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课件)第六章政策与法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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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1、人民币发行。 2、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
储备。
3、收受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比例交存的存款 准备金。
4、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 办理再贴现。
5、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6、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它政府债券
及外汇。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8、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
三、贷款的一般程序
1、贷款申请 2、贷款调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4、发放贷款 5、贷后检查 6、贷款归还
四、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作为贷款人的金融机构与借 款人约定,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贷与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用途使用 并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 。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五、贷款管理制度
(一)贷款主办行制度 (二)贷款内部管理责任制 (三)贷款对象限制制度 (四)贷款证管理制度 (五)贷款期限管理制度 (六)贷款利率管理制度
第三节 同业拆借法律制度
同业拆借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
我国目前对同业拆借的管理,主要 有以下内容:市场主体限制、期限限制、 资金来源限制、资金用途限制、利率限 制、拆借规模限制、同业拆借合同管理、 同业拆借市场形态、报告管理制度。
四、人民币的发行与流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 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为角、分。人民 币无论主币、辅币,均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禁 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 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 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 人民币图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印制、发 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环境法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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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
是指为确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标准以及其他环境保护 工作而制定的各种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以及关于采样、 分析、试验、监测的方法。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 是否合法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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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污染防治法
这类规定是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之下的单行法,是传统的环境 保护法中最重要的规范,在单行法中数量也最多。
我国污染防治单行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质保护、噪声控制、 废物处置、农药及其他有毒物品的控制与管理。也包括其他公害如 震动、恶臭、放射性、电磁辐射、热污染、地面沉降等防治单行法。
(2)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 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 境管理中起着甄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 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3)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 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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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标准的分级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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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基础和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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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质量标准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 4.20世纪末制定的面向新世纪的重要教育政策。这种 重大政策决定主要有: 其一,发布了1998年12月教育部 制定,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 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教育振兴的“六大工程”,即: 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跨世纪园丁工程、跨世纪高层次 创造性人才工程、“211”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高校 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由此体现出面向新世纪的教育行 动方略。其二,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 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该决定深刻地阐释 了推进素质教育的强烈现实意义,对如何推进素质教育 作出了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为中国教育改革 发展的新理念、新目标、新追求。
民共和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的明确规定。《共同纲领》第
五章第四十一条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
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
府的文化教育工作者,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
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
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 其一,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其二,200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
• 其三,教育部2002年发布第12号教育部令, 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 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教育的政策预与法规防绪论与处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2024/8/27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课程简介
•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课程的框架(主要内容) •课程的教学要求与考核
