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线路质量验收标准2014
现行最新质量验收规范-2014版

最新质量验收规范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现行《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1 现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现行《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修订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现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现行《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现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现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现行《给水排水及采暖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现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现行《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现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现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现行《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现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现行《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现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现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现行《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576-2010 现行《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现行《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 现行《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现行《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现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现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现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现行《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现行《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现行《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214-2010 现行《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现行《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现行《索结构技术规程》JGJ 257-2012 现行《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209-2010 现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T 304-2013 现行《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现行《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 现行《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现行。
线路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线路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线路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线路新建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标准完成,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确保线路新建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线路运营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线路新建工程竣工验收是指线路新建工程完成主体建设,达到规定的验收条件,经验收组织对其进行检查、鉴定以及验收决策的程序。
第三条线路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验收两个环节。
第四条工程验收是指对新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是否合规、是否符合规范、合同和合同文件的验收。
工程验收包括合同范围确定、验收项目确定、合同实施情况检查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对新建工程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规范和设计要求的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缺陷清单填写、质量验收评定、质量验收决策等。
第六条线路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程序,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七条线路新建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机构是由项目部、验收单位和监理单位组成的验收组织机构。
第八条竣工验收制度适用于线路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线路、通信线路、铁路线路等。
第二章工程验收第九条工程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合同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编制竣工验收方案,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得到确认。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根据竣工验收方案,完成合同范围确定,即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根据竣工验收方案,完成验收项目确定,即明确工程验收的项目清单和验证方法。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根据竣工验收方案,完成合同实施情况检查,即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对。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应当由项目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并签署《工程验收书》。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2. 工程竣工验收依据;3. 工程验收项目清单;4. 工程验收结论和决策;5. 工程质量缺陷清单;6. 工程验收相关单位签字和盖章。
2014年1月-5月统计颁布的建设新标准

2014年1月-5月统计颁布的新标准
1、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同时废止。
2、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准《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 429-2014,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3、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14-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3、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14-2003同时废止。
4、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准《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18-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5、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准《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23-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6、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1.3、11.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 JGJ 1-91同时废止。
7、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准《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方法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24-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_2014年2月版_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的通知 办基建〔2008〕1 号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 (变电部分 )的通知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 》光盘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 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试运行工作有关规定 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 求》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 旗竞赛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协调统 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 》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发布电网运行有关技术标准差异协调统 一条款的通知 办基建〔2008〕20 号 基建质量〔2009〕290 号 国家电网办〔2010〕250 号 国家电网基建 〔 2010 〕 613 号 基建质量〔2010〕322 号 国网(基建/3)182-2014 国网(基建/3)189-2014 国家电网科〔2011〕12 号 国 家 电 网 科 〔 2014 〕 108 号
