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快报2017第6期(江西公司)江西公司所属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水利水电工程事故安全学习警示材料

水利水电工程事故安全警示学习材料集团水电公司材料一佛坪金水河西花电站窒息事故一、事故经过及结果2015年3月31日,陕西鸿泰景观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佛坪县岳坝镇西花电站4#引水隧道引9+182.994导井一班4人在进行斜井放炮后的排险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经过:4人在进行作业时,郭某将洞内空压机打开送风不到1小时,谢某、周某便进洞作业。
随后,郭某发现谢某出事,将其救出后,又返回洞内救周某,发现周某已无生命反应。
当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李某和黄某,李某、黄某和徐某赶往事故现场后也进入洞内进行救援。
谢某和周某经抢救无效确诊死亡,郭某和李某中毒受伤。
二、事故原因1、西花电站4#隧道通风系统不健全。
洞外通风风筒上没有安装风机且风带多处破烂,独头巷道物没有通风设备,更没有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设备设施,而是利用空压机风钻机仅有的一点风既打钻又供作业人员呼吸供氧。
2、4#引水隧道导井的安全管控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
在未进行有毒气体和氧含量检测分析,也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允许作业人员进入4#引水隧道导井作业。
3、现场管理人员施救不当。
李某、郭某2人在作业人员周某、谢某已严重缺氧窒息并摔伤的情况下,未配备必要的现场应急救援设备、现场救援环境不明、未采取防护措施就冒险进入隧洞导井,盲目采取不当救援方法组织施救,导致其2人中毒受伤。
4、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全员职工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对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无自救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责任及处理情况经调查组认定,陕西鸿泰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坪金水河西花电站4#引水隧道导井窒息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意见如下。
1、对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1)谢某、周某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安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在未对洞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的情况下,擅自违章冒险进入斜洞内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应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年修订)

(安全生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年修订)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释义1,非电力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电力(热力)系统安全稳定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释义2,下同)。
(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别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释义3。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较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四)发电厂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对外停电释义4,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五)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释义5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A级检修(标准见DL/T838-2003,下同)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
(六)供热机组装机容量200MW以上的热电厂,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内同时发生2台以上供热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造成全厂对外停止供热并且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
第十条一般事故分为:A类一般事故、B类一般事故。
第十一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为A类一般事故:(一)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9〕60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正文:----------------------------------------------------------------------------------------------------------------------------------------------------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9〕60号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止到10月28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82%和60.38%。
但是也存在不容乐观的一面,突出矛盾是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管控不力造成的较大事故大幅上升,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28日),全省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85人,同比增加9起、31人,分别上升56.25%、57.41%。
按行业分,共有6个行业发生较大事故,即:道路运输业发生较大事故20起,同比增加8起;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煤矿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起数持平;烟花爆竹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起数持平;冶金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水上运输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
按统计单位分,共有8个地区和高速公路发生较大事故,即:南昌发生较大事故2起,同比持平;九江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景德镇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新余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赣州发生较大事故5起,同比增加2起;宜春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3起;吉安发生较大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抚州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比增加3起;高速公路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1起。
2017年近期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汇总

