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五年行动计划(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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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规划

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规划

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规划(2008年——2012年)(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弘扬民族文化,建文化名城,不断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进一步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事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10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工艺美术产业的现状、优势和存在的问题(一)杭州工艺美术产业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工艺美术行业2007年实现销售产值71.8亿元。

在我市工艺美术行业中,除杭州张小泉集团公司、杭州王星记扇业有限公司、杭州邵芝岩笔庄、杭州都锦生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信源银楼有限公司等少数老字号企业外,近几年通过市场竞争发展起来的工艺美术骨干企业主要有杭州金星铜工程有限总公司、杭州航民百泰首饰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美艺花边有限公司、浙江美术地毯有限公司、杭州富春宣纸有限公司、美通日用品(杭州)有限公司、杭州中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

其中以萧山花边这一子行业的产业规模最大,规模将近50亿元。

(二)杭州工艺美术产业的优势1、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杭州钟灵毓秀,物宝天华,历代文风鼎盛,人才辈出。

七千年前“跨湖桥文化”的黑陶,四千年前“良渚文化”的玉琮,自史前起始,杭州先民就以宏大的格局,用浓墨重彩谱写了中国工艺美术无比辉煌的序曲。

历经千百年流传,杭州工艺美术以其文化积淀深厚、技艺精湛、品种丰富、独具民族神韵和地域特色而享誉国内外。

南宋官窑瓷、杭州刺绣、鸡血印石、萧山花边、西湖绸伞等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是杭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拥有一批工艺美术大师我市共有22位工艺美术大师。

其中,中国工艺美术大师6位,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11位,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12位(其中1位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6位被评为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

这六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是我市工艺美术行业的杰出代表,他们是:赵锡祥,萧山花边的杰出代表人物,高级工艺美术师,1988年被轻工业部授子“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关于征求《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2020)

关于征求《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2020)

关于征求《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2020)各有关单位、人员:为促进杭州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市经信局起草了《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件从2020年7月7日至7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市经信局消费品处电话(略)电话(略)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市民中心A座1205室。

附件: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doc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7月7日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事业繁荣与发展,鼓励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和成绩显著的工艺美术人才,根据《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和杭州市《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要求,制定了《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条评审范围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我市从事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和技艺的工艺美术从业人员。

第二条评审标准在杭缴纳社保满一年(报名截止时间)的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法律,无不良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认定推荐为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候选人。

1.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审金奖或特等奖累计2个(含)以上。

2.具有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同时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审金奖1个(含)以上。

3.本人创作的作品获国家级工艺美术类专业协会金奖累计4个(含)以上。

4.获国家级工艺美术类专业协会(学会)颁布的行业大师称号。

5.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传统工艺美术类)。

6.被列入市级以上(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技艺美术类),同时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审银奖1个(含)以上。

上述获奖作品作者应是独立作者、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同一作品获奖按最高奖记一次,获奖证书需主办单位盖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年1-12月)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5]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01.05【实施日期】2005.01.0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年1月-12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计委拟订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年1月—12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一月五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综合竞争力,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新近公布的有关产业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与市各有关部门研究,在2004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基础上,制定2005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本目录分为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三类,其余未列出的为允许发展类项目。

现将2005年1月至12月期间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公布如下:一、鼓励发展(一)农业、林业、水利。

1、六大优势产业(茶叶、花卉苗木、水产、畜禽、蔬菜、竹业)和五大特色产业(水果、干果、蚕桑、药材、蜂业)的优良品种。

2、农业新型栽培技术及模式,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生物基因工程在农业中的应用。

3、土地整理项目,标准农田建设,大型灌区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4、农林业种(苗)场、基地的建设,农业珍稀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项目。

5、大宗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安全食品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6、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生态公益林、速生丰产林、退耕还林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恢复与绿化工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5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5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5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我市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的战略目标,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文化传承、科技支撑的基本原则,突出七大领域融合,着力推进“五个一批”建设,有效提升我市“文创产业化、产业文创化”和“智慧产业化、产业智慧化”水平,为杭州经济转型升级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创意(以下简称文创)产业作为全市支柱性产业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巩固,文创产业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相关产业的文创附加值显著提升,为杭州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产业融合(一)加强文创产业和制造业融合。

整合在杭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力量,大力培育专业设计研究机构,加快杭州创意设计中心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以“四换三名”工程实施为契机,围绕先进装备制造、轻工业等优势行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设计业、包装与模型设计业、家电轻工产品设计业、运动器材设计业等工业设计业,着力提高文创产业的渗透度和融合度,增强全市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转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杭政办函[2008]196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9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函〔2006〕23号)精神,结合我市行业协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行业协会发展现状本规划涉及的行业协会是指经依法批准设立,由同行业、相关行业的经济活动主体为维护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与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

