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小组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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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时间:2013-9-6 11:26: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面向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优势,促进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有关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归口科研处,科研处负责统筹教育科研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并统筹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以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经费资助或支持的教育科研项目,均纳入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的范畴。

省教育厅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教育科研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要以适当方式支持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教育科研工作,但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研究课题原则上不纳入教育科研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理论对教育发展的指导、探索、促进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2、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3、筹措和管理教育科研经费4、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批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对重大研究成果进行验收5、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6、评定和奖励广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7、领导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为推动各地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当地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通知)校人通知〔2011〕154号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现将《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电子科技大学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页脚内容4主题词:人事管理办法通知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2011年12月20日印发附件: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职科研队伍,优化科研人员配置,为学校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专职科研人员,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国家和地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需要(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所聘用的专职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

第二条专职科研人员的来源(一)由校内教师或其他人员转聘:原有编制类型不变,今后按照科研系列(或工程系列)晋升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二)新聘用的专职科研人员;(三)博士后:按照国家、四川省和电子科技大学相关政策管理。

第三条专职科研岗位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

新招聘的研究员年龄不超过45岁,副研究员不超过40岁,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超过35岁。

第四条专职科研人员可按照学校科研系列(或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页脚内容4办法和申报条件,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按照岗位等级调整的政策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在首个聘期期满后,如符合其他岗位的任职条件,因工作需要可转聘校内其他系列岗位。

第五条研究员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副研究员按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按核定编制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其他人员和短期聘用人员按核定编制外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专职科研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纳入相应的编制类型进行管理。

第六条专职科研人员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面向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优势,促进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有关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归口科研处,科研处负责统筹教育科研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并统筹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以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经费资助或支持的教育科研项目,均纳入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的范畴。

省教育厅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教育科研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要以适当方式支持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教育科研工作,但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研究课题原则上不纳入教育科研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理论对教育发展的指导、探索、促进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2、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3、筹措和管理教育科研经费4、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批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对重大研究成果进行验收5、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6、评定和奖励广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7、领导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为推动各地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当地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档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档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学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尽早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加强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的学生课外科学研究与实验项目。

(二)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原则包括:1.兴趣驱动。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

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

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分为院、校两级。

院系级项目由院系资助、管理;校级项目从优秀的院系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学校予以资助和管理。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备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开展的策划、协调及管理规章制度的审定等工作。

(二)学校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立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办公室,负责全校项目申报及评审的组织、项目管理制度拟定、项目实施运行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学校设立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四)各院系作为项目开展的责任单位,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负责的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院系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检查等工作。

院系要建立指导教师队伍和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科研实验平台。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厅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内地西藏班(校):为了改进和规范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推动产生更多优秀成果,促进我区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11月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西藏教育学科实际,我厅现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3月15日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西藏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提高西藏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推动西藏教育科学研究繁荣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研究、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主要功能,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教育科学研究和培养教育科学人才,重点支持关系西藏教育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有利于推进西藏教育科学创新体系建设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支持西藏教育科学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对西藏教育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建设等。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教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教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学校教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的精神,落实省有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要求,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提高师资水平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现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一、课题管理的组织和内容1.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课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各职能结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组长组成。

2、教研室为课题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实施、成果鉴定、送审、建档等工作。

3、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和优秀成果推广等的全过程管理。

4、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科研课题专项活动,教研室负责建设和管理课题科研队伍(聘请兼职研究员),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课题指向和课题分类5、学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主要研究:在学校教育发展中具有重要现实和指导意义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教学实践领域内,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问题;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

6、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主要指向经学校教研室和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的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

国家级课题:指国家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省级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市区级课题:市区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校级课题: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含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7、关于校级立项课题:(1)学校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是指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应用价值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科研项目。

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

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

《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机构是学校科研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实现科学研究目标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学校机构设置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管理,促进科研力量的整合,更好地推进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机构为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和校级科研机构。

1。

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指依托兰州理工大学建立的国家级、部省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推广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2.校级科研机构指受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支持,依托我校建立的各类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开发中心(简称产学研合作科研机构)以及经兰州理工大学正式批准成立的各类研究所、检测服务中心等。

3.本办法科研机构不含学院认定的科研机构,学院认定的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自行制定.第三条我校的科研机构分为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和非相对独立科研机构。

相对独立科研机构是指在依托学院统筹下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财务权,学校给予固定编制并设立特聘岗位,科研任务单列的科研机构。

