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理业务手册132
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最新)

监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的建设监理以及对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防工程应当由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
第五条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非外资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第二章监理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分甲、乙、丙三级。
第七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为:一、甲级: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2、具有1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高级职称5名以上);二、乙级: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2、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高级职称3名以上);三、丙级: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2、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甲级: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乙级:可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5级及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丙级:可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6级及6B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第三章监理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批第九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审批甲、乙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丙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并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第十条申请甲、乙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每年三月、九月集中办理审批事宜。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目录1 工程概况 (2)2 编制依据 (2)3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 (2)4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移交内容 (7)5 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与控制 (7) (16)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该工程为甲类6级附建式人防工程,防化级别为丙级。
战时用途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用途为地下室。
人防工程位于地下第2层,受监建筑面积7879.87平米。
本工程设8个防护单元,16个口部,8个进风口,8个排风口。
2.编制依据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2中北大学施工图设计文件1.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4地下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4-20041.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GB50108-20081.6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51.7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J01-033.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3.1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编制监理技术文件、参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审查批准(承包)施工单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检查验收进场人防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主持分部分项(中间工程)工程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
3.2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3.2.1单纯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应按要求组建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岗位,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项目总监应具备建设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监理员应具备省级或以上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或经人防工程监理培训。
3.2.2依附一般民用建筑而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可以和其依附项目合并建立监理项目部。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依附项目的项目总监兼任,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人防工程知识

人防工程知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目录目录第一章人防工程基础知识 (1)1.1 人防工程建设指导方针与原则 (1)1.2 人防工程分类 (3)1.3 人防工程分级 (5)1.4 武器及破坏效应 (6)1.5 工程防护原则及措施 (10)第二章建筑部分 (14)2.1 口部防护措施 (14)2.2 工程主体防护措施 (25)2.3 平战功能转换 (29)2.4 工程实例与设计要点 (32)第三章结构部分 (33)3.1 防空地下室的结构特点 (33)3.2 材料 (35)3.3 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 (36)3.4 出入口通道及其它结构 (38)3.5 防护设备与设施 (39)3.6 构造要求 (40)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目录3.7 施工要求 (41) 3.8 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 (42)第四章通风空调部分 (44)4.1 通风空调监理的法规依据 (44)4.2 通风空调监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4) 第五章给排水部分 (52)5.1 生化武器对给排水系统的防护要求 (52) 5.2 普通闸板阀抗冲击波性能试验 (53)5.3 防爆地漏的结构及原理 (54)5.4 管道穿墙的防护密闭措施及原理 (56)5.5 给水排水管材的选择及施工要求 (58)第六章电气部分 (60)6.1 人防工程供电系统特点 (60)6.2 电源 (60)6.3 配电 (64)6.4 线路及线路敷设 (65)6.5 照明 (66)6.6 接地 (68)6.7 柴油电站 (70)6.8 通信 (72)第七章基坑支护 (73)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目录7.1 基坑工程的发展与现状 (73)7.2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73)7.3 基坑支护施工与监理要点 (74)7.4 深基坑工程监测 (81)第八章资料搜集与归档 (86)8.1 人防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86)8.2 人防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93)8.3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J01-2002 (95)第九章造价管理 (115)9.1 人防工程造价概论 (115)9.2 人防工程定额原理 (124)9.3 人防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126)9.4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人防工程中的应用 (131)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第一章人防工程基础知识第一章人防工程基础知识人民防空(civil air defense)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灾害,简称“人防”。
标准监理大纲(人防工程)

