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
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物资综合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消耗管理、资料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讲究职业道德,严守物资纪律;用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最优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
第二章物资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要明确物资工作的分管领导,机关要设置物资管理职能机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区要有物资管理部门,合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负责权限内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工程队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
各类物资业务由物资部门逐级办理。
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的具体执行者。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
第七条各级物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l、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目标和规章制度。
2、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
对所属物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调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
3、组织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管所属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成功上市的新形势,认真落实股份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及下属集团公司两级物资专业队伍的规模管理优势,规范股份公司总部和下属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行为,降低在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效益,全面提升中国中铁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层次第二条建立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代表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下称:项目部)和各子、分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和完善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维护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方管理信息平台、集中采购价格信息平台和专家管理信息库;3.负责股份公司直管的各类施工项目、投资项目及以股份公司名义中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审核、协调重大物资集中招投标方案;4.负责对股份公司下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5.负责选择主要物资生产厂商,代表股份公司与其建立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6.负责对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向股份公司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条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也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或物资管理部)对本单位直管工程项目和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1.负责对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行政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审核;2.负责建立、健全、维护本单位集中采购信息和交易平台;3.负责对下属单位(三级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协调;4.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本单位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单及相关资料;5.负责对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6.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本单位调查和搜集的各类物资价格资源信息。
中铁物资管理制度

中铁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的物资管理行为,提高物资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企业的物资供应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在物资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方面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资管理的目标是合理采购、妥善存储、科学使用和有效处置物资,确保企业运营的正常需求和财务的稳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资保障。
第四条物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原料、办公用品、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物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资委)是中铁的物资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审议物资管理有关的制度、方针和政策;协调物资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物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需求的确定、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等内容。
第八条物资需求由各部门提出,经物资委审核后实施采购计划。
第九条采购主体可以选择多种供应商进行比选,最终选定供应商需经过严格的评审和考核。
第十条采购合同应具备明确的内容和规范的条款,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防范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存储管理包括物资入库、出库、盘点和保管等内容。
第十二条物资入库时,应进行清点核对,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物资出库时,应按照特定的程序和审批流程,保障物资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或浪费。
第十四条物资盘点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定期盘点制度,保障物资数量和质量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物资的保管应遵循妥善、安全、清洁的原则,防止丢失、损坏或变质。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管理包括物资的分配、调拨、监督和使用情况的统计等内容。
第十七条物资的分配应按照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避免浪费和过剩。
第十八条物资的调拨需要经过相关审批程序,保障物资的合理流转和使用。
第十九条物资的使用情况应及时统计和汇总,为物资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控制工程材料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法人对项目物资管理的有效监控,根据《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完整的物资集中采购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和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负责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计划审核、招标方案制定、专家库维护、合格供应商评定、组织招标与评标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组建评标专家库,设物资、设备、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专业类别。
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类别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
第八条集团公司负责发布本级《物资集中采购目录》,目录范围内的物资,由集团公司集采中心组织集中招标,未列入目录的物资,可由集采中心委托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实施采购。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范畴第九条集团公司(包括工程公司、分支机构)所属项目部,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一律在集团公司集采中心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甲供材料和股份公司集采的材料除外)。
第十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如下:1、钢材、水泥等主要工程材料;2、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周转材料、防水材料、成品油料、土工合成材料、锚具、锚杆、电线电缆、沥青、桥梁支座、线上料和民爆器材等可集中批量采购的物资;3、其它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第十一条砂石料等地材由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组织在现场招标采购。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稳步推进“法人管项目”,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应以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益,确保项目得到质优价廉的物资与优良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物资集采管理机构设置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分管物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物资部部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公司集采中心主任、工程部部长、安质环保部部长、经管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
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
