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具体怎么算的

出⼝退税具体怎么算的对于出⼝外贸企业来说,在出⼝的时候缴纳的税是有可能可以退的,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即可申请。
很多⼈根本不知道怎么计算出⼝退税。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般贸易(1)出⼝退税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货物离岸价格×外汇⼈民币牌价×退税税率(2)以上出⼝退税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牌价或⽉初、⽉末牌价的平均价。
计算⽅法⼀旦确定,企业在⼀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与出⼝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额不⼀致时,税务机关按⾦额⼤的征税,按出⼝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出⼝退税计算的举例说明:例1、某鞋⼚2000年3⽉出⼝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2元,⼈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
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
⽤“先征后退”⽅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产货物销售收⼊:出⼝⾃产货物销售收⼊=离岸价格×外汇⼈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外汇⼈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格×外汇⼈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格×外汇⼈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出口退税的流程

出口退税的流程出口退税是指在出口货物时,对出口产品中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进行退还的一种政策。
出口退税是国家支持对外贸易的措施之一,可以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提高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出口退税的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 申报备案:出口企业首先需要在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备案登记手续,获得出口备案号。
同时,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发票、物流单证等资料。
税务机关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办理备案手续。
2. 出口报关:出口企业按照规定,将货物报关单及相关单证提交报关行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报关行根据出口备案号、合同、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向出口企业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
3. 税款核实:报关行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税务机关根据报关资料和企业申报的退税材料,核实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确定退税申报金额。
4. 退税申报:出口企业根据核实后的申报金额,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
税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统计,核实信息的准确性。
5. 退税审核:税务机关对退税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审核。
包括核对申报金额的计算、货物的出口证明等。
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检查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销售情况等。
6. 退税发放: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退税金额划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企业可以通过银行查询到退税金额的到账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退税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国家、地区以及不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出口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以确保顺利进行出口退税操作。
总之,出口退税的流程包括申报备案、出口报关、税款核实、退税申报、退税审核和退税发放等环节。
出口企业需要与税务机关、报关行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退税手续,以获得符合法律、合规的退税金额。
出口退税原理

出口退税原理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税收予以退还的政策。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贸易、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它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数量的提高,对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口退税的原理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出口退税是基于增值税的税收原理。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来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对于出口商品的增值税可以进行退还。
其次,出口退税是基于国际贸易的公平原则。
国际贸易中,各国都会实施一定的关税政策,为了保障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收可以进行退还,以保证出口商品的价格具有竞争力。
出口退税的实施对于出口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出口退税可以有效降低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
在国际市场上,商品的价格是一个重要的竞争因素,通过退还出口商品的税收,可以降低商品的成本,提高商品的价格竞争力。
其次,出口退税可以促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数量的提高。
通过退还出口商品的税收,可以激励企业加大对产品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种类和规格,从而提高出口商品的数量和质量。
最后,出口退税可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平衡发展。
通过退还出口商品的税收,可以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平衡发展,促进国际市场的开拓,提高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在实际操作中,出口退税需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核,以确保退税的合法合规。
同时,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出口退税管理体系,加强对出口退税资金的监管,防止出现滥用退税政策的情况。
此外,还需要不断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和对外贸易的需求,及时调整和优化出口退税政策,以更好地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总之,出口退税是一项重要的对外贸易政策,对于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平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充分理解出口退税的原理,加强管理和监管,不断完善政策,以更好地发挥出口退税政策的作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24.11.15
•【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施行日期】2024.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税收优惠
正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年第15号
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现就调整铝材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
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
2.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4年11月15日。
出口退税到底是什么意思

出口退税到底是什么意思
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 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 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 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出口退税培训》课件

