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渔业纠纷的原因和对策探析
中韩海上捕鱼冲突根源

捕鱼协定"签订后,越境捕鱼被打击xx海警追逐xx渔船很常见xx渔民与xx海警的冲突由来已久为共同保护渔业资源,自2001年《中韩捕鱼协定》签订以来,中韩两国的渔民就不能按照传统的打渔方式,随意到规定的对方的专属地区进行捕鱼。
但中国渔民"犯禁"却屡见不鲜,这使得韩国海警抓捕中国渔民,成为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一个问题。
就在上个月,仅16日和17日两天,韩国海警就逮捕"非法"中国渔船共26艘。
韩国是扣押中国渔船数量最多的国家,仅2010年韩国西部地方海洋警察厅就扣留170多艘中国渔船,收缴罚金约合2000多万人民币。
而中国渔船,在面对韩国方面的搜查时,也往往采取不合作的对抗态度。
面对韩国海警的追捕时,还经常采用"铁锁连环"的方式,把渔船齐头绑在一起航行,蔚为壮观,给网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详细]xx的打击越来越严厉:要让xx渔民认识到非法捕捞一定亏本而对于中方渔民的"非法捕捞",韩国方面已经是越来越难以容忍。
2008年后,韩国就加强了对中国渔船非法作业的打击力度,包括组建特殊机动队、增加部署舰艇等,并允许海警带枪盘查。
而最近,韩国方面更是表示,"中国渔船在韩国专署经济海域的非法捕捞活动激增,而且盗用、伪造捕捞许可证、虚报捕获量等手段层出不穷。
""截至年底将动员所有行政力量,严加管制非法捕捞中国渔船。
"而且,韩国方面更是加强了用经济手段进行打击,韩国官员表示"要让中国渔船明确认识到非法捕捞一定会亏本"。
就在10天前,12月2日,韩国方面称已将无证捕捞或违反规定捕捞而被扣押的外国渔船的押金从现行的最高7000万韩元调升至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元)。
...[详细]xx渔船反抗也越来越常见对于韩国方面越来越强硬的态度,中国渔民采取的态度是更加不合作。
一位曾与韩国海警打过交道的渔民曾表示,"你要来抓我,我态度肯定是不礼貌,肯定要反抗"。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一、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黄海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
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
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
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东海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
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
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
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
中韩渔业纠纷的原因和对策探析

1 中韩渔业纠纷现状 中韩渔业纠纷自 中韩渔业协议 签订以来就逐渐显现,
尤其自 2008年 9月 25日中韩渔业纠纷致韩海警遇难以来, 中韩渔业纠纷有愈演愈烈趋势。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
方面: 1. 1 渔船纠纷规模庞大 渔业纠纷规模庞大主要表现在以 下方面: 2004~ 2007 年, 韩方共扣留了 2 037艘 非法作业 的我国渔船, 并逮捕我国船员 20 896人, 仅缴纳的保释金就 达到了 213. 55亿韩元 ( 约合 1. 19亿元人民币 )。渔业纠纷 规模庞大的原因主要在于 非法作业 规模庞大, 对于这些 非法作业 的我国渔船, 韩方处罚理由主要有: 无证进入;
1. 3 韩海警将带枪盘查, 渔业纠纷更为激化 自 2008 年 9 月 25日中韩渔业纠纷致韩海警遇难以来, 韩国海洋警察厅 在国内舆论的压力下, 于 2008年 10月 2日加强了对我国渔 船非法作业的打击力度, 包括组建特殊机动队、增加部署舰 艇等。据悉, 在黑山岛等我国渔船集中作业地区, 韩海警将 长期部署搭载直升机的 3 000 t级警备舰, 并增加部署 1 000 ~ 1 500 t级舰艇。同时, 韩国海警计划向检查人员发放高压 喷射器、远距离音波控制器、电子冲击枪和防险救生衣、头盔 通讯器等, 且韩国海洋警察厅允许海警对我国渔民使用枪 支。有鉴于此, 中韩渔业纠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 中韩渔业纠纷的主要原因 2. 1 渔民生存的压力很大, 且渔民转产难度大 中韩渔 业协定 2001年 6月 30日生效, 使我国历史上一直在韩国水 域的对马、大小黑山、济洲岛等传统外海渔场作业的 2万余 艘渔船, 只准留在过渡水域的渔船数不超过 5 500艘, 其中专 属经济区管理水域入境船只为 2 796艘, 并从 2005年起继续 减至 2 000艘左右, 但近来减至 1 900艘。这意味着极大多数 渔船从传统的外海渔场撤出挤向国内近海渔场, ( 尤其是 2001年 9月 16日 12时东海渔场伏季休渔期结束以后 ), 争 抢已十分有限的水产资源[ 3] 。而我国近海因高速产业化污 染严重导致鱼种枯竭, 且渔民数量多, 所以加剧了捕鱼难问 题, 而祖祖辈辈都在这些传统作业区捕鱼的我国渔民还得生 存, 从而导致我国 渔民经常到 韩国专 属经济区 进行非 法 作业。
