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助学政策致家长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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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致高中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1)

生源地贷款致高中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1)

致高中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圆你大学梦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

高考结束后,同学们就要跨入理想中的大学殿堂。

为了保障那些因家庭特殊情况而不能及时筹措学费的同学顺利入学,国家从2009年开始实施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欢迎。

近年来,全国每年受理贷款人数逐年迅速增长,做到“应贷尽贷”,成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了大学梦想,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简单来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惠可概括为以下四句:“大学四年无需还,毕业之后始还息;工作两年正常还,有了实力可提前;及时还款最关键,信用记录一生伴;诚信做人知图报,我为祖国做贡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惠政策(一)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实际需求确定。

(二)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

可以提前还款。

(三)贷款利率及利息。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自己支付利息。

(四)本金和利息偿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

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一次性还清。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5月15日之前,贷款学生与学校分管资助老师联系,进一步核实贷款信息,由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审核认定高考新生的贷款资格(1、学校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临时贫困生,需开社区或村委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取得艺考合格证的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并将贷款学生信息上报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关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关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您好!我们是学校的资助办公室,致此信是为了向您介绍一下我们的学生资助工作,并希望您能够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以及合作方式,给我们的工作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

首先,让我们介绍一下我们学校的资助工作。

我们的学校十分注重助学工作。

自建校以来,我们始终把学生成长为重。

针对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我们设立了资助办公室,还每年筹划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帮助学生渡过了经济困难,不会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虽然我们的学校希望尽力帮助到每一位学生,但资金有限,我们希望尤其是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的同时,可以更加自觉地完成学业,并尽力做好个人的成长和自我发展。

同时我们也希望家长们能够秉持教育的共同理念,与学校合作,更好地帮助孩子们成长。

以下是我们的工作流程,供您参考:第一步:了解申请人的信息。

我们会透过学校数据,收集学生的信息,尽可能细致地了解学生和家庭的财力状况,以便更好地按照活动的原则为学生做准确贴心的资助。

第二步:制定资助计划。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对学生的家庭财力状况进行一个综合性的评估,制定合理的资助方案。

第三步:实施资助计划。

我们会按照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确保每位学生的资助计划得以完整落实。

第四步:监督和评估。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针对每个学生的资助情况,进行一个定期的回访工作,并及时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便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甚至完善颁发资助方案。

我们希望家长们可以了解我们的工作流程,为我们的工作加上一些新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同时,我们还需要提醒家长:请您和孩子一起珍惜我们的资助计划,认真对待、好好学习,将我们的助学计划变为实际的学习火种,让每个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够得到更多的资助。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学校此次资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希望我们的努力值得肯定,为您的孩子带来更好的成长和发展。

学校资助办公室。

关于2023—2024学年助学金申报的告家长书

关于2023—2024学年助学金申报的告家长书

关于2023—2024学年助学金申报的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我想对您表示诚挚的感谢。

感谢您在平日里对您孩子的支持和鼓励,也感谢您对我们学校的信任和支持。

我代表学校向您传达一项重要信息:2023—2024学年助学金申报即将开始。

作为学校的一名老师,我深知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种珍贵的支持。

鉴于此,我今天想和您一同探讨助学金的重要性以及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助学金的意义助学金是社会力量的一种集中体现。

它旨在帮助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确保每个学生都有获得优质教育的机会。

通过助学金,学校和社会向学生传递了一种重要的信息:不论遭遇怎样的困难,都有人愿意伸出援手,支持他们顽强地前行。

助学金也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进取心,让他们知道自己所做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肯定和支持。

2. 助学金申报的条件在申报助学金之前,了解申报条件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来说,学校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会有一些条件的限定,比如家庭经济条件、学习成绩、课外活动以及个人奖项等。

家长需要在准备材料时,全面地了解自己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并选择合适的途径申请助学金。

3. 助学金申报的流程助学金申报的步骤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提供学习成绩等。

在整个申报流程中,家长需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督促孩子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填写申请表时,要特别注意细节,确保填写正确并无遗漏。

4. 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助学金的申报是为了孩子更好的未来着想。

在帮助孩子申请助学金的过程中,家长不仅需要关注申报的结果,更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教导他们要勤奋努力、诚实守信。

助学金只是其中一种帮助,真正推动孩子前行的力量还是源自于他们自己的努力和才华。

总结回顾:助学金的申报不仅仅是获取资金支持,更是培养孩子独立思考和勇于追求的过程。

在整个申报过程中,家长的陪伴和关注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助学金申报,我们不仅可以为孩子提供资金上的保障,更能启发他们对生活和社会的认识,让他们懂得感恩并愿意去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关于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的家长介绍信

