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3篇)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3篇)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

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

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

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三章、水电管理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____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____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____%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____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第一条凡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各企业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往后每年各企业至少对每一名员工体检一次。

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工业园区是现代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了促进园区的规范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工业园区的管理与建设。

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管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工业园区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三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拥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团队。

第四条工业园区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履行各项管理职责。

第二章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工业园区的规划应当科学合理,包括用地规划、环境规划、交通规划等。

第六条工业园区的建设应当按照规划进行,确保基础设施的完善,能够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

第七条工业园区的建设者应当按照政府的要求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工业园区的建设者应当加强对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工业园区企业管理第九条工业园区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质。

第十条工业园区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落实企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企业应当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四章工业园区运营管理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的运营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指导。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工业园区的发展。

第五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七条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监督与执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举报。

园区与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园区与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园区与办公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企业形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园区管理第二条园区内的道路、绿化、设施等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非园区职工和车辆进入园区需申请许可,进行有效身份和车辆检查,并领取许可证。

第四条园区内的垃圾需分类投放,设定明确的垃圾收集点,并定期清理。

第五条园区内严禁乱贴乱画,保持园区内墙面、楼道干净乾净。

第三章办公环境管理第六条办公室内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第七条办公桌、椅子等家具要求整齐、干净,工作区域要保持乾净有序。

第八条员工使用电脑须遵守公司的电脑使用规定,禁止下载非法软件、浏览非法网站。

第九条员工在办公室内遵守安静工作原则,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内的吸烟行为严格禁止,设立特地的吸烟区并放置烟蒂箱。

第四章社区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社区卫生需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消杀,并定期检查卫生情况。

第十二条社区内的设施设备如空调、电梯等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社区内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应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员工培训。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员工进出企业大门需刷工作证进行身份验证,非本企业员工需办理临时许可证。

第十五条出入口、走廊、楼梯等紧要通道要保持畅通,防止堵塞和阻拦。

第十六条企业内涉密区域和紧要机房要设有严格的门禁系统,仅限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企业内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

第六章外来访客管理第十八条外来访客需事先登记,工作人员接待后领取访客证,并供应相应的陪伴。

第十九条外来访客需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进入涉密区域,不得携带不安全物品。

第七章惩罚与嘉奖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依据违纪程度轻重,将受到警告、罚款、停职或辞退等惩罚。

第二十一条遵守本制度而且在园区与办公环境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相应嘉奖。

工业园区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管理规定

XX工业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第二章入园管理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一项目入园申请书;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五银行资信证明;六项目建议书;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二高新技术项目;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第七条入园程序: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三手续办理: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7、由管委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8、区水利局、林业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存档备案;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管委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第三章入园建设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第十三条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要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4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退让支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内土地应按园区总体规划,实施绿化、硬化,要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服从园区总体规划;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抓紧施工,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可先行施工建设,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手续办理完毕;第十五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不开工生产的企业,管委会有权督促其工程进度,无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将视其情况收回已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用土地时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申请验收,管委会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定签字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第十七条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管委会,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第十八条凡是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度、节能减排标准、滚动发展进度的入园企业,其资产应逐步退出园区;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第二十条园区企业对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二十一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区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第二十二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安监局报告;第五章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第二十六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第二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第二十八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第二十九条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条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第三十一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第三十二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第三十三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第三十四条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第三十五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第三十六条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第三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第三十八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三十九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第四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第四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四十三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第四十四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第四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第四十六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第四十七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第四十九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向园管会报送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方面相关报表;第五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xxx管理委员会;。

工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一、管理规定1.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工业园区的各项工作,对园区内企业和员工进行统一管理。

2. 企业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工业园区的管理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工业园区内设立规范的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室,不得擅自擅建搭建,违者责令拆除。

4. 工业园区内禁止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禁止污染环境,违者将受到处罚。

5. 工业园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违者将受到处罚。

6. 工业园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接乱动电气设施,违者将受到处罚。

7. 员工在工业园区内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并遵守工作制度,否则将受到处罚。

8. 工业园区内禁止酗酒滋事、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二、安全规定1.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安全生产。

2.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每季度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园区安全生产。

3. 工业园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园,违者将受到处罚。

4. 员工进入工业园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和其他相关防护用具,严禁违规行为。

5. 工业园区内禁止乱丢烟蒂、乱扔杂物,防止火灾危险,违者将受到处罚。

6. 工业园区内车辆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醉酒驾驶,违者将受到处罚。

7. 工业园区内禁止私设火堆、烧烤,严禁露天明火活动,违者将受到处罚。

8. 工业园区内应急疏散通道必须畅通无阻,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危险,违者将受到处罚。

三、环保规定1.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测,减少排放污染物,确保园区环境质量。

2.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废物处理系统,对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3.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减少能源消耗,推行可持续发展。

4.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园区内员工和周边居民安全。

园区管理规定

园区管理规定

园区管理规定(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

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

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

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提交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宿舍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园区内不准随地扔烟头,必须掐灭扔进指定地点,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九条园区每周除蚊一次。

第三章、水电管理第一条电费的价格1.5元/度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第一条凡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各企业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往后每年各企业至少对每一名员工体检一次。

工业园区环保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环保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管理机构,负责全方位监督、监测、处罚工业园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管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环保管理能力,并且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五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保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六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监测设备,并且建立相应的监测站点,对工业园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进行定期的监测。

第七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园区环境进行定期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境监测与评估档案,将监测数据和评估报告进行归档保存,并且向相关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评估报告。

