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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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标准版本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680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标准版本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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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措施针对架空输电线路所发生的故障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主要包括防止倒杆塔,断线、掉线,导地线覆冰舞动,线路污闪、雷害以及外力破坏等事故的措施。

第四条本措施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7-2004 电力系统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技术条件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1999〕第8号令)重冰区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六条防止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倒杆塔事故,是线路运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GBJ 233-1990、GB 50061-1997、DL/T 5092-1999和《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附件1: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国家电网公司目录1 总则 (3)1.1 目的 (3)1.2 依据 (3)1.3 内容 (3)1.4 适用范围 (3)2 本标准适用的环境条件 (3)3 线路主要特征及设备分类 (3)4 导地线技术参数和要求 (4)4.1 引用标准 (4)4.2 主要技术参数 (5)4.3 主要特点 (6)4.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7)4.6 出厂验收 (9)4.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4.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9)4.9 备品备件 (10)4.10 现场检验 (10)4.11 现场安装 (10)4.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10)5 杆塔技术参数和要求 (10)5.1 引用标准 (10)5.2 主要技术参数 (11)5.3 主要特点 (11)5.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12)5.6 出厂验收 (14)5.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4)5.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15)5.9 备品备件 (16)5.10 现场检验 (16)5.11 现场安装 (16)5.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16)6 绝缘子技术参数和要求 (16)6.1 引用标准 (16)6.2 主要技术参数 (17)6.3 主要特点 (18)6.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18)6.5 监造 (19)6.6 出厂验收 (19)6.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0)6.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21)6.9 备品备件 (21)6.10 现场检验 (21)6.11 现场安装 (22)6.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22)7 金具技术参数和要求 (22)7.1 引用标准 (22)7.2 主要技术参数 (23)7.3 主要特点 (23)7.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24)7.5 监造 (25)7.6 出厂验收 (26)7.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6)7.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27)7.9 备品备件 (27)7.10 现场检验 (27)7.11 现场安装 (28)7.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28)8 接地装置技术参数和要求 (28)8.1 引用标准 (28)8.2 主要技术参数 (28)8.3 主要特点 (29)8.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29)8.5 现场安装和检验 (31)附录A:典型气象区 (32)附录B:高压架空输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 (33)架空输电线路设备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37)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1 总则1.1 目的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要求,加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管理,保证输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

附件1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引用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110(66)kV-500kV互感器检修规范

110(66)kV-500kV互感器检修规范

附件5110(66)kV~500kV互感器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检查项目和方法 (2)第四章检修基本要求 (7)第五章检修前的准备 (9)第六章大修内容及质量要求 (11)第七章小修内容及质量要求 (15)第八章互感器大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17)第九章试验项目及要求 (20)第十章检修报告的编写 (23)第十一章检修后运行 (24)附录A: 互感器大修检查报告 (26)附录B:互感器大修试验报告 (28)附录C:互感器油试验报告 (30)附录D:使用工具和设备一览表 (31)编制说明 (3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互感器的检修质量,使检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分析以及现场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互感器检查与处理、检修基本要求、检修前的准备、大修内容及质量要求、小修内容及质量要求、互感器本体检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试验项目及要求、检修报告的编写以及检修后运行等内容。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10(66)kV 500 kV互感器的检修工作。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五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1208-1997 电流互感器GB 1207-1997 电压互感器GB/T4703-200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GB 4705-1992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GBJ 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536-1990 变压器油GB/T7595-2000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T11023-1989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T890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 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726-2000 电力用电压互感器定货条件DL/T 727-2000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DL/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06-1992 六氟化硫气体绝缘设备中水分含量现场测量方法JB/T 5357-1991 电压互感器试验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第三章检查项目及处理互感器的检查周期取决于互感器性能状况、运行环境、以及历年运行和预防性试验等情况。

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运行规范

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运行规范

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运行规范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引用标准1第三章设备的验收2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12第五章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24第六章变压器负荷运行管理和处理要求29第七章操作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31第八章缺陷管理及异常处理36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42第十章培训要求48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49第十二章变压器备品备件管理52第十三章变压器报废和更新54附录A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T15164)的部分内容55附录B变压器非停季度统计表61编制说明6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压器(电抗器)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制度及《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运行管理中的设备验收、巡视和维护、负荷管理、缺陷和故障处理、技术管理和培训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的运行管理工作。

35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10(66)kV第五条各网、省(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311.1-1997 高压输配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T311.2-2000 绝缘配合第二部分高压输配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GB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GB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温升GB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三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6451-1999 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15164-199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T13499-2002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J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T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DL/T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3-1995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GB/T 10229-1988 电抗器JB/T 8751-1998 500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DL/T586-1995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DL/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574-1995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护导则DL/T540-1994 QJ25、50、80型气体继电器校验规程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第三章设备的验收第七条新设备验收的项目及要求(一)设备运抵现场、就位后的验收(1)油箱及所有附件应齐全,无锈蚀及机械损伤,密封应良好。

