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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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训练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部队训练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部队训练安全管理规定一、为进一步健全xx中队队训练安全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结合本中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中-队的军-政主-官是训练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训练任务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组训施训,确保训练安全。

三、中-队平时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训练安全教育;在组训人员、安全员不到位,训练场地、器材不符合安全要求,防护措施不落实、干部跟班作业未到场时,不得开展训练。

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在酷暑、严寒季节和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大强度、长时间的集中训练、考核。

四、在开展训练前,要对参训人员讲清注意事项,强调安全纪律,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必要时可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防止带伤和带情绪参训;参训人员必须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运动时间应以身体微微出汗为标准,一般不少于半小时。

五、在训练过程中应当根据训练科目和气候条件,严格按要求着装,身上不得携带打火机、手机、钥匙、手表、笔、刀剪等与训练无关的坚硬物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员,对训练场地、设施、器材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做好各项防护、保障和准备工作,保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精力集中,做好安全保护。

六、在进行训练时,应当根据训练内容的不同,严格遵守下列相关规定:(一)体能训练。

必须遵循运动规律,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科学适度。

要因人而异,循序渐进,逐步加大训练强度。

在进行大运动量、高强度极限训练时,要做好腰、膝、腕等部位的保护工作。

(二)攀登训练。

二楼以上登高时,参训人员必须采用安全绳进行保护,安全绳的另一端必须设立固定点;。

1、徒手攀登消防梯时,双手不得同时离梯,梯子未锁牢挂稳前,严禁攀登。

2、使用消防软梯训练时,上端必须固定牢固,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

3、攀楼训练时,地面应当有保护垫,保护人员应该与楼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收放绳索时,要控制绳索速度和长度。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常识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常识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常识一、火灾防控知识1.了解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熟悉消防报警器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注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不乱丢烟蒂,不乱扔易燃物,不私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室内乱燃烟花爆竹,不随意使用明火,不滥用电器。

5.妥善使用电热器具,不长时间使用、空载使用、堆积压迫使用。

6.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拉乱扯电线,不把带电器具放在易燃物上。

7.严禁在楼梯间、轴井等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私物。

9.逃生时应保持镇静,不要盲目奔逃、推乱人群。

10.了解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尽量使用有烟的位置。

保持低姿态,在浓烟下尽量呼吸口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11.遇到门窗被烟熏、火封,可以用湿毛巾堵塞门缝,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窗口用带湿毛巾堵塞的文件夹等敲打窗户引起救援人员注意。

二、救援行动安全常识1.在火灾现场,要确保自己的身体安全,穿戴好消防服装和装备。

2.组织救援队伍时,要确保指挥有序,注意人员的数量和分工。

3.在进行救援行动时,要确保与其他队员之间的通信畅通,及时报告情况。

4.救援时要注意合理利用灭火器材,选择正确的灭火方式。

5.注意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安全,不要随意更改设置和拆卸。

6.在救援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受伤。

7.救援人员要准确判断火势和居民数量,合理安排疏散计划和逃生通道。

8.在火势较大、烟雾较浓的情况下,要保持通风。

9.紧急情况下,要迅速、果断地进行决策,确保救援行动高效快速完成。

10.遇到无法控制的火灾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请求外援。

三、安全教育及演练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队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多次模拟火灾场景,培养队员应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组织队伍参加消防知识考核,确保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4.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

5.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有效。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训练安全管理,保障消防指战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消防训练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训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要则。

第二条消防训练安全要则适用于全国各级消防队伍的消防训练活动。

第三条消防训练安全要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消防队伍应建立健全消防训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训练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消防训练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训练安全。

二、消防训练安全管理第五条消防训练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预案,明确应急措施。

第六条消防训练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严禁违规操作。

第七条消防训练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消防训练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靴等。

第九条消防训练中,应进行现场安全监护,确保训练过程中人身安全。

第十条消防训练结束后,应对训练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三、消防训练安全职责第十一条消防队伍领导对本单位的消防训练安全负总责,对消防训练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消防训练组织者应熟悉消防训练内容、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对训练安全负责。