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
•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三农农业政策与法律法规汇编

三农农业政策与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章农业基本法律法规 (2)1.1 农业法 (2)1.2 农村土地承包法 (3)第二章农村土地政策与法规 (3)2.1 土地管理法 (4)2.2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4)2.3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4)第三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与法规 (5)3.1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方针 (5)3.2 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5)3.3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5)第四章农业科技政策与法规 (6)4.1 农业科技推广法 (6)4.1.1 法律依据 (6)4.1.2 推广体系 (6)4.1.3 推广服务 (6)4.2 农业科技创新政策 (6)4.2.1 政策目标 (7)4.2.2 政策措施 (7)4.2.3 政策支持 (7)4.3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管理规定 (7)4.3.1 管理原则 (7)4.3.2 建设内容 (7)4.3.3 管理措施 (7)4.3.4 监督考核 (7)第五章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 (8)5.1 农业资源保护法 (8)5.1.1 土地资源保护 (8)5.1.2 水资源保护 (8)5.1.3 农业野生生物资源保护 (8)5.2 农业环境保护法 (8)5.2.1 农业污染防治 (8)5.2.2 农业生态保护 (8)5.3 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 (8)5.3.1 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 (9)5.3.2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9)5.3.3 农业野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9)第六章农村金融政策与法规 (9)6.1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政策 (9)6.1.1 政策背景 (9)6.1.2 政策内容 (9)6.2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 (9)6.2.1 管理规定背景 (10)6.2.2 管理规定内容 (10)6.3 农业保险条例 (10)6.3.1 条例背景 (10)6.3.2 条例内容 (10)第七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与法规 (11)7.1 农村义务教育条例 (11)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义务教育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农村教育公平。
第六章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PPT课件

服务职能,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
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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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在转变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 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如, 政府及其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 事,政企不分、权责脱节、职责不清。一些该由政 府管的事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管 理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影响 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也影响了 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为此,必须按照发展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 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职能。
C、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机制,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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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 安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 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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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加强社会协同,必须注重发挥城乡基层自 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 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和反映诉求 规范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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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协同的具体要求
(1)加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是社会协同管理的基础。要通过加强基层 基础建设,在基层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 社会管理体系,切实把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解决在 基层。
(4)以党的组织力促进社会稳定。在市场经 济的背景下,党员来自社会各个不同利益群体,有 的直接处于各种不同的社会矛盾之中。党组织可以 充分利用自己的组织力,使工作于不同岗位的党员 在维系稳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教师资格证科目:理论精讲-法律法规(讲义+笔记)

课程安理论精讲--法律法规(讲义笔记)排第六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第六章附则讲义P106第六部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序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九条【调节原则】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一条【诉讼条件】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1.【2019下小学】(书上无)小学生罗某在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受伤,学校和学生家长书面请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主管部门完成调解的时间应为()。
A.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B.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C.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D.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2.【2018下小学】(书上无)小学生高某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不慎受伤,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高某父母与学校就事故处理达成了协议,但事后学校拒不履行协议。
对此,高某父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依法提起诉讼B.依法申请行政复议C.依法提出申诉D.依法申请行政仲裁讲义P106第六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二十六条【学校责任赔偿范围】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追偿】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监护人赔偿】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1.【2022上中学】初一学生余亮离校后故意将同学赵刚打伤。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应对赵刚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PPT课件

