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方案】区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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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X政办字〔201X〕83号),我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改革,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投资经营和公共服务便利化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持续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基层和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以改革创新促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承接落实上级削减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核查落实,确保削减、承接、调整事项落实到位。

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和互联互通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

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脱钩,建立县级网上中介超市。

推动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二)深化投资审批改革。

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根据省出台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修订的核准目录,结合市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

开展投资项目网上同步受理、并联审核,优化办理流程,推动网上协同办理,实现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结。

(三)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市出台的职业资格管理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放管服整改方案

放管服整改方案
四、整改措施
1.简政放权
(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
(2)将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市、县(区)级政府部门办理,提高审批效率。
(3)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放管结合
(1)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审批职责,防止重复审批、多头管理。
(3)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办事便捷性。
2.放管结合
(1)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审批职责,防止重复审批、多头管理。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
(3)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优化服务
(1)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一窗受理。
(2)加强政府服务热线建设,提高热线服务水平,解决群众诉求。
(3)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1.成立放管服整改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2.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4.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开展政府服务水平提升行动,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6.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强化督查考核,对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要求,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我省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有力措施,实现放权出实效,监管有创新,服务获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新步伐。

(二)工作目标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重数量向重实效转变,从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目标,不断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和创业创新清障搭台,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一)简政放权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切实做好中央下放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中央下放省级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能下放市(州)、县(市、区、特区)实施的全部下放,确保接得住、放得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19•【文号】国办发〔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07.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国务委员王勇担任副组长,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肖捷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丁向阳、陆俊华,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主任高雨,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林念修,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田学军,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辛国斌,公安部副部长王小洪,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党组成员甘藏春,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项兆伦,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刘国强,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党组成员兼国家口岸办主任张广志,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副局长马正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能源局副局长綦成元,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专家组组长陈进玉。

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就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任务进行分工和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

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完善体制机制,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统筹兼顾,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组织实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省市要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为了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整体工作按以下节点推进。

1、调查研究。

对区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状况和发展特色产业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为。

【监察方案】重庆市潼南区2018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监察方案】重庆市潼南区2018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监察方案】重庆市潼南区2018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2018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8〕30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确保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企业成本进一步降低、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进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1. 动态管理区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及时承接国务院及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应取消国务院及市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部门:区编办。

2. 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牵头部门:区编办。

3. 及时衔接市级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区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目录清单,实行清单管理。

牵头部门:区编办。

4. 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加大对部门的督导力度,形成我区“两单一表一图”,并对社会公布。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

5. 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编制区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操作规程,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为核心,细化量化行政审批各环节的内容和标准,推行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标准化审批。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管理办。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6. 严格执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8版)》规定,积极承接市级部门下放的投资审批权限。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7. 深入推进PPP投融资改革,重点抓好一批桥梁、水利、污水垃圾处理等PPP项目落地;加强医疗、文化体育、职教、养老等项目储备,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增加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X〕45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改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建设法治政府、创X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建设幸福X和X经济区强市提供坚实的制度措施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住要害,攻坚克难,协同配套,整体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加快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力破“中梗阻”,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对省政府和市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到位,坚决纠正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2.继续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

及时跟进省政府改革进程,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

【府办方案】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府办方案】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府办方案】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今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

今年要再取消50项以上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削减一批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广地方实施综合审批的经验。

(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再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

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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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方案】区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
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城市发展新区功能定位,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发展。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数量与含金量并重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
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

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投资、建设、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清理和取消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贯彻落实国务院、市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市政府明确取消调整的项目,坚决对应取消调整,并加强后续监管服务;国务院、市政府明确下放的项目,制定具体承接办法,加强承接能力建设。

围绕投资、工程建设、创业创新、教科文卫体等重点领域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要求取消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

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

推进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

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按照国务院、市政府统一部署,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31号),研究制定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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