪个更有名望。

像学校排名一样,每年在U.S. News 杂志上都能看到律所的名望排名。

此排名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无非是律所的Profits Per Parter (PPP),平均一年一个合伙人能在此所赚多少钱。

PPP越高排名也越高。

为了吸引更优质的合伙人,律所都为提高PPP费劲脑子,并不惜成本地将一些合伙人降职, 或指示另一些去退休养老。

律师界的小朋友们也盯着PPP看,并孜孜不倦的冲刺那PPP最高的所, 因为这好比步入清华或北大。

PPP和剥削程度成正比,但PPP高的律所奖金多,并能去任何PPP更低的所。

反之,不行。

律所都是合伙人制度。

在美国五百名律师以上的大所(Biglaw) 里,打工仔们, 凭年级, 有各自的称号。

所以你经常能听到一个律师询问另一个“你是几年级的啊?” 一般,六年级一下的都叫Associate,和小学生没区别。

如果一切顺利,客户收费时数(Billable)高,人品也没问题,就能顺利升级到中学生,叫Counsel。

Counsel不好当。

他们都盼望早日能成老板。

Associate不需要拉客户,但Counsel必须体现拉客户的潜力,在客户面前独当一面,并带领Associate处理案子。

多年前,在大所做牛做马十年就能直升合伙人, 但此一时彼一时。

今日,残酷的竞争导致大部分人已无法晋级成大所的合伙人,都须另找出路。

有些人去了规模小的律所或去公司做法律顾问,而另一些人选择留级,永远做Counsel。

美国律师行业分析

美国律师行业分析

美国律师行业分析美国律师行业是一个庞大而多样化的行业,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人才进入。

以下是对美国律师行业的分析。

首先,美国律师行业的规模庞大。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美国共有超过100万名律师,其中大多数在私人律师事务所工作。

此外,还有许多律师在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企业和学术机构等其他行业工作。

这个庞大的规模反映了美国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其次,美国律师行业的竞争激烈。

由于律师行业的高薪和社会地位,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学生考入法学院。

然而,毕业后进入律师行业并不容易,因为律师职位有限,同时竞争也非常激烈。

只有最顶尖的学生才能进入最有声望的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工作。

第三,美国律师行业的收入较高。

律师是高薪行业之一,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律师的平均年薪为144,230美元,比美国全行业平均工资高出很多。

然而,律师的收入与其所在地区、经验和专长等因素有关。

在大城市工作的律师往往能获得更高的薪酬。

第四,美国律师行业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律师的工作可能会受到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的影响。

例如,某些法律文件的起草和研究可以由计算机程序完成,从而减少了一些律师的需求。

其次,律师行业的竞争激烈,律师事务所经常面临高员工流失率和激烈的招聘竞争。

此外,律师行业还面临一些伦理和道德问题,如律师诚信和职业道德等。

总结来说,美国律师行业是一个规模庞大且充满竞争的行业,收入较高。

然而,该行业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科技发展对律师工作的影响和竞争激烈等。

对于有志于加入律师行业的人来说,他们需要有出色的学术成绩、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广泛的专业知识,以在这个行业中取得成功。

律师在美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律师在美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试论律师在美国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美国是世界上律师最多的国家——每250人中就有一位律师。

无论从绝对数字还是人口比例来说,美国都是绝无仅有的。

事实上,世界上也再也无法找出这样一个国家:律师在其国家的发展历史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以至于律师成了其国家的一个鲜明特征。

美国律师几乎参与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公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作为一个法律体系极为复杂的法治国家,美国的律师在美国社会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具有其独特的地位。

在美国,律师之于需要他的人就像医生之于病人一样是不可或缺的。

美国复杂的法律体系和大量的法律条文以及繁琐的诉讼程序,注定了一般美国民众无法脱离律师自行处理法律相关事务尤其是诉讼事务。

而在法治社会中,出现的纠纷大部分都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因此,律师的重要性就可想而知了。

除了律师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的准入制度也使得美国律师成为社会上的“贵族阶层”。

美国律师从业必须是本科毕业后经过有资质的大学法学院三年学习,通过参加各州组织的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执业。

考核的制度十分严格,难度一般也都比较大。

所以自然而然的,能够成为律师的人一般都是对法律有着深刻理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同时由于经过道德检测,违法违纪核查和集体宣誓,成为律师的人在道德品质方面一般也都是比较受人尊敬的。

