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时政热点解读:居家养老需公共服务与亲情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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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医养结合破解养老之困

时政热点:医养结合破解养老之困

时政热点:医养结合破解养老之困医疗是老年人面临的最重要问题。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12月23日《经济日报》)养老是我国当下亟待求解的重大社会问题。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年逾60岁的老年人口已超2亿,我国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看病住院比例要超过青年人的2倍。

因此,如何更好地保障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民生考题。

《意见》让“养”和“医”无缝对接,无疑是破解这一民生难题的钥匙,值得期待。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体系和养老体系处于割裂状态,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

医养脱节的传统养老模式使得患病老年人不得不在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来回奔波,费时费力费神。

正因如此,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护理模式在青岛、天津等一些地方呼之欲出。

医养结合通俗地说,就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

“养”体现在生活护理、精神心理和老年文化服务方面;“医”则体现在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检查、疾病诊治、护理服务和大病康复服务等方面。

事实上,老年慢性病康复时间长,往往是治疗结束而护理、康复未结束,许多患病老人为了以防万一,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占床严重,引发大医院“一床难求”,既浪费了优质的医疗资源,也增添了老人及亲属的经济负担。

实践证明,不管是居家养老,还是养老院养老,只有当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为一体,让“养”“医”无缝对接,才能有效破解养老这一民生难题。

从这一点看,建立医养结合体制,将医疗、护理、康复和基础养老、生活照料融为一体,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就现阶段而言,作为一项新鲜事物,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

一方面,缺少资金、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是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的“拦路虎”。

另一方面,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医养结合受限于部门工作壁垒难以实现政策协同。

养老服务供给如何实现政 府和社会协同治理

养老服务供给如何实现政 府和社会协同治理

养老服务供给如何实现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且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

在这一背景下,单纯依靠政府提供养老服务已难以满足社会需求,迫切需要实现政府和社会的协同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在养老服务供给中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养老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规范引导。

政府加大了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建设了一批公办养老机构,为困难老人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障。

同时,政府还在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然而,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供给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潜力。

社会组织和企业具有灵活的运营机制和创新能力,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例如,一些社会组织专注于为老年人提供心理慰藉、康复护理等特色服务;一些企业则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打造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

为了实现政府和社会的协同治理,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协同机制。

政府应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建立联合工作小组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中的问题。

在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应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

比如,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降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其积极性。

同时,政府还应完善养老服务的标准和规范,为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资源整合也是实现协同治理的关键。

政府和社会各方应共同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例如,政府可以将闲置的公共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和企业用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则可以为政府提供资金、技术和专业人才支持。

加强人才培养对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大对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

同时,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2015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养老一体化

2015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养老一体化

2015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养老一体化2015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养老一体化,由申论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事件背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破冰,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曾经被许多人羡慕的“铁饭碗”被打破,公务员今后如何养老?国家养老新体系有何意义?综合分析养老金作为社会保障最重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待遇,关乎亿万百姓的晚年幸福,同时也是所有有关民生的制度改革事项中涉及面最广的一项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养老体系,完全由国家为公职人员缴纳社保费,待到退休时间,机关人员可直接享有国家提供的养老服务。

2013-2014年,我国经济发展不景气,工资“零”增长,个人还需要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社保费,这样实行双轨制养老制度的我国各阶层更显不公平,社会公众的不满情绪高涨,打破公务人员养老“铁饭碗”,可谓顺应民心,促进社会公平的一大举措。

打破铁饭碗后,公职人员抱守“铁待遇”的观念面临全面瓦解。

机关事业人员对自己的岗位更加爱惜了,不作为、懒作为也少了,政府财政收入才会增加,大河满了小河满,公务员增长工资,提升福利,都有了可能,而且不同的激励政策,也会促进机关事业人员更好地投身于工作之中。

破除养老金“双轨制”,有助于让公务员回归到职业本身,明确自身职责定位,端正报考动机,缓解公务员报考热现象。

同时,养老金并轨,打消了公务员跨行业流动的现实顾虑,更有利于促进人才在公务员和非公务员等不同行业之间的自由、有序流动,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在考虑到社会的制度公平之外,也要体现职业差异,“基础金一致,个人金差别”就是种新思路,能有效防止“企业患不公,机关忧失保”的尴尬,以达到相对稳定、维持长期的理想状态。