第三章污染防治第九条工业园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污染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并严格遵守相关标准。

第十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污染源,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污染物排放数据台账,定期公布和报送排放数据,并与相关部门保持通畅的信息沟通。

第四章生态修复与保护第十二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生态修复与保护方案,对园区内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修复,确保园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和修复园区内的湿地、林地、草地等生态资源,加强对园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园区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周围环境进行保护,防止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二篇)

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二篇)

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一、垃圾不出厂不出墙。

为避免垃圾自行倾倒路边影响市容环境现象发生,减少垃圾上路的二次污染,今后所有厂家商户不得随意将垃圾倾倒路边,须在厂家商户内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由专业人员上门收集,运往垃圾场消纳处置。

二、采取定时定点和预约收集相结合。

对产生垃圾较多的企业或商家,采取定时定点,即错开职工上下班高峰,在相对固定的时间由专业人员上门收集清运,对垃圾量相对较少的企业如电子厂、摇床厂等采取厂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电话通知专业人员上门收集。

三、实行有偿服务。

授权专业公司向企业及商户、居民收取燃油费、车辆器具及工人工资、处置消纳费用,具体标准为各企业按量缴纳,每户每日产生三桶(桶为240升)垃圾以内的,每月交纳___元,考虑到车辆进出厂房的成本,不足三桶以三桶计算,第四桶以上为每增加一桶增收垃圾清运处置费___元,遗落地下垃圾由企业自行铲入垃圾箱,预约企业待装满三桶以上垃圾时电话通知装运,每桶收取处置消纳及清运费___元,超市、酒家及居民户参照县城标准收取(需要税务___的由企业业主和商户自行负责)。

四、容器自备。

各企业必须购置240升标准塑料垃圾桶以便与装运车辆匹配,委托保洁公司购买的,由保洁公司按成本价提供。

五、严禁自行处置或焚烧垃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垃圾清运处置须专业机构和人员作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私自装运或私自向河边、山沟倾倒垃圾,医疗和放射性垃圾自行处置的,报告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焚烧垃圾和自行处置垃圾的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六、本方案所指的专业管理机构为县环卫处或中标企业___环净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联系电话:七、保洁公司要增强服务理念,与企业签订清运处置协议,配备好装运车辆及器具,遇企业重大节庆活动或上级检查任务时,应随叫随到协调配合,努力做到双方满意。

八、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二)工业园区是一个集聚了多个工业企业的区域,在这里,环境卫生的管理成为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宝安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政令,为做好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避免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园区内任何使用人均应遵从。

一、用水排污
1.工业园区内所有的生活污水都必须排入公共污水管道;所有工业废水须达到或经过预处理,符合城市污水处理接纳标准后排入公共污水管道。

2.严禁采用或其它用水稀释工业废水。

3.工业生产作业区域地面须设计雨水、污水分流渠道。

4.设备清洗须设置在生产作业场所之内。

5.装卸液体化学品场所和废料区须有遮蓬,须设置防污设施以防止飞舞溢流而排入雨水管道。

6.空调冷却塔内的废水须排入污水管道。

7.由压缩机、发电机房溢出的油和含油废水须经过撇油处理后才能排入公共污水管道。

8.所有用筒、罐等容器盛装的化学物品及油都应存放在建筑物内或有遮蓬的专用存放处,存放处地面须涂上一层防化学腐蚀材料。

二、空气排放
1.工业园区内严禁在露天场地(所)燃烧废弃木材或其它废料。

2.对大气产生污染的工业或商业项目必须装置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消毒、除灰尘等。

3.使用合格的燃气燃油能源,油的含硫量不得超过12%(综合园区和靠近住宅区500米的园区,使用燃油的含硫量
不得超过1%)。

4.所有废气的排放均应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

三、噪声
生产设备的安装应考虑其运作特性和作业操作过程特点,采取必须的消声、减震等措施,以确保其噪声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白天不超过65分贝,晚上不超过60分贝)。

四、固体垃圾
1.园区内工业“废渣”的存放及处理设置需报批。

2.园区内不得擅自建造露天垃圾池(箱)。

3.一般工业“废渣”不得任意丢弃,堆放场所要有防止扬散流失的措施,以防止对大气、水土造成污染。

4.对含汞、佩砷、铅、铬、氢化物、黄磷、其它可溶性剧毒“废渣”以及其它易污染环境的工业“废渣”,必须专设具防方、防渗。

五、电磁波幅射
易产生电磁波污染的项目,必须采取屏蔽或抵消波幅射等措施,以确保电磁波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六、绿化、保洁
1.为确保文明生产和绿化环境,发挥园区内绿化能够净化空气、防尘、防噪声和改善内部小气候的正常功能。

不得往公共绿化场所抛弃垃圾、杂物;不得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堆入物品、搭建构筑物;不得往公共绿地拔洒污水、工业废水;不得损毁绿地草皮、花草、灌丛、乔木、树木等。

2.工业园区内除管理人负责公共部位的常规工作外,也十分倚重各使用人对清洁环境的配合维护,体现各使用人优良的行为素养,同时应重视对各属的员工进行教育与规管。

3.各使用人应抓好内部清洁和使用物业范围的外部包干清洁工作,共创园区整洁的卫生环境。

4.空调分体机安装的外墙、生产车间的风机口外墙要定期清洁。

七、对违反本规定的,由责任者负责。

附件:清洁、绿化工作项目安排及考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