2017年近期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汇总关于韶关发电厂“12•19”承包商人身伤亡事故的快报2016年12月19日,韶关发电厂2号机组大修现场发生一起承包商人身伤亡事故,淮南市广安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承包粤江发电公司“2号机组A、B空气预热器综合整治”项目作业时,1名现场作业人员因机械伤害导致人身死亡。
现将这起事故的初步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吸取事件教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一、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12月19日18:30,韶关发电厂2号机组空气预热器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调整密封作业,其中A侧空气预热器一次风仓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熊安龙和张某文正在下方进行空气预热器冷端径向密封加装短密封工作,空气预热器上方还有许某浦、彭某东、孙某好等三人正在调整热端密封间隙,外部监护人员段某策在外面进行安全监护.19:30,A侧空气预热器热端密封间隙调整工作需进行转子盘动配合,监护人员段某策通知下方作业的熊安龙和张某文后,利用对讲机通知盘车操作人员许某桥启动气动马达盘动空气预热器转子。
此时熊安龙为将空气预热器转子上挂着的一个行灯取下,不慎连手带上半身被挤在扇形板和转子空隙中。
19:33,张某文立即通知外部监护人员段某策使用对讲机通知操作人员许某桥立即停止气动马达,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通过手拉葫芦将上方转子向反方向拉的方式将熊安龙救援下来。
19:36,熊安龙被搀扶出空气预热器检修现场,由项目经理朱某先联系当地车辆送曲江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20:10,熊安龙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初步原因分析经调查,事故初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违章使用空气预热器气动马达装置对空气预热器转子进行盘车,造成施工人员熊安龙被转动转子带入扇形板夹住后挤压身亡。
三、采取紧急措施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洪荣坤副总经理为组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及生产技术部、纪检监察部、工会和韶关发电厂共同组成的联合事故调查组。
江西之江化工“7.2”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2017危化事故案例汇编14江西之江化工“7•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贯穿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和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共同编制了《全国化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以下简称《案例汇编》)。
本汇编共收集、整理了17起典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针对事故教训吸取提出了防范措施及建议,希望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举一反三,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2017年7月2日17点左右,江西省彭泽县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化工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80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之江化工公司位于江西省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占地220亩,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共有职工292人,从事染料、农药有机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
公司主要有紫外线车间、二氯车间、对(邻)硝基苯胺车间(以下简称对(邻)硝车间)。
发生事故的对(邻)硝车间为钢构结构,建筑面积2176m2,车间共2层,设有2个安全出口。
车间共有27台反应釜,其中6000升14台,11000升13台。
车间北面为对(邻)硝基氯化苯储罐、配氨罐、氨回收罐、对硝基苯储罐,南面为中试车间,东面为液氨罐,西面为质检室和对硝基氯苯储罐。
二、事故经过2017年7月2日4时30分,之江化工公司对(邻)硝车间7#反应釜投加原料工作结束。
操作工甲打开蒸汽阀对7#反应釜进行缓慢升温,7时20分左右,升温至160℃、压力为4.6MPa,关闭蒸汽阀门,让物料进入自然反应阶段,7时30分操作工甲与下一班操作工乙进行交接班。
检修期间事故案例汇总

对带电的联络柜进行清理电击死亡事故分析一、事故经过20xx年x月xx日,某矿停产检修。
根据检修计划安排,由供电车间负责对井下中央变电所三、四段母线进行检修。
8时左右,供电车间技术员王某、班长董某和李某、王某、郑某五名职工到达工作现场后,他们首先传达措施并签字,接着与各采掘变电所联系,把电源倒在一、二段母线上,对各分路开关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段和警示牌,然后给地面变电所联系停掉下井三、四路进线电源,对进线进行验、放电。
此时300#联络柜内二、三段母线联刀闸处于分闸状态,技术员王某在该开关柜前悬挂了写有“有电,此柜不能检修”的警示牌,在开关柜后用粉笔写下了相同的警示语。
在做完各项准备工作后,李某主动去了300#联络柜后门,在对开关柜进行清理时,左手不慎触到联络刀闸的静触点,高压电流将其击倒。
11时左右送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左右不幸死亡。
二、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李某主动打开带电的联络柜进行清理,缺乏经验,业务知识不强,手不慎触到带电的静触上。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⑴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当工人违章打开不准备检修的开关柜进行作业时,未及时制止。
⑵安全教育不得力,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不强、互保意识差。
⑶现场管理不严不细,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照检修措施的要求对不准检修的开关柜门上锁。
三、防范措施⑴严格停送电制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并挂牌管理,严禁带电作业。
气割作业氧气减压器起火烧伤事故1998年10月13日,湖北省某厂一名气焊工在气割作业时发生氧气减压器起火事故,造成脸部烧伤。
一、事故经过10月13日,湖北省某厂气焊工林某某在气割作业中感觉氧气压力低,便关闭了割炬上的氧气阀、乙炔阀,火焰熄灭后放下割炬,把氧气减压器(单级式)取下,套在另一只氧气瓶瓶阀上,紧固好后,调节氧压。
低压表指针指到所需位置后,继续往上走,林某某正要关闭瓶阀时,突然从胶管与减压器连接处喷出火焰,将其面部烧伤。
正在附近的检修工郝某某看到这种情况,急忙跑过来关闭瓶阀,并取下氧气减压器,避免了事故的扩大。
年化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ppt课件