中韩渔业纠纷的原因和对策探析

S u y o1t a o sa d outo so h s t so n K o e s e y I du t t d 1 heRe s n n S l i n ft eDipu e fChia- r a Fih r n sr y
X ONG a t l ( olg feoo c I T oe a C l eo c nmis& Ma ae n,S a g a O e nU iest, h n hi 0 3 6 e ngme t h n hi ca nv r y S a g a 2 10 ) i
o t:f t h uvv lprsu ea n h r nwa ih e o d,tedf c l nfs eme n u t o v rswa r a.Thr p cs i s 。te s ria e s r mo gfs eme shg . S c n r i h i ut i h r n id sr c n e sge t i f y i y t id,fee u h d —
安徽农业科学 , unl f n u A .Si20 3 (9 :15— 16,18 J ra o A h i o c.0 9。7 1 ) 96 9 6 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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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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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韩渔业冲突看海洋渔业资源共同开发

从中韩渔业冲突看海洋渔业资源共同开发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鼓励国家间就相关渔业资源的管理和养护展开卓有成效的合作,以维护海洋生物资源的持续有效利用。
但基于海洋权利争端及相关国内要素的影响,区域国家间渔业资源的共同开发往往存在着诸多矛盾,从而影响了公约所追求的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沿岸国家的利益。
其中中韩之间围绕黄海和东海的捕鱼问题不断产生矛盾和冲突,给相关区域内的渔业生产秩序带来了阻碍。
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及国际法原则,中韩之间的共同开发制度必须进行适度的改进和完善,这也将为卓有成效的解决相关冲突寻找一条可行之路。
关键词:中韩渔业冲突海洋渔业资源共同开发中韩渔业协定一、引言2001年6月经过多年谈判结果的《中韩渔业协定》开始生效。
自此中韩之间关于在相关海域捕鱼的冲突就不断发生,特别是2005年规定的”过渡水域”安排被取消之后。
2008年在一次韩国海警同中国渔民之间发生冲突之后,韩国方面加大了对海上所谓违规捕鱼的执法力度,纠纷数量进一步上升,上方之间的冲突激烈程度进一步加深,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据统计”2004~2007年,韩方共扣留了2 037艘”非法作业”的我国渔船,并逮捕我国船员20 896人,仅缴纳的保释金就达到了213.55亿韩元。
”①二、纠纷的成因分析近些年中韩渔业冲突规模和激烈程度不断升级,除韩国方面习惯采取强制措施暴力执法,较少与中方政府进行谈判协商相关非法捕捞问题政治原因外,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国际法律环境的变化使得我国渔业和渔民难以适应性的规则造成的。
围绕国际法规则的变化,我们试着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造成中韩渔业冲突的一些客观性的原因。
(一)国际法的变化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随后东海和黄海沿岸的中、日、韩三国分别批准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方②。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2条之规定黄海和东海属于典型的半闭海,并且该条约第123条规定了闭海或半闭海沿岸国家应在生物资源养护、海洋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展开合作。
渔业法律纠纷与解决

渔业法律纠纷与解决渔业是我国重要的产业之一,与之相关的法律纠纷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渔业法律纠纷与解决为题,探讨渔业法律纠纷的主要类型及解决途径。
一、渔业法律纠纷的类型渔业法律纠纷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捕捞权纠纷渔民之间或渔民与渔业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可能因为捕捞权的归属、捕捞区划划分等问题产生纠纷。
在我国,渔业资源是国家所有的,依法划定捕捞区划,对捕捞权的管理必须依法进行。
2.渔业执法纠纷渔业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渔民之间或执法人员之间可能发生纠纷。