DL/T 602-1996 DL/T 5168-2002 DL/T 782-2001 DL/T 5342-2006 DL/T 5343-2006 DL/T 1129-2009 DL/T 1130-2009 DL/T 1131-2009
编号 3.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文
号/标准号
备注
Q/GDW 248-2008 Q/GDW 189-2008 Q/GDW 190-2008 Q/GDW 191-2008 Q/GDW 192-2008 Q/GDW 193-2008 Q/GDW 194-2008 Q/GDW 195-2008 Q/GDW 196-2008 Q/GDW 197-2008 Q/GDW 198-2008 Q/GDW 199-2008 Q/GDW 320-2009 Q/GDW 278-2009 Q/GDW 217-2008
新建改建线路质量验收标准

新建、改建线路质量验收标准目录一.正线轨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基桩测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铺底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预铺道碴....................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基地钢轨焊接................ 错误!未定义书签。
5.长钢轨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6.铺碴整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工地钢轨焊接................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线路锁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9.轨道整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无缝道岔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道岔铺碴整道: (14)12.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钢轨预打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轨排组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铺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铺碴、整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有缝道岔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有缝线路道岔铺碴整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有缝线路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道口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道口防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防护栅栏...................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护轨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4-2018与2003对比

铁路路基工程验标新版修订内容旧版:1.0.2本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 的客货列车共线运行的新建、改建标准轨距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新版: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设计速度为200km/h及以下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新版术语增加2.1.14普通填料,2.1.15物理改良土,2.1.6化学改良土,2.1.17级配碎石,2.1.18厂拌,2.1.19站场路基,2.1.20细粒含量等定义。
旧版:3.1.3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派人参加。
新版:3.1.3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地基处理、变形观测及评估、路堑开挖、支挡结构、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派人参加。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的要求留存影像资料。
新版增加3.1.4、3.1.5、3.1.6、3.2.7内容。
新版3.3.22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增加内容:不得有严重缺陷,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旧版: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新版: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支挡结构基坑开挖、边坡防护、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项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参加。
旧版:3.4.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人等进行验收,路基工程涉及地基处理、路堑开挖、沉降观测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新版:3.4.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处理、变形观测与评估、路堑开挖、支挡结构基坑开挖、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排水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CRECAJ-2014

附表5.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检查部门存在问题1单位资质与人员资格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项目经理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扣5分违反规定调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兼任,扣5分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专职管理机构,扣10分未明确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部门,扣5分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扣10分安全管理人员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扣5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或未现场带班,扣3~8分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3~6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10分监测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扣5分盾构机司机上岗前未经(施工单位)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扣2~5分安质环保部2责任制度与目标管理未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或考核奖罚制度,扣5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扣4分目标未分解或未量化,扣3分考核制度未有效落实,扣3~5分安质环保部3施工组织设计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10分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落实保障施工安全的设计措施,扣10分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扣10分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存在盲目压缩工期,扣5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5~8分工程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指导施工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扣5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10分未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扣5分对拟采用的无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未进行技术论证,扣5分工程部号项目部门4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2分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扣2~3分项目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未就有关施工安全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扣3分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扣2分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双方未签字,扣3分工程部5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扣5分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未对作业人员普及触电、高处坠落或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扣3~5分安全教育档案不全,扣2~3分未进行年度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扣3~5分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3分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扣2分未进行主要风险公示,扣3