1、工程项目概况 22、监理工作范围 33、监理工作内容 34、监理工作目标 65、监理工作依据 66、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77、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78、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 79、造价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1010、进度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1111、质量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1312、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1613、合同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1814、信息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2015、监理工作程序 201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17、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23建设单位:东营金大地置业责任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东营市正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山东信诚建造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高阳建设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山东省鲁北地质勘察院本工程地下二层大部份为甲类人防工程,各单元、房间之间,各单元、房间与 外界通道均设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或者密闭门。
结构类型为现浇钢筋砼剪力墙结构, 基础、墙(除剪力墙)、梁板砼强度等级为 C35, 独立柱、剪力墙砼强度等级为 C50,抗渗等级为 P8。
出入口设计:每一个防护单元均有主要室外出入口。
进排风口设计:每一个防护单元均为独立的送排风系统 ,进排风口结合人防出入口设 置或者单独设置,通过扩散室与进排风机房连通.万海金地大厦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造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钢筋直罗纹连接接头工程测量规范建防-02、03 结防-01~结防-13/GB50134-2004 GB 50300-2001 GB 50208-2002 GB 50204—2002JGJ 107—2003J163—2004GB50026-2022万海金地大厦工程监理合同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监理大纲123规 程 规 范 图 集建施 结施1、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2、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其包括: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建造装修 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造电器安装工程,防火设备安装 工程3、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
人防工程监理作业指导书1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目次1编制依据 (2)2适用范围 (2)3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 (2)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移交内容 (8)5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与控制 (8)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为了更好的做好人防监理工作,规范我公司人防监理工作行为,统一人防监理工作内部考核标准,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1.编制依据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1.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1.3地下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4-20041.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8-20021.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GB50108-20081.6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RFJ01-20021.7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 RFJ01-20081.8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1.9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2.1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由我公司承担监理任务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单建掘开式、坑道、地道、防空地下室和一般民用建筑所附建的,具备防空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项目监理工作。
2.2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对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当作业指导书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相抵触时,应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要求执行。
2.3在监理过程中,除应遵守本作业指导书外,尚应遵守和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
3.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3.1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编制监理技术文件、参加人防质量监督交底、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检查验收进场人防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主持分部分项(中间工程)工程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
人防监理管理规范

人防监理管理规范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人防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并提供明确的指导原则,以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人防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
二、监理职责1. 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法的资质和专业背景,负责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2. 监理机构应确保人防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质量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3. 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建议,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人防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三、监理流程1. 监理机构在项目开展前,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
2. 监理机构应全程参与人防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对每个阶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
4. 监理机构应参与人防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核实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提供相应的监理报告。
四、监理要求1. 监理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执行监理职责时应公正、客观、独立,不得与其他利益相关方有利益输送关系。
2.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对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管理具有深入了解。
3. 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4.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和解决人防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保障项目的平稳进行。
五、责任追究1. 监理机构未按照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导致人防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监理机构的指导和要求进行人防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质量管理,导致问题或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新建和改建的人防工程项目。
2. 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确保监理工作的灵活和适用性。
以上为人防监理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从梁的主筋下穿过,设计应考虑到钢筋重叠放臵时对保护层的影响。
防护密闭门的门槛箍筋应该闭口,箍筋规格不得小于这里的外侧和内侧是相对临空墙而言,外侧是指防护区外,内侧是指处,必须电焊,若顶底板为梁板结构,则主梁的主筋(至少两根)与板的横向5~8m一点。
上述方法适用于无桩基人防地下室,如接地电阻值其长度与门洞同宽。
角钢宜采用角钢应预埋在非防护区一侧。
密闭肋,密闭肋厚度为5mm,宽度为防水套管应在两侧设两片固定法兰,当临战封堵的预埋件为角钢时,角钢应预埋在密闭通道内,角钢的闭锁盒开口大头在下,小头在上,门轴位臵(1)门扇吊钩口部顶板中应预埋一根民防工程口部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外的出入口和通道、墙面抹灰不得掺用纸筋等可能腐烂的材定位销能把手柄固定在处麻面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门扇或门框墙总面积的(六)门扇与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5.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
密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与所在墙面垂直,管端面应平整。
有密封槽的法兰连接,.电缆、电线在穿越密闭穿墙短管时,应清除管内积水、杂物。
在管一)设备基础后,设备方可运转。
.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不同平面的标高)设备与管路连接时,宜采用整体性的橡皮软管接头,并不得漏气。
固定支架应平正、稳定。
)悬摆板应启闭灵活,能自行开启到限位座,且开口朝下;3)在门开启的终止位臵应设缓冲装臵;4)对穿墙管线应进行密闭处理。
)无扰动力作用时,可预埋带有翼环的防水短管;)预埋管的位臵、标高允许偏差不得超过(四)电气设备安装.落地式配电柜(屏、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气接地装臵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部或不同方向引进接地干线。
接地干线穿越防护密闭隔墙、牛皮纸内涂完底漆。
.工程内信号指示标志和机房内管道面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出入口、安全门应为白底红字。
回风管11.当管、线穿越隔声墙时,管道与墙、电线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用吸声材料填充密实。
人防工程制度手册

人防工程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防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特编制此《人防工程制度手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人防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理组织施工,并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组织、安全管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人防工程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本制度,确保人防工程施工的有效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告知施工人员,并在人防工程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贴。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六条人防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研究人防工程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施工标准和工期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充分了解人防工程现场地形、地质情况,合理确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前,应做好仪器设备的调试和检测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保人员配备和培训,做好施工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章施工组织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人员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规划和布置工作,确保施工秩序井然。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