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出井检身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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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模版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模版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模版1. 简介井口检身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旨在确保井下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口时身体状态良好,减少事故风险。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口检身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矿工、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3. 井口检身管理流程3.1 井口检身标准1) 井口检身包括检查人员的身体状况、健康证明、装备和工具等。

2) 井口检身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3.2 井口检身程序1) 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须进行井口检身。

2) 井口检身由专门的检身员负责进行。

3) 检身员应熟悉井口检身标准和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3 井口检身内容1) 检查人员的身体状况,包括健康状况、疲劳程度等。

2) 检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 检查人员的装备和工具,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4. 井口检身管理要求4.1 健康证明要求1)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人员身体状况良好,适合井下作业。

2) 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必须重新办理。

4.2 井口检身记录1) 检身员需要将每次井口检身的结果记录在相应的检身记录表上。

2) 井口检身记录需包括人员姓名、检身日期和结果等信息。

4.3 井口检身制度宣传1) 企业应定期组织井口检身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井口检身制度的培训。

5. 井口检身管理的责任分工5.1 企业层面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井口检身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物质支持,确保井口检身的顺利进行。

5.2 井口检身员1)检身员负责进行井口检身,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标准要求。

2)检身员要熟悉井口检身标准和程序,并及时记录检身结果。

5.3 井下作业人员1)井下作业人员应配合井口检身工作,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井下作业。

2)如发现身体不适或有疾病症状,应及时向检身员报告。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检查员等。

第三条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是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全体井下作业人员的共同遵守。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不断加强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

第二章入井检身管理第七条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入井检身,包括穿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工具,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八条入井检身由负责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专人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入井登记表。

第九条入井检身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齐全、合格的安全帽、防护鞋、防滑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二)检查人员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呼吸器具、防毒面具等呼吸系统防护装备;(三)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眼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面罩等;(四)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耳部防护装备,如耳塞、耳罩等;(五)检查人员是否佩戴适当的装备,如安全带、吊装工具等。

第十条入井检身不合格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整和更换装备,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第十一条入井检身作为井下作业前的必要环节,必须在每次进入井下前进行,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入井检身登记表应当详细记录每位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的姓名、所属单位、检身结果,以备查阅和核对。

第三章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第十三条出井后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确保所有进入井下的人员能够安全出井。

第十四条出井人员清点由负责井下作业的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并填写出井人员清点记录表。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二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二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入井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四条具体的入井检身方式和上下井人员清点方式由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必须符合本制度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六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纳入本制度。

第二章入井检身制度第七条任何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接受入井检身。

第八条入井检身的内容包括对人员身体状况、穿戴的工作服装、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九条入井检身必须由监工或现场负责人亲自进行,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人员在入井检身时,必须配合监工或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检查结果记录在入井检身表上,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检查结果如出现问题,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发生检查问题的人员,可暂时禁止其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四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由现场负责人进行。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进行人员清点。

第十六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包括记录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班次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确认人员信息后,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清点表格上的要求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如果发现人员清点信息存在错误,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纠正,并重新进行清点。

第二十条对于经常出现清点错误的人员,可采取限制其上下井的措施,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四章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二十二条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井下作业中发生事故的,除了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维护矿山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稳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入井人员检身包括体检、验光和化验等检查项目。

检测结果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

第四条矿山企业要明确入井人员检身的责任部门和检测机构,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矿山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培训,提高其检身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矿山企业要保证入井人员检身的机构、设备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体检第七条入井人员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和专科检查。

第八条一般体格检查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呼吸、视力和听力等。

第九条专科检查项目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心电图、胸透、肺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条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接受治疗并重新体检,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章验光第十一条入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视力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验光必须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分为五级:一级视力、二级视力、三级视力、四级视力和五级视力。

第十四条一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二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0.8;三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6以上;四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5以上;五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5。

第十五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进行眼部治疗,并重新验光,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章化验第十六条入井人员化验主要针对职业病和急慢性病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入井人员化验项目根据工作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血液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肺功能、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八条化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工作。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井口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的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避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工具进入井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井口人员检查的责任主体: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及工作负责人。

3、井口检身内容:(1)人员自检:进入井口前,需要自觉检查自己身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火柴等;是否符合井下作业的要求,如是否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工作靴;是否携带个人防护装备等。

(2)检查人员的责任:负责人在井口会设立检身站点,负责对进入井口的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危险物品和工具的携带、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4、井口检身的操作步骤:(1)井下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前往井口集合。

(2)检查人员设置检查站点,在井口等候。

(3)井下作业人员排队进行检身,按照要求自检是否携带危险物品。

(4)负责人对每个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和工具。

(5)检查无误后,井下人员可正常进入井下进行作业。

5、井口检身的频率和时间:(1)井下作业人员每次下井前都要进行井口检身。

(2)井口检身时间一般在每班开始前,确保人员进入井下之前进行检查。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为了确保井口人员的数量与出入记录的一致性,便于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和追溯。

2、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出入井记录人员、负责人等。

3、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操作步骤:(1)出入记录人员应站在井口或进出口位置,记录每一位进出人员的姓名、时间、工作单位、身份等信息。

