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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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四篇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四篇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四篇篇一: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其他法律法规。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4、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6、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பைடு நூலகம்
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执业资格及证号




本人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2、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3、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注:承诺书、授权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设计单位备查。
4、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5、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6、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元工程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然当真履行以下职责,并承当相应终身质量责任:1.对工程质量承当全面责任。

2.对峙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那么。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元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相关的原始材料。

3.依法依规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元,不违法发包工程,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本钱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对直接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及委托检测承当质量责任;对规定必需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依法委托监理,对依法未委托监理的工程工程履行监理职责。

4.及时打点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存案、质量监督、合同存案、质量根本包管条件开工审查和工程质量保险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直接分包工程〕前方开工建设。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动等相关设计文件。

5.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允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元违反法律法规降低工程建设尺度、使用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6.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检测等单元履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抄催促。

7.主体分部和竣工验收前,组织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分户验收自评。

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元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方交付使用。

8.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元名称和工程负责人姓名。

9.成立健全工程档案〔含各方主体工程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打点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并在工程验收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打点部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法律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和时限内承当工程保修责任。

对未打点工程质量保险的局部,承当相应的维修、保修责任,并采纳相应维修资金保障办法〔应附具体办法及相关证明〕。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范本)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公章):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机构、城建档案各一份。
2、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对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Fra bibliotek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严格履行职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7、其他承诺事项: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署日期: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完整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完整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造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造材料、建造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 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 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 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 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催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 构,一份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作为附件资料提交,一份在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公章):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执业资格证号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造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责任。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实施组织管理。

本人承诺如下:1、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2、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登记和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不用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

3、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合理工期。

5、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6、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7、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8、施工过程中有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施工.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施工。

9、在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的不同阶段完工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阶段验收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和竣工验收。

10、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住宅工程还应当先组织分户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按照规定在工程明显位置镶嵌标志牌,标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自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2、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可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予以维修。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监理单位尊敬的监理单位: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郑重承诺遵循以下几项原则,承担终身责任。

1. 质量管理责任作为项目负责人,我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我将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每个工人都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并严格按照工程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不允许任何违背规范的行为存在。

2. 安全生产责任我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以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为核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我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状态。

同时,我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3. 质量检查责任我将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我将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协助,保证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环境保护责任我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允许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存在。

我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5. 诚信经营责任我将始终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到言行一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不正当的行为。

我将竭尽全力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如实告知业主,主动提供解决方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向所在公司和监理单位作出如下承诺:1. 如本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维护工程的质量和声誉。

2. 如本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的原因查清并得到解决。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号:我单位,授权xxx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一切与本工程项目质量有关的事项和作出相关的决定,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法律法规规定职责范围的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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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受 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
实施组织管理。
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
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一、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切实履行建设工程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各项职责,
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二)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并对
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
任。
(三)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
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四)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
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违法
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
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不违背招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不签订阴阳合同。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
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
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五)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安全
监督、合同备案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
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
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
文件。不要求设计单位出具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原材料及构配
件质量标准的设计变更。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
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
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按要求建立材料样品库,并保证工
程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与样品一致。
(七)单位工程竣工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仿宋体
字凹刻的石质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标牌尺寸不小于
1000mm×800mm,标牌应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单位全
称及其法人代表、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完工后,组织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
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八)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
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九)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
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
监理单位职责。
(十)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交付
使用。工程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质量投诉,负责查明质量
问题及原因,并组织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及时进行处理;暂时
无法落实责任的,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
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将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我的质量终身责任:
(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
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将为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
量问题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
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给予的下列处理
和行政处罚:
(一)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
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
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四、在以下情况下,我仍将依法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一)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
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
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自愿接
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
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
(二)已退休,被发现在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
故或严重质量问题,自愿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
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
且不接受返聘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三)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根据承担责任情况依法受到
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后,自愿接受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取
消享受的待遇。
(四)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被
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自愿接受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五方
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给予的处理和行政处罚。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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