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广西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

广西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一、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工作量按以下三类分别计算,个人年度总科研工作量为三类分值的总和。
1.项目类:根据下表对应栏的工作量标准分,按项目批准的执行年限平均计算当年该项目的工作量总分,再分配到参加项目的所有人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的工作量分值应不低于项目组成员人均的1.25倍,其余成员的工作量分值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分配。
2.成果类:根据下列表1、表2、表3对应成果的工作量标准分,但同一项成果只能按最高分值档次计算一次,不得累加(如同一项成果在同年度或不同年度有不同标准分,则应减去已计算过的标准分后确定年度标准分值)。
在取得成果年份,以广西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按标准分计算工作量;广西大学作为第二完成单位的成果,按50%计算;广西大学作为第三及以后完成单位的成果,按30%计算。
其中负责人的工作量分值应不低于项目组成员人均的1.25倍,其余成员的工作量分值由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分配。
3.学术活动类:根据下表对应的工作量标准分计算当年科研工作量分值。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说明:1.本办法适用全校各类人员的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所有计分材料均以在科技处备案立项或归档完毕为准。
2.科研工作量计算先由本人填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科技处,经科技处审核后,将结果报校人事处和通知各单位。
三、广西大学实行科研工作量考核制度,每年年终进行一次,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终综合考核。
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指标分A、B、C三类,其中A、B 类指标的选择必须与教学工作量的A、B类相对应,专职科研人员只选C类指标。
B类指标:四、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广西大学科研工作量登记考核表》,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对照指标,确定科研工作量的考核结果,将《广西大学科研工作量登记考核表》按被考核人的职称和考核结果排序后报科技处以便审查。
五、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科研业绩考核:根据各单位的B = (∑G+∑W)/∑R 的大小来确定单位的排名,排名按单位所属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分别计算。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为全面落实“科教兴院”方针,全面实施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不断加强科研管理,推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良性互动和同步发展,参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XX市科技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科研计划管理纵向科研项目管理:1、凡所获得科研项目具有政府部门资助批文且批文中确定为项目负责人的研究项目为纵向科研项目。
若在科研项目中为参加者,无项目批文和编号,不纳入纵向课题管理。
2、凡获得纵向科研项目者,对国家级课题医院按所获得资助经费的10%给予奖励,奖金总额 10万元封顶。
奖金根据项目进展、发表 SCI论文情况分次发放给课题组,项目完成不合格者不予以奖励。
3、纵向科研项目结果合格标准(1)课题计划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需提交年度报告及结题报告;(2)课题结束时使用经费不得少于资助经费的 80%。
4、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如政府资助部门指定必须匹配者(有特殊匹配要求),原则上按资助要求予以匹配。
其他纵向科研项目根据发表CSCD、SCI论文数、经费使用≥80%后进行经费配套,按资助经费的25%匹配,最高配套经费 10万元。
5、纵向科研项目获得后,课题组可按当年实际到医院账户经费的 10%提取现金作为科研活动经费。
6、纵向科研项目获得后,必须按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及时填报年度报告、结题报告,按期结题。
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延期结题理由,上交科教科;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课题者,课题负责人将没有资格再承担任何课题,同时根据情况做其他处罚。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1、凡经费来源于公司、社会团体及个人的研究项目为横向研究项目,经科教科审核备案后按横向项目管理,凡与院外合作的纵向科研项目,如仅为项目参加者,无课题来源独立的项目批文和编号,原则上按横向课题管理。
2、横向研究项目获得后,课题组可按当年实际到账经费的20%提取现金作为科研活动经费,提取现金总额以 50万元封顶,所提取现金由项目负责人支配,分配方案须提交科教科审核备案,课题负责人所得不得超过所提取现金总额的 50%。
云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

云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为打造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同发展的高等财经大学,进一步落实“教学立校、科研强校、服务活校、特色兴校”方略,实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共同发展,结合我校科研发展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的专职教师、专职研究人员和教辅部门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以下简称教职工)。
其他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等)的科研成果也可按本办法进行登记和考核。
第三条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公开发表的论文、译文、艺术作品、研究报告,公开出版的著作,通过鉴定或结项的科研课题、计算机软件和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它科研成果,均为考核与登记科研工作量的范围。
内部发表的论文和印刷的著作原则上不计工作量。
但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的内部成果,提供有效证明后方可计算科研工作量。
进行考核、登记的科研成果须是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成果,且成果明确标识“云南财经大学”为我校教职工的第一署名单位;但我校教职工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做博士后研究期间,允许以“云南财经大学”为我校教职工的第二署名单位。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以“分”为统计单位。
科研处根据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和科研组织工作进行计分和统计。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定额与减免办法,根据学校人事分配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论文类科研成果的工作量计分标准(一)各类论文的基本分值(二)在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译文,社会科学类每篇应不少于3000字,自然科学类每篇应不少于2000字,否则减半计分;7000字以上的正刊论文,根据刊物级别每千字加1—7分,分别按权威类、核心AA类、核心A类、核心BB 类、核心B类、核心C类、D类(一般)期刊每增加1000字分别加7、6、5、4、3、2、1分,但加分总额不得超过其基本分值的50%。
(三)发表在省部级以上报纸且字数超过1500字的理论性文章视同论文。