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进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调试等危险作业时,未设明显标识、正确显示工作状态,扣5分在隐患没能及时整改的场所未设置隐患告知牌,扣3分安质环保部6作业管理未建立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包括进入有限空间、压力/高压设备调试区域的安全许可),扣5分未按规定对工程重要部位或环节进行安全条件验收,扣5~10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验收,扣4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扣5分存在违规作业或违章指挥现象,扣5~10分工程(临时)停工前未进行风险评估并落实相应措施,或复工前未进行安全检查,扣5分安质环保部号项目部门7安全检查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5~10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带班检查(生产),扣5~8分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2~5分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扣3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五到位”原则落实整改,每项扣2~5分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扣5分安质环保部8工程周边环境保护施工前未核查工程周边环境,扣5~10分核查结果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时未反馈给建设单位,扣3分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扣10分未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扣10分未在现场标识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并竖立警示标志,扣2分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前未核查开工条件,扣5分工程部9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扣3分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或职业卫生用品,扣5分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档案,扣3分安质环保部10分包管理与协调管理未按规定进行专业分包,或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扣10分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5分与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与质量安全要求,扣5分专业分包合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扣5分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2分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扣5分分包单位“三类”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2~3分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5分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或未对劳务作业进行安全管理,扣3~5分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工经部号项目部门或未明确双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11费用管理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未建立费用登记台账,扣5分工经部12应急管理未按规定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各扣5~7分预案、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3~5分未组织预案演练,扣5~8分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3分未对预案进行定期评估,或出现规定情形时未对预案进行修订,扣3分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3分未建立或未及时更新应急物资、集结路线图,扣3分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资源,或未及时更换(置换)已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2分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或通道被堵塞,扣5~7分事故、险情发生后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扣7分安质环保部13事故管理未建立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扣3分事故、险情发生后未按规定报告,扣3分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扣3分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2分安质环保部评价意见: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2014质量标准化新旧标准不同要点

掘进2014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新旧标准不同一、工程质量增加的考核内容1、抗拔力预紧力不应小于设计值。
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
2、煤巷锚杆支护应建立监测系统。
未建立监测系统的不得分。
二、生产组织增加(劳动组织)的考核内容1、交接班时工作面无隐患、无积煤(矸),不拖班延点,工时利用率高。
正规循环作业每降低1%扣0.1分。
三、设备配置增加的考核内容1、炮掘工作面使用装用煤(矸)机械化程度不低于80%。
机械化程度每降低1%扣0.1分。
2、每50m加一组防跑偏托辊。
3、机电设备开关加装“两防锁”(条件允许可加设“三开一防”装置)并上架。
四、岗位规范(规范作业)增加的考核内容1、落实“先探后掘”管理规定,在探水确认安全距离内施工作业。
查现场和资料:掘进超出探水确认安全距离的该项不得分。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增加内容:1、无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2、作业现场必须执行“先探后掘”规定。
六、技术保障新增考核内容1、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2、现场图牌板:巷道平面布置图,正规循环作业图,必须有探放水钻孔设计图。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七、放炮管理新增考核内容1、火工品管理:火药、雷管的领用、清退、引药制作、存放符合《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巷道背运、工作面存放使用专用箱,须使用铜质锁具、搭扣。
有一项次与规定不符扣1分。
八、文明生产新增考核内容1、除尘器须与掘进机或喷浆机连锁,煤巷掘进按要求安设隔爆水棚(袋)2、机电设备完好,安全间隙符合规定。
采煤2014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新旧标准不同减少项目1、预测预报:工作面回采率符合规定。
2、规程措施:①工作面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等进行科学计算,支护方式,支护强度选择有科学依据。
②对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③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或复杂构造带,不能采用壁式采煤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机械化率:矿井采煤机械化率不低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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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线路质量验收标准目录一.正线轨道.................................. - 4 -1.基桩测设 (4)2.铺底碴 (5)3.预铺道碴 (6)4.基地钢轨焊接 (7)5.长钢轨铺设 (8)6.铺碴整道 (9)7.工地钢轨焊接 (9)8.线路锁定 (10)9.轨道整理 (11)10.无缝道岔铺设 (14)11.道岔铺碴整道: (16)12.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17)13.钢轨预打磨 (19)14.轨排组装 (19)15.铺轨 (22)16.铺碴、整道 (24)17.有缝道岔铺设 (28)18.有缝线路道岔铺碴整道 (29)19.有缝线路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31)20.道口铺设 (32)21.道口防护措施 (33)22.防护栅栏 (33)23.护轨铺设 (34)24.线路、信号标志 (35)25.防爬设备 (35)26.轨距杆、轨撑 (35)二.站线轨道................................ - 36 -1.铺底渣 (36)2.预铺道碴 (37)3.轨排组装 (38)4.铺轨 (41)5.铺碴、整道 (43)6.道岔铺设 (47)7.道岔铺碴整道 (49)8.道口铺设 (50)9.道口防护措施 (51)10.护轨铺设 (51)11.线路、信号 (52)12.防爬设备 (53)13.轨距杆、轨撑 (53)一、新建、改建线路质量验收的划分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其质量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正线轨道:一个区间(以站中心为界,含正线道岔),挡区间内含有不同类型轨道时,也可按轨道类型划分;站场轨道:一个站或大型枢纽的一个场(以最外方咽喉道岔为界,含站线道岔)。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分部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划分。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长度、施工段(处)等进行划分。
(一)分项工程1.评为合格(1)主要检验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标准规定,一般检验项目应基本符合标准的规定。
(2)实测项目,主要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规定,一般实测项目抽查的点数中,应有60%及以上符合标准的规定。
其余基本符合标准的规定,且不影响安全使用,几何尺寸和外观无明显缺陷。
(3)每一分项工程中所含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全部合格,则该分项工程应评为合格。
