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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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本公司生产和质量控制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实行统一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责在工作程序中明确。

4.工作程序4.1概述凡在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量值能溯源到国家标准。

4.2监视和测量设备计划4.2.1使用部门根据集团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配备计划。

4.2.2设备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审查批准后,作为配备依据。

4.2.3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备总计划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直接批准,使用单位统筹、实施。

4.2.4各生产基地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照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要求自行计划、审批和实施。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4.3.1购置的原则(1)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属于经批准的配备计划范围。

(2)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有检定合格证。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生产厂符合《计量法》的相关规定。

4.3.2购置报告(1)一般质量控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采购价格在5000元及以下)报告由使用部门申报,分管领导批准。

(2)重点质量控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采购价格在5000元以上)报告由设备使用单位向集团总经理申报和批准。

(3)购置报告经规定程序审批后,由设备使用单位下达购置通知,通知应明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和数量,必要时可向采购主体单位建议其生产厂家。

4.3.3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主体单位依据购置通知和购置原则进行采购。

4.4验收4.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由申请部门、子公司负责,验收内容如下:(1)是否符合购置通知内容及购置原则要求。

(2)所购设备完好情况。

(3)设备的标志及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4.4.2验收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交申请单位负责处理。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设备从购置、校准或检定、标识、使用、报废等全过程控制要求和方法,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适应,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标识及设备控制。

3.2采购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

3.3物管部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档案,并保存原始入厂资料。

3.4各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用及申购、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

3.5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

4 工作程序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4.1.1各部门根据产品检验的需要及所要求的准确度,填写《采购计划申请单》交至采购部进行采购,申请购置的设备应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4.1.2 采购部对提交的《采购计划申请单》进行核对,按《采购管理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4.2.1新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到厂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物管部,双方对其表面质量与实物配套情况进行交接,完毕后,由物管部通知品质部进行验收(包括说明书、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等);如需要委外检测的设备,品质部应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外检测,经检测合格后须让对方出具检测合格证。

检测不合格,则返回采购员,由其向供应商办理退换货或维修手续,直至验收合格。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登记4.3.1所有测量设备,品质部负责确定校验周期并统一编号,登记在《测量仪器设备一览表》中。

4.3.2测量设备编码原则:JUST-部门编码-设备代码-流水号。

部门编码详见《文件控制程序》;设备代码分M、T、S三种,M.量测仪器(卡尺等);T.测试仪器(试验机器设备);S.检验仪器(激光干涉仪等)。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初次校验合格后,品质部对合格品应贴上标识,内容包括有效日期,设备编号、检验状态合格等,标识贴完后方能入库并发放使用。

ISO27001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ISO27001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通过对各项控制措施满足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监视、测量与分析,为策划、实施、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控制措施衡量、法律法规符合性验证、安全目标、方针贯彻。

3、术语和定义引用ISO/IEC27001:2022标准及本公司信息安全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4.1管理运营部4.1.1负责信息安全控制措施有效性、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实现程度测量。

4.1.2负责识别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检验是否满足。

4.2管理者代表4.2.1负责掌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运行情况,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对最高管理者负责。

4.2.2收集、评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适宜性的改进建议;4.3管理运营部4.3.1负责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发布《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对本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

体系管理部负责法律法规的更新以及适用性的确认,并传达给各部门。

4.4采购保障部4.4.1负责每半年对各职能市场销售部门进行监视和测量,对各职能市场销售部门的监视和测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为纠正和预防提供信息。

4.4.2负责收集的顾客信息安全满意程度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和传递。

5、工作程序5.1法律符合性测量5.1.1法律识别由管理运营部负责每半年收集、更新与公司运营有关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编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清单》,解读法规要求,在制定公司信息安全规章制度时作为遵循条件之一,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培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进行相关的法律合规性评价活动:1)原有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时;2)外部环境标准发生变化或者环境体系进行换版时;3)公司内部或者周边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4)有新的设备或者设施投入使用前;5)一般情况下每年末进行相关的法律合规性评价工作。

各部门根据信息系统日常运行及检测记录,对控制效果、过程的符合性进行相应评价。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得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控制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3、职责:质量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4、工作程序:4.1 质量部负责审核各部门上报的关于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物品采购申请表》,确定监视和测量设备购置及发放方案,行政副总签字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4.3 采购部将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交由质量部作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由质量部统一领用保管并控制发放。

发放时做好登记,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登记表》。

4.6 各部门应正确使用和保管监视和测量设备。

详细参照《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管理规定》4.7我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分为内检和外检:4.7.1外检:公司内检用的母尺及公司无能力检测的设备,由质量部负责将定期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质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报告的保管工作。

内检参考母尺由质量部统一编号、管理。

外检的设备由质量部核对其结果是否符合本组织的要求。

4.7.2监视和测量设备内检:由质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内部检定工作。

内检工作参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作业指导书》,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生产现场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周期不允许超过6个月,各部门定期送质量部进行校验;内检的设备应将校验结果录入《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记录》。