科研工作二级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二级管理办法(试行)一、目标(一)为深化和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学校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根据《中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渝工程职院党发〔2012〕0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目前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的科研工作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将学校对科研工作的管理重心下移至二级院(系),充分发挥各二级院(系)科研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好地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
二、职责划分科技处代表学校对科研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各二级院(系)具体负责本院(系)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服务工作。
学校和各二级院(系)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划分如下:(一)学校职责1.制定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2.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培育和组织重大科技项目,促成重大科技成果,争取科技资源;3.规划与审批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市级以上科研平台;4.鉴定、登记、管理科研成果,组织推荐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5.组织管理专利申请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宜;6.处理校内知识产权纠纷;7.科研经费的登记管理工作;8.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审查技术转让项目与合同;9.组织科技咨询、科技开发与科技推广;10.规划、建设学校科研队伍;11.组织全校学术活动;12.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与宣传。
(二)二级院系职责1.制定本院(系)科研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2.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3.负责本院(系)各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4.协助组织成果鉴定、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事宜;5.协助处理知识产权纠纷;6.负责各级各类奖励的推荐申报和材料初审;7.负责本院(系)科研档案和科研保密的管理工作;8.协助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审查技术转让项目与合同;9.参与组织科技咨询、科技开发与科技推广;10.规划、建设本院(系)的科研队伍;11.组织本院(系)的学术活动;12.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建设与宣传;13.负责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协调管理挂靠在本院(系)的学术团体。
科研工作奖励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奖励管理办法科研工作奖励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教职工撰写学术论文、承担科研任务和申报高层次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学术成果上水平、上档次,以加速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学校整体科研实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科研成果奖励第1条学校教职工、教学科研人员以学校名义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⒈ 凡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一等奖按授奖部门奖金数额的1∶4比例进行奖励;二等奖按授奖部门奖金数额的1∶3比例进行奖励;三等奖按授奖部门奖金数额的1∶2.5比例奖励。
其中,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
⒉ 凡获得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一等奖按授奖部门奖金数额的1∶2比例进行奖励;二等奖按授奖部门奖金数额的1∶1.5比例进行奖励;三等奖按授奖部门奖金数额的1∶1比例奖励。
其中,省部级奖励包括: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教育部社会科学项目优秀成果奖、科技部科学项目优秀成果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奖、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 1优秀成果奖。
⒊ 凡获得厅(局)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按授奖部门奖金数额的1∶0.5比例进行奖励。
其中,厅(局)级奖励包括: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攻关奖、自治区中青年科学家基金项目奖、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奖。
以上获奖成果必须是以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若我校是第二完成单位则按上述折算后奖金数额的40%奖励,我校是第三完成单位则按上述折算后奖金数额的30%奖励。
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金一项,不重复奖励。
第二章学术论文、著作奖励第2条学校教职工、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在下列检索系统被收录或在下列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上发表的,按下列办法奖励:1. 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元。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争取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对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采用积分制。
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处理并进行统计,科研工作量得分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科研情况及发放科研津贴的依据。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作为教师和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年度工作考核时的考核依据。
由于学院工作安排致使教学工作量不够时,可以用科研工作量的超额部分等值换算成相应教学工作量予以补充,但科研工作量未达到额定基本工作量时,不能用教学工作量转换。
教学工作量已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不能转换成教学工作量。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
(一)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和《职业学院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辑、译著)、教材等。
(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四)取得的国家、部委、省、厅局、市级、院级科研课题。
(五)各类横向课题及专利、成果转让等。
(六)所获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
第六条科研论文的计分标准。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园(所)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园(所)的科研工作实行主任(局长) 领导下的主管主任(局长)负责制,由科技科负责管理,由各研究室组织实施。
其它科室的科技人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经主管主任(局长)批准,参与科研工作。
第二条科研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编制科学研究长远规划和科研项目年度计划;2.组织实施科研计划;3.检查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4.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并组织推广应用;5.负责科研资料、仪器,设备、经费的管理;6.组织开展有关学术活动。
第三条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对课题负全责。