第十三条消防指战员应严格遵守消防训练安全规定,对自身安全负责。

四、消防训练安全处罚第十四条对违反消防训练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违反消防训练安全规定,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要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要则的解释权归公安部消防局。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 高层建筑消防训练增加条款:•第十五条高层建筑消防训练应考虑建筑结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高层建筑消防训练中,应进行电梯、楼梯等紧急疏散的实战演练。

注意事项:•实际操作中,消防员可能对高层建筑的结构特点不熟悉,导致训练中无法有效应对。

《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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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的通知公消[2007]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为加强和改进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工作,规范部队作战训练安全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现印发部队试行。

试行中有何问题及修改意见,请及时报我局战训处。

附:1、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2、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试行)公安部消防局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抄报:刘金国副部长。

抄送:本局领导,各处、室。

昆明、西安、乌鲁木齐消防指挥学校,南京消防士官学校。

承办人:王治安赵洋校对:王治安赵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工作,认真总结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经验教训,提高各级指挥员组织指挥水平和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灭火救援战评工作应当遵循“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每战必评、上评一级”的原则。

第三条灭火救援战评的主要内容有: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灾情的发展过程及采取的技术、战术措施情况,组织指挥、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现场纪律、战斗作风和完成任务情况,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第四条灭火救援战评主要分为简要战评、专题战评和集中战评三种形式。

(一)对参战力量较少、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一般灭火救援战斗,可以组织参战官兵以讲评的形式进行简要战评。

(二)对参战力量较多、灾害规模及经济损失较大、造成人员伤亡和有研讨价值或者上级要求战评的灭火救援战斗,应当组织专题战评。

(三)对在短时间内连续扑救和处置的较大灾害事故,无法逐一进行专题战评的,可以择机进行集中战评。

第五条灭火救援战评按照组织层次一般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部局五个等级。

(安全生产)号(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安全生产)号(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部队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消防员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特制定本要则。

第二条本要则所称作战训练安全工作,是指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和开展业务训练中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密组织,科学实施,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作战和训练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设立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第五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军政首长为本级作战训练安全第一责任人,灭火救援指挥员和业务训练组织者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作战和训练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要充分发挥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的作用,为科学、安全的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第七条对在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火灾扑救第八条着装登车消防员听到出动命令后,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登车。

(一)通过楼梯进入车库时,不要越级跨跳楼梯,不得推搡,不得在跑动中着装;使用滑杆时必须依次下滑,并控制下滑速度。

滑杆底部应设置缓冲垫,滑杆上口部位应设置围栏,并设置电动或手动安全装置。

(二)消防员必须按照指定位置乘车,严禁在车外、车顶搭乘,严禁在车辆起步后追赶登车。

(三)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第九条车辆行驶出警途中,驾驶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赶赴现场,可以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作战训练安全要则》题库

《作战训练安全要则》题库

精心整理《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题库(共100题)一.单选题(共50题)1.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A)(易)(构)C.安全距离D.距离5米6.安全进入高温.热辐射强和有发生爆炸危险的区域时,必须着消防隔热服.消防避火服或者。

(A)(中)A.防爆服B.轻型防化服C.防蜂服D.重型防化服7.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和用安全绳进行固定保护,且固定点不得少于处。

(C)(易)A.1B.3C.2D.48.火情侦察应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深入内部侦察时,侦察小组一般不少于人。

(B)(中)A.1B.3C.2D.49.进入密闭区域侦察时,应当在开启门.窗,并视情向门.窗内射水。

(D)(易)(中)(A)人,进攻人员应在门.窗一侧低姿缓慢开启门窗,也可边边开启门窗。

(C)(中)A.破拆B.断电C.射水D.侦察15.抢救人员时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人,并指定一名负责人。

(B)(中)A.1B.3C.2D.416.疏散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充分冷却,并在下进行。

(A)(中)A.水枪掩护B.泡沫覆盖C.安全监护D.排烟降温17.破拆门窗玻璃时,必须站在门窗侧面,从玻璃一角开始破拆。

(A)(难)A.上方B.下方C.中部D.任意18.有毒烟气必须向方向排放。

(B)(易)A.上(侧)风B.下(侧)风C.上风D.逆风19.垂直铺设水带时,水带固定点选在两条水带接口。

(B)(中)A.下端B.上端(D)25.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应在第一时间询问灾害事故单位负责人.知情人和。