非相对独立科研机构指不含独立建制,学校不设固定编制的研究机构。

第四条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共建(合办、协办)各级各类研究机构,鼓励校内科研机构以适当方式与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科研合作,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促进科研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第五条科研机构的主要目标任务:以工程技术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多学科结合,科研与育人并举,与产业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面向行业,源源不断地向社会扩散和辐射新知识、新方法、新产品,培养与培训新型技术人才,在行业中影响力较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面向社会开放、流动和联合,省内一流水平,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知识创新和学术交流及人才培养基地。

以人文社科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具有省内一流水平,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中心和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的智囊中心、信息咨询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第二章科研机构的设立与撤销第六条科研机构的设立应有利于推动学科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形成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有利于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申报,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加强校内及国内、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研究小组建设方案

研究小组建设方案

研究小组建设方案
一、前言
为了增强科研实力,提高科研水平,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团队合作优势,特制定本研究小组建设方案。

二、总体目标
1.建立一支高水平、跨学科的研究团队,在重点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2.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发展平台。

3.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优秀科研人才。

三、组织架构
1.组长:负责研究方向确定、团队管理和科研活动统筹安排。

2.研究骨干:在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负责具体研究项目的实施。

3.研究生:积极参与研究工作,接受研究培养。

四、主要任务
1.开展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2.承担国家及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3.培养优秀研究生,加强科研人才梯队建设。

4.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工作机制
1.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研究进展,探讨发展方向。

2.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3.为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发展空间。

4.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倡导诚信守则。

六、保障措施
1.落实研究经费投入,保证基本运行经费。

2.改善科研硬件条件,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

3.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进高层次人才。

4.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以上是本研究小组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为研究小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

我们将以此为基础,积极实施,不断完善,推动研究小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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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科研小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创我院学生科研活动新局面,使学生尽早进入各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学科前沿,了解学科发展动态,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科研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特此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成立科研小组的目的及意义
成立大学生科研小组是我院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实施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学研究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现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
一、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满足以多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为目标的人才培养要求。

二、是给大学生提供科研训练机会,以期学生尽早进入该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和了解学科的前沿,明晰学科的发展动态;
三、是充分利用学科综合、教学资源,因材施教,提高办学效益;
四、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五、是加强师生团队合作精神和交流表达能力;
六、是以“研”促进“学”与“产”的紧密型结合,鼓励我院学生早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通过大学生科研小组活动的开展,促使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的涌现,为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奠定良好基础。

大学生科研小组的成立,对于鼓励我院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增强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和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
科研小组成员由我院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每年10月中旬进行选人,人数要求不限。

科研小组采用流动形式管理,小组内成员若出现工作不积极,以致影响其他成员的工作,则予以劝退;未加入科研小组的同学若后期观察优秀,则积极引进。

科研小组设组长一名,对科研小组进行整体规划。

组长、组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长的职责
1、负责例会本组成员的通知、会议的传达、小组意见的上传等事项;
2、负责定期催促成员上交作品的工作;同时监督未能按时上交作品的组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作品;
3、负责成员作品的收集、指导和整理工作。

4、负责小组内自主课题的经费申请审查。

(二)、组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小组组长的工作;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知识;
3、积极参加科研小组组织的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
4、小组成员及时完成相关作品的制作,并上交。

5、参加科研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努力工作;
6、在各类竞赛中,履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作弊;
7、对科研小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三、组织行事原则
以“积淀传承”为方针,以“团队形事”为原则,以“服务同学”为己任,已“学习新知识”为目标。

四、小组事务方向
1、在科研小组的组织下,小组内成员积极参加科研培训;以小组
为单位,担任院科研老师实验助理以及宣传、参加各种科研竞
赛;
2、在能力基础上,小组内成员组队自我创新、自我开展各类科研
项目。

五、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培训制度
1、每周不定期举行科研小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经验交流、相关软件操作以及科研作品书写的学习。

2、科研小组成员每次培训必须到场,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须向组长请假,三次及以上无故旷课者开除科研小组,取消其在科研小组内的一切权利。

(二)、项目作品管理
1、项目申请 3月下询,科研小组将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征集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3-5人组成的小组(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结组)。

组长要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和筛选,符合基本要求的由老师进行进一步的修订。

由科研小组内自主创新的课题,可向院级申请经费支持。

2、中期检查项目支持人填写项目申报书。

检查通过的,由学生会进行保存,待参加其他大学生科研竞赛;未通过检查的,视情况限期整改或中止项目。

3、作品总结由院级立项作品的项目主持人进行项目总结并给予奖励;对未在校里立项的作品,视情况评选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4、结项报告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须提交包括项目研究情况、使用方法与手段、查阅引用资料情况、成果完成形式和价值、得失经验等在内的项目结项报告,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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