(2)负责人负责清点并核对人员进出数量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

(3)如果发现登记记录与出入人员数不符,应立即进行核实,找出原因并及时纠正。

(4)每天结束时,应对当天出入井人员的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4、出入井人员清点的频率和时间:(1)出入井人员清点应在每次进出井的时候进行。

(2)对于常驻井下的人员,每天进出井口时都需要进行清点。

综上所述,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为了保障井口人员的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

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通过对进出井口的人员进行检查,可以防止非法人员(如小偷、破 坏者等)进入井下,从而保护井下的财产和设备。
维护良好的秩序
通过检查进出井口的人员,可以维护井下良好的秩序,避免无关人 员进入井下,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井口的人员,包括矿工、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实习生等。
适用于所有进出井口的方式,包括步行、乘坐升降机、搭乘 车辆等。
准备检身工具
检身人员应准备好检身所需的工具,如手电筒、检身 锤、测温枪等。
了解作业环境
检身人员应了解作业环境,包括井下巷道、硐室、工 作面等,以便于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正确的指导。
检身流程
登记记录
检身人员应将检查情况登记在检身记录本 上,并要求出入井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字确 认。
询问并核对身份
检身人员应询问出入井人员的姓名、单位 、职务、出入时间等信息,并核对身份证 或其他有效证件。
无故不归的人员的处理
总结词
高度重视、及时上报、采取措施
详细描述
对于无故不归的人员,应高度重视,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发现携带危险物品的处理
总结词
立即制止、采取措施、进行惩戒
详细描述
一旦发现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立即制止,采取必要的措施,并进行惩戒,以防止危险物品进入井 下。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 品,如手套、口罩、 耳塞等。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 物品等易燃物品进入 井下。
人员出入井登记要求
人员出入井时,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出入时间、工作地点等信息。 严禁未经登记擅自出入井。
出入井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确保不超过安全容量。
人员携带物品登记及检查要求
01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防止未经许可或未经检查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场所,以及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情况。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负责的入井检身人员负责,由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指派。

2. 检身时间: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在进入井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3. 检身内容:检身人员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检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格和精神状态,以确保其适应井下作业的环境。

4. 检身记录:检身人员将对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体检结果等信息,并在检身证上盖章或签字。

5. 检身证:每位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检身证明,以便随时展示给相关管理人员核验。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1. 人员清点: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必须在进入井下场所和离开井下场所时进行清点,确保人员数量与记录一致。

2. 出入井记录:记录人员在进入井下和离开井下的时间、地点和人数等信息,形成一份明确的出入井记录。

3. 人员监察: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监察出入井人员的行动,确保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和次序。

4. 临时措施:如发现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井下,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5. 检修作业:对于进行井下检修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井下作业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其安全返回井口。

以上即是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各个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补充。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检查员等。

第三条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是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全体井下作业人员的共同遵守。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井下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区域,包括矿山、隧道、地下设施等。

三、检查责任1.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并指导井下防爆检查工作;2.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爆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具体的现场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1. 井下作业区域内防爆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2. 井下作业区域内存在的火源、爆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和存放情况;3. 井下作业区域内的通风情况和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4. 井下作业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维护情况;5. 井下作业区域内的照明设备和应急照明设备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五、检查要求1. 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2. 检查人员要重点关注井下作业区域内的潜在火灾和爆炸危险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3. 检查人员要根据井下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提出改善措施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

六、安全防护要求1. 井下作业区域内所有人员必须进行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培训;2.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爆要求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劳动防护用品;3. 井下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非防爆电器设备;4. 所有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防爆试验和检测,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5.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并维护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七、整改措施1. 对于发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2. 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设备、修缮设施、制定操作规程等;3. 整改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八、通知公告1. 本制度应张贴于井下作业区域的显眼位置,并向所有相关人员公告;2. 如有修订或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九、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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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24877
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出井
检身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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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出井
检身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避免爆破事故发生,确保爆破物品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各段队安全生产,根据龙马煤矿要求,结合各段队实际,制度本制度。

一、检身员职责
1、矿山救护队或安检科设立检身员,检身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提高责任心,不得擅离职守。

2、检身员须严格检查并如实填写出入井检身登记表,填写规范。

二、入井检身
1、入井前,所有涉爆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以班组为单位集合到平硐口处进行检身,班组长须将准确人数报至检身员。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打火机等点火物品入井。

3、检身员对每一个入井人员严格检身,发现违反要求携带禁品则予以没收并登记。

三、出井检身
1、各班组工作完毕时,应由班组长集体带队出井,出井后到检身员处进行出井检身并清点人员登记,若24小时仍有人尚未出井,检身员必须上报并查明原因。

2、出井时,严禁将导爆管、起爆器、导爆索、炸药等火工品材料私自携带出井。

3、当班人员申报领取火工品后,因作业顶板、
出渣等原因导致当班不能正常作业须退药时,必须在按规定履行退药程序后,仍须到指定检身地点检身,经检身员核实后方可离开。

四、责任追究
所有涉爆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身员检查工作,按规定入井,不得抵触检身工作。

检身过程中,发现擅自脱岗或违反规定携带禁品入井、私自携带火工品出井人员,严格按照煤矿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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