• 2.其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制社会,要求社会依 照既定的法规有序运行。 – 推进法制建设,有利于营造民主团结的政治环 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 境、协调平衡的生态环境,为社会有序发展、 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2019/2/17
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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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次,要维护法制的稳定、统一和尊 严。
–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和尊严。”法律不能朝令夕改,法律适用的 结果也不能随意被推翻;法律的内容应当统一, 下位阶的法律不得与上位阶法律相抵触,更不 能从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以“土政策”、 “土办法”破坏国家法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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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 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 况、居住期限等,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 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 追究。
• (3)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治之上的 特殊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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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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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加快实 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 法治的使命与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途径是统 一的。 – 加快法制建设,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整 个社会的协调共进,促进人的全面进步;有利 于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构建健康向上的 人文环境,协调各方利益,让全体人民享受现 代化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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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广告伦理与法规课件第六章

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关行政管 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各种规则、章程、制度的总称。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于1992年6月1日联合制定 的《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简称《广告法》)是一 部较全面地规范广告内容及广告活动的法律,也是体 现国家对广告的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行政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结果,更是依法维护广告市场的 重要标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调整范围明确表述在三 个方面。 (一)地域上的调整范围 (二)广告内容的调整范围 (三)广告行为主体的调整范围
二是行政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依 法对广告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的职能。
广告管理实际上是通过行政系统、行政层次在行政管 理管辖内实现的。
(二)专项治理监督管理体系 2005年4 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虚假违法 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 广告,特别是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的虚假保健食品、药 品、化妆品、医疗和美容服务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 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一)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及管理范围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广告的监督管理主要集中于两个 方面,即对广告市场的管理和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登记 管理,其具体职能包括:
(1)根据立法机关的授权,进行法规解释。
(2)批准广告市场的准入,依法进行广告经营登记, 以确认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否具有广告从业资 格;各类广告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定期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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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投资的政策与法规管理第一节国际投资的政策管理(杨大楷)一、国际投资效应分析(一)资本转移效应1、资本流入对东道国的影响增加资本流量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资本存量改善资本质量、引发相关投资提高国内投资信心。
2、资本流出对母国的影响影响资本流入量(短期减少长期增加)刺激出口供给、提高调资能力增强竞争力度。
(二)技术与发明能力转移效应1、对东道国的影响借助多种方式提高研发能力、溢出效应和外在效应。
溢出效应和外在效应:指投资主体在从事生产或其他经济行为时,并非有意转让或传播其技术,而是在其经济行为中自然输出技术及其引起的技术提高。
2、对母国的影响推进技术进步提高发明能力、增加技术收入提高管理技能(三)组织与管理技能转移效应1、对东道国的影响获得管理技术提高组织技能、获得示范效应提高营运效率2、对母国的影响提高投资国组织与管理技能、培养潜在竞争对手(四)扩大市场进入效应1、对东道国的影响扩大国际市场增加进口替代、追踪出口导向开辟新的市场。
2、对母国的影响扩大市场进入充分利用资源、强化导向地位增强母国调控力度。
(五)经济结构调整效应1、对东道国的影响2、对投资国的影响(六)就业效应1、对东道国的影响2、对投资国的影响二、东道国投资政策(一)财政政策降低所得税率、免税期进出口关税减免和退税、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发展趋势、采取反避税措施。
(二)金融政策补贴性贷款、贷款担保、政府赠与和政府提供股权参与援助(三)技术政策1、重视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技术水平提高的制度基础、营造有利于技术发明的经济环境、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2、促进技术扩散:促进外国子公司与当地企业、当地试验室和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促进科学园区的发展。
(四)资本政策1、利润汇出的政策2、资本汇出政策(五)人事政策1、领导人员政策2、员工政策(六)再投资政策1、税收激励2、改进服务(一)工业国对外投资政策1、信息与技术支持政策(为对外投资提供必要的信息、对对外投资提供一些技术上的支持和援助)2、财政政策(税收抵免、税收饶让、延期纳税、免税)3、金融政策(贷款支持、股本融资、为对外投资所需贷款提供担保)4、管理与限制政策(二)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的政策1、管理政策(计划管理、重点管理、现金流管理、外汇管理)2、促进政策(信息与技术援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第二节国际投资的法律保护一、国际投资法律概念:各国以立法形式在国内立法和国际法等方面对国际投资进行的法律规定和管理,国际投资法律保护是形成一国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