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维修,并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能维修的做报废处理。

4.7.3校准状态标识:校准后的所有设备应有校准状态标识,标识应包括编号、下次校验时间;没有标识的设备不得用于监视、测量和试验;5 相关记录:JL-32 《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JL-36 《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记录》ZY-15 《校准作业指导书》ZY-18 《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规范》》。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1.1由主管部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1.2供应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供应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2.1生产技术部、质检部分别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台帐。

2.2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主管部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主管部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部负责退回厂家。

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主管部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主管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ISO5000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ISO5000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ISO5000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1 目的为了对公司用能设备的购买、使用、维护和处置进行有效控制,以此达到最佳的运行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 职责3.1 资产管理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及本公司标准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校准、监督,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不确定度已知,并满足对过程控制、能源利用监视和测量的要求;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及相关制度的落实,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使用和运行。

3.2 工程保障部执行采购计划及定期检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库存情况。

3.3各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在使用中发现有异常和不合格时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仪表工段。

4 控制要求4.1 监视和测量设备流转管理包括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采购、验收、仓储、发放、封存、启用、降级和报废管理。

4.1.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a)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与管理应满足GB17167的要求b)配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原则,拟选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性能、型号及精度应依据被测物的属性和被测参数的量值范围、允许误差、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相适应;c) 新建、改建、扩建等有明确设计方案的项目,所需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应由项目组和专业技术设计部门负责;d)凡新增的、备用的或维修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各使用单位根据设置要求拟定计划,报资产管理部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e)生产控制、质量检验、环境检测所需的化学分析仪器及标准物质由品管部拟定计划,分管领导批准;4.1.2 采购a) 各部门编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计划,经资产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保障部进货。

4.1.3 验收a) 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计量管理人员检验后方可入库,检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仓库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由工程保障部办理退货;b) 新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使用单位同意后,可根据供方质量证明、测试报告、出厂检定合格证、CMC标志等组织验收。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确保产品和服务要求得到满足,应在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对产品的特性和服务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工程施工、验收和售后服务的日常监控和测量工作。

3.职责3.1项目部、子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2物业子公司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3品质部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4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4.工作程序4.1工程施工的监控和测量。

4.1.1材料进货验证对进场的工程建设所需材料、设备、物资要进行检验、验证。

验证合格贴上合格标签,准于施工使用;验证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4.1.2阶段检查验收4.1.2.1各阶段的施工符合规定要求时,项目部、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1.2.2验收内容a.基槽验收主要检查基槽土质情况;b.主体封顶验收主要对混凝土外观、各轴线间距、梁柱截面尺寸及质量记录资料等情况的检查;c.竣工验收是对单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和工程相关资料的全面检查。

4.1.2.3为不影响产品的交付使用时间,项目部、子公司可决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4.1.3验收评审进行现场实测检查后,验收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以会议记录的形式如实的记录验收情况。

验收合格的,准许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4.1.4日常检查为确保工程质量,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1.4.1检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及上次发现的问题的改进情况。

4.1.4.2检查时间项目总监按照检查规定的内容,每月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对现场管理作综合考评。

4.1.4.3检查方法和要求a.在定期检查时,通过检查记录(包括监理单位与工程管理部门)、现场办公例会的会议纪要和工程现场加以确认,实事求是的予以评价,并作好检查记录。

b.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含流程表格)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含流程表格)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下简称监测设备)进行控制,证明所生产的产品都能符合规定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

2.0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在用的监测设备进行管理,无论其为私有或由顾客所提供。

3.0职责3.1 质检部负责对用于产品和过程监测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检定/校准(校验)。

3.2各使用部门负责监测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存及其日常维护。

3.3 质检部负责监测设备的测量系统分析管理。

4.0程序内容4.1 监测设备控制程序4.2 其他管理要求4.2.1 本程序所指监测设备,指用于产品或过程监视和测量用的装置,如常用量具(卡尺、千分尺、电子称等)、设备仪表、试验设备(装置)等。

其中主要指测量设备,监视设备不需要检定或校准。

4.2.2 监测设备的使用环境和人员要求a)监测设备使用场所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和《生产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b)质检部和综合办负责对使用监测设备人员视情况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培训。

4.2.3当公司有计算机程序软件用于过程或产品的监测时,为保证监测值准确,质检部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4.2.4 质检部负责对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测量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按MSA手册规定的方法进行,除非顾客有评价方法的要求。

质检部负责制定《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按计划对计量型或计数型测量设备进行分析,形成分析记录。

4.2.5 公司设实验室,归质检部管辖或领导,其管理执行《实验室管理程序》。

4.2.6 监测设备检定和校准、测量系统分析的有关记录由质检部予以收集、保存。

5.0相关文件《设备管理程序》《记录管理程序》《实验室管理程序》《计量器具校准规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d oc《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测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xl s《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记录》通用卡尺校准记录表.xl s《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测量系统分析计划表 (2).xl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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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在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设备的精密度
和准确度满足使用要求,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可靠性、稳定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与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施工的符合性及安全与
环保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质量环保科是本程序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
a)负责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并建立台帐;
b)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监督实施。

