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制--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三节讲义1
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考前冲刺讲义

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考前冲刺讲义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考前冲刺讲义一、总体考试概述财政税收是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学的基础内容之一。
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财政税收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应用这些理论的能力。
本次考试的重点将放在税收的法规及实务操作方面。
二、考试重点梳理1. 财政税收的基本原理:(1)税收的定义及特征;(2)税收的基本分类;(3)税收的经济目的及社会目的;(4)税收与公共财政的关系。
2. 财政税收的法规:(1)国家税收法规的体系及法律层级;(2)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及职能;(3)税务登记、征收、纳税申报等具体操作。
3. 财政税收的实务操作:(1)税务筹划的原则与方法;(2)财政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流程;(3)税务稽查的程序与执行;(4)税务争议解决的方式与途径。
三、备考要点及建议1. 深入理解财政税收的基本原理:首先需要明确财政税收的概念和特征,理解税收分类的方法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同时,也要清楚税收的经济目的和社会目的,以及税收与公共财政的关系。
理论基础扎实是应对考试的首要保障。
2. 注重掌握财政税收的法规知识:国家税收法规体系庞大而复杂,考生需要熟悉主要的法规文件,理解其层级关系及适用范围。
此外,要了解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并熟悉税务登记、征收、纳税申报等操作流程。
3. 熟悉财政税收的实务操作:税务筹划是实际工作中常用的手段,考生需要掌握筹划的原则及方法。
此外,财政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流程、税务稽查的程序与执行以及税务争议解决的方式与途径也需要重点关注。
四、复习方法及建议1. 合理安排复习时间: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复习进度,合理安排每天的复习时间,并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
高效利用时间,努力提高学习效率。
2. 多渠道获取学习资料:除了教材,还可以查阅相关的参考书籍、期刊、研究报告等,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此外,互联网上也有丰富的财政税收相关内容可供参考。
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辅导 税收理论

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辅导税收理论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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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税收理论一、本章重点、难点1.掌握税收的概念及税收的三点含义税收由国家征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
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最佳、最有效形式。
2.掌握税收的本质:作为权力主体的国家,在取得财政收入的分配活动中,同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3.掌握税收的职能:财政职能(收入职能)、经济职能(调节职能)、监督职能,其中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和基本的职能。
4.熟悉制定税收原则的依据:(1)政府公共职能;(2)社会生产力水平;(3)生产关系状况。
5.熟悉古典税收原则6.掌握现代税收原则7.熟悉税法的概念和渊源税法属于成文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的渊源主要就是成文法。
8.熟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注意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可以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而行政解释则不能作为法院判案的直接依据。
9.熟悉税法的法定主义原则——税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
该原则的实质在于对国家的权力加以限制。
10.掌握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熟悉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1. 熟悉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法律级次分类、税种分类12.掌握税收负担的概念13.熟悉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分为宏观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和微观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
14.掌握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经济因素与税制因素。
15.掌握税负转嫁和税负归宿的概念,掌握税负转嫁(税收辗转)的方式:前转、后转、消转和税收资本化四种。
16.熟悉税负转嫁的条件商品经济的存在;自由的价格体制。
17.熟悉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18.熟悉国际税收的概念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主要研究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方面的问题。
19.掌握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其确定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其中属地主义原则是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
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中级

财政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撑。
在财政税收领域,掌握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财政税收领域的中级专业知识与实务进行深入探讨,希望能给读者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一、财政税收中级专业知识1. 税收法规和政策财政税收领域的中级人员首先需要熟悉国家的税收法规和政策。
这包括国家税收的种类、范围、税率、征收方式等内容。
还需要了解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 计税核算中级人员需掌握税收的计税核算方法,包括纳税申报、税务审查、税务稽查等相关流程和方法。
还需要了解涉税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财政预算与财务管理中级人员还需要了解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使用管理等相关知识。
这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控制财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4. 税收征管和法律法规中级人员需要熟悉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税收征管的程序、规范和要求,确保税收的公平、合法、有效征收。
二、财政税收中级实务技能1. 税务筹划与优化中级人员需要具备税务筹划和优化的能力,通过合法手段降低纳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经营效益。
2. 税务管理与风险控制中级人员需要掌握税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实务技能,包括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税务内控机制、有效应对税务风险等。
3. 税收政策解读与应对中级人员需要及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进行政策解读,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遵纳性。
4. 税务风险防范中级人员需要具备识别和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及时发现税务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确保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经营安全。
三、发展建议与展望在财政税收领域,中级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素质,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务技能的磨练,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应不断关注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积极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在发展中不断提高自身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企业和国家财政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笔记