概念和意义
1 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一种政府支持和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通过减免或返还出口商品的增值税、 消费税和关税等税金,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申报的必备材料 和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申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出口 货物报关单、外汇收汇核销单等。 注意事项包括规范填写信息、准 确计算退税金额、遵循退税申报 截止日期等。
出口退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和风险提示
出口退税申报需要注意企业自身 情况,避免存在不符合法规和政 策要求的情况。风险提示包括退 税额度受限、申报流程繁琐、退 税政策变化等因素。
政策和法规
出口退税的政策依据和目 标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依据 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出口退税 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政 策目标是促进出口商品和服务 的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提 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的相关法规和规 定
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在法规和 规定方面比较复杂,需要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 申报和审核。一般包括税务、 海关、外汇等多个部门的联合 管理。
结束语
出口退税对企业的意 义和影响
出口退税对企业来说,可以提 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增加企 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促进企 业的持续发展和壮大。
出口退税的发展趋势 和变化
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趋势是向 精准化、高效化、绿色化和智 能化的方向发展。政策变化是 必然的,企业需要依据最新政 策规定进行申报和管理,避免 因政策变化产生风险。
出口退税的申请和审核流 程
出口退税的申请和审核流程包 括备案、审核、认证、报关等 多个环节,需要企业按照要求 准备好相关资料,并与税务和 海关等部门及时沟通和协调。
化工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化工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化工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鼓励化工产品出口,对出口的化工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退税。
化工产品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对出口的化工产品按一定比例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
退税计算公式是指计算出口退税金额的公式。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化工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退税计算公式。
增值税退税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 = 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应税额×出口货物应税额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销售额是指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出口货物应税额是指出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额度,出口货物应税额税率是指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某化工产品出口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纳增值税额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则退税金额为100万元× 10万元× 16% = 16万元。
二、消费税退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退税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 = 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应税额×出口货物应税额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销售额是指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出口货物应税额是指出口货物应纳消费税的额度,出口货物应税额税率是指出口货物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例如,某化工产品出口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纳消费税额为5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则退税金额为100万元× 5万元× 5% = 2.5万元。
三、总退税金额计算公式。
总退税金额 = 增值税退税金额 + 消费税退税金额。
例如,某化工产品出口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纳增值税额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应纳消费税额为5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则总退税金额为16万元 + 2.5万元 = 18.5万元。
四、退税申请流程。
1. 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后,按照相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出口退税。
2. 海关审核通过后,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出口企业可获得退税款项。
五、退税注意事项。
1. 出口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出口退税,否则可能影响退税款项的获得。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财税[202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一)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22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22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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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免抵退税概念、计算、数据调整及特殊规定)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流程(业务流程、申报流程、申报资料、申报期限)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特殊政策(视同自产产品、国家列明企业外购货物、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小型出口企业、视同内销征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 一、"免、抵、退"税的概念 1、免抵退税概念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2、生产企业范围 : 凡具有生产出口产品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出口的货物按照现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 实行该办法的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3、出口货物范围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或委托代理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自产的货物(购进原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 (2)出口外购的视同自产产品; (3)试点的生产企业从流通企业购进并直接出口的货物,可按出口自产货物的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试点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应税消费品,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退还消费税。 4、生产企业出口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 来料加工: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件,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加工货物出口后其复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实行免税管理。
进料加工:出口企业赴会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配件、配套件等,有国内生产企业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在销往国外市场的一种贸易方式。其复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
国内进料深加工结转: 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的加工企业提取监管所必须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与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相连接,从而实施对保税货物监管的一种方法。海关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建立电子账册,取代原纸质进料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利用计算机手段对企业加工贸易生产物流数据进行核查,实施电子账册管理。 与传统监管模式的区别:取消了对加工贸易合同的逐票审批,改为对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和加工生产能力的一次性审批;取消以合同为单位的纸质手册,改为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电子账册;取消对进出口保税货物逐一审批的控制,改为对进出口保税货物的总价值或数量、周转量的控制。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文件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一)一般贸易方式下"免、抵、退"税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及期末留抵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全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当期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0万元,免抵退税额为15万元时: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5万元,免抵退税额为20万元时: (3)、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简单的说就是分为以下几步: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或留抵增值税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哪个数小按哪个数退):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2、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例1:某棉纺织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棉纱、棉坯布和印染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7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棉坯布不含税价850000元,销售印染布给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46000元。出售试生产的毛巾被600条,出厂价每条95元,含税销售额57000元,未收到货款 。春节前,将本厂试生产的毛巾被发给职工280条,成本价每条60元。 销项税额: 棉坯布:850000×17%=144500 印染布:46000÷1.17×17%=39316.24×17%=6683.76 毛巾被: (57000+95×280)÷1.17×17%=71452.99×17%=12147.01 销售额合计=85000+39316.24+71452.99=195769.23 销项税额合计=144500+6683.76+12147.01=163330.77元
(2)来料加工出口业务加工费收入40万美元,一般贸易出口销售收入额10万美元,(汇率100美元=820元人民币,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 免税收入额=400000×8.2=3280000 免抵退销售收入额=100000×8.2=820000 (3)从某棉麻公司购进棉花不含税价420000元,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546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5)从某农场收购棉花108000元,开具普通发票,以现金支付 。 (6)外购染料不含税价265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505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 (7)外购修理用备件价款6000元,取得普通发票,以现金支付 。 (8)购进煤炭不含税价8200元,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066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支付生产用电费不含税价19882.35元,发票注明进项税额338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二者用于应税和免税项目的金额划分不清。另外本月发生非常损失,损失印染布成品2000米,实际成本价每米3.2元,外购项目占成本的比例为50%。 当期进项税额:54600+ 108000×13%+4505+1066+3380=77591 进项税额转出: 免税货物用=(1066+3380)×3280000/(3280000+820000+85000+39316.24+71452.99)=2281.55 非正常损失=2000×3.2×50%×17%=544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00×8.2×(17%-15%)=16400 进项转出合计:2281.55+544+16400=19225.55元 (9)该厂按旬计税,上期留抵税额114600元,本月已交税额48714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应抵扣税额合计:77591+114600-19225.55=172965.45元 实际抵扣税额:163330.77元 应纳税额:163330.77-172965.45=-9634.68元 免抵退税额=100000×8.2×15%=123000 应退税额=9634.68元 免抵税额=113365.32元
(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免、抵、退"税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增值税留抵税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同上。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3)、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计算的比较 项目 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B×(征税率-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B×退税率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A×(征税率-退税率) A×(征税率-退税率)-B×(征税率-退税率) 期末留抵税额 内销销项-(当期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为负数) 免抵退税额 A×退税率 A×退税率-B×退税率 应退税额 Min(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 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例2: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320000元,2007年2月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用A种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金额8000元(其中装卸费、保险费3000元)。 (2)接受某企业投资转入生产用B种货物,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企业购进生产用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收购价格为20000元。 (3)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购进B种货物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票面金额为10600元,另外,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A种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70000元,税额2100元。 当期进项税额 (8000-3000)×7%=350 17000+2600+20000×13%+2100=24300 进项税额合计=24650 (4)企业将上期购进的生产用B种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该批货物实际成本4000元,增值税税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