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律师成为了美国社会中真正的精英人士。

具有律师北京的人控制着美国的政治命脉。

绝大多数的美国总统、州长、政府官员以及他们的顾问智囊团都是由律师担任的。

不仅如此,律师们的影响力还深入商界等社会各领域。

律师在美国中的地位就如同古希腊社会中的哲学家的地位。

律师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自然其在美国社会中也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美国,律师主要具有如下五个职能。

一、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必须在人们遇到各种危机时,向人们提供最需要的意见。

在现代社会中,大量的律师在各种企业中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

【论英美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英美公司治理模式

【论英美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英美公司治理模式

【论英美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英美公司治理模式摘要:通过对英美律师事务所历年来统计的资料,我们从律所组织形式、产权结构以及分配制度三方面着手,对当今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和方向进行了探讨。

并且得出了以下结论:一、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兼具人合和资合特征的组织,其管理模式必然是多样化的,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日趋向公司化以及责任有限化转变。

二、律师事务所的产权结构正逐渐从合伙人单一投资转向多方融资,产权结构日益多样化。

三、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是制约事务所管理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以有限责任制为组织结构,以公司化管理为律所核心,融合多种产权结构的新型组织模式将是今后大型律师事务所必然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公司化;有限责任合伙;非律师股东西方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帝国,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律师业的发展一直遵循传统,律师执业形式基本以单独执业和合伙执业为执业形式。

但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国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律师制度在西方,尤其是在英、美两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我国直到1983年才建立了第一家正式挂牌的律所,因此在律所的组织形式以及管理模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

本文试从组织形式、产权结构及分配制度三方面着手,探讨在我国律所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利弊。

一、组织形式(一)欧美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1.规模不断扩大根据资料显示,美国律师事务所自60年代以来,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其中改变最为明显的则是律所的规模。

在60年代早期,全美仅有38家律所拥有50位以上执业律师1。

到了80年代中期,拥有律师50位以上的律所激增到了508家,而其中过半律所拥有超过100位执业律师2。

至2008年,这个数字已经增长到了700余家,其中23家的律所规模超过了1000人,前250家律所的平均执业人数居然达到了535人3,如果再参照英国顶级律所的律师人数,不难看出律所大型化是律师事务所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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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律师业及其发展主讲人:梁福麟教授、律师主持人:宋玉波教授时间:2010年4月15日晚7:30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4108教室主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承办单位: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学生会讲座内容:首先我要讲的是英美律师制度的特色,因为我从1977年开始在英国当律师,在四大洲从事法律工作,欧洲,澳洲,美洲,亚洲,我在四个地方做过律师,也做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我在美国讲学是很容易的,因为在美国讲学,我讲五分钟,学生就要发问。

A发问的时候,让B来谈一谈,C也参与了。

你就像一个专业观众一样,听他们说,你最后说。

听他们说有一个好处,因为普通法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具有正义性与对抗性的。

很多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认为读法律的人在美国社会里占了很重要的地位。

律师没有固定的立场,律师接受的训练是代表客户的立场,用法律的方式表达立场。

学生在法学院里接受最重要的训练是对于自己的立场,怎么想,怎么辩论;同时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答辩自己。

律师的职业很冲突。

美国有一部电影里,哈佛大学一个资深教授说过句话:“How to think like a lawyer”,成为现在法学界的至理名言。

我们训练每一个普通法的学生都是How to think like a lawyer。

律师就是今天这个立场,明天那个立场,转变的很快。

在英美国家中训练律师就是用这句话:“用律师的想法来看事物。

”律师的想法就是从一个对立的立场来讲,两方怎么辩论。

今天,从全球化专业服务方面来讲,英美律师不只在本国有影响,还在跨国的领域从事专业服务。

你会发现英美法不只在你认识的法律领域中是一门重要的课程。

有以下的原因:第一,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决定了没有美国籍也可以当美国律师。

以前只有美国人能当美国律师,现在变成全世界任何人都能当美国律师。

国籍方面没有限制。

第二,加拿大也开始学习美国。

1980年以前,加拿大的律师只有两种国籍,加拿大和英国,因为英国是加拿大的宗主国。

后来加拿大也渐渐改变,不同国籍的人都可以。

在欧洲,英国加入欧盟,现在英国律师也没有国籍限制。

一旦没有国籍限制,全球的人都能当英美的律师。

英美法,即普通法的源头是英国法。

英国通过英属殖民地和英国的语言,构建了一个普通法的大家庭,英国、美国、加拿大、南非、非洲的一些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澳洲、巴基斯坦、印度等,通通是普通法的国家。