关于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的家长介绍信

关于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的家长介绍信尊敬的家长: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为了让更多的家长了解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我们特此向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概述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特别是高中阶段的教育。

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高中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制定了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

该政策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生,包括免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以及提供生活补助等。

二、资助对象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中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具体资助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在我国依法注册的高中学校就读;3.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等学习费用。

三、资助内容高中生教育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免学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免收学费。

2. 免住宿费:部分地区的高中学校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3. 免费提供课本:学校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课本。

4. 生活补助: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为学生提供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

四、申请流程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生家长可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 填写申请表:家长需填写《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学校。

3. 审核审批:学校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审批。

4. 资助发放:审批通过后,学校将为学生发放资助金。

五、注意事项1. 家长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资助资格。

2. 资助政策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标准及金额以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为准。

3. 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调整资助金额。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充分了解并利用这一政策,为孩子的教育事业提供有力支持。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校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敬请关注并积极参与,共同为我国高中教育事业贡献力量!此致敬礼!{content}。

致家长一封信(普通高中助学政策宣传)

致家长一封信(普通高中助学政策宣传)

致家长一封信(普通高中助学政策宣传)各位学生家长: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

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助学政策。

(以下项目如有多项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相同内容的补助不重复享受,例如:生活费补助只享受符合条件中其中最高标准的一项,但住宿费补助与生活费补助内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和低保、五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等(前四项(不限户籍)以有关部门颁布证件为准,后三项等由学校结合实际认定);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认定:由学生提交申请,经学校认定;申请认定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申请表》,以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正本及两份复印件,正本用于学校即场核验,复印件用于学校存档和上报)。

经学校受理初审后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市相关部门将款项划拨给相关学校,再由学校通过学生(或家长)开设的银行帐号发放助学金,并做好签领工作。

(注:建档立卡学生和残疾学生必须纳入国家助学金对象)二、建档立卡(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一)普通高中残疾、低保和五保及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资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残疾学生、本市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农村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标准: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杂费;民办普通高中对残疾学生按每年每生3500元标准减免,对本市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农村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及省内建档立卡学生按照2500元标准减免;登记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低保和五保及建档立卡学生在报名注册时(新生在每年7月份,老生可在9月20日前提交)向学校提交《残疾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材料需正本及两份复印件;原件用于学校即场核验,复印件1份用于学校存档,1份用于上报市教育局)与《登记表》,经学校审核后公办学校先直接免收其学费,民办按标准减免。

中职资助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中职资助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中职资助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精准到人、全方位的扶贫资助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子女从入幼儿园到大学毕业期间(含研究生毕业)的各种资助惠民政策,按奖、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

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或因学致贫,彻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1、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年500元。

2、实施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公办、民办性质的学校)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教科书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提供生活补助。

3、实施普通高中资助政策(1)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

对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生,每人每年1000元、1500元、3000元3档。

4、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1)实施中职国家免学费制度。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乡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专业学生除外),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给予免学费补助。

(2)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

5、实施大学生资助政策(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对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在校学生,专科、本科学生每年提供8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每年提供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恳请各位家长对教育资助工作给予监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中职学生资助卡为什么绑定不了微信,还显示预留号码不对你好,银行的手机号并不一定是您手机银行或者短信提醒的绑定手机号,一般是您开户时预留资料的手机号,所以很多人会有不同,您可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柜面修改个人资料,改完就可以用了。

教育资助政策告家长书

教育资助政策告家长书

教育资助政策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您好!“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关爱孩子,教育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区委区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出台并实施了多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值此2023年春季学生学籍转入学已办理完毕,现将现行资助政策告知您(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希望您在充分了解教育资助政策后,如确需申请教育资助,特殊群体资助对象通过“资助平台一窗受理系统”提出申请认定。

(其他群体事实认定困难需资助学生,请向班主任领取资助申请表,并规定格式完成填报。

)一、学生资助对象1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2其他群体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可享受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免费营养餐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由学校免费提供营养午餐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500元/学期初中:625元/学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250元/学期初中:312.5元/学期三、备注01申请审核程序: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通过扫“资助一窗爱理”二维码申请认定→学校审核→复核汇总→拨付资金。

02个别事实认定困难的由学生或监护人申请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出书面承诺。

03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新学年开学60天内完成。

每学期应当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

04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不能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

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

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尊敬的家长: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国家及我市学生资助政策,确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与您分享,请您仔细阅读。

如果您家庭情况符合其中一类评定条件,请在9月25日前向学校递交申请书和相关佐证资料,学校将根据您的家庭情况开展评审和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籍在我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申请对象和上交资料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孤儿。

