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加工检验标准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钣金结构件的加工及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金属材料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塑粉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

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变形尺寸(mm)

3以下±以下

大于3小于30 ±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 ±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 ±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 ±以下

折弯检验标准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对角线尺寸(mm)对角线的尺寸差(mm)

300以下±以下

大于300小于600 ±以下

大于600小于900 ±以下

大于900小于1200 ±以下

大于1200小于1500 ±以下

大于1500小于1800 ±以下

大于1800小于2100 ±以下

大于2100小于2400 ±以下

大于2400小于2700 ±以下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焊接

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焊缝长度、高度不均不允许超过长度、高度要求的10%。

焊点要求:焊点长度8~12mm,两焊点之间的距离200±20mm,焊点位置要对称,上下位置要统一。如加工图纸上对焊点有特殊要求,按图纸执行。

点焊间距小于50mm,焊点直径小于φ5,焊点布置均匀,焊点上压痕深度不超过板材实际厚度15%,且焊接后不能留有明显的焊疤。

焊接后,其它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被焊渣、电弧损伤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除干净。

焊接后,零件外表面应无夹渣、气孔、焊瘤、凸起、凹陷等缺陷,内表面的缺陷应不明显及不影响装配。门板、面板等重要零件还应去除焊后应力,防止工件变形。

门、面板与外露壳体的检查

门与面板加工应平整,每米内的凹凸值不处超过3mm,且无明显的凹凸不平现象。

测量方法:在锁好门之后,整体测量用1m 钢直尺在任意部位测量(不计弯边尺寸

部分),直尺与被测面两接触点间的距离要超过整个被测量面的一半,~1m(不包括1m),按比例计算,小于按计算。

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喷涂前工件表面处理要求:

需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清洗等处理。

工件表面无水印或残留的清洗液。

无油污、灰尘、纤维等会影响喷涂表面质量或附着力的不良现象。

其他检验要求详见《喷涂检验标准》。

压铆螺母、螺钉、螺纹孔经喷涂后的允收条件

须保证螺杆、螺母、攻丝孔经喷涂后螺纹良好,装配顺利为合格。扭力测试标准为:

6.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处理

部分配件采取热镀锌处理,电镀标准按国标或客户要求执行。48小时盐雾实验后无辐射剥落现象。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光源标准、附着力检测、质量等级分类等与“喷涂外观检验标准”的相关条款相同。

7.丝印检验标准

颜色

颜色与标准色板比较在色差范围内。色彩印刷应该有足够的遮盖力,以反射光观看,看不清下面的色彩和结构为准,印刷字符及色块的边缘不清晰度不大于缺陷

色斑,夹杂物,色斑的长度不大于1,不许聚集,两处色斑至少相距50以上。不允许有图案不清晰,字体不端正,拖墨,漏印,错位,重叠,少墨等不良现象。

附着力参照喷涂附着力检验方法

8.装配通用检验标准

装配通用要求

装配应保证实物与装配图一致。所有的材料、零部件、标准件的更改代替必须经设计批准。

提交装配的所有材料、机械和电器零部件、外购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有效期要求。

不允许在装配过程中对被装配件造成任何损坏和降低其性能。

机械零部件装配前必须清洁。进行清洁处理后,对活动零件应重新干燥和润滑,对非金属材料的部件,清洗所有溶剂不应影响零件表面质量和造成形变。

相同的机械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也允许装配过程中按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修配调整。

只有在图纸有规定时才允许对外购件进行补充加工。

机械零部件在装配过程中不允许产生裂纹、凹陷、压伤等可能影响设备性能的其它操作。因装配原因导致涂复层有局部损伤时,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弹性零件(如弹簧、簧片、卡圈等)装配时不允许超过性限度的最大负荷而造成永久性变形。

有锁紧定位装置的零部件,在调整完毕后应锁定。锁定时,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对要求完全固定的结构应当装配牢固,不允许有歪斜、摆动、转动、位移等现象。

各种橡胶、毛毡及其它非金属材料衬垫均应紧贴装配部件,不允许有裂纹或皱折。

经氧化或氮化处理的钢制件,装配前应采取防锈措施。

机械安装完毕后,不允许有残留金属屑及其它杂物。

各可拆卸连接(螺钉、螺栓、销等)均应连接可靠,拆卸方便,无坏丝滑牙现象。

螺钉装配后端面平齐工件基面,末端突出部分不超过4扣;

9.包装要求:

必须牢固可靠,符合“三防”与长途运输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