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
关于转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
的通知
公司计划部、生技部、基建部、物资部、系统运行部,电网规划研究中心,电科院,各供电局、梧州运维局:今收到南网公司正式下发的《关于发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的通知》生2012[71]号(详见附件1、2),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在各自负责的业务范围内按文件要求落实反措条款。
在此,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责任范围内的反措执行管理工作;
二、电科院、各供电局、梧州运维局在8月15日前完成反措涉及的生产运行设备整改项目及新增仪器购置项目的梳理工作,在8月16日上报公司生技部;此外,今后每个月第五个工作日前还需上报上一个月的反措完成情况(报表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
联系人:覃剑qin_jian@;
三、电科院、各供电局、梧州运维局应及时编制涉及反措的技改项目,计划在2013年实施的技改项目,其可研报告需在2012年8月20日前上报公司生技部,联系人:王佳琳wang_jl@ 。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1
主题词:反事故措施初设通知
抄送:南方电网公司生技部。
本公司:陈副总经理,卓副总工程师、营销部、安监部、财务部。
广西电网公司办公室 2012年7月日印发
2。
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汇编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第一版)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8年36月目录1总则 (1)2整定计算 (1)3保护装置 (2)3.1线路保护及远跳 (2)3.2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 (4)3.3发电机变压器保护 (5)3.4故障录波和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 (8)4直流电源 (9)4.1保护控制直流电源 (9)4.2保护接口装置通信直流电源 (11)5二次回路及抗干扰 (12)5.1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 (12)5.2保护二次回路 (14)5.3抗干扰 (15)6运行与检修 (18)7专业管理 (23)1总则 (11)2整定计算 (11)3保护装置 (22)3.1线路保护及远跳 (22)3.2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 (44)3.3发电机变压器保护 (55)3.4故障录波和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 (78)4直流电源 (89)4.1保护控制直流电源 (89)4.2保护接口装置通信直流电源 (1011)5二次回路及抗干扰 (1112)5.1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 (1112)5.2保护二次回路 (1314)5.3抗干扰 (1515)6运行与检修 (1718)7专业管理 (2122)1总则1.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以下简称《南网反措汇编》)是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汇总近年来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的主要反事故措施而编制的。
1.2《南网反措汇编》重点针对设计、运行等技术标准中没有明确,而实际运行中已出现对继电保护装置可靠运行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对于已在相关技术标准中明确的部分早期反事故措施,本汇编不再重复。
因此,在贯彻落实《南网反措汇编》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南网反措汇编》有抵触的,应按《南网反措汇编》执行。
1.3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南网反措汇编》,现有发电厂、变电站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系统安全运行的应立即整改,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1总则1.1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范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
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
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内完成改造。
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1.2公司反事故措施的实施执行应以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网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原则,对可能导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果较严重的,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或完成设计,都应执行反措进行整改,涉及合同或设计变更的,各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及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整改到位。
1.3各单位在抓好本反事故措施落实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1.4本反措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终止执行,但对于新接收的县级子公司新增资产尚未完成改造的,旧版反措应依然持续有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尽快完成整改。
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2.1防止变压器事故2.1.1变压器交接、大修和近区或出口短路造成变压器跳闸时应进行绕组变形试验,防止因变压器绕组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禁止变压器出口短路后,未经绕组变形试验及其它检查试验就盲目将其投入运行。
对判明线圈有严重变形并逐渐加重的变压器,应尽快吊罩检查和检修处理,防止因变压器线圈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2.1.26.0级以上地震危险区域内的主变压器,要求各侧套管及中性点套管接线应采用带缓冲的软连接或软导线。
南方电网反事故措施

南方电网反事故措施南方电网是我国电力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之一,在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应对各种事故和灾害,南方电网制定了一系列反事故措施,以确保电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南方电网2024年版的反事故措施:一、加强事故预防1.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南方电网要求每一名员工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岗位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防止工作职责交叉和责任推诿。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南方电网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员工对事故预防的重视程度。
3.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南方电网加强了对电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南方电网建立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二、加强应急响应1.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南方电网建立健全了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级指挥部的职责和权责,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协调性。