5.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村(居)委会、镇民政部门盖章证明以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病例,贫困证明)。

7.所有申请学生上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学生本人的)、父母一方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学生本人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资助程序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教育部门审核——资金发放(以教育局发放时间为准)。

我校的资助工作将严格遵循上述要求和时间,请符合政策要求的家庭按时间准时报名,凡逾期不递交申请的家庭作自动放弃处理。

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学校名称:家庭经济情况告知书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我的家庭情况属于以下(¨内打√):建档立卡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以上都不是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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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中助学政策致家长一封信
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

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助学政策。

(以下项目如有多项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相同内容的补助不重复享受,例如:生活费补助只享受符合条件中其中最高标准的一项,但住宿费补助与生活费补助内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和低保、五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等(前四项(不限户籍)以有关部门颁布证件为准,后三项等由学校结合实际认定);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认定:由学生提交申请,经学校认定;
申请认定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申请表》,以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正本及两份复印件,正本用于学校即场核验,复印件用于学校存档和上报)。

经学校受理初审后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市相关部门将款项划拨给相关学校,再由学校通过学生(或家长)开设的银行帐号发放助学金,并做好签领工作。

(注:建档立卡学生和残疾学生必须纳入国家助学金对象)
二、建档立卡(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
(一)普通高中残疾、低保和五保及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残疾学生、本市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农村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杂费;民办普通高中对残疾学生按每年每生3500元标准减免,对本市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农村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及省内建档立卡学生按照2500元标准减免;
登记流程:符合条件的残疾、低保和五保及建档立卡学生在报名注册时(新生在每年7月份,老生可在9月20日前提交)向学校提交《残疾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材料需正本及两份复印件;原件用于学校即场核验,复印件1份用于学校存档,1份用于上报市教育局)与《登记表》,经学校审核后公办学校先直接免收其学费,民办按标准减免。

随后由学校进行公示,并报市教育局。

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市相关部门将款项划拨给相关学校,再由学校通过学生(或家长)开设的银行帐号发放生活费补助,并做好签领工作。

(注意上述低保证和五保证需在有效期内,普通高中免学费有关提示已印制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
建档立卡学生认定:以广东省扶贫部门颁发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薄》(以下简称《扶贫手册》)为准;
申办流程:从2018-2019学年起,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由户籍所在地发放,具体申办流程请回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咨询。

三、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临平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1800元(如已享受上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不再重复享受本项目的生活费补助)、住宿生住宿费补助600元、学(杂)费补助2400元(已享受其他同类补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低保家庭学生认定:以临平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为准;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以及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生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公示,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由市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划拨给镇财政部门,再由镇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家长)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临平市户籍,并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
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认定:以临平市民政部门审核认定为准;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授权书》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生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公示,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由市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划拨给镇财政部门,再由镇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家长)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临平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
资助对象: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
880 元(含 880 元)(标准随市定低保家庭收入标准变动)、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我市低保边缘或低保范围及未申请其他资助项目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

2.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临平户籍在校(园)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藉在莞就读学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上述项相同);3.资助人数由市教育基金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6月15日前提交加盖了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所在学校意见和印章的《临平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初步公示,结果上报市教育基金会审定。

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市教育基金会将资助款项发放给学生(家长)。

六、镇街自行制定的助学政策(如有,由镇街补充)
七、学校的助学事项(如学校另有助学事项,由学校补充)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书(学)杂费和住宿费减免
补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重点是国企下岗职工家庭、特困户家庭、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定额减免或全额减免书(杂)费和住宿费
申请学费减免学生认定:以学校校务会议审核为准
申请流程:由学生家长于入学注册前向学校提出减免的书面申请。

学校收到申请后,送学生所在村(居)委会加具审核意见。

根据村(居)委会的审核意见,由校务会议讨论确定。

温馨提示:
(1)若您属于“广东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助学金和生活费资助等3项资助。

(2)残疾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助学金等2项资助。

(3)若您属于非临平市“农村低保户”,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助学金等2项资助。

(4)若您属于非临平市“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助学金等2项资助。

(5)若您属于临平市低保户,您的孩子除可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免学费、助学金等2项资助外,还可申请我市低保户在校生补助(但在校补助中的学费补助和免学费只能按就高不就低享受一项);若您属于临平市低保边缘户,您的孩子可申请我市低保边缘户在校生补助。

(6)若您“家庭经济困难”,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助学金资助。

如申请上述助学项目,均需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生在每年秋季开学,领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到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加具意见及盖章,并于9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表格交回就读学校。

由学校家境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进行审核。

临平实验中学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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