公司物资部设立物资集采中心,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2、负责各种招标文件范本的拟订,并指导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3、负责选定部分供应商作为公司大客户合作伙伴,并鼓励支持其参与项目物资投标,以达到降低物资采购价格的目的。
4、负责组建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物资招标、议标、评标工作。
5、负责对项目的物资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控,并参与或监督项目物资议标工作。
6、负责对集中采购审批工作流的监控与指导。
第五条项目物资部职责1、负责根据项目总设计量在使用前30天编制物资总需求计划,并通过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走审批流程;2、负责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并做好招标服务保障事宜。
3、负责对招标前期对市场与供应商的调查工作。
4、负责组织不具备招标条件物资的议标工作,并接受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的监督与指导。
5、负责物资的计划、催料、验收、结算、储运、保管、限额发料、核算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权限和范围第六条物资采购权限的划分按照采购权限,物资可分为:甲供物资、集采物资(含甲控物资)、项目部供应调剂物资、工程队自购物资。
1、严格执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禁止越权采购,违规采购。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建设全新管理模式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本标段施工生产各项工程的物资采购供应与管理,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云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和《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分部自身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要引入市场机制,面向基层,面向市场,积极为施工生产服务,以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及时、保质、足量、经济、合理地组织工程物资的采购与供应。
各级物资部门要加强物资使用管理和成本核算,促进物资的合理消耗,节约使用材料、降低材料费用支出,减少材料库存,以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项目经理部设立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及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设物资设备管理部,在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指导下,具体负责全线的甲供物资、甲控物资的计划、组织、供应和部分自购物资的招标、采购、供应。
各分部设物资科,施工队设材料室,负责本施工区域物资供应、管理核算工作。
建立健全设备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由指挥部经理担任,成员要在物资、施工、计划、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增加2名职工代表参加。
物资设备管理部负责全标段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工作,同时接受指挥部、业主、监理、各分部的有效监控,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相关方意见做出积极有效响应。
第四条:各分部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在业务上受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部的领导,接受项目部、业主、监理、分部、施工队的有效监控,负责分部、施工队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资的分类及采购供应方式第五条:按《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云桂铁路工程建设用设备物资分为三类:一、甲供物资设备1、桥梁:通用桥梁支座、特殊桥梁支座、桥梁防水层材料、伸缩调节器。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
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易机构进行。
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条甲供物资设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甲供物资设备必须依法实施招标采购,物资设备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甲供物资设备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
费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共同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对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简介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是一支集公路、市政、水利水电、矿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公路路基、铁路辅轨架梁、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专业承包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施工企业。
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九师,组建于1949年,1984年1月改编并入铁道部,称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
1999年12月与铁道部脱钩,划归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改称中铁第十九工程局。
2001年12月26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辽阳市工商局注册,正式改制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现隶属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底,集团公司机关从辽宁省辽阳市迁址北京市,驻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开发区。
集团公司下辖十二个子公司,包括第一、二、三、五、六、七、轨道交通、电务工程、矿业投资、房地产、国际建设、物资公司;以及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南、中原、北京、新疆9个区域指挥部,派出31个直管项目部。
现有员工18500余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400多人,其中教授高工17人,高级职称718人,中级职称1731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390余人。
企业总资产156亿元,各类专业大型施工装备5200多台套,拥有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隧道(地铁)、桥梁、辅轨、路面摊铺、沥青拌合、大型矿山运输等现代施工设备。
年完成施工生产能力300亿元以上。
施工地域分布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沙特、阿尔及利亚。
先后承建、参建了温福、武广、秦沈、京九、青藏、内昆、株六、渝怀、武襄、宜万、长吉、包西、大丽、昆广、海南东环、合蚌、沪宁、兰渝、盘营、石武、天平、玉蒙、西康、厦深、向莆、大西、兰新、杭长、沪昆、京福、云桂等铁路建设;参加了沈大、石安、太阳、长古、遂渝、太澳、郑石等高速公路建设;参建了南京、上海、北京、广州、沈阳地铁工程和长春、大连轻轨,南京长江二桥、三桥、江苏润扬长江大桥,扬中夹江二桥、海口海瑞大桥、公件峡黄河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沈阳桃仙机场、南京禄口机场、首都国际机场、石家庄裕华路立交桥,上海小洋山隧道群等市政工程建设;承建了贵州锦丰金矿、内蒙石长山壕金矿、乌妈格吐山铜钼矿、青海滩涧山金矿,元宝山露吴煤矿、吉林金黄金矿等矿山工程项目;承建了张家口沙岭子电石、珠宝商海电厂、宁德电厂、山东邹县电厂等50多座火电、水电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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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
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物资综合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消耗管理、资料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讲究职业道德,严守物资纪律;用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最优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
第二章物资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要明确物资工作的分管领导,机关要设置物资管理职能机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区要有物资管理部门,合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负责权限内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工程队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
各类物资业务由物资部门逐级办理。
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的具体执行者。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
第七条各级物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l 、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目标和规章制度。
2、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
对所属物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调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
3、组织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管所属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4、参与企业绩效考核,并负责有关物资管理工作的考核。
5、掌握物资的市场信息,建立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
指导和协调集团公司各单位合格供方的评价和管理。
6 、参与工程投标工作。
审查标书、施工合同中的物资供应渠道、保障能力及措施,由业主提供产品的供应办法。
7 、掌握物资行业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物资消耗定额,汇总上报各类物资报表,参与成本活动分析,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物资核算工作。
8 、组织集团公司的物资管理检查和监察。