我在牛津大学读法律的时候,我的同学中有很多来自于英联邦或英语国家。

虽然我们毕业之后,回到各自的国家当律师或法官。

那时候英国的法律有一贯的传统,美国人也是要学的。

很多普通法国家的律师形成了一个大家庭,所以在普通法的国家有一个很大的行业。

综上所述,第一个是没有国籍限制,第二个是普通法在英语国家里变成了一个大家庭,第三就是全球化中很多所谓的跨国经营、贸易中,合同、还有其他的很多法律的文件是用纽约法或是英国法来当作合同或者买卖的一个基本语言。

接受普通法,一开始在法律学校读的人,有一点先天优势,因为这是学了之后便可以应用一生的法律。

比如说你是学习大陆法的人,如果将来你们出去接受普通法为主的法律文件,那你就会有一些吃亏了。

因为一般来讲,人们从大学一开始学到的法律就是将来所应用的法律,所以在这方面,英美法变成了一股很大的力量,相对来讲你不是普通法的学习者,就会有点吃亏,因为你在专业方面碰到的问题,思维,文件,语言是用普通法讨论的。

还有你现在发现现在很大的跨国律师事务所,例如全世界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现在有2600个律师,而在1977年的时候,全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不会超过70个律师。

如今,这2600个律师分布全球,而从前的70个律师最多只能分布到伦敦、香港和新加坡,不会超过三个地方。

并且大家有如楚河汉界,一般井水不犯河水,英国律师从事英国的法律工作,美国律师做好美国的法律工作,工作范围很小。

以前的一贯观念是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人在伦敦,那其他的就是分所,那现在有2600个律师,没有哪个是代表,哪个是分所。

因为有其很多律师事务分所,都是自负盈亏的,比如说亚洲的新加坡,可能新加坡律师的比伦敦的都多,在1973年以前只有美国人、英国人才能当英美的律师,而现在中国人、日本人等等都可以当美国人的律师,所以在日本也有英美的律师在里面,尤其是现在很多所谓跨国经营,仅仅一个律师所的分行本身就不能单独服务的,因为它的客户是跨国机构,客户分布在全球,所以不同地方的律师也就会在一起工作。

所以现在很多美国的律师是不需要见面的,尤其是在网内,在文件修改的时候,是不会说谁是主院律师的,因为大家都工作在一起。

所以在律师这个行业来讲,很多都需要主动去学习的,比如很多法国的律师都会接受普通法的培训,也有很多在大陆大学毕业的之后也会考去英美国家接受法律的培训,成为英美律师。

学生提问一:英美律师业和中国律师业有什么不同?现在,在英美律师事务所也存在一些很大的问题,比如在美国,每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是不同的,所以有时候请一个纽约的律师就可能要比请一个小镇的律师花费更多,纽约律师的薪水实际情况一般来讲是700美金一个小时,但是有些其他地方是200美金,所以在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需求是不同的,但是我们律师事务所这个行业跟其他的服务型行业现在已经看平了。

事实上在跨国性的行业首先不仅仅法律界,律师的跨国性是跟会计学的,它们有两种合伙人,一种国际的合伙人,一种地方的合伙人。

地方的,就是说薪酬完全是地方的,比如你是中国上海的合伙人,那你的的收入就分给地方的合伙人。

跨国的合伙人,他获得的是总收益,比如地方的律师事务所给总公司一千万,自己留一千万,那这留下的一千万就是给地方的合伙人分红,就是像地方政府上交给中央政府一样,上交的一千万,就是给国际合伙人分。

所以国际合伙人在地方做事的时候,可能你的薪酬有一部分是国际上的,还有一部分是地方给的。

所以有的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合伙人是地方合伙人有了资深的工作经验后才成为国际合伙人,所以在薪酬的方面就有不同。

现在碰到第二个问题,就是不同地方的律师,比如我是纽约州的律师,你是英国的律师,但是英国注册的律师他接受的律师道德的要求可能会跟纽约不同。

比如你是上海的律师,你也是合伙人,但是你接受的道德水平跟国外的不同,中国律师对客户的保密程度就会比英美的低一些,例如在国家公务人员的询问下就会有一些纰漏,但是英美来讲保密工作就会做得好一些,所以现在在跨国律师事务所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不同的律师在不同的地方碰到的情况不同,被需求的专业道德也不同,因为对于律师最低的要求是接受你所注册律师的这个地方的监管。