2. 评为优良(1)每一分项工程中所含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必须符合全部合格要求,且一般实测项目抽查的点数中,应有70%及以上符合标准的规定。
(2)综合评定每一分项工程中所含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其优良率达60%及以上者,则该分项工程应评为优良。
(三)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中有60%及以上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且无加固补强造成永久缺陷者,则该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不足60%者评为合格。
(三)单位工程一个单位工程中,有60%及以上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则该单位工程的质量应评为优良,不足60%者评为合格。
二、轨道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符合以下规定。
一.正线轨道1.基桩测设1、基桩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其规格、类型、外观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桩的设计位臵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基桩的测设精度应满足《新建铁路公测测量规范》(TB10101)中线和高程测量精度的要求。
4、基桩标志应设臵牢固。
1、底碴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床底碴》(TB/T2897)的规定。
2、底碴进场时应对其杂质含量和粒径级配进行检验。
2.1、杂质含量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碴黏土团及其他杂志含量试验方法》(TB/T2308.17)进行实验,其含量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0.5%。
2.2、底碴粒径级配应复核表。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底碴,每5000m³为一批,不足5000m³是亦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每批等距间隔4样取样,每次25kg拌合均匀,分别进行粒径级配和杂质含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底碴铺设应采用压强不小于160kPa的机械碾压,压实密度不低于1.6g/c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压实密度每5km抽检5处,没处测2个点位;监理单位啊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测,但至少一次。
mm。
4、底碴厚度允许偏差为±50mm,半宽允许偏差为+501、道碴材质应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碴》(TB/T2140)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同一级别的道碴,每50000m³为一批,不足50000m³时亦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2、道碴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外观等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碴》(TB/T2140)的规定。
3、道碴进场时应对其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等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碴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3.1、道碴粒径级配应符合下表规定。
3.2、道碴针状指数和片状指数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碴针状指数和片状指数试验方法》(TB/T2328.16)进行试验,针状指数、片状指数均不得大于50%。
3.3、杂志含量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碴黏土团及其他杂志含量试验方法》(TB/T2328.17)进行试验,其含量的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0.5%。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级别且连续进场的道碴,每5000m³为一批,不足5000m³时亦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查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车次数为施工单位筹建次数的20%,但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每批等距间隔4处取样,每次35kg拌合均匀,分别进行粒径级配、针状指数、片状指数和杂质含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实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正线道岔预铺道岔应采用压强不小于160kPa的机械分层碾压,压实密度不得低于1.7g/cm³。
碴面平整度用3m直尺检查不得大于30mm。
预留起道量不得大于50mm。
道岔前后各30m范围应做好顺坡并碾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组道岔抽检3个点位;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算碾压机械压强,用灌水法检测压实密度,用3m靠尺检查碴面平整度;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算及监测资料,并见证检测。
4.基地钢轨焊接1、待焊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2、钢轨焊接接头的形式检验和周期性生产检验应符合现行《钢轨焊接接头技术条件》(TB/T1632)的有关规定。
3、钢轨焊头应进行探伤检查。
焊头不得有未焊头、过烧、裂纹气孔夹渣等有害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4、钢轨焊缝两侧各100mm范围内不得有明显压痕、碰痕、划伤等缺陷,焊头不得有电击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查10%。
5、轨底上表面焊缝两侧各 150mm范围内及距两侧轨底角边缘各35mm范围内应打磨平整,不得打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查10%。
6、基地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见下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1m直尺测量;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5.长钢轨铺设1、长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轨枕及配件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规定。
3、钢轨胶接绝缘接头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现行《胶接绝缘钢轨技术条件》(TB/T2972)要求,其他高强度绝缘钢轨接头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测,但至少一次。
4、轨枕应方正,间距及偏斜允许偏差为±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2处,每处5根轨枕。
5、轨道中心线与线路设计中心线允许偏差为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km抽检100m,每10m一个测点。
6、左右两股钢轨的胶接绝缘接头应相对,胶接绝缘接头轨缝距轨枕边缘不应小于100mm。
6.铺碴整道1、道碴的材质、品种、级别、外观、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等应符合本标准第2.1、2.2、2.3条规定。
2、道床经分层铺碴整道达到初期稳定状态时,力学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Ⅱ型枕:道床横向阻力不得低于 6.5kN/枕;道床支承刚度不得低于60kN/mm。
Ⅲ型枕:道床横向阻力不得低于7.5kN/枕;道床支承刚度不得低于70kN/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km各监测1处,每处10根轨枕,分别求取平均值;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1次。
3、整道后的道床断面应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曲线外轨超高应按设计设臵,并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均匀递减。
4、轨道静态集合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检验数量:每5km抽检2处,每处各抽检10个测点。
7.工地钢轨焊接1、钢轨焊接接头的型式检验和周期性生产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条的规定。
2、钢轨焊头探伤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4.3条规定。
3、钢轨焊头外观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4.4条规定。
4、钢轨胶接绝缘接头焊接钱应按规定测定电绝缘性能,并符合现行《胶接绝缘钢轨技术条件》(TB/T2975)规定。
5、工地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8.线路锁定1、单元轨节锁定前应按设计要求设臵好钢轨位移观测桩,位移观测桩应设臵齐全、牢固、不易损坏并易于观测。
2、线路锁定时,实际锁定轨温必须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
3、左右两股钢轨及相邻单元轨节的锁定轨温差均不得大于5℃。
4、同一区间内各单元规条的最高与最低锁定轨温不得大于10℃。
长大隧道内距隧道口20m范围无缝线路的设计锁定轨温宜与两端区间无缝线路的设计锁定轨温一致,隧道内相邻单元轨节的设定锁定轨温宜按锁定轨温不大于5℃逐渐过渡。
洞口轨温过渡段应加强锁定。
5、线路锁定后,应及时在钢轨上设臵纵向位移观测的“零点”标记。
定期观测钢轨位移量并做好记录。
位移观测桩处换算200m范围内相对位移量不得大于10mm,任何一个位移观测桩处位移量不得超过20mm。
6、位移观测桩应编号,每对位移观测桩测桩基准点连线与线路中线应垂直。
7、缓冲区钢轨接头螺栓扭矩应达到900N〃m,接头处钢轨面高低差及轨距线错差不超过1mm。
接头轨缝应按设计预留。
9.轨道整理1、道床达到稳定状态时,其状态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状态参数实测最小值与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