抓好物资管理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37854 93DE 鏞.39471 9A2F 騯22757 58E5 壥21249 5301 匁430541 774D 睍9、制定和下达集团公司主要物资的节约指标,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广新材料的应用。
10、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物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11、负责本部门主管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职责:l 、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编制物资集中采购需用总计划、物资集中采购计划、技术规格书等资料,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物资部,抄送股份公司物资采购区域中心。
3. 负责推荐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评价工作。
4. 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项目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5、配合集团公司完成本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项目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6、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甲控物资招标,尽最大努力降低招标物资价格。
7 、根据标书、施工合同中的物资供应计划、保障能力及措施,确定甲供材料的供应办法,做好甲供物资供应接口衔接。
8、定期组织对各工区物资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所属工区在物资采购供应、发放使用、现场管理、内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指导检查所属工区开展物资核算,参与成本活动分析,做好工程项目的物资变更索赔,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编制上报各类物资统计报表。
10、负责各工区的物资清查、调剂与处理;督促检查物资节约指标的落实;抓好物资管理基础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物资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各工程公司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职责l 、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2、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好本公司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工程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6961 9061 遡39024 9870 顰?21333 5355 单28031 6D7F 浿31156 79B4 禴3、参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本公司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的建立,对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供方进行选择、评价、考核,建立《工程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册》。
4. 负责上报工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
5. 负责考核工程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6. 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工程公司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7、参与工程投标工作,审查标书、施工合同中的物资供应渠道、保障能力及措施,由业主提供产品的供应办法,做好物资供应接口衔接。
8、组织工程公司物资管理的检查和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供应、发放使用、现场管理、内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开展物资核算,参与成本活动分析,做好工程项目的物资变更索赔,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编制上报各类物资统计报表。
10、负责工程公司的物资清查、调剂与处理;督促检查物资节约指标的落实;抓好物资管理基础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物资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各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职责由工程公司负责制定。
第三章项目(指挥)部的物资管理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工程公司派出的工程项目(指挥)部,不论级别大小、人员多少,均应设专人负责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指挥)部的领导必须重视物资管理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协调各业务部门同物资部门关系,共同做好物资管理工作。
l 、施工技术部门应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材料需求计划总量,合理设置节点的、详细的单项工程材料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要求、工期安排等技术资料提供给物资部门。
施工技术部门下达的施工计划,要抄送物资部门。
2、计划部门要根据各单项工程分割预算,及时提供项目材料总需求计划及设置节点的、详细的单项工程材料计划和成本费用,为开展物资核算、定(限)额供料提供依据。
物资部门要按期向计划部门提供物资消耗数量,确保验工计价真实准确。
3、物资部门要建立项目材料供应总台帐及单项工程材料供应台帐,实施限额发料,每月进行考核。
4 、财务部门对工程备料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物资部门每月与财务对帐,双方签认,共同清理供需业务中的债权债务。
第十条项目(指挥)部物资部门应充分做好物资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23035 59FB 姻40002 9C42 鱂q21780 5514 唔32049 7D31 紱-20971 51EB 凫l 、项目(指挥)部物资部门要尽快熟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书,理顺物资供应关系,对由业主供应主要材料的,要及时同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取得联系要详细查对设计文件,尽快掌握工程物资需求总量、规格、价格、供应时间、料费资金来源,特殊需求等业务基础资料。
2、根据物资需求总量、工期要求、供货渠道、进料安排、施工现场等因素,在施工现场选址修建适当数量的库房、料棚、储料场地。
3、项目(指挥)部各级物资人员要具体分工,制定职责,并根据项目(指挥)部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全面系统的项目(指挥)部物资供应管理规定、办法,并准备好开展物资业务工作所需的报表、各种凭证和业务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指挥)部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物资管理工作。
1、各项目(指挥)部实行限额发料,定期考核,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2、调整物资管理人员时,项目部按管理隶属关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上级业务部门现场监督交接工作,防止出现遗留问题。
3、项目经理离任时,物资部门要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表要经交接双方项目经理签字,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对工程收尾剩余料具要逐项进行清理、登记,集中保管。
工程完工后,工程余料要如数退库。
转移工地时,要办理材料交接手续,做到工完料尽、帐物清楚、场地干净。
第四章物资采购供应第十三条建立《合格供方名册》是物资采购的前提,是建立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的基础。
各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做好合格供方的调查、评价工作,及时将调查评价记录及相关资料报工程公司物资主管部门(集团直管项目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各工程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
合格供方包括业主供料的合格供方及集团内按采购权限各级物资部门采购材料的合格供方。
每年上半年要对《合格供方名册》进行一次复审。
零星采购的材料不进行合格供方评价。
紧急情况下,对《合格供方名册》外采购时,须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计划是物资采购的依据。
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应依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工程用料总计划、单项工程材料计划、施工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兼顾库存的原则进行,防止计划用量与实际用量不相符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计划应由各级物资部门负责编制。
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完毕后,应送技术、计划、财务部门会签,并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完毕后应逐级上报,由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十六条顾客提供物资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应按照业主的规定和要求编报。
业主同意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应单独编制采购计划,按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权限及招标办法组织实施。
铁路项目甲供、甲控物资,按铁道部有关文件要求上报物资采购计划。
第十七条要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大力推进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严格物资招标采购程序,规范物资采购行为。
铁路项目甲供物资建设单位招标结束后,项目部要将供应厂家、供货合同等情况向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报告。
铁路项目甲控物资招标中,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分中心)、项目部要积极参与,力争尽最大可能降低材料价格。
甲控物资招标计划、招标情况、评标结果要向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报告。
对于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需自行采购的物资,各直管项目部按规定提报计划,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集中采购中心)会同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确定采购方案,共同组织集中(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