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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评审规范(北京地方标准:DB11T 1481—2017 )电子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评审规范(北京地方标准:DB11T 1481—2017 )电子版

ICS 13.200C 78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481—20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enterprises to assess emergencyresponse plan for work place accidents2017- 12 - 15 发布2018 - 07 - 01 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一般要求 (1)4评审方法 (1)5评审流程 (1)附录A(规范性附录)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1)附录B(规范性附录)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4)附录C(规范性附录)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14)附录E(规范性附录)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17)附录F(资料性附录)应急预案评审流程图 (20)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怀冰、关磊、王欣、封光、许学瑞、许铭、史伟静、赵守超。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以下简称评审)的一般要求、评审方法、评审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一般要求3.1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或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3.2应急预案评审包含形式评审、要素评审两个环节,形式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要素评审,由同一组评审专家进行。

213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

213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

ICS65.020.40B 61备案号:44472-201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213—2014代替 DB11/T 213—2003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green space 2014-12-17发布2015-04-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植物养护 (2)5 绿地管理 (10)6 安全作业 (12)7 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2)附录A(规范性附录)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与DB11/T 213—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绿地养护、绿地附属设施、更新修剪、造型灌木等定义(见3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多个定义(见2003版3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树木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见4.1.1.4)——明确了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保留的安全距离(见4.1.1.3);——增加了树木的修剪时期(见4.1.1.8);——增加了树木的修剪程序(见4.1.1.9);——增加了树木修剪的次数和方法(见4.1.1.16和4.1.1.17);——明确了再生水使用的要求(见4.1.2.6);——增加了草坪修剪的内容(见4.3.1);——删除了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见2003版5.4);——增加了水生植物养护的内容(见4.4);——增加了绿地管理包括:植物保护、绿地保洁、绿地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档案管理的内容(见5);——增加了安全作业的内容(见6);——统一了植物养护措施;——明确了绿地养护管理等级划分和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各项指标(见7及附录A)。

冷库管理规范 GBT 30134-2013

冷库管理规范 GBT 30134-201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9)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制冷学会、天津商业大学、北京二商集团、常州晶雪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一凡、申江、唐俊杰、商跃、尹从绪、李鹏、贾富忠。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库制冷、电气、给排水系统,库房建筑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要求和食品贮存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贮存肉、禽、蛋、水产及果蔬类的食品冷库,贮存其他货物的冷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GB 28009 冷库安全规程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质检局[2003]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冷库cold store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温功能的仓储用建筑物,包括库房、制冷机房、变配电间等。

3.2 库房storehouse冷库建筑群的主体。

包括冷加工间、冷藏间及直接为其服务的建筑(如楼梯间、电梯间、穿堂等)。

3.3 制冷机房refrigeration machine room用于放置制冷设备和操作系统及其相关设施的房间。

包括:制冷机器间、设备间和控制室、变配电室和机修室等。

3.4 制冷设备refrigerating equipment制冷压缩机、油分离器、冷凝器、贮液器、中间冷却器、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集油器、蒸发器、空气分离器等制冷系统所用设备的总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文gbt29490——(最新整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文gbt29490——(最新整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文GB/T 29490——2013发布:2014-04-18 作者:admin 浏览:38次内容出处:前言I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维野、雷筱云、马鸿雅、刘海波、徐俊峰、唐恒、常利民、袁雷峰、张杰军、张艳、杨哲、黄晶、韩奎国、岳高峰。

引言II0.1概述本标准提供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2 过程方法利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任何一项或一组活动均可视为一个过程。

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过程,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环节,如图1所示。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输入是企业经营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一般包括:a)开发新产品,研发新技术;b)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c) 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d) 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

通过持续实施并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输出一般包括:a) 激励创造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b)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改善市场竞争地位;c)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支撑企业持续发展;d)系统管理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标准采用过程方法:a)策划:理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b)实施:在企业的业务环节(产品的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中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c)检查:监控和评审知识产权管理效果;d)改进:根据检查结果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3原则本标准提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原则:a) 战略导向统一部署经营发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使三者互相支撑、互相促进。

b) 领导重视最高管理者的支持和参与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最高管理层应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