这些纠纷主要包括执法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执法管辖范围的争议等。
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捕捞环境污染纠纷捕捞过程中,可能会对渔场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如捕捞工具损坏或油污等。
这些可能引发与其他渔民或当地渔业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渔民须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捕捞过程对环境无损害。
4.资源保护纠纷渔业资源保护是渔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保护渔业资源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非法捕捞、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
相关渔业管理机关应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5.渔船碰撞纠纷渔船之间的碰撞事故可能引发纠纷,涉及船舶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问题。
在海上作业过程中,渔民应当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遵守相关海上安全法律法规。
二、渔业法律纠纷的解决途径针对渔业法律纠纷,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和解渔业法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以减少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相关渔业行政管理机关或调解组织可以发挥调解的作用,促进各方进行和解。
2.仲裁在渔业法律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方可以选择仲裁来解决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各地设立了专门的渔业仲裁机构,提供仲裁服务。
3.诉讼如果和解或仲裁无法解决渔业法律纠纷,卷入纠纷的各方可以根据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机关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以保护合法权益。
4.制度改革在渔业法律纠纷的解决过程中,也有必要对渔业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海洋渔业工作中的渔业纠纷和争端解决

海洋渔业工作中的渔业纠纷和争端解决作为世界各地许多国家的重要产业之一,海洋渔业扮演着提供食物和谋求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
然而,在这个行业中,渔业纠纷和争端是不可避免的。
本文将探讨海洋渔业工作中常见的纠纷和争端,并介绍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一、资源分配纠纷由于资源有限,海洋渔业工作中的资源分配纠纷经常发生。
例如,多个渔船争夺同一片渔场,或者国际边界附近的渔民争夺权益。
解决这类纠纷的一种途径是建立有效的渔业管理制度。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颁布合理的渔业法规,限制渔船数量和渔捞量,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另一方面,国家之间可以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在资源分配方面达成共识,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渔业损害赔偿纠纷在渔业工作中,损害赔偿纠纷也是常见的问题。
这种纠纷通常涉及到渔民之间的意外碰撞、污染物排放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以及非法捕捞行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可以建立健全的渔业损害赔偿机制。
这种机制可以确保受损渔民获得及时的赔偿,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惩处,以起到威慑作用。
三、渔业权益保护纠纷渔业权益保护纠纷是在渔业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一类问题。
渔民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失去其渔业权益,例如政府收回渔业权益、非法占用渔业资源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来保护渔民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合法地使用和经营渔业资源。