2.建立预警机制:南方电网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预警机制,及时监测并判断各类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3.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南方电网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实战训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应对。
4.加强协调合作:南方电网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协调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助,提高应急响应的整体效能。
三、加强事故调查和分析1.建立事故调查机制:南方电网建立了快速、高效的事故调查机制,对所有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发布调查报告,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事故分析和评估:南方电网通过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加强信息共享和警示通报:南方电网加强与其他电力企业和行业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及时发布事故警示通报,提醒其他企业引以为戒,共同提高电力行业的安全水平。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管理系统反事故要求措施(2017年版)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1总则1.1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
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
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完成改造。
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1.2公司反事故措施的实施执行应以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网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原则,对可能导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果较严重的,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或完成设计,都应执行反措进行整改,涉及合同或设计变更的,各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及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整改到位。
1.3各单位在抓好本反事故措施落实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1.4本反措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终止执行,但对于新接收的县级子公司新增资产尚未完成改造的,旧版反措应依然持续有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尽快完成整改。
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2.1防止变压器事故2.1.1变压器交接、大修和近区或出口短路造成变压器跳闸时应进行绕组变形试验,防止因变压器绕组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禁止变压器出口短路后,未经绕组变形试验及其它检查试验就盲目将其投入运行。
对判明线圈有严重变形并逐渐加重的变压器,应尽快吊罩检查和检修处理,防止因变压器线圈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2.1.26.0级以上地震危险区域的主变压器,要求各侧套管及中性点套管接线应采用带缓冲的软连接或软导线。
电网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

电网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电网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1、防止触电措施1.1邻近变电带电设备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点四周设置可靠、明显的隔离措施和安全标示牌,将停电设备与带电设备明显隔开。
每侧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严禁任何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拆除、跨越遮栏。
防止走错工作点,误登带电设备。
1.2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设置围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1.3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之前,任何作业人员及车辆都不准进入工作现场。
1.4在办理许可手续后,现场工作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现场监护人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当工作地点分散,监护有困难时,要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增设专责监护人。
1.5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作班开工前执行站班会制度,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宣讲工作票内容,使参加工作的每个成员都知道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交待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到所有工作人员明白后,方可开始工作。
迟到人员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其详细交代以上各项内容和安全措施。
1.6工作人员在攀登设备、构架前,必须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第 2 页共 32 页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攀登。
因故离开工作现场返回工作地点时,必须重新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准继续工作,以防走错间隔,误入其他带电间隔。
1.7在带电杆塔上刷油漆、除鸟窝、除风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查看金具、检查瓷瓶等工作,必须填用工作票,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保证不小于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距离0.7米;35kV距离1米;110kV距离1.5米;220kV 距离3米;500kV距离5米。
中国南方电网十项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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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十项反事故措施
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及点火源,消除危险因素。
具体来说,我们把预防性措施分为两类:
1.消除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1) 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可燃物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进技术,以不燃物或者难燃物代替可燃物或者易燃物,以燃爆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这是防火防爆的一条基本性措施。