应对措施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应尽快实施公务员工资改革,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建立起完善的工资调整机制。

在“财政不再保”的情况下,国家还应当挖掘商业保险的潜力,引入社会资本,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养老体系。

居家养老权益发布专题讲解

居家养老权益发布专题讲解

居家养老权益发布专题讲解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享受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具有灵活、个性化和经济实惠的特点。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居家养老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

本文将针对居家养老的权益保障进行专题讲解。

首先,居家养老的权益保障涉及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医疗照顾、社会关怀等方面。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享有的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健康权、精神权等多个方面。

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人的保障,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医疗照顾服务,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居家养老的权益保障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包括政府、社区、家庭等各个层面的参与。

其次,居家养老的权益保障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政策支持。

政府应当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监管,建立健全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经济支持和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来。

此外,政府还应当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引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另外,居家养老的权益保障需要社区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社区是老年人居住的重要场所,应当发挥社区的作用,提供居家养老的支持和服务。

社区可以建立老年人关爱中心,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社交需求。

社区还可以开展居家养老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老年人和家庭的养老意识和能力。

此外,家庭也是居家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成员应当履行居家养老的责任,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

家庭可以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如提供饮食、起居、医疗等方面的帮助。

同时,家庭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提供陪伴和关爱。

居家养老需要家庭的支持和关心,通过家庭的努力,老年人可以获得更好的养老体验。

总的来说,居家养老的权益保障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问题,需要政府、社区、家庭等各个层面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应当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社区应当发挥作用,家庭应当履行责任。

2015全国两会时政热点

2015全国两会时政热点

2015全国两会时政热点:推进“医养结合”,让老人更有尊严地养老2015-03-09 14:48:21|半月谈网导语:中公时事政治频道第一时间发布每日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

今天我们关注-- 推进“医养结合”,让老人更有尊严地养老。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

”“健康中国”一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引起与会代表委员广泛关注及热议。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如何打造“健康中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热点。

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值得推广,目前该模式在各地有所探索,但依然需要顶层设计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老龄化伴随老年病政协委员关注“医养结合”“养老问题,是家事也是国事。

我们无法阻止人的生老病死,也无法阻止一些老年人出现失能半失能的状况,但我们可以改变这些老人的养老现况,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有一个有尊严、稳定而安全的就医养老环境。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孙铁英在接受半月谈网记者采访时说。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一对夫妻要照顾四个老人,难以顾及,养老质量堪忧。

甚至还有些‘失独’家庭,他们年老后无人照顾。

而老年人普遍患有各种慢性病,大部分家庭缺乏医疗护理知识,养老质量堪忧。

”孙铁英告诉记者。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老年病研究所副所长刘荣玉在过去的一年中走访了约20家养老护理院,她在调研中了解到,在我国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中,内设简单医疗室的不足60%,配备康复理疗室的不足20%。

养老机构缺乏专业医疗服务,远远不能满足老人需求。

据民政部统计,到201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亿,占总人口14.9%,失能老年人数达到3750万,占老年人口的18.53%。

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支持与家庭责任的平衡

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支持与家庭责任的平衡

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支持与家庭责任的平衡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社会支持与家庭责任,是解决老年人照护问题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政府支持、社区服务以及家庭责任等方面来探讨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平衡问题。

一、政府支持政府在老年人长期照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例如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老年人照护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此外,政府应加大对护理人员培训的投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以确保老年人得到专业化的照护服务。

最后,政府还可以建立统一的老年人照护服务平台,方便老年人和其家庭快速获取照护资源和信息。

二、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老年人长期照护的重要环节。

社区可以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促进他们的社交交流。

同时,社区也应提供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如定期开展体检活动、组织健康讲座等,以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需求。

此外,社区还可以设立长者之家或者日间照料中心,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短期或长期的照料和护理,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家庭责任家庭责任是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基石。

家庭成员应该秉持着亲情和责任,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关爱。

首先,家人应加强与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为他们提供情感上的支持。

其次,家庭成员应照顾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如饮食健康、居住环境安全等,确保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还有,家庭成员应协助老年人处理日常事务,如银行业务、药物购买等,帮助他们融入社会生活。

综上所述,老年人长期照护需平衡社会支持与家庭责任。

政府应加大对长期照护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关政策和服务;社区应构建完善的照护网络,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家庭责任是最基础的,家庭成员应尽力为老年人提供关心和帮助。