课题实施前须签订正式协议,明确任务、经费和成果归属等事项.课题组须按协议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接受课题下达单位和园(所)科研管理机构的督查。
第二章研究任务第四条植物园的科研工作,要以植物的引种驯化、种质资源保护为主,着重解决生产和建设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特别是那些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键技术课题.第五条研究任务的来源:1.承担上级下达的项目:2.与植物园生产、建设、管理密切相关的自选项目:3.接受用户委托的合同项目。
第三章科研的计划管理第六条植物园(研究所)要按照上级的布置和要求编制科学研究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第七条长远计划的编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植物园(研究所)统一组织进行.第八条年度计划的编制1.课题组每年要在年终进行课题工作总结的同时编写下年度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于十二月十日以前报科研管理部门。
2.科研管理部门每年要在课题年度计划基础上编制出植物园(研究所)科学研究年度计划,经主任(局长)审查批准后,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课题年度计划需要修改和调整的,由课题组提出申请,但必须得到园主任(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执行.一般应在年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时进行。
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一、科研的重要性教师科研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科研工作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学科知识,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教师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声誉。
二、科研主题的确定教师科研工作应与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内容密切相关。
首先需要确定一个具体的科研主题,可以从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出发,也可以从学科的前沿问题入手。
科研主题的确定要符合自身的研究兴趣和专长,同时也要符合学校和学科的发展方向。
三、科研计划的制定制定科研计划是科研工作的基础步骤。
教师应该合理安排科研时间,合理分配科研资金,并明确科研目标和计划。
科研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包括科研主题、研究方法、研究进度和预期成果等内容。
四、科研团队的组建教师可以与同事合作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承担科研项目。
科研团队可以提供更多的研究资源和合作机会,有助于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在科研团队中,可以根据各自的专长和研究方向合理分工,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五、科研资金的申请和管理教师进行科研工作需要资金支持,可以通过向学校或科研机构申请科研经费。
教师应该合理规划科研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并及时报销使用过的经费。
同时,教师还应该关注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时间和条件,提早做好准备。
六、科研方法和手段教师在科研中可以采用实验研究、文献综述、调查问卷等方法和手段。
不同的研究主题和目的需要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教师应该熟悉和掌握常见的研究方法和技能,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七、科研成果的论文写作科研成果的最终表现形式是论文。
教师应该注重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流畅。
论文的结构要清晰合理,包括摘要、引言、目的、方法、结果和讨论等部分。
完成论文后,还应及时提交和发表。
八、科研成果的评估和奖励学校和科研机构一般会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教师应该积极参与科研成果的评估,将科研成果报送到相关的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并争取取得学术资格或职称的晋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关键,合理的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对
于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
将介绍一种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旨在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
帮助科研人员规范科研工作流程,提高科研工作效率。
1. 概述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是根据科研项目的特点,为科研工作者提供
科研管理指导的一套规范性办法。
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和管理,可
以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科研工作的风险,并增加科研成
果的价值。
2. 内容
2.1 科研项目立项
科研项目立项是科研工作的第一步,一个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前
期工作的扎实程度直接影响后续的科研工作。
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应明确项目的目标、研究内容和方法,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进行
资源的调配和预算的编制。
2.2 科研工作计划
科研工作计划是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包括项目的阶段性目标、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和时间节点等。
科研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计划。
2.3 科研数据管理
科研数据是科研工作中最重要的资料,合理的科研数据管理可以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科研人员应建立科研数据管理的规范,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和备份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4 科研成果评估
科研成果评估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评估科研成果的价值和贡献具有重要作用。
科研人员应根据项目要求,制定科研成果评估的指标和标准,进行成果的定量和定性评估,为科研成果的申报和推广提供参考依据。
2.5 科研团队协作
科研工作一般需要多人协作,科研团队的协作效率和团队氛围对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科研人员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提高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效率,搭建团队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2.6 科研文档撰写
科研文档是记录科研过程和成果的重要形式,合理的科研文档
撰写规范可以提高科研成果的可读性和可重复性。
科研人员应根据
学术要求和项目需求,规范撰写科研文献,并进行必要的文献整理
和归档工作。
2.7 科研经费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科研人员应
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进行预算和报销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
合规性和透明性。
3.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是一项提供科研管理指导的规范性办法,在
科研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科研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和
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和执行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增加科研成果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