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渔民提高自身素质和渔业管理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国际渔业争端解决海洋渔业工作中的国际争端往往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权益冲突,例如渔业资源捕捞权益争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社会可以通过多边协商和合作来促进渔业争端的解决。
国家可以进行国际渔业合作,共同管理和保护渔业资源,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总结在海洋渔业工作中,纠纷和争端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然而,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国家和国际社会可以共同努力,减少纠纷的发生,并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只有在渔业纠纷和争端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海洋渔业工作才能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韩渔业协定》框架下对两国渔船相互入渔的分析

定过 具体 的资源养 护 和管理 措施 J 。
( 2 ) 过 渡水 域 。水域 范 围为 暂 定 措施 水 域 两
侧分 别设 立 的部 分 水 域 。管 理 特 点 是 自《 协定》
生效 起 , 双方各 自逐 步 减 少在 对 方 一 侧 过 渡水 域
内的作业船数 , 《 协定》 生效 4年后过渡水域转变
《 中韩 渔 业 协 定 》 框 架 下对 两 国 渔 船 相 互入 渔 的分 析
张吉茹 , 李 勋 , 唐衍 力
( 1中 国海洋大学水产学 院, 山东 青 岛 2 6 6 0 0 3 ; 2青 岛市黄 岛区海洋与渔业局 , 山东 青岛 2 6 6 4 0 0 )
摘要 : 《 中韩渔业协定》 ( 简称《 协 定》 ) 是我 国在《 联合 国海洋法公 约》 生效后签 订的第二 个政 府间渔业协 定 ,
渡性 安排 J 。《 协定》 划 定 了 中韩 两 国暂 定 措 施 水域 、 过 渡水域 和维 持现 有渔 业活 动 的范 围 , 规定 了渔 民在 暂定 措 施水 域 、 专 属 经济 区管 理 水 域作
业 的管理 方 式 。根 据协 定 相 关 规 定 , 中韩 双 方设 立 了 中韩 渔业 联合 委员会 ( 以下 简称 “ 渔委会” ) , 每年定 期 举行会 议 , 就协 定执 行情 况进 行评 价 , 妥
范 围 内 的 海 域 划 分 为 4 类 不 同 管 理 性 质 的 水域 [ 。 ( 1 ) 暂定 措 施 水 域 。水 域 范 围为 北 纬 3 2 。~ 3 7 。 之 间划定 的部 分 海 域 。管 理 特 点是 实 行 船 旗 国管 辖 , 双方 只对 本 国渔船进 行管 理 , 不 对对 方渔 船 实施管 辖 。 同时为养 护和 合理利 用海 洋生 物 资 源, 采取 共 同的养 护措施 。 目前 , 双方 尚未就 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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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105) 。 熊涛 ( 1983- ), 男, 江西南 昌人, 硕 士研究 生, 研究 方向: 渔 业经济 管理。 * 通讯 作者, 博士, 硕 士生 导师, 副教 授, E m ai:l bch e@ shou. edu. cn。
2009 03 27
Study on the R easons and Solutions of the D isputes of C hina K orea Fishery Industry X IONG Tao et al ( Co llege of econom ics& M anagem en,t Shangha iO ceanU niversity, Shanghai 201306) A bstract S ince China Korea F ishery Agreem ent cam e into e ffect on June 30th of 2001, China and Korean m ar itmi e po lice vessels o ften had disputes, m a inly em bodied in large scale fishing disputes, and vio lent conflicts had regular occurred. K orea m aritmi e po lice interroga te and ex am w ith gun, m ore intensified fisher ies disputes and so on. The m a jor conflicts betw een China and K orea were m ade up by the fo llow ing as pects: firs,t the surviva l pressure am ong fisherm en w as high. Second, the difficulty in fisherm en industry convertsw as grea.t Th ird, the edu ca tion level of fisherm en w as low. M