110(66)kV~500kV交流高压断路器评价标准(试行)

110(66)kV~500kV交流高压断路器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二:3.110(66)kV~500kV交流高压断路器评价标准(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十二月目录1 总则....................................... .. (3)2 评价内容...................................... .. (5)3 评价方法 (5)4 评价周期 (7)5110(66)kV~500kV交流高压断路器评价标准表 (9)6附表: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严重缺陷及危急缺陷表...........................................21110(66)kV~500kV交流高压断路器评价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了加强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各个阶段的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设备事故措施,全面提高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1.2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现行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断路器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1.3本标准规定了交流高压断路器在设备投运前(包括设计选型、监造、现场安装、现场验收)、运行维护、检修、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评价项目及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标准及方法。

1.4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110(66)kV~500kV电压等级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的评价工作。

1.5 引用标准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评价应遵循以下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当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当以下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标准。

GBJ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1984-2003 交流高压断路器GB/T890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11023-1989 高压电气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402—1999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593-1996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预防交流高压开关设备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高压开关设备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断路器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 评价内容评价工作应对照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的选型、监造、安装、验收、运行、大修、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预防110(66)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

预防110(66)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

预防110(66)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 (2)第四章预防断线和掉线事故 (2)第五章预防污闪事故 (3)第六章预防雷害事故 (4)第七章预防外力破坏 (5)第八章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 (5)第九章预防导地线覆冰舞动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措施针对架空输电线路所发生的故障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主要包括防止倒杆塔,断线、掉线,导地线覆冰舞动,线路污闪、雷害以及外力破坏等事故的措施。

第四条本措施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35kV 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7-2004 电力系统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技术条件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1999〕第8号令)重冰区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六条防止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倒杆塔事故,是线路运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GBJ 233-1990、GB 50061-1997、DL/T 5092-1999和《110(66)k 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试行)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二:1.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十二月目录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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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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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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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评价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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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5交流高压输电线路评价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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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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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了加强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的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输电线路各个阶段的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设备事故措施,全面提高输电线路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评价标准.1.2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现行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线路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1.3 本评价标准规定了线路在投运前(包括设计选型、现场安装、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检修、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阶段全过程的评价项目、评价要求、评价方法。

1。

4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110(66)kV~500kV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的评价工作。

1。

5 引用标准线路评价应遵循以下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当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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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基本要求 (2)第四章导地线 (3)第五章杆塔与基础 (5)第六章绝缘子 (6)第七章金具 (7)第八章接地装置 (7)第九章附属设施 (8)第十章大型检修和事故抢修 (8)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编制说明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安全与质量,实现检修作业规范化,在总结我国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基层运行维护单位意见后,编制了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并结合基层运行维护单位的现场检修经验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导地线、杆塔(含基础)、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和附属设施的检修,也包含了大型检修以及事故抢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110(66)kV~500 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及±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采用。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运行维护单位可依据本规范编制实施细则或现场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337-1985 预绞丝DL/T 683-1999 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DJ 226-1987 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SDJ 276-1990 架空电力线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DL 409-1991 《安全工作规定》DL 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预防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估分析报告》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一般要求(1)设备检修,是架空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维护、检修单位必须加强设备检修的管理,认真做好检修工作,使输电设备处于健康状态。

(2)设备检修,包括“检查、修理”两项内容。

检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根据运行巡视、检测和在线监测等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各类异常,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及时安排线路设备的计划停电检修或带电检修,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3)设备检修,应尽可能采用带电作业的方式,以减少设备停电检修的次数,提高输电设备的可用率。

(4)设备检修,应优先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以延长使用寿命和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第八条检修准备工作(1)设备的各项检修均应按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各检修项目,编制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程序等。

对大型、复杂和难度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应编制本次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经本单位生产、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对较复杂的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并作好记录。

(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作业现场的设备现状,作业环境、危险点及交叉跨越等,根据现场勘察结果。

第九条其他注意事项(1)停电检修工作中,若遇雷、雨或风力超过6级等恶劣天气时,一般不宜继续进行。

(2)带电作业应按照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作业中遇有雷电活动或空气湿度大于80%时,应暂停进行。

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3)从事本次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了解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以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顺利完成。

(4)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杆塔上作业,作业人员一般应采取穿着静电防护服等防静电感应措施。

必要时,220kV线路带电杆塔上作业也可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5)在停电线路上检修前,作业人员必须挂好个人保安线(即携带式单相接地线)后,才能进入导线工作。

(6)根据不同的检修项目,应配备符合相应电压等级、机械荷载、试验合格、数量足够的设备、材料、工器具。

第四章导地线第十条一般要求:(1)导地线的连接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接续管及耐张线夹。