3.2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仪表检定室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或检定(验证)。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程序内容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确定及分类
监视和测量设备分为A、B C三类,详见“监视和测量设备分
类管理目录”(附录1)
4.1.1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A类计量器具:
a)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b)计量标准装置;
c)大型计量器具;
d)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用于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e)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试验,并提供计量数据的工作计量器具。

4.1.2除A类计量器具外,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E类计量器具:
a)用于一般工艺、生产过程检验、试验,并对准确度有要求的计量器具;
b)计量数据对施工作业质量有影响的石油专用计量器具。

4.1.3除A、E类计量器具外,均为C类计量器具,包括:
a)对示值准确无严格要求的,只起指示、监视作用的计量器具;
b)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但平时不允
许拆装、实际校准周期必须与设备维护同步进行的计量器具;
c)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非强制
计量器具;
d)对测量数据无严格准确要求、性能不易变化的简易、低值、易耗计量器具;
e)国家、地方、行业没有颁布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准确度又无要求的测量设备。

4.1.4 校准或检定(验证)要求
a)各在用A B C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分类管理目录”(附录1)的要求,按期进行检定,并取得相应的检定证书;
b)工具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原则上只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一次性校准、检定或验
证,如有外界因素造成量值可能发生变化应重新检定。

随设备配套的仪器仪表,在设备投用前,应进行校准或检定(验证);在日常管理中,连续运转设备上不便拆装的计量与自动化仪表,应随设备检修同步安排校准或检定(验证)。

c)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或检定(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
4.2.1各单位编制本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购置计划,报安全质量环保科汇总后,形成公司年度购置计划,填写Q/ZZ1/7.5-9- 1“年度监测设备购置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4.2.2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接收,若检定不合格,由采购单位负责退货。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3.1各单位根据在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Q/ZZ1/7.5-9- 2“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台帐”,上报安全质量环保科。

4.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测量设备校准或检定(验证)的实施。

公司内部能校准或检定(验证)的测量设备由仪表检定室负责,并填写“检定记录”和出具“检定证书”。

外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具有资格的检定机构校准或检定(验证)。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彩色标志管理
4.4.1标志的颜色:深红色管理证用于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量值传递标准;绿色合格证用于标志有检定规程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黄色准用证用于标志无检定规程和校准方法,使用比对或其它方法进行准确性确认的计量器具;蓝色限用证用于标志定期检定和校准某一特定测量范围或测量点的计量器具,使用时必须标明限用范围和限用点;天蓝色封存证用于标志生产或流转中暂时不投入使用的
计量器具;红色禁用证用于标志国家规定淘汰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此类计量器具禁止在生产和管理中使用。

4.4.2彩色标志的内容:各类彩色标志应标明计量器具编号和有效日期,《合格证》、《限用证》、《准用证》应标明检定(校准)机构名称。

4.4.3彩色标识的样式按油田公司统一采购的标识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4.4.4长期不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使用部门申请,安全质量环保科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贴“停用”标志。

4.4.5在野外露天环境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可以不使用彩色标识。

4.5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4.5.1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验证)要求,见本程序4.1.4 的描述。

不存在上述标准的测量设备的校准、检定或验证要求的,执行
《钻井液马氏漏斗粘度计校准方法》(Q/CNPC-DQ1547-2004)《钻井参数仪校准方法》(Q/CNPC-DQ1548-2004,)并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结果。

4.5.2必要时,要对设备的平衡、零点、刻度、量程等进行调整或再调整,以防止监视和测量结果失效。

4.5.3在实施周期检定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各使用单位应及时维修和校准,并使用停用标志。

4.5.4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故障发生前所测得的检验结果应进行重新检测。

4.5.5对监视和测量设备重新校准或检定(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4.5.6对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措施,做出标识和记录,以便跟踪追溯。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与防护
4.6.1 应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性能、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2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整洁、适宜的环境中
4.6.3 监视和测量设备搬运时,防护措施要得当,防止损坏,以保证其准确度完好。

4.6.4对监视和测量设备按仪器设备有关要求进行维护,防止失效。

4.6.5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7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4.8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使用和防护情况,安全质量环保科及各单位每季度应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情况。

5 相关文件
Q/CNPC-DQ1547-2004钻井液马氏漏斗粘度计校准方法》
Q/CNPC-DQ1548-2004钻井参数仪校准方法》
6 相关记录
Q/ZZ1/7.5-9- 1“年度监测设备购置计划”
Q/ZZ1/7.5-9- 2“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台帐”
附加说明:本程序文件编写部门:安全质量环保科起草人:陆宏剑
审核人:高辉
批准人:王方清
附录1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目录
主要A类监视和测量设备目录
主要B类监视和测量设备目录
主要C类监视和测量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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