(2) 生产设备及系统尽量密闭化已密闭的正压设备或系统要防止泄漏,负压设备及系统要防止空气渗入。
(3) 采取通风除尘措施对于因某些生产系统或设备无法密闭或者无法完全密闭,可能存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生产场所,要设置通风除尘装置以降低空气中可燃物浓度。
(4) 合理选择生产工艺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
性质不同但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
(5) 惰性气体保护在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统中加入惰性气体,使可燃物及氧气浓度下降,可以降低或消除燃爆危险性。
2.消除或者控制点火源
(1) 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严禁穿带钉鞋进入;严禁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而应使用防爆工、器具或者铜制、木制工、器具;机械设备中凡会发生撞击、磨擦的两部分都应采用不同的金属;火炸药。
电力生产中的反事故措施

电力生产中的反事故措施一、继电保护1、充分发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权限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发生。
各级领导应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继电保护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建立培训制度,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2、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工业的全过程。
在发、输、配电工程初设审查、设备选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都必须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各网、省调度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发、供电企业和用户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
各发供电企业(特别是独立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都必须接受调度部门的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应将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以及相应的考核、奖惩条款列入并网调度协议中,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3、继电保护新产品进入电网试运行,应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意后,报上级调度部门批准、安监部门备案,并做好事故预想。
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以及未经技术鉴定和未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产品不允许入网运行。
所有入网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配置,从初步设计阶段至投产运行前都必须经过相应各级调度部门的审核。
4、继电保护新产品进入电网试运行,应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意后,报上级调度部门批准、安监部门备案,并做好事故预想。
调度部门应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写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要求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方案和调度运行说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继电保护用高频收发信机的性能,对其动作行为进行录波和分析。
充分利用故障录波手段,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分析,从中找出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6、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线路应遵循以下原则:(1)线路纵联保护必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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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1总则1.1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
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
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完成改造。
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1.2公司反事故措施的实施执行应以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网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原则,对可能导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果较严重的,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或完成设计,都应执行反措进行整改,涉及合同或设计变更的,各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及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整改到位。
1.3各单位在抓好本反事故措施落实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1.4本反措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终止执行,但对于新接收的县级子公司新增资产尚未完成改造的,旧版反措应依然持续有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尽快完成整改。
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2.1防止变压器事故2.1.1变压器交接、大修和近区或出口短路造成变压器跳闸时应进行绕组变形试验,防止因变压器绕组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禁止变压器出口短路后,未经绕组变形试验及其它检查试验就盲目将其投入运行。
对判明线圈有严重变形并逐渐加重的变压器,应尽快吊罩检查和检修处理,防止因变压器线圈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2.1.26.0级以上地震危险区域的主变压器,要求各侧套管及中性点套管接线应采用带缓冲的软连接或软导线。
2.1.3新建直流工程换流变压器投运前应逐台进行局放试验。
2.1.4对公司围MWB公司生产COT550-800、COT325-800型套管(包括220kV、110kV主变110kV侧,及220kV、110kV主变中性点套管)进行检查及改造,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
改造要求如下:检查套管油位及表面渗漏情况,测试套管端部与导电杆日前完成检查改等电位连接,开展套管预防性试验;检查电缆接线柱上的橡胶垫圈、造碟形弹介、注油塞、取油塞及套管定位销状态;室外运行主变应加装套管防雨罩。
2.1.5落实HSP公司500kV油纸电容式高压交流套管反事故措施:1、加强对HSP公司500kV油纸电容式变压器套管的日常巡视,每月至少红外成像一次,并对红外图像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缺陷。
2、每年度测量一次该类型套管的电容和介损值,并仔细与出厂值和历史测量值进行比对分析,对电容量变化超过2%的应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电容值变化率超过3%的必须予以更换。