在律师事务所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简单的说,你在上海,代表一个公司,你在伦敦,代表一个跟上海公司有利益冲突的伦敦公司,你怎么保证在上海的律师跟伦敦的律师都能保障两个公司都不会受到损失呢?以前客户范围很小,伦敦就是伦敦,纽约就是纽约,但是现在作为一个跨国律师事务所,虽然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国家,但是很有可能发生同时接到的客户相互有利益冲突的情况。

以前我在一个有九百个律师的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有一个企业电话给我说希望聘请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当他的法律顾问,那在我接到这个电话之后很高兴也很担心。

首先,在我还没有答应他成为我的客户的时候,我们要在电脑里面搜索我们的客户有没有与这家客户有利益冲突的情况,然后要根据情况遵守原则,这表面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很复杂,因为一个公司可能有母公司也有子公司,这之后还有董事会,我们也要了解董事都有谁.表面上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和复杂。

因为,公司有母公司也有子公司,以下还有董事会。

董事是必须要知道的,比如我们有的同事是专业会计师,律师,每一年年底我们每一个合伙人要个给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的CM委员会买保险。

这个委员会很重要,对于在金融企业工作的会计师,律师尤为重要。

因为我们投资在某一个公司,买他们的股票是要披露出来的(公开).我们通过所学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很多对于这个公司运作的消息,要是我们利用他们的消息去买卖股票,投资的时候就构成了与客户的利益冲突。

这些运作消息并不是给我利用的,而是给我来替他服务的。

所有大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他们的合伙人是不可以自己买股票的,他们必须放在“钱袋”里——即盟基金。

比方说,即使是美国的总统他也不能自己买股票,他得将自己的钱放入这个基金会中,由基金会的经理替他选股票,既不能问他,也不能让他知道。

再比如我有五百万,是个代表很多大公司的律师,我就得将这些钱投入基金,由基金经理替我投资,而他投资什么项目,选什么公司买什么股票等任何具体运作都不能那个来问我,当然我就不知道。

同样的,我们很多律师从事跨国事务,也不能够在他们的客户里做董事。

因为董事对客户来讲跟当律师是有冲突的。

所以很多行业监管很严。

尤其是在金融界当律师更要小心,因为我们这些在美国当律师的,我们的律师事务所还要买专业责任保险。

每一个律师,无论是在牟利还是非牟利机构,董事会都要进行披露。

我的意思是,一个呈递专业责任保险的公司要求我们披露的东西我们不能隐瞒,必须写下来。

如果不写下来就必然出现利益冲突,因此被告是不能从保险公司处获赔的。

所以,尤其是金融界的律师,我们的责任不仅仅是对于我们的客户,更准确的说是对于全世界的投资人。

一个金融律师要为他服务的金融公司胜利诉讼,就要用到法律意见书。

在中国也是一样的,比如一个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要给一个中国的企业在香港或是其他地方挂牌行使,那么这个律师所写的的法律问题的意见书就是买这个公司的股票的投资人所依赖的。

所以要是我们给很多金融机构招专业的服务人员,将面对的责任可能是无限的。

换句话,我们赚的钱是有限的,但是我们面对的责任是无限的。

? 以上可以得出很多专业保险公司看得很紧。

因此你在从事这个行业的时候会发现,保险在你的支出方面形成了很大的比例。

对于一个跨国律师事务所来说,做的越大越复杂。

客户的服务范围越公开,你承担的保险越大。

对于在资本主义国家从事律师这一行业,经常会发生一个案子就使他赚的钱都亏本掉。

在美国有个曾经是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就因为一个案子,在一年之后倒闭了。

在美国,从一个案子里消失的律师事务所非常多。

因为他们所谓的控制亏本原理是失败的。

更专业的说,现在要用全球性的贸易作保险.第二,就是不同地方的律师接受不同的服务标准。

比如在中国就很少碰到客户告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但是在美国这是很常见的。

所以,每一个地方的律师所承受的风险与责任并不都成正比。

有的亚洲国家比较小,因此买的保险也区分于当地的和全球的,可以根据经营方式及所面对的责任不同来区分。

? 英美的律师事务所内部都很专业化,比如美国有一个拥有九百个律师的事务所,内部有很多的委员会,其中之一就使利益冲突委员会。

就拿利益冲突来讲,举个例子,假若我在上海代表嘉德,在伦敦代表汇控,那要怎么将利益冲突降到最低呢?再比如你有两个女朋友,你都喜欢,且条件一样,并且两个都一样爱你,那你要选怎么权衡?其实解决的方法很简单,你先去问A,我爱B,你同意么?再去跟B说,我也爱A,你同意么?要是她们两个都同意那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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