第一章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考点1:公共物品特征公共物品的特征(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2)受益的非排他性(核心特征)(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核心特征)(4)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考点4:财政职能(一)资源配置职能1、资源配置职能的含义政府为财政资源配置的主体。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配置在整个社会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市场资源配置。
2、财政资源配置方式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实际上是一种考点3:政府干预与政府干预失效1、政府干预及其手段(1)政府的宏观调控(2)立法和行政手段(3)组织公共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4)财政手段2、政府干预失效(1)政府决策失误(2)寻租行为(3)政府提供信息不及时甚至失真(4)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考点2:市场失灵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市场失灵是财政存在的前提。
1、市场失灵的表现(1)市场垄断(2)外部效应(私人费用与社会费用之间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非一致性)(3)信息不对称与不充分(4)收入分配不公(5)经济波动与失衡”政治程序。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可以通过财政进行资源配置,有的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但实行政府管制,究竟天然垄断(2)资金提供方式也是通过政治程序完成的。
3、公共物品效率供给的难点(1)公共物品需求表达的困难(2)公共物品生产效率供给的困难4、资源配置职能的范围公共物品国防、法律设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服务、基础科学研究。
准公共物品高等教育、医疗。
生产准公共物品是政府职能的延伸。
行业的物品采用何种方式,要以效率优先的原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1、调整投资结构(1)调整国家预算支出中的直接投资;(2)利用税收、财政补贴和投资政策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
2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通过税收、投资、财政补贴和财政体制中的转移支付等手段和政策来实调节资源在不同调节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5、资源配置职能的机制和手段部门之间的配置体现在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高低上。
营业税制--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三节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职业培训教育网 职业人的网上家园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三节讲义2营业税制8.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依据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9.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1)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视同销售建筑物,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视同销售不动产,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3)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4)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以投资入股为名,实际是以取得固定利润或按销售额提成方式取得报酬的,属于普通的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的行为,就其取得的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征税;(5)以不动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核定营业额。
①抵押期满,以不动产抵债,对借款人按照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额为其尚未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合计 ②以不动产租金抵作贷款利息,则对借款人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到期无力还款,以不动产抵债,对借款人按照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额为所欠银行的贷款本金(6)差额计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缴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串讲讲义(5).docx

第五章商品课税制度第一节增值税制一、了解增值税的概念二、熟悉增值税的纳税人三、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的规定1.基本规定:货物指的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掌握8项视同销售的规定(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三)混合销售行为——依据纳税人的主业判断情形税务处理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特殊规定: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四)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规定兼营行为是多项行为涉及到两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五)熟悉部分货物的征税规定(1)货物期货。
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建筑材料、构件。
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其他情形,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情形税务处理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营业税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增值税(5)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
(6)饮食业销售货物情形税务处理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销售食品营业税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附设的门市部、外卖点对外销售食品;专门生产或销售货物(包括烧卤熟制食品在内)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增值税四、税率(一)税率1.货物税率(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13%(3)零税率——出口货物2.应税劳务税率:17%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增值税制--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一节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职业培训教育网职业人的网上家园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一节讲义1增值税制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之间的关系。
(一)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态,能够给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有形资产分为有形动产和不动产。
注意:有形动产、不动产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按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
有形动产≠流动资产;不动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是能够给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我国现在的流转税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涉及到的是有形动产。
(二)劳务分为两类: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之外的劳务。
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外的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营业税的关系:整个图形代表我国商品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有形动产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剩余的部分即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要征收营业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于少数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次消费税。
第一节增值税制一、增值税的概念(了解)以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掌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一)销售货物的规定1.基本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其中货物指的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
XX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讲义第五章

201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讲义第五章第五章税收基础知识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 税收是由国家或者说是政府征收的。
2. 国家征税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
3.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各种职能。
4. 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主要形式。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大特征,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
(1) 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二是虽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2) 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二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3) 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
二是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
三、税收的职能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税收职能的特征在于它的内在性和客观性。
(一)财政职能(首要的、基本的职能)(二)经济职能 (三)监督职能第二节税制要素一、纳税人1.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
纳税人一般分为两种,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个人。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地支配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否一致主要看税负是否发生了转移或转嫁。
二、征税对象1、征税对象是税制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2、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注意】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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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三节讲义1
营业税制
一、营业税的概念(了解)
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熟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熟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应税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外的劳务
(一)“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注意:(1)对我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但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例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境外企业销售在境内的不动产
B.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转让某项专利
C.保险公司在境内提供保险服务
D.
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服务
[答疑编号50255605060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营业税征收范围。
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四、税率(熟悉)
【例题·单选题】(2008年)某企业以厂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取得贷款后将一房产交予银行使用,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