(D)(易)A.专家组B.围观群众C.派出所D.技术人员26.在实施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群众救助等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着。

(C)(易)A.防爆服B.轻型防化服C.抢险救援服D.重型防化服27.进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时,重危区作业人员必须着一级防化服,轻危区作业人员应当着。

(C)(难)A.防爆服B.抢险救援服C.二级防化服D.隔热服28.进入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着相应的防护服装。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手册》解读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手册》解读

(五)安全督导提示制度。
(三)安全技术训练制度。
(六)安全员(助理)制度。
(七)安全总结讲评制度。
(八)伤亡事故调查制度。
制度是硬约束,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本条在原手册6项制度的基础上,对原《手册(试行)》中 “安全教育训练制度” 进行了拆分,修订为了 “安全学习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训练制度”。增加了 “伤亡事故调查”制度,确保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制度可遵守、可执行、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 推动建立了安全长效机制。
三、作战行动安全
三、作战行动安全
三、作战行动安全
案例:2016 年9月22日5时13分年辽宁省沈大高速一货车起火,造成 5名战斗人员1人当场牺牲,4人受伤。 伤亡经过: 5时35分到达现场。3辆消防车停靠在起火车辆正前方约30 米处,安全警戒组与交警配合进行现场交通管制,在来车方向200米 处设置通行引导警示牌,在500米处设置事故警戒限速标识,并设立 安全观察哨,临时封闭靠近起火车辆的3个车道,保留1条车道通行。 现场出2支水枪在起火货车两侧尾部实施灭火。 6时10分,一台同向驶来的半挂牵引车从通行车道闯入警戒区,撞上 起火货车侧面尾部,造成正在扑救车辆火灾的5名战斗人员伤亡。其 中,王某某当场 安全制度
讲义:开展作战训练安全工作督导提示是推动作战训练安全工作落实,防止发生事故 的重要保证。作战训练安全检查通常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采取视频 抽查、实地检查的形式。在大型灭火救援事故处置中,总队、支队作战指挥中心、两 级全勤指挥部应持续跟踪了解、分析研判灭火救援现场情况,做好出动途中、到场展 开的安全提示提醒,及时通过作战指挥平台推送事故现场情况、作战指挥要点和安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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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部队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消防员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特制定本要则。

第二条本要则所称作战训练安全工作,是指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和开展业务训练中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密组织,科学实施,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作战和训练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设立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第五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军政首长为本级作战训练安全第一责任人,灭火救援指挥员和业务训练组织者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作战和训练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要充分发挥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的作用,为科学、安全的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第七条对在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火灾扑救第八条着装登车消防员听到出动命令后,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登车。

(一)通过楼梯进入车库时,不要越级跨跳楼梯,不得推搡,不得在跑动中着装;使用滑杆时必须依次下滑,并控制下滑速度。

滑杆底部应设置缓冲垫,滑杆上口部位应设置围栏,并设置电动或手动安全装置。

(二)消防员必须按照指定位置乘车,严禁在车外、车顶搭乘,严禁在车辆起步后追赶登车。

(三)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第九条车辆行驶出警途中,驾驶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赶赴现场,可以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一)车辆驶出车库前,应在看清道路车辆情况后方可占道转弯。

(二)消防员不得将肢体伸出车窗外。

(三)车辆必须依次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

(四)在雨、雪、雾、大风等气候条件下必须减速慢行,同时开启相应的指示灯。

(五)在狭窄、陡坡、弯路、松软路面行驶时,必须注意观察,控制车速;在冰雪、泥浆、湿滑等路面行驶时,应当采取防滑措施或减速行驶,正确使用刹车制动,防止操纵失误;必要时组织乘车人员下车徒步通过。

(六)经过桥梁、涵洞、隧道时,应当注意观察限高、限重及空中障碍物。

(七)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交通禁用通道或正在施工的路段时,要详细了解情况,确保安全后通行。