DB510100 T 203—2016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

DB510100 T 203—2016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

DB510100 T 203—2016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DB510100 T 203—2016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DB510100DB510100/T 203—2016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2016-04-20发布2016-05-01实施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0100/T 203—2016 目次前言 ..................................................................... (2)1 范围 .....................................................................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 (3)4 分类和结构形式 ....................................................................65 材料 ..................................................................... (7)6 要求 ..................................................................... (7)7 试验方法 ..................................................................... . (11)8 检验规则 ..................................................................... . (15)9 标志、随行文件、运输和贮存 (17)附录A(规范性附录)D400设透气孔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Φ———————————————————————————————————————————————680检查井盖结构示意图 (19)附录B(规范性附录)D400不设透气孔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Φ680检查井盖结构示意图 (20)附录C(规范性附录)C250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660*340*120雨水篦子结构示意图 (21)1DB510100/T 203—2016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文gbt2949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文gbt2949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文GB/T 29490——2013发布:2014-04-18 作者:admin 浏览:38次内容出处:前言I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维野、雷筱云、马鸿雅、刘海波、徐俊峰、唐恒、常利民、袁雷峰、张杰军、张艳、杨哲、黄晶、韩奎国、岳高峰。

引言II0.1概述本标准提供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2 过程方法利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任何一项或一组活动均可视为一个过程。

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过程,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环节,如图1所示。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输入是企业经营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一般包括:a)开发新产品,研发新技术;b)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c) 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d) 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

通过持续实施并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输出一般包括:a) 激励创造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b)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改善市场竞争地位;c)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支撑企业持续发展;d)系统管理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标准采用过程方法:a)策划:理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b)实施:在企业的业务环节(产品的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中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c)检查:监控和评审知识产权管理效果;d)改进:根据检查结果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3原则本标准提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原则:a) 战略导向统一部署经营发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使三者互相支撑、互相促进。

b) 领导重视最高管理者的支持和参与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最高管理层应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11T950-2013

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11T950-2013
16.3
报验管理
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按SL 288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查验材质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报请审核。
复试检验
需进行复试检验的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取样复试,并出具复试报告。
复试检验的材料主要有水泥、钢筋、钢材、砂、石、粉煤灰、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土工合成材料、外加剂、筑坝(堤)土料等。
表A.26
C7-11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检测单位
C7-12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检测单位
C7-13
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
C7-14
砂浆抗压强度汇总表
表A.27
C7-15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
C7-16
混凝土抗渗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
C7-17
混凝土抗冻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
C7-18
混凝土抗压(抗渗、抗冻)试验汇总表
SL 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 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8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3.1
施工资料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和收集的资料统称。
13.2
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14
14.1
混凝土开盘鉴定
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在首次使用前应进行混凝土开盘鉴定(参见表A.12),其工作性能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混凝土浇筑记录
拌和混凝土时,应严格按照检测单位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配料。按规范要求对砂、石含水量、原材料的称量误差、拌和时间、坍落度、含气量、出机温度等进行检测,并对浇筑部位、试件留置种类、数量、浇筑过程进行说明,填写混凝土浇筑记录(参见表A.13)。