any disputes were m a inly caused by technical violation. Fourth, the Ko rea po lice execute the law w ith a strict and indifference m anner, or even perform illegal m atters. A ccording to the above status and reasons, a deep ana lysis on China Ko rea fishing disputes was perform ed, thereby the essence of the prob lem was found, in order to m ake the fishery re lationship between China and K o rea to deve lop health ily. K ey w ords F ishery of China Korea; D isputes in fishery, China Korea F ishery Agreem ent
据我国渔政指挥中心调查显示, 去年被韩国扣押的 400 多艘渔船中, 有 2 /3是合法的。他们大部分都有韩方发的合 法捕捞许可证, 被扣押的原因主要是违规操作。据现有的案 例来看, 问题最多的是日志登记错误。 2. 3 韩警执法严格冷漠, 甚至违法办事 每年 9 月份中旬 是捕捞旺季, 我国渔民开始出海, 而韩国警方也把每年的 9 月 16日至 10月 30日的 45天定为 中国渔船非法捕捞特别 打击 时间段。基于我国渔船越来越难管, 韩国海警 2008年 10月发表了一系列强化管制的措施, 其中包括携带枪支和考 虑提高罚款金额等。现在对无证作业的罚金最高达 50万元 人民币, 检查的密度越来越大, 技术上查得越来越细。
越界捕捞, 进入韩特定禁区作业; 进入不通报; 通报后 提前进入; 没有仓容图或仓容图没有盖申请人印章; 拖 网、囊网网 目不 符合 规定; 不 填写 渔捞 日 志或 填写 不 规范[ 1]。
1. 2 暴力冲突时有发生 根据中韩协议, 我国渔船非法作 业被捕的话, 根据船的大小要交一定罚金。一般 50 t以下罚 3 000万韩元, 50 t以上罚款 5 000万韩元。如果交不起罚 金, 就会被拘留。 3 000万 ~ 5 000万韩元的罚款对我国渔民 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一旦被抓到, 几乎倾家荡产, 所以在 面对韩国海警追查时, 我国渔民会扔石头, 用斧子、钢管、镰 刀、棍子等工具进行抵抗, 渔民们反抗会比较激烈。最具代 表性的就是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 3003舰 2008年 9 月 23日 在盘查非法捕捞的我国船只时, 该舰艇 4名海警与我国船员 发生较为严重的冲突。为此, 韩国海警则采取进一步措施, 于 2008年 9月 25日强行盘查另外一艘我国渔船, 结果导致 一名海警在试图登上我国渔船时落海不幸遇难 [ 2]。
另外, 摆在渔民面前的两大问题就是渔区的就业和再就 业空间太狭窄和资金短缺问题。渔民转产专业非常的困难。 因此有很多渔民明知去韩国渔区捕鱼有风险, 但迫于现状也 只能铤而走险, 所以就增加了中韩渔业纠纷的机会。 2. 2 渔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纠纷多是技术违规所致 长 期以来, 我国渔民已习惯于传统的作业渔场和方式, 对中韩、 中日渔业协定的规定, 特别是对韩国、日本的有关法律法规
中韩渔业协定 生效后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 还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对渔民进行 联合国海洋法公 约 、中韩渔业协定 、中日渔业协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双边协定的培训, 使入渔渔民及时了解入渔的有关规则。此 外, 还及时下发有关文件, 指导渔民依法入渔, 合法生产。据 不完全统计, 从 中韩渔业协定 生效到目前, 我国共下发了
安徽农业科学, Jou rn al ofAnhu iAgr.i Sc.i 2009, 37( 19): 9165 - 9166, 9168
责任编辑 李菲菲 责任校对 卢瑶
中韩渔业纠纷的原因和对策探析
熊 涛, 车 斌*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 201306 )
摘要 自 中韩渔业协定 2001年 6月 30日生效以来, 我国渔船与韩国海警经常发生纠纷, 主要体现在渔船纠纷规模庞大、暴力冲突时 有发生、韩海警将带枪盘查、渔业纠纷更为激化等方面。中韩渔业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渔民生存的压力很大, 渔民转产难度大; 渔民文化 水平普遍较低, 纠纷多是技术违规所致; 韩警执法严格冷漠, 甚至违法办事。针对以上现状和原因, 对解决中韩渔业纠纷的对策和原因 进行了深入分析, 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以实现中韩渔业关系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中韩渔业; 渔业纠纷; 中韩渔业协定 中图分类号 F326. 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 6611( 2009) 19- 09165- 02