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在架线施工前应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地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2)导地线修补、切断重接后,新部件的强度和参数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1)导地线切断重接工作应事先取连接试件做机电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在检修施工中应用。

2)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接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

螺栓式耐张线夹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0%。

钳接管连接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地线连接握着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3)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4)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1)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4)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5)进行导地线更换或调整弧垂时,应进行应力计算,并根据导地线型号、牵引张力正确选用工器具和设备。

(6)导地线弧垂调整后,应满足DL/T 741-2001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1)打开线夹检查:1)线路发生雷害、污闪、导地线覆冰、导地线舞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对异常区段内的导地线线夹(悬垂线夹、并沟线夹、T型线夹、间隔棒等)进行重点检查;2)线路长期输送大负荷时,应适时打开线夹抽查;3)线路运行年限较长或高差较大者,应根据运行情况打开线夹检查(重点抽查)。

(2)导线打磨处理线伤: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1)铝、铝合金绞线单丝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2)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

(3)单丝缠绕处理导地线损伤: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导地线缠绕材料应与被修理导地线的材质相适应,缠绕紧密,并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距损伤部位边缘单边长度不得小于50mm。

(4)补修预绞丝处理导线损伤: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并符合GB 2337-1985的规定。

3)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

(5)补修管修补导地线损伤:1)将损伤处的线股恢复原绞制状态。

2)补修管应完全覆盖损伤部位,其中心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两端应超出损伤部位边缘20mm以上。

3)补修管可采用液压或爆压。

其操作必须符合SDJ 226-1987、SDJ 276-1990的规定。

(6)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切断重接:1)导线损伤的截面积超过采用补修管补修范围的规定时。

2)连续损伤的截面积没有超过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的补修范围。

3)金钩、破股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7)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导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8)采用钳接或液压连接导线时,应使用导电脂。

第十二条验收导地线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 233-1990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GB 2337-1985、DL/T 741-2001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五章杆塔与基础第十三条一般要求(1)更换、补加的杆塔部件不得低于设计值;(2)螺栓紧固扭矩应符合GBJ 233-1990第六章要求;(3)检修后杆塔的防盗、防松措施不得低于原标准。

(4)基础修补后,其标准不得低于原设计值。

第四十条项目(1) 混凝土电杆裂纹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打套筒(抽水灌混凝土)、加装抱箍等补强、加固措施或更换处理。

(2)混凝土电杆倾斜处理:1)倾斜电杆在扶正处理前必须打好临时拉线;2)自立式电杆的倾斜扶正必须将根部开挖后方可处理;3)倾斜扶正应采用紧线器具进行微调,严禁采用人(机械)拉大绳的方法。

(3) 杆塔防腐处理1)杆塔防腐通常采用涂刷防腐漆的办法,电杆钢圈接头的防腐也可采用环氧树脂、水泥包覆的方法处理;2)采用涂刷防腐漆,应严格按照“除锈、底漆、面漆”的工艺程序。

(4) 补加、更换塔材1)新更换或补装的铁塔零部件,其螺栓紧固应达到规定的扭矩;2)铁塔构件变形未超过规定限度时,可采取冷矫正方法矫正;3)更换铁塔主材前,应制定施工技术方案。

(5) 拉线检修拉线检修一般为:调整、补修、更换。

1)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拉线。

2)拉线断股未超过修补范围时应采取缠绕方法补修。

3)杆塔拉线更换时必须事先打好可靠临时拉线、严禁利用临时拉线、非标准拉线代替永久拉线。

4)更换后拉线的机械强度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并采取防盗措施。

(6)基础检修1)装配式基础、洪水冲刷严重的基础需要加固(或防腐)时,应事先打好杆塔临时拉线。

2)修补、补强基础时,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基础腿中同时使用。

第十五条验收杆塔与基础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 233-1990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和DL/T 741-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六章绝缘子第十六条一般要求(1)更换绝缘子片(串)时应复核导线荷载,并据此选用工器具。

(2)带电检测瓷质绝缘子时,发现劣化绝缘子片数超过规程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

(3)直线杆塔的绝缘子串顺线路方向偏移的处理,应参照DL/T 741-2001的要求。

第十七条项目(1)检查1)各连接金属销有无脱落、锈蚀,钢帽、钢脚有无偏斜、裂纹、变形或锈蚀现象。

2)瓷质(玻璃、瓷棒)绝缘子有无闪络、裂纹、灼伤、破损等痕迹。

3)复合绝缘子有无伞裙损伤、端部密封不良等情况。

(2)清扫1)绝缘子清扫一般采用停电清扫和带电清扫两种方式。

2)瓷质(玻璃)绝缘子停电清扫应逐片进行,对有污垢严重的绝缘子应使用清洗济进行擦拭。

(3)更换1)新更换的绝缘子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瓷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宜用5000V绝缘摇表进行测量,电阻值应大于500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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