DB11T-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DB11T-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a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T 353—20XX代替DB 11/T 353-201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nd operation of city road sweeping and cleaning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意见征求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清扫保洁等级划分 (3)4.1 一级 (3)4.2 二级 (3)4.3 三级 (3)4.4 其他要求 (3)5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5.1 一般要求 (3)5.2 人工清扫 (4)5.3 人工保洁 (4)5.4 机械扫路(道路清扫) (4)5.5 机械扫路(道路保洁) (4)5.6 机械捡拾 (5)5.7 机械洗扫 (5)5.8 机械冲刷 (5)5.9 小广告清除 (5)5.10 果皮箱清掏 (5)5.11 果皮箱清洗 (6)5.12 地下通道清扫保洁和过街天桥清扫保洁 (6)5.13 机械洒水 (6)5.14 其他要求 (6)6 作业信息 (7)6.1 业务台账 (7)6.2 作业记录 (7)7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7)7.1 感观质量要求 (7)7.2 定量质量要求 (8)8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 (8)8.1 一般要求 (8)8.2 作业信息检查 (9)8.3 道路尘土量检测 (9)附录A(规范性附录)路面尘土量采集设备吸净率试验、计算方法 (11)附录B(资料性附录)检测与计算结果记录表 (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353—201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本标准与DB11/T 353—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机械化作业、人工作业、机械吸尘(见3.4,3.5,3.12);——修改了术语和定义:道路清扫、道路保洁、机械洗扫(见3.3~3.16);——修改了清扫保洁等级划分(见4);——修改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机械扫路(清扫)、机械扫路(保洁)、机械洗扫以及其他要求(见5);——修改了道路尘土量检测(见7.3);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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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质要求
4.1 组织方
4.1.1 4.1.2 4.1.3 4.1.4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应自有或租赁与展会规模相适应的展馆(场地)及相关设施。 应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 具有承担展览组织活动风险的能力。鼓励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4.2 展览工程方
4.2.1 4.2.2 4.2.3 4.2.4
5.2 参展参观确认
5.2.1 组织方收到参展方参展申请文件后,应对参展方的参展资格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参展 方参展。 5.2.2 组织方应与参展方磋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参展合同。
6 入场
6.1 展馆(场地)方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协助组织方进行消防、公安等行政职能部门的展会申报工作。 保证展馆(场地)及附属设施按与组织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使用。 协助组织方做好展览会的安全保卫及公共卫生工作。 展馆(场地)方工程人员按组织方和参展商的要求配套相关水、电及附属设施。 将展馆(场地)方使用规定发给各个组织方并要求组织方、参展方严格执行。 对所有展位图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确认入场。
5
DB46/ T 266—2013 11 知识产权服务 11.1 组织方应与参展方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各参展方应在展会上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 务。 11.2 展会期间,组织方应考虑邀请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在展馆设立现场办事机构。 11.3 展会期间,如无特别声明,参展方展区内组织的展览和表演视为许可社会公众进行录音、录像和 摄像。不允许录音、录像和摄像的应有明显标识。 12 违约和投诉处理 12.1 参展方和组织方如违反正式签订的参展合同,按违约处理。 12.2 组织方应在展览现场设立投诉受理服务处,受理投诉。 12.3 组织方在展会期间应配合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跟踪处理。
7 布展与撤展
7.1 布展 7.1.1 组织方应向参展方提供展位规格、展馆技术数据、推荐服务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时间管理等 方面的信息资料。 7.1.2 参展方布展时应符合组织方、展馆方提供的相关安全保卫、防火、用电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7.1.3 参展方应负责其展位的布置。 7.1.4 展品应为合法产品,具有相关证明文件和许可证。 7.2 标准展位的布展 7.2.1 组织方应提供标准展位。 7.2.2 组织方应向参展方提供标准展位的建设规范、基本配置和布展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资料。其中 电气装置应符合 GB 16895.25 的要求。 7.2.3 参展方应按组织方的要求进行展位建设。 7.3 特装展位的布展 7.3.1 组织方应根据与参展方协议的标准为特装展位的参展方提供展览空地及配套设施。 7.3.2 特装展位的建设由参展方自行设计施工,但需符合组织方及展馆方关于特装展位建设的相关规 定。 7.3.3 参展方原则上不得对组织方提供的场地的主体结构体系、固定设施和装置进行改动。参展方需 要对展位进行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建筑改动,需经组织方及展馆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7.3.4 参展方应要求展览工程方使用环保和可循环使用的材料。 7.4 撤展 7.4.1 组织方应在展会结束前向各参展方发出通知,并做好撤展的组织工作。 7.4.2 参展方需向组织方提供撤展物品清单。 7.4.3 符合组织方及展馆方的要求后参展方在约定时间内方可撤展。
9.1.1 参展方应负责管理所属展位的展品。 9.1.2 组织方应负责对全部展品在展会开馆期间进行监督,展馆方或组织方在展会闭馆期间进行管理。 9.1.3 贵重物品在展会闭馆期间仍由参展方自行妥善管理。
9.2 宣传品管理
9.2.1 展会宣传品应以宣传相关政策、展会、参展方和参展商品为主要内容,由组织方统一安排发放, 并行使管理职能。 9.2.2 参展方自备的企业介绍、产品目录或宣传单等宣传品,应仅限于介绍本企业和本届参展的产品, 并在其展位内或固定区域内派发。 9.2.3 宣传品应符合国家工商广告管理法规要求,参展方应对其现场派发的宣传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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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6/ T 266—2013