(八)倒车时必须有人员在侧后方进行疏导警戒。

第十条车辆停靠车辆到达现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停车位置。

(一)严禁在松软或者路基薄弱的地带、高压线下和危险建(构)筑物旁停靠,避免停靠在管道井口上方。

(二)必须与起火建(构)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三)举高、照明消防车必须停靠在空中无障碍物、地面平坦坚实的地段,升降作业时要与架空高压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四)增援时,未向火场指挥员请示,未明确火场任务,不可盲目驶进火场。

(五)扑救高危场所火灾时,车辆应当停在便于展开、便于转移的安全位置,车头应朝撤离方向。

(六)当车辆必须停在坡路上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第十一条个人防护消防员应当根据火场危害程度,严格按照防护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一)通常情况下,必须着灭火防护服,佩戴消防头盔、手套、消防防护靴等基本防护装备。

(二)进入高温、浓烟、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

(三)进入高温、热辐射强和有发生爆炸危险的区域时,必须着消防隔热服、消防避火服或者防爆服。

(四)进入带电区域作战时,必须穿戴电绝缘服、绝缘靴、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携带漏电探测仪、绝缘胶垫、接地线(棒)等器材,当发生带电导线击伤作战人员时,应迅速利用绝缘物体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采取急救措施。

(五)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和用安全绳进行固定保护,且固定点不得少于2处。

(六)扑救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火灾时,应当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观察哨,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七)对抢险救援、照明等自带发电设备的执勤车辆应按照要求采取接地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八)进入有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区域时,必须着防化服,撤出后应进行必要的洗消,未经洗消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火情侦察火情侦察应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深入内部侦察时,侦察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有单位知情人引导,要仔细地进行现场侦察和检测,全面、准确掌握现场情况,正确判断可能发生及潜在的险情。

(一)进入浓烟、高温、有毒等危险区域侦察时,侦察人员要正确选择侦察路线,安全员要在进出口处进行安全检查并登记姓名、进出时间、空(氧)气呼吸器压力及使用时间等情况,设置导向绳或救生照明线,明确联络信号,必要时用水枪进行掩护。

(二)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当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靠近承重结构行动,防止坠落物伤人。

(三)进入密闭区域侦察时,应当在侧面缓慢开启门、窗,并视情向门、窗内射水。

(四)在船舶机舱、地下工程、竖井涵洞等危险复杂环境侦察时,外部必须备有侦察预备组,用于意外情况下的援救。

(五)进入有发生爆炸危险区域侦察时,必须使用防爆器材,做好安全防护。

第十三条阵地设置水枪阵地应当按照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设置。

(一)利用地形、地物和承重构件等条件设置水枪(炮)阵地。

(二)利用拉梯在窗口、阳台设置阵地时,拉梯应避开阳台、窗口正面,拉梯上端必须高出窗口、阳台2个以上梯蹬,并尽量采取固定措施。

(三)严禁在轻质屋顶、墙头、遮阳棚、雨搭、可燃油气罐上部、卧式储罐的两端设置水枪阵地。

(四)压缩气体钢瓶或者油桶库房着火,必须在充分冷却,确认无爆炸危险后,方能深入内部设置水枪阵地。

(五)大跨度钢架结构厂房、库房着火,必须在实施结构冷却后,方能深入内部设置水枪阵地;在外部设置阵地时,应采取措施,严防建筑外墙倒塌伤人。

对钢结构房顶已坍塌,外部墙体尚未坍塌的情况下,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再实施进攻。

(六)油轮的货(油)舱起火,情况不明、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严禁直接登至货(油)舱甲板灭火。

(七)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考虑整个作战部署的协调统一,防止因局部力量调整影响整个作战行动,每次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立即检查清点人员,并做好防护工作。

第十四条灭火进攻灭火进攻时,必须选择正确的灭火器材、灭火药剂、进攻路线及射水(射流)方式。

(一)灭火时应当采用正确射水姿势,开、关水枪(分水器)动作要缓慢,严禁对射误伤他人。

(二)在高温和热辐射较强的环境里灭火时,必须实施水枪掩护,并适时组织人员替换。

(三)扑救木质楼板、吊顶的建筑物火灾时,应当射水探试楼板、吊顶强度,确认没有塌落危险后,应保持前虚后实探步前进的方式进入室内救人、灭火。

(四)必须带电灭火时,应当按照带电灭火的要求,严禁接触裸露电线、电气开关或在电线下方站立,使用破拆工具时要避免接触带电物体,保持水枪有效接地;若使用直流水灭火时应当采用点射。

