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保详情以及转移须知【【现行政策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市政办发[2010]111号•【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六月三日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县)两级统筹的基础上,整合市及区县分级管理的医疗保险工作和基金,从今年起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2011年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二、基本原则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坚持“四个统一”的原则,实行属地分级管理。
(一)缴费标准统一。
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二)待遇水平统一。
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基金管理统一。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纳入市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业务流程统一。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统一的参保登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等业务经办流程。
西安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社保转移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包括社保、财政 、税务等,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是确保社保转移 顺利进行的关键。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智能化服务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未来社保转移办 理流程将更加智能化,通过智能识别、自动 审核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服
务质量。
跨部门数据共享
提前咨询
建议提前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 地的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转移 流程、所需材料和时间等。
及时办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社保转 移手续,避免影响个人权益。
01
了解政策规定
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务必详细了 解西安市的社保政策,确保自己 符合转移条件。
02
03
材料准备
根据社保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相 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社保 卡、参保凭证等。
提交申请及审核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西安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申请表》。
审核
西安社保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 函》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结果反馈与查询
转移原则:遵循“权益累计、关系接续 、待遇不变”的原则,确保个人或单位 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失。
转移过程中,个人和单位应积极配合,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单位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手续;
转移要求
个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02
西安社保转移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及意义
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多样化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西安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西安市各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西安市各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及具体的办事流程一、保险基数1.养老、失业保险: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或西安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执行基数为1077元,每年1月调整基数)作为缴纳基数。
如果本人上年度收入超过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300%以上,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60%,以60%作为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或西安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执行基数为1077元,每年7月调整基数)作为缴纳基数。
如果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本人上年度收入超过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300%以上,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3.住房公积金: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4.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的,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二、保险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28%,其中单位承担20% ,个人承担8% 。
2.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3.5%,其中单位承担2.5%,个人承担1%。
3.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9%,其中单位承担7%,个人承担2%。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方可享受大额医疗补助待遇。
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单位承担80% ,个人承担20%。
4.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补贴比例均为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20%,单位缴纳比例不得低于个人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与单位补贴总缴纳比例不得超过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5%。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按《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中所属行业类别的基准费率(费率范围为0.5%--2.0%)确定。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指南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指南为了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西安市推出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在特定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转出养老保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指南。
一、转出条件根据西安市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选择转出养老保险:1.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灵活就业人员自愿转为短时合同工、劳动合同工或正式员工,并确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转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当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同时符合法定退休年龄条件,可以选择转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满15年: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限累积达到15年,可以选择转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年限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继续参保或转入城居保。
二、转出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转出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2.办理申请: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居住地社区或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填写《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出申请表》并签字。
4.缴费结算:审核通过后,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结清所有的个人养老保险费用,并办理缴费结算手续。
5.确认转出:个人缴费结算完成后,经办机构将办理转出手续,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转至目标单位或地区。
6.办理转入或退保手续: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意愿,可以选择转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退保。
三、注意事项在进行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时,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办理时限:转出申请需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及时申请,逾期申请将无法办理。
2.缴费结算:办理转出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清偿所有的个人养老保险费用,否则无法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转入:选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根据目标单位或地区的规定进行办理。
4.信息变更:在进行转出办理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确保个人身份、户口信息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在外省缴纳的社保怎么转入西安市整理

在外省缴纳的社保怎么转入西安市整理在外省缴纳的社保怎么转入西安市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以,在争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你知道在外省缴纳的社保怎么转入西安市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在外省缴纳的社保怎么转入西安市的学问,欢迎阅读。
养老保险转入依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法》国办发〔2023〕66号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淌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准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准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连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淌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第六条跨省流淌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转移个人帐户全部,统筹基金转移12%。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指南