其主要职能是:为会员提供服务,代表行业开展活动,协调会员关系,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打造行业、企业品牌,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市大多数行业协会组建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市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规模不断扩大,作用日益突出。

全市行业协会由 2000 年底的136家发展到2007年底的383家,其中市本级101家,各区、县(市)282家,7年内行业协会总量净增了1.82倍,年均增幅达到15.94%。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发展尤为迅速,涌现出一批初具规模、民间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行业协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30•【字号】杭政办[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7〕2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委拟订的《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四月三十日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经委二○○七年三月十九日)为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17号令)、《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10号)和《浙江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工字〔2001〕1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资金来源及用途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的需要。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拯救、保护濒临失传的国家、省和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二)发掘已失传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三)获奖工艺美术品的奖励;(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生活困难的工艺美术大师的补助;(五)市政府组织的传统工艺美术活动支出;(六)经市政府批准的用于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发展的其他支出。

二、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项目的资助和奖励(一)资助和奖励内容及标准。

1每年经专家评审、相关部门综合平衡,报杭州市工艺美术事业发展协调小组同意,确定不超过10个重点传统工艺美术领域需重点拯救、发掘、保护、发展的品种和技艺项目,给予3-10万元的资助。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函[2017]17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2.04【实施日期】2018.0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杭政函〔2017〕17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4日杭州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稳增长、调结构、强创新、促转型,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7〕23号)和我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总体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统筹推进与分业施策、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精准发力,着力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全市经济发展“增长中高速、质效中高端、动能转换加快”的良好态势,当好全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排头兵,为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57号提案的答复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57号提案的答复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57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7.24•【字号】浙经信提〔2024〕303号•【施行日期】2024.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57号提案的答复浙经信提〔2024〕303号庄跃成委员: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857号提案《关于对工艺美术企业实施生产性保护的建议》收悉。

该提案深入分析了我省工艺美术企业在生产层面所面临的困境,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助力我省工艺美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商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一、我省已开展工作(一)建立健全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2023年,我省在湖州市、乐清市等地开展人才密度指标试点工作,将人才层次、数量等因素纳入综合评价体系。

2024年,浙江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亩均办〔2024〕1号),对生产企业提出了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为核心指标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评价过程突出分类分业,支持各地在产业特色、企业培育、科技创新、技改投资、社会贡献等方面设置加减分、升降档、过渡期等细化规则,加大重点帮扶企业扶持培育力度。

(二)建立健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依据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全省统一、规范实施用地、用能、排放、金融、创新、财政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明确要求对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链重点环节企业分类施策,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深入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印发《浙江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行业指导水平细分至166个行业中类,明确民生保障类、科技创新类、新兴产业培育类、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等原则上不列入高耗低效企业清单,推动各地精准认定帮扶提升工作对象,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总体思路,分类施策开展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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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五年行
动计划(2009-2013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9]252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17
【实施日期】2009.07.1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五年行动计划(2009-2013年)的
通知
(杭政办函〔2009〕25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五年行动计划(2009-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杭州市工艺美术产业五年行动计划
(2009-2013年)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1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规划(2007-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编制此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的运作机制和“继承、保护、发展、提高”的发展方针,在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继承保护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创新、扩大规模,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全国闻名的工艺美术产业重要发展区域,为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平台目标。

第一阶段:争取在2010年前,按照“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标准,将吴山博物馆改建成中国杭州工艺美术馆。

第二阶段:争取在2013年前,将中国杭州工艺美术馆建设成为全国工艺美术展示销售中心、工艺美术学术交流中心、工艺美术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和工艺美术精品拍卖中心。

(二)产值目标。

第一阶段:到2010年,我市的工艺美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当年国家GDP增长率,全市工艺美术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02亿元。

第二阶段:到2013年,我市的工艺美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9%以上,全市工艺美术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35亿
元。

同时,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工艺美术骨干企业,努力形成5-8家年销售产值超5亿元和10-15家年销售产值超亿元的较大规模企业。

(三)种类目标。

继续挖掘、培育工艺美术传统保护品种。

争取到2013年,传统保护品种数量由现有的33种增加到40种以上,并要以萧山花边、杭州织锦、杭绣、杭扇、杭州铜雕、杭州石雕、杭州木雕、杭州竹制品等传统保护品种为培育重点,不断提升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人才目标。

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工艺美术人才队伍。

在我市已有6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和培育全市现有的11名省工艺美术大师,并积极组织参加2010年国家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力争使我市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人数增加到10名左右;到2013年,力争使我市的省工艺美术大师人数由现有的11名增加到20名左右,市工艺美术大师人数由现有的34名增加到60名左右;具有中、高级工艺美术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由现有的227名增加到400名左右。

三、工作重点
(一)继承传统,为工艺美术产业注入现代活力。

1.承续传统精华,提升产业内涵。

我市的工艺美术产业以其文化积淀深厚、技艺精湛、品种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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