安徽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安徽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
直接原因: 1.粉碎、收集、分装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无除尘设施,导致可燃性粉尘 积聚,由于使用不防爆电器产生电火花, 引发可燃性粉尘爆燃。 2.由于车间布置不合规,生产组织安排不 合理,无应急处置能力,导致事故扩大。
4.杨金平,华邦公司C4车间当班班组长。明知上下班交接时,环合反应处于20-25°C保温2 小时结束状态,却放任操作工谭从虎未进行升温至60-68°C并保温5小时操作就直接开始减压蒸馏, 中未国化能学品发安现全协并会纠正谭从虎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行为,在谭从虎发现生产异常向其反w应ww.c后he9m,ical也safe未ty.or能采取
2.既涉及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又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但氯化、硝 化反应生产过程基本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较多,每个楼层都长 期有操作人员,这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与自动化程度低密切相关。
3.控制室、休息室都跟装置在一起,设计上存在布局严重不合理的问 题。二楼3名操作人员发现险情后全部逃生幸存,但没有联动机制通知楼内其他 人员。
浙江台州华邦医药“1·3”爆炸事故
事故追责
1.洪道送,华邦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能有效督促检查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未能全面履行审批公司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并 贯彻实施职责,本次事故涉及的生产工艺规程即未经其审批就交付实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
2017年12 月 9 日凌晨 2 时 20 分左右,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 工园区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号车间 内发生爆炸,爆炸引发临近六号车间局 部坍塌,事故造成 10人死亡。
2017年全国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016年全国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特别重大事故(1)6月26日10时30分,湖南郴州市宜章县境内,宜凤高速33千米900米处,湖南省衡阳骏达旅游集团一辆旅游大巴车(湘D94396,核载55人,实载55人)撞向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后起火,已造成35人死亡。
(2)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金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3)11月24日7时40分左右,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工地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4人死亡,两人受伤。
(4)12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矿业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多人受伤。
二、重大事故(1)2月27日0时50分,山东青岛市胶州市所属一艘渔船(鲁胶渔60968)在北纬35°35.8′、东经120°57.5′附近海域,与安徽新日江海轮船运输有限公司一艘货船(新日6号)相撞后沉没,造成渔船上5人死亡、5人下落不明。
(2)3月6日10时53分,吉林白山市江源县,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松树镇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
(3)3月23日23时46分,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同煤集团同生公司安平矿爆破放顶后引起采空区大面积垮落,形成爆破冲击波,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
(4)4月3日18时35分,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被困、1人受伤。
(5)4月13日5时40分,广东东莞市,中交四航局一公司东江口预制厂,一龙门吊沿轨道滑移至轨道尽头后倾覆并压倒一座简易工棚,造成18人死亡、19人受伤。
(6)4月25日8时,陕西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煤矿井下发生透水溃泥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8人被困。
(7)5月7日7时56分,浙江宁波市以东100海里海域,一艘山东威海籍渔船“鲁荣渔58398”号(载19人)与一艘马尔他籍货轮“卡特琳娜”号相撞后翻扣,造成2人死亡、17人下落不明。
(8)5月12日0时许,一艘浙江舟山籍渔船“浙岱渔11307”号(载17人)在北纬31度26分、东经122度46分附近海域失联,造成17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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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快报
2017年第6期(共96期)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2017年9月25日
江西公司所属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2017年9月25日6时05分,江西公司所属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常山雄狮屋顶光伏电站进行清洗水系统检查工作。
劳务人员周XX(死者,男,50岁)、毛XX,检查完第四栋屋顶水管准备去第五栋屋顶检查时,违反安全规定,未按要求通过爬梯下楼再上楼,而是走四、五栋楼之间的遮雨棚(至地面11米),造成遮雨棚有机玻璃采光瓦碎裂,周XX从遮雨棚坠落受伤。
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车到达后,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调查及处理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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