展馆(场地)方 提供以举办展览活动为主要功能的建筑物或空场地的组织。 3.5 展览工程方 提供展览会中的空间策划、设计并实现,承担形象广告宣传,空间展示的设计和搭建服务的组织。 3.6 参展者 出席展览的人,包括访客、参展商人员、演讲人、参会代表、媒体代表以及任何获许可进入展馆的 人员。 3.7 展位 参展商为展示产品或服务所占据的室内或室外区域,与参展商是否付费无关。 3.8 标准展位 展览场所内主办(或承办)单位按照统一样式和尺寸(3m×3m)、采用国际标准展具材料搭建的展 览区域。 3.9 特装展位 由参展商自行设计并搭建的展览区域。
6.4 参展方入场
6.4.1 参展方应按照组织方的要求提前申请人员通行证。 6.4.2 参展方应凭人员通行证在组织方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出入口经过安检、验证后进入展区。
3
DB46/ T 266—2013
6.4.3 人员通行证仅在组织方规定的期限和区域范围内使用。 6.5 车辆入场 6.5.1 组织方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参展方发放车辆通行证。 6.5.2 参展方应凭车辆通行证以及包括驾驶员在内的全体乘客的人员通行证,在组织方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指定的出入口经过安检和验证后进入指定区域。 6.5.3 组织方应规定车辆通行证的适用期限与适用区域。
8.3 展位维护
8.3.1 展览期间,参展方应对所属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8.3.2 展览期间,参展方不应擅自改动所属展位的结构和机电设施。如确需改动,应事先获得组织方 和展馆方的批准。 8.3.3 组织方应对参展方的维护工作、物品设置、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
9 展品和宣传品管理
9.1 展品管理
10 公共服务
10.1 组织方、展览场馆、展览服务(布展工程)单位运营服务应符合 GB 9669、SB/T 10852、SB/T 10853 的要求。 10.2 组织方、展馆方应对商业活动及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10.3 组织方、展馆方应统一提供展馆内基本照明,空气调节、广播、停车、专线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 服务。 10.4 组织方、展馆方应设立登记处、公共休息区、组织方办公室等公共区域。 10.5 组织方、展馆方应提供无障碍服务。 10.6 组织方、展馆方应对新闻媒体提供相应服务。 10.7 餐饮提供者应符合资质,并接受组织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1.1 组织方应进行展览宣传,也可向参展方和目标观众发出邀请。 5.1.2 组织方应向展会相关方发送参展和参观意向征集文件。 5.1.3 参展参观意向表达 5.1.4 组织方应向目标参展方提供展览区位图、展区分布图、展位分布图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提出参 展的初步要求。 5.1.5 决定参展的参展方应提供组织方要求的参展申请和其他相关文件。
I
DB46/ T 266—2013
展览会服务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展览会管理、服务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资质要求、招展招商、入场、布展与撤展、 展位使用管理、展品和宣传品管理、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违约和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内各类展览会的管理服务和要求。
2 规范性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16895.2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1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展览馆、陈列室和展位 GB/T 26165-2010 经济贸易展览会 术语 SB/T 10358-2012 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SB/T 10852 展览场馆运营服务规范 SB/T 10853 展览服务(布展工程)单位运营服务规范
6.2 仓储区
6.2.1 综合便捷、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景观要求以及居民环境等因素合理规划仓储区。 6.2.2 为参展方提供便利的产品仓储服务,执行物品入库出库登记手续。
6.3 布展入场
6.3.1 组织方明确各参展方展位区域。 6.3.2 参展方或其委托展览工程方入场施工前须到组织方或承办方办理审查认定手续,提交布展人员 名单(从事技术工作的需同时提供相关技能、资格证件复印件,如电工资格证复印件等)和施工所用工 具清单,提供工程图纸,搭建材料,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8 展位使用管理
8.1 展位申请 参展方应如实提交展位申请材料,经组织方审核合格后,获得指定展位的使用权。
4
DB46/ T 266—2013
8.2 展位使用
8.2.1 参展方应按展览规定使用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使用方应与展位标明的参展方一致。 8.2.2 参展方应负责其展位使用的管理。 8.2.3 展会期间,应有展位负责人在岗,负责管理本参展方在某一展区的一个或多个连片展位,并有 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对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8.2.4 未经组织方许可,参展方不得转让或转租、转卖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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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具有相应的管理团队、设计团队、施工团队和工厂设施。 具有设计、施工、进度、安全和风险等完善的管理制度。 拥有获得国家资质认证的相关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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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具有承担展览会布展工程活动相应经济风险的能力。
5 招展招商
5.1 参展参观邀请
ICS 03.080.01 A 00 备案号:405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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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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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服务操作规范
2013 - 11 - 15 发布
2014 - 02 - 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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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商务厅、海口市会展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云、王国才、杜磊、马姿瑜、吴家宏、李伟、张慧蕾、黄宏毓、李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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