介损值如有突变或介损超过0.5%时,应查明原因。
3、加装了套管在线监测装置且监测量稳定的,可按照正常预试周期试验。
2.1.6针对运行超过15年的110kV及以上主变,应根据每年核算的主变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电流情况,综合设备的状态评价结果,对主变抗短路能力进行校核,对于最大短路电流超标的主变,应及时落实设备风险防控措施。
2.1.7110kV及以上变压器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要求如下:1、若变压器运行中实测中性点直流偏磁电流超过允许值(500kV变压器每相为10A、110kV和220kV变压器每台为10A),则应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如未超过允许值,但变压器存在噪声、振动等异常情况,经技术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可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2、对于新建/扩建主变,宜进行直流偏磁电流计算评估。
若计算评估的直流偏磁电流超过允许值,则应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3、对于可能受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影响的主变,经专题研究后认为有必要时可配置直流偏磁抑制装置。
4、新建室变电站应预留装置安装场地。
2.1.8落实针对瑞典ABB生产的GOE型500kV套管反事故措施:1、缩短套管介损测试周期:0.8%>tgδ>0.3%,每年复测套管的电容及介损,分析介损变化趋势,与出厂值对比增量超过30%时,取套管油样分析,存在异常时更换套管;2、套管电容量测试:电容量变化未超过3%,一个预防性试验周期不少于2次,间隔不大于18个月;电容量变化超过3%更换套管处理。
3、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套管油色谱分析普查,对油色谱普查存在异常的套管,应立即组织更换;油色谱检测未发现异常的套管,应在预防性试验中增加套管油色谱分析试验测试项目。
2.1.9对于运行年限超过15年且使用石蜡基油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进行热油循环前应先进行排油并清理变压器底部油泥,防止油循环污染线圈。
2.1.10新采购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在安装完成后应对变压器(电抗器)整体及分接开关开展密封检查试验,试验方法按照DL/T264《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现场密封性试验导则》开展。
2.1.11套管均压环应独立可靠安装,不应安装在导电头(将军帽)上方接线板上或与套管顶部密封件共用密封螺栓。
2.1.12新采购的110kV及以上变压器套管,其顶部若采用螺纹载流的导电头(将军帽)结构,需采取有效的防松动措施,防止运行过程中导电头(将军帽)螺纹松动导致接触不良引起发热。
2.2防止互感器事故2.2.1电磁式电压互感器谐振后(特别是长时间谐振后),应进行励磁特性试验并与初始值比较,其结果应无明显差异。
严禁在发生长时间谐振后未经检查就合上断路器将设备重新投入运行。
2.2.2针对电力电容器厂生产的TYD500/√3-0.005H型电容式电压互感器(2000年前出厂),需加强运行中二次电压监测及电容量测试,当电容量变化超过3%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2.2.3对于思源赫兹互感器生产的LVQBT-500型电流互感器(2013年前出厂),其密度继电器报警线进出孔未封堵的,应及时进行封堵处理。
2.2.4对由MWB互感器生产的TEMP-500IU型CVT,应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开展CVT电容器单元渗漏油缺陷进行整改,2017年年底前完成。
对暂未安排整改的CVT应加强运行巡视,重点关注渗漏油情况。
新建工程不允许采用未整改结构的同类产品。
2.2.5对于由MWB互感器生产的SAS245型号电流互感器(2001年前出厂,采用石墨防爆膜),应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开展防爆膜更换及整改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
2.3防止电容器事故2.3.1新建户外电容器接至汇流排的接头应采用铜质线鼻子和铜铝过渡板结合连接的方式,不应采取哈夫线夹连接方式;电容器接头防鸟帽应选用高温硫化的复合硅橡胶材质并可反复多次拆装,不可选用易老化和脆化的塑料材料。
2.4防止蓄电池事故2.4.1新建的厂站,设计配置有两套蓄电池组的,应使用不同厂家的产品,同厂家的产品可根据情况站间调换。
2.4.2各单位对运行5年以上的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试验和阻测试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最近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中未保存放电曲线的需补做并保存曲线。
2.4.3蓄电池组配置电池巡检仪的告警信号应接入本站监控系统。
2.4.4明确针对运行中不合格蓄电池组处理原则:发现个别电池性能下降或异常时,应对单只电池采取电池活化措施,电池活化成功并投运三个月后,再次对电池进行容量试验,如若不满足要求,则视为该单只电池已故障;核对性充放电时,当蓄电池组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时,应更换整组蓄电池。
2.5防止GIS及断路器事故2.5.1对平高东芝公司252kVGSP-245EH型GIS断路器机构换向阀及分合闸线圈进行更换。
2.5.2在110kV及以上GIS设备外壳开展红外测温过程中,如发现三相共筒的罐体表面、三相分筒的相间罐体表面存在大于或等于2K的温差时,应引起重视,并采取其它手段进行核实排查。
2.5.3六氟化硫开关设备现场安装过程中,在进行抽真空处理时,应采用出口带有电磁阀的真空处理设备,且在使用前应检查电磁阀动作可靠,防止抽真空设备意外断电造成真空泵油倒灌进入设备部。
并且在真空处理结束后应检查抽真空管的滤芯有无油渍。
为防止真空度计水银倒灌进入设备中,禁止使用麦氏真空计。
2.5.4严格控制安装现场的环境条件,户外GIS(HGIS)的装配作业必须搭建有效的防尘围栏(帐篷)后方可进行,防尘围栏(帐篷)应配备除尘除湿、降温设施、粉尘监视仪。
作业区相对湿度大于80%、阴雨天气时,不允许装配施工;装配施工时,作业区不得进行产生粉尘及金属微粒的工作,灭弧室安装时空气洁净度等级应达到或优于8级,其它部件安装时空气洁净度等级应达到或优于9级。
主控楼及其楼体、天面、墙体等引起扬尘的土建未完工禁止GIS设备电气安装。
2.5.5同一组合电器设备间隔汇控柜隔离开关的电机电源空气开关应独立设置;同一组合电器设备间隔汇控柜的“远方/就地”切换钥匙与“解锁/联锁”切换为同一把钥匙的,宜采用更换锁芯的方式进行整改。
2.5.6最大设计风速超过35m/s的变电站,新建、改建变电站应优先选用户GIS或HGIS 布置,扩建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用户GIS或HGIS布置。
2.5.7针对平芝公司型号为DAM-252Q(R)C和DBM-252Q(R)C的GIS隔离开关,应每相加装一个三工位位置标识装置,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加装工作;针对平芝公司待投产的DAM-252Q(R)C和DBM-252Q(R)C的GIS隔离开关应按上述要求加装位置标识后方能投入运行。
2.5.81、对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进行划线标识。
2.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核对工作的要求,通过“机构箱分/合闸指示牌、汇控箱位置指示灯、后台监控机的位置指示、现场位置划线标识确认、隔离开关观察孔(ELK-14型GIS隔离开关自配)可视化确认”,明确隔离开关分合闸状态。
2.5.9由于平高2013年前投运的ZF12-126(L)型GIS线型接地开关所配绝缘子部存在应力集中的隐患,会在运行中逐渐导致裂纹的出现和生长。
故应对平高2013年前投运的ZF12-126(L)型GIS线型接地开关进行更换。
2.5.10对所有西开公司使用CT20-Ⅳ型弹簧机构的220kVGIS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保持掣子的检查容加入巡视或者检修的作业指导书中。
检查要求如下:确认断路器操作机构处于合闸储能状态,查看支持弹簧里的弹簧座,正常状态下在第三节距处(弹簧第三圈和第四圈之间)观察不到弹簧座,如在支持弹簧第三节距处(弹簧第三圈和第四圈之间)观察到弹簧座,并且弹性销距销孔端面超过2㎜,则为异常状态如发现异常状态请与生产厂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