(五)扑救高温、高压容器设备火灾时,必须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应使用带架水枪、移动炮、遥控灭火消防车等远距离射水。

(六)扑救可燃气体、挥发性易燃液体火灾时,不得盲目灭火;若意外灭火后,要防止复燃、复爆。

(七)扑救大跨度钢架结构厂房、库房火灾时,应优先使用带架水枪、移动炮、遥控水炮等远射程、大流量喷射器实施冷却、阻击、灭火。

(八)严禁用水或泡沫扑救遇湿易燃、易爆物质火灾,严禁使用直流水扑救可燃粉尘、强腐蚀性物质火灾。

(九)采用窒息法灭火时,必须确认灌注、封堵空间无人后方可实施。

(十)在进入室内等场所灭火进攻时,为防止门、窗开启瞬间发生轰燃、回燃、爆燃伤人,进攻人员应在门、窗一侧低姿缓慢开启门窗,也可边射水边开启门窗。

第十五条抢救人员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3人,并指定一名负责人。

(一)在进入浓烟、高温或者有毒区域搜救人员时,要在水枪冷却掩护或者驱散稀释措施的配合下行动。

救援人员可携带软体担架、一次性的防毒面具或其他呼吸器具。

(二)利用绳索、软梯、缓降器救人或者自救时,固定点必须牢固,绳索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必须使用墙角保护器或其他形式的护垫、护具,并在绳索额定荷载范围内使用。

(三)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工作平台严禁超载,平台上人员必须在举高臂上进行固定防护;禁止在工作平台内使用两节拉梯等无自身固定的延伸装置救人。

(四)使用登高器材登高救人时,尽量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实施有序疏散。

(五)抢救疏散医院病人时,应当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疏散传染病患者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疏散物资疏散物资必须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有序进行,并指定专人看护。

(一)疏散出来的物品必须检查是否夹带火种,是否安全稳定,搬运方法是否得当。

(二)疏散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时,应分类放置,划出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三)疏散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充分冷却,并在水枪掩护下进行。

第十七条火场破拆火场破拆必须正确选择破拆部位,使用快捷、高效的破拆器材,合理实施破拆。

(一)使用锤、斧、挠钩等器材破拆时,必须检查连接是否牢固。

(二)破拆门窗玻璃时,必须站在门窗侧面,从玻璃上方一角开始破拆;从破拆处进入时,必须清除残留的玻璃碎片。

(三)使用切割器具破拆时,必须佩戴面罩、手套,平稳操作、直线切割,切割器具前方不得站人。

(四)高处破拆不准将破拆物抛向地面,不准随意破拆玻璃幕墙,必须实施破拆时,应及时在地面划出警戒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控。

(五)对能引起建筑倒塌的承重构件和部位进行破拆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使用大型机械进行破拆时,要划出警戒区域,设置安全员。

第十八条火场排烟排烟时,必须充分考虑烟雾流向,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烟口。

(一)在烟雾浓、温度高的区域排烟时,必须使用开花或者喷雾水流掩护。

(二)有毒烟气必须向下(侧)风方向排放,同时疏散可能受到排出烟雾威胁的人员。

(三)排烟时,操作人员应充分做好个人防护,视情设置水枪进行掩护。

(四)高温烟气流经方向,应视情布置开花或喷雾水枪,防止火势蔓延扩大。

第十九条火场供水火场供水必须根据供水原则,采用正确的供水方法。

(一)驾驶员应及时掌握前方供水需求,与水枪手保持联系;供水时,不得突然加压、减压。

(二)垂直铺设水带时,必须使用水带挂钩、绳索、水带接口加固件等进行固定,水带固定点应选在两条水带接口下端。

(三)水带铺设应当避开玻璃幕墙下方,如无法避开时,应当用硬物对水带干线进行遮盖。

第二十条通信联络火场上必须正确使用通信器材,灵活选择联络方式,确保火场通信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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