(一)形态多边条约国际法制双边条约形态资本输出国(母国)法制国内法制资本输入国(东道国)法制(二)国际投资法律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1、对外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外国投资者根据东道国的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分为:国民待遇标准(Standard of National Treatment)最惠国待遇标准(Standard of most-nation Treatment)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差别待遇标准(Standard of Discrimination)2、国家责任与外交保护权国家责任:指国家违反其国际义务时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外交保护权:国家对在国外的本国投资者的正当利益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保护的权利。
应该做到既保护国际投资者利益,又不滥用外交保护权干涉东道国内政。
3、国有化及其赔偿国有化:资本输入国权力机关进行的将财产所有权从外国投资者手中交至公共所有者手中的转移。
赔偿:由于国有化的产生,如何对外国投资者进行补偿的问题。
eg. 赔偿的原则、标准、范围、评价方式等二、资本输入国法制(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一般通过立法机构,颁布各类与外资有关的法律、条例以及各种实施细则,对外资进行保护。
(一)发达国家的国际投资法律(开放、宽松)1、投资领域及所有权限制大多鼓励外资在新兴部门投资,以引进先进技术和增加出口,但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则严格限制。
(1)禁止外国投资的领域eg. 美国的石油管道铺设、联邦政府矿业开采。
领域(2)限制外国投资的领域,须经专门部门审批并适用特殊的管理条例。
(3)某行业由东道国政府或私营企业垄断,垄断是合法的P276所有权(4)股权及其他限制2、对外投资进入的审批制度(eg 澳大利亚)3、在东道国当地投资发达国家的投资法律不尽相同,原因:美、英、德既为东道国又为投资国,而其他国家多为东道国。
(二)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投资法律20世纪60~70年代期间,普遍对外资实行严格限制;7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积极吸引外资;90年代以来,采取越来越开放灵活的政策。
一般鼓励外国投资者向国民经济中的优先发展部门投资;限制向本国以有一定基础,需要重点保护的行业投资;禁止向支配国家经济命脉及与国民重大利益有关的部门投资。
做法:分别列举出鼓励、限制、禁止外国投资者进入的行业及领域,辅以对有关部门的发展前景、技术和资本要求的预测和说明,供投资者进行选择2、对外资股权的控制采取相对灵活的态度(出口创汇企业和经济特区企业)2793、投资鼓励——主要是税收优惠对出口创汇企业、高科技企业、国产化率高的企业、设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
4、加强对跨国公司投资的监督和管理总之,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应注意:(1)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目标需要,鼓励外资和技术向优先发展部门流动;(2)明确外资企业应承担的实际贡献义务,提高国有化率及技术转让等;(3)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增强本国技术与管理能力,减小对外资的依赖。
三、资本输出国法制资本输出国为保护海外投资的法制,制定者以发达国家为主。
主要围绕风险和双重税收展开。
(一)海外投资保证制度(Overseas Investment Guaranty Program)又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Scheme)首创者是美国,于1848年开始,起初只适用于欧洲发达国家,保险范围仅限于外汇风险。
后来,美国资本大量流入发展中国家,投资面临着很大政治风险,使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威胁。
从1955年保险范围扩大到政治风险,保险转向仅适用于发展中国家。
1、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特点(1)保险对象:适用于海外直接投资,不包括私人对外间接投资。
(2)保险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
包括:外汇禁兑险,征用、没收、国有化风险,战争、革命、内乱风险三项。
不包括一般的商业风险。
在美国投资者可就三种风险全部申请综合投保,也可选择其中一种或两种投保,其他国家一般要求对三种保险综合投保。
(3)保险机构:政府的职能部门或直属于政府的独立机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OPIC于1971年开始承担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自负盈亏。
上财98、288关于美日德的介绍。
(4)保险赔偿数额: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90%以上,而不是100%:提高投资者自我责任感和积极性,保险期限长为15~20年,OPIC自负盈亏,费率高些,约为1.5%,而其他国家政府有补贴)(5)保险目的:不仅局限于事后补偿,更主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保险事故的发生。
2、政治风险的类型(1)外汇险(不能自由汇兑风险)(Currency inconvertibility) :由于东道国实行外汇管制而使当地货币不能自由兑换外汇的风险。
(2)征用险:东道国不履行原来的投资协定或合同,对外国投资者的资产、收益实行征用(个别人的有偿)、没收(全部无偿)或国有化(所有的均有偿)的风险(3)战争险:东道国发生战争(War)、革命(Revolution)、内乱(Insurrection)及暴动(Riot),使外国投资者的有形财产遭受损失。
3、申请海外投资保险的一般程序(1)投资者向保险机构申请保险(2)审批后,订立保险契约(3)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4、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评价作用:(1)把私人保险公司不愿或无力承担的保险业务由政府承担起来;(2)保护了海外投资者的权益。
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不同观点:(1)把东道国按契约应承担的义务转嫁于投资来源国承担;(2)海外投资风险由国内纳税人承担;(3)海外投资适用于新项目,从而形成新旧项目的差别待遇;(4)投资保险有严格的审批过程,使国家过多的干预了私人的经济活动。
双重课税的产生按属地原则:海外子公司所赚利润应向东道国纳税;按属人原则:这笔收入应向母国纳税。
具体防止双重课税的做法:1、免税法(Method of Tax Exemption)税收豁免,投资国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实行全部免税。
跨国公司最欢迎,多数国家不采用,原因:免税法导致①税收流失②投资外流。
2、扣除法(Method of Tax Deduction)税收扣除,母国:(境外所得-已在东道国缴纳的所得税)×母国税率东道国:境外所得×东道国适用税率3、抵免法(Method of Tax Credit)A=海外企业全部的收入×母国国内税率-已向东道国纳过的税具体实施:A>0 跨国公司交税(母国税率高); A=0不补税; A<0 母国不补偿(母国税率低)4、饶让法(Method of Tax Sparing Credit)母国政府将跨国公司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作已纳税而给予抵免,但是税收饶让应在发达-发展中国家间签订的税收协定中予以阐明。
eg.甲国某跨国公司设在乙国的子公司某年获得海外收入计100000元,甲国所得税率为40%,乙国所得税率为30%,该子公司税后利润汇回母国后,在不同的税收政策下,该跨国公司向母国政府纳税情况如下:四、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国际法制(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和发达国家对其对外投资进行保护的共同需求,促成了各种形式的保护国际投资条约的出现1、概念:两国政府间签订的,以促进和相互保护彼此在对方国家的投资为目的的国际协议。
2、类型:(1)美国式的“投资保证协定”,特点是重在政治风险的保证,特别是着重代位求偿权及处理投资争议程序的规定。
(2)德国式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特点是以政治风险保证为主,但有关规定具体而详尽,大多数欧洲国家都采用这种形式。
(eg. 本息汇回本国的具体保证措施,国有化补偿的标准、办法)3、我国与西方国家签定的投资保护协定的基本内容(1)协定的适用范围:缔约国双方共同承认及保护的投资形式和投资者。
(2)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在任何情况下对外国投资者都要给予公平、合理的待遇,不采取歧视措施(3)政治风险的保证(4)投资争端的解决(5)其他规定(二)双边税收协定通过协议限制缔约双方各自的税收管辖权范围,避免对跨国所得双重征税,排除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的障碍,实现对跨国纳税人公平征税;促进国际经济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