韩国的罚款越来越多, 执法越来越严, 甚至违法办事。 例如我国渔民要解决纠纷, 我国渔民需向韩方交纳担保金, 根据情况收取 1. 5% ~ 2. 0% 的手续费, 很多人都是通过韩国 翻译或者一些在华韩商负责交担保金, 而由于语言不通, 又 是韩方执法, 我国渔民被骗的案例很多。 3 解决中韩渔业纠纷的对策分析 3. 1 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和加快调整海洋捕捞结构 一方 面, 要切实保护好渔场的渔业资源, 引导渔民转产专业, 还有 就是要敢于闯出去, 走远洋渔业道路。目前, 渔民转产转业 最切实可行的途径是将在中日、中韩协定海域生产的渔船转 向远洋生产, 而且可以使更多有经验的渔民活动工作的机 会, 从而可以有效减少渔民失业人口。但由于远洋渔业投入 大、渔民原始积累不足, 国家应对发展远洋渔业予以支持, 在 远洋渔业贴息贷款及补助资金方面应给予倾斜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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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科学
2009年
不熟悉、不适应, 难以一下子进入角色。另一方面, 我国渔民 存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问题, 这也就给渔业纠纷增加了机 会, 因为很多渔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和相关 规定, 他们一般都按传统习惯去捕鱼, 自从 中韩渔业协议 签订以来, 就出现了很多越界捕鱼的活动, 而且由于文化程 度不高, 违规操作的事非常多。
1 中韩渔业纠纷现状 中韩渔业纠纷自 中韩渔业协议 签订以来就逐渐显现,
尤其自 2008年 9月 25日中韩渔业纠纷致韩海警遇难以来, 中韩渔业纠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
方面: 1. 1 渔船纠纷规模庞大 渔业纠纷规模庞大主要表现在以 下方面: 2004~ 2007 年, 韩方共扣留了 2 037艘 非法作业 的我国渔船, 并逮捕我国船员 20 896人, 仅缴纳的保释金就 达到了 213. 55亿韩元 ( 约合 1. 19亿元人民币 )。渔业纠纷 规模庞大的原因主要在于 非法作业 规模庞大, 对于这些 非法作业 的我国渔船, 韩方处罚理由主要有: 无证进入;
另一方面, 要加快调整海洋捕捞结构。目前, 我国海洋 渔业的主体还是捕捞, 所以我们要通过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优 化捕捞, 这是加快捕捞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所在。合理的做法 是: 一要有选择地减船减员, 优化捕捞主体; 二要科学调整优 化捕捞; 三要调整作业方式 [5] 。 3. 2 加强宣传培训, 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中日、中韩渔业协 定生效后, 我国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 积极 做好对渔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及时消除渔民认识上的误区, 帮助渔民充分认识实施 中韩渔业协定 的内容。 中韩渔业 协定 的生效实施, 不可避免将对渔民的旧观念、旧习惯造成 冲击。为此, 我国一方面大力宣传中韩、中日渔业协定的有 关规定,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组织人 员深入基层, 脚踏实地, 进村入户了解渔民动态, 及时解决
1. 3 韩海警将带枪盘查, 渔业纠纷更为激化 自 2008 年 9 月 25日中韩渔业纠纷致韩海警遇难以来, 韩国海洋警察厅 在国内舆论的压力下, 于 2008年 10月 2日加强了对我国渔 船非法作业的打击力度, 包括组建特殊机动队、增加部署舰 艇等。据悉, 在黑山岛等我国渔船集中作业地区, 韩海警将 长期部署搭载直升机的 3 000 t级警备舰, 并增加部署 1 000 ~ 1 500 t级舰艇。同时, 韩国海警计划向检查人员发放高压 喷射器、远距离音波控制器、电子冲击枪和防险救生衣、头盔 通讯器等, 且韩国海洋警察厅允许海警对我国渔民使用枪 支。有鉴于此, 中韩渔业纠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 中韩渔业纠纷的主要原因 2. 1 渔民生存的压力很大, 且渔民转产难度大 中韩渔 业协定 2001年 6月 30日生效, 使我国历史上一直在韩国水 域的对马、大小黑山、济洲岛等传统外海渔场作业的 2万余 艘渔船, 只准留在过渡水域的渔船数不超过 5 500艘, 其中专 属经济区管理水域入境船只为 2 796艘, 并从 2005年起继续 减至 2 000艘左右, 但近来减至 1 900艘。这意味着极大多数 渔船从传统的外海渔场撤出挤向国内近海渔场, ( 尤其是 2001年 9月 16日 12时东海渔场伏季休渔期结束以后 ), 争 抢已十分有限的水产资源[ 3] 。而我国近海因高速产业化污 染严重导致鱼种枯竭, 且渔民数量多, 所以加剧了捕鱼难问 题, 而祖祖辈辈都在这些传统作业区捕鱼的我国渔民还得生 存, 从而导致我国 渔民经常到 韩国专 属经济区 进行非 法 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