只有形成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合力,才能实现老年人长期照护的真正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保驾护航。

居家养老模式要处理好的五大关系

居家养老模式要处理好的五大关系

居家养老模式要处理好的五大关系01/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的关系家庭养老与居家养老有交集,两种方式都是老年人居住家中养老。

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但两者的提供主体不同。

居家养老提供主体是政府、社区和家庭的统一,家庭养老提供主体是家庭成员,依靠子女提供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是正式服务力量和非正式服务力量相结合的过程,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家庭成员间特有的亲情慰藉是正式服务所不能替代的,家庭仍要发挥重要作用。

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或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是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体现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对于养老责任的共同承担。

居家养老的优势也是十分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高为老服务效率相比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参与者只有家庭,社居养老的参与者还包含了政府、社会、家庭、社区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养老机构,可以提供多元化的为老服务项目,使养老负担被多个部门分解。

社居养老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大大节约了家庭负担养老的开支。

社居养老产业也吸引了丰富资本和人才的参与,并带动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可以说,居家养老模式,为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带动了巨大的效益。

2、契合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让老人有家庭归属感中国有句老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家草窝”,养老在我国不仅是社会保障问题,也关系到我国的文化传统,不能忽视老人习惯的传统养老观念。

从人文关怀角度看,大力推进社居养老服务建设,更加符合我国传统文化与观念。

养老,既要物质上养老,更要精神上养老,在填补老人的空虚和寂寞,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上,社居养老服务具有很大优势。

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周边的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服务,老年人无需改变原来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而且还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这样的养老方式,更符合我国的文化传统和风俗。

申论热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600字

申论热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600字

申论热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600字
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逐渐形成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实现人民群众全面享受到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志,也是国家责任的一部分。

下面我将就如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分析讨论。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明确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完善关于养老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的监管和实施。

其次要加大养老金投入,利用财政、社会和市场资源,加大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协调实施社会投入和财政投入,完善财政补贴政策,给予认定的养老服务者和支付者相应补贴。

此外,还要加强人力资源和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和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医护家庭护理服务,鼓励机构式公共服务的发展;采取政府投资、非营利组织参与、市场准入等措施,引进和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改善各类养老设施设备,实现社会保障制度金融、人力、物质三位一体。

最后,要深化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扩大公共支出,形成以政府安排、企业参与、社会参与互动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实现一定的社会公平,促进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均衡,使各方受益,共同发展。

综上,想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注重人力资源和建设设施,深化公共服务改革。

当前,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此
过程中,政府要把老人的健康及生活服务放在起点,把享受养老服务放在终点,落实好相关政策,切实维护老龄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和平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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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法规25日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将于1月29日表决,如果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条例》在第四条规定了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1月26日《新京报》)
勿庸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

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

如此语境下,北京率先对“居家养老”进行立法保障,明确了政府职责,规定了子女赡养义务;特别是,对违规和失责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量化,其样本意义不容小视。

目前,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2亿,每年以近1000万的速度增加,到2050年,将是目前的三倍。

随着老龄社会的来临,一个最大的“中国特色”就是整个社会都处于“未富先老”的境地,尤其是老人的经济状况,更是“未富先老”。

据统计,我国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已愈3300万,这个群体正面临着物质匮乏和精神空虚的双重困境,生存状态令人堪忧。

特别是,我国目前的公共养老机构明显供不应求,因此,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子女赡养父母,既是家庭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而赡养父母,既包括物质赡养,又包括精神赡养,更包括照顾卧床不起的老人。

子女照料父母,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付出,是感恩和孝心的一种自然表达,维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融合。

可见,北京立法明确子女赡养义务,既是对亲情的一种呵护,也是对上位法的进一步重申,更是居家养老的题中之义。

因此,实施居家养老,需要公共服务和子女亲情形成合力。

地方政府应将公共养老服务及有限财力,用于完善社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

同时,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老人结为国策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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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推广“模拟家庭”模式,志愿者与老人组成相对固定的家庭模式,重点在于“邻里互助”;有效地整合社会爱心资源,将护理员、志愿者、家属、老人等多方有机融合,逐步打造以“亲情服务”为基调,以“快乐养老”为目标的新型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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