பைடு நூலகம்受理条件
养老保险关系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若转出时需要进行参保信息变更,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变更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2、姓名、身份证号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通办范围西安市咨询电话02912333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监督电话02988360286服务对象自然人受理联办机构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收费情况否办理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指南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法定时限
无
行使层级
市级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当日办结。
通办范围
西安市
咨询电话
(029)1233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监督电话
(029)88360286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联办机构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收费情况
否
办理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号)
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四层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安局转发省人社厅公安厅关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安局转发省人社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有关问题政策
解答的函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2.11.13
【实施日期】2012.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安局转发省人社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有关问题政策解答的函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级各企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有关问题政策解答的函》(陕人社函〔2012〕6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因户籍制度改革难以认定参保人城镇户籍、农村户籍的,由原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认定;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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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市医保卡划入额调整为100-502元,门诊费正式开启报销

2023年西安市医保卡划入额调整为100-502元,门诊费正式开启报销2022年12月29日,西安市医保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预示着,2023年1月起,西安市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将发生较大变化,而普通门诊费也可以报销了。
根据《细则》,今年开始,西安市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标准将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标准。
其中: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准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
根据西安市医保发〔2022〕116号文,2023年西安市在职职工医保卡划入标准每月在100.46-502.3元之间,但具体到每个人可能不一样,因为只要缴费基数不同,医保卡划入标准就不同。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都是一样的,统一为100.46元。
退休人员(包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统一为每月100元。
按照《细则》,2023年1月起,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费用达到起付线以上和最高报销限额以内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具体来说,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报销范围内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元后即可按比例报销,全年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最多可以报销2000元、退休人员(包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最多可报2500元,超过部分全部自费。
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看门诊,报销比例是不同的,且向退休人员有所倾斜。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为60%、三级医院为50%,退休人员(包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则分别为75%、65%、55%。
根据规定,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未按规定直接结算的,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门诊费都不能报销的。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或临时外出到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备案后,同样可以报销,且可以直接在备案地刷卡结算报销,只是报销标准仍按参保地门诊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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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保现行政策以及转移须知
每个人上班都缴纳社保,但很多人缴纳了很多年连五险一金是什么都不知道,在转移的时候更不知道改怎么转移,下面就简单的写一下西安市社保的一些政策,方便大家。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一个总称,总称!!注意是总称!!!包含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住房公积金
说到这里,我要插一句,很多人问到自己缴的社保,说什么“我的社保啊医疗什么的都在你这里缴纳的。
”说这话就和小学生句子改错一样,好像说了“我今天去文具店买了文具、铅笔和橡皮”一样!!病句么!!!所以大家以后千万不要再这么说!!!不然必定会被人偷笑的!!!
西安市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四险是合在一起缴纳的,所以只要缴纳医疗剩下都是有的,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三险或者三险一金之说,如果缴纳肯定是五险或五险一金。
因为工伤和生育保险只需公司缴纳,个人不用缴纳费用,所以很多人认为没有才称之为三险!!
社保转移须知(现行政策):
西安市的现行政策中,五险一金需要进行转移的只有养老和公积金两项!剩下四险只要之前单位停缴,你将你的医保编号报给现要转入单位,单位就可以进行正常缴纳,无需做转移!!!
1、养老:①市内养老转移:先在现在要转入的单位领取一张《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
移申请表》(新单位要加盖公章)至原参保单位,表格上请填写好您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原参保单位将此表格拿去当地社保局打印一张养老台账(全名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给您,您再将这张养老台账交于现在转入的单位(请注意核对个人帐户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公司如果没有养老转移单模板的,在本人的百度文库里有,需要的同志们可以找一下。
②陕西省内(不包括西安市)及陕西省外养老转移:直接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打印出个人
养老缴费凭证(养老台账),将原件交至现在要转入的单位。
备注:养老在陕西省内有开户缴纳记录者必须做转移,否则无法缴纳。
2、公积金:持先公司开据的公积金接收函并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至原参保单位转移,上面写清楚:公司的公积金账号、公积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并且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