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主管理制度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的一种民主管理机构,其主要作用是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职工代表大会的概念、性质、组织形式、功能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更好地推动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概念和性质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在企业内部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职工利益和意愿的组织,是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
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一个集中代表权力和分权管理的基本机构,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规定的职责权限。
在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必须遵循党的领导、职工自治、法律监督的原则,发挥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形成共同的理念和行为准则。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按企业规模分为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企业)两种,一种是按地区或行业分为地区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
根据企业规模和情况,可以灵活调整代表数量和代表产生方式,以适应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功能职工代表大会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的代表机构,有权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对企业经营战略、财务预算、重大投资、人事安排等方面发表意见。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制定和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职工的基本权利,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3、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企业科学决策和规范经营,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效益提升。
五、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代表选举和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按照民主、公平、竞争、精选择用的原则产生,代表候选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性质任务第二条性质: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第三条任务:在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以建立稳定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为自己的基本职能;第三章组织制度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旨在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公司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正式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人数的10%左右。
第六条分配比例:职工代表中,一般管理人员和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一线职工比例不得少于50%,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25%。
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第七条代表产生:各部室工会(分工会)组织选区,职工按名额分配和条件要求直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选举应当有选区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职工代表获得选区全体职工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第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公司的职工负责,公司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离职的由推选部门重新选举职工代表。
担任职工代表基本条件是:(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二)关心公司经营管理,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四)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职代会

职代会职代会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也称作工会会议,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职工团体性质会议。
它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一种民主管理职工权益的机构,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推动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展。
在职代会上,职工代表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参与讨论和决策,进行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职代会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实践中的运作方式和问题。
首先,职代会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职代会是职工参与管理的权益保障机构。
它是企事业单位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职工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途径。
职代会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加强劳动者之间的团结和协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同时,职代会具有维护职工权益、监督企业管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功能。
通过职代会,职工代表可以提出合理的诉求和建议,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
其次,职代会在实践中的运作方式和问题值得探讨。
一方面,职代会的成立和改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它的组成应该具有代表性,代表各个岗位和不同层级的职工利益。
另一方面,职代会的工作要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性,要站在职工的角度思考问题,关注职工的关切和需求。
职代会的议题应该紧密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注职工的工资待遇、劳动条件、职业安全等问题。
此外,职代会的运作还要注重与企业管理层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商,避免产生矛盾和利益冲突。
然而,职代会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职代会的参与度问题。
有些企业职工对职代会缺乏兴趣或信任感,对职代会的选举和决策缺乏关注和参与,导致职代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其次是职代会的议题选择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问题。
有些职代会在讨论和决策议题时,容易偏离职工的实际需求或关注一些次要问题,导致职工代表的工作效果不佳。
第三是职代会的权益保障问题。
一些企业在职代会的选举和工作中存在干扰和限制,使得职代会无法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权益保障的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管理。
它是我国劳动者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组织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代表选举: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选举产生,通常每个职工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选举方式一般采取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2.代表职责: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管理。
他们可以参与讨论和决定关于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等方面的事项。
3.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通常由工会组织负责组织选举和管理。
工会作为职工的利益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职权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一定的职权,包括提案、质询、决定等。
他们的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同时,它也是实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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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建立的由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
其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民主决策,维护职工利益和促进企业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
1.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直接选举而产生的机构,代表职工群体的利益和意见。
2. 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下属单位,通常由职工全体或代表大多数职工的选举产生。
3.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如企业发展规划、人事任免、工资福利制度、劳动保障等。
4.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向企业管理者提出监督和批评。
5. 职工代表大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常由单位领导或职工代表联名发起,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才能生效。
6. 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策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代表的合法权益和意见表达的自由。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内部的民主和人民群众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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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关系问题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与工会有什么区别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两者性质、任务不同,代表机构也不同。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曰常工作;而企业绝大多数职工是工会会员,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同时又是会员代表,所以,这两大组织人员有时存在重叠情况。
问题二:职工代表大会如何组成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问题三:某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又非常多,是否可以简化民主程序,将规章制度交由企业工会讨论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对于关乎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是法定必经程序,并没有可用工会讨论来替代的规定。
因此,该企业要通过规章制度,必须先由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大会。
如存在囷难,则该企业可以通过召开全员大会、邮件群发或张贴公布等形式将规章制度交由全体员工讨论。
问题四: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如下:(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2)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纽;选举工会代表和组织酝酿工会主席及委员候选人;(4)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工会组织;(5)办理确认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其中,工会主席一般应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企业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上一级工会审批。
至于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
提名人数未具体限定,可根据情况等额或差额选举■:,同时,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问题五:在工会组建过程中和工会成立后,企业有哪些义务企业需要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1)不得阻挠和限制工会的建立及工会正常活动;(2>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经费,其中包括外籍员工的工资性收入;(3)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4)在提前征得企业同意后工会委员于生产或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参加会议或从事工会工作,公司需要照发工资,并保证其他待遇不受影响;(5)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期内,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满,除非有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集团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及山东省总工会、高速集团工会有关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代会的性质、特点和任务第二条职代会的性质: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集团公司民主决策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的特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的民主性、法律依据和权威性、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等特点。
第四条职代会的主要任务: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代会的职权第五条听取和审议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民主评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九条其他须经全体职工讨论或者决定的事项。
第四章代表的产生及权利、义务第十条职工(会员)代表的产生(一)职工(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1、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括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职工)。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3、关心企业改革和发展,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4、热爱工会事业,密切联系群众,能代表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职工(会员)代表人数和构成:1、根据上级规定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职工(会员)代表的名额按集团公司职工总人数5%的比例产生(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委员会成员不占比例),并按相应比例分配到权属单位。
2、职工(会员)代表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基层职工(指除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职工)、项目经理、权属单位主要领导、集团公司领导班子。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精选10篇)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这个规定表达了以下含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工作范围广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面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广大职工所熟悉和接受。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全体职工。
顾名思义,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体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组成的。
他们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表达全体职工的意志,体现大多数职工的利益。
因此,职工代表大会实质上是以全体职工为主体的。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拥有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力,因此,职工代表大会是一个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决定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企业最高管理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力。
民主管理权力是有一定范围和限制的,权力大小有明确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不是决策的执行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由企业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精选10篇)提案的写作主体是个人,作为政协委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具有向同级权力机关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只能用提案而不能用议案,即使有多人附议也不能更名为议案。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精选10篇),一起来看看吧。
一、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1各位代表:我受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在去年四届二次职代会,共收到教职工提案12份,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和研究,立案3件,其他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截至目前为止,3件提案全部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解决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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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活动的规范性规定,既属于各企业制订的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有下列几个制度。
(1)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①民主管理联席会每季召开一次,由厂工会主席主持,由厂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代表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参加。
②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2)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处理制度①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②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
建立提案卡,交有关领导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③领导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
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
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承担的工作任务(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2)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3)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4)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5)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6)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7)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职代会联席会议在行使职权时应注意的问题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权,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包括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问题,应该是临时遇到的、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有关的重要问题。
属于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应尽可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要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得到确认。
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内容(1)按政策规定本企业业务招待费可列支数;(2)本企业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数;(3)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和金额;(4)企业领导班子各成员列支数;(5)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超支或节约情况,与上年度同期的对比及原因分析;(6)今后的打算或整改措施;(7)其他应说明的问题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工代表的权利:(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绕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认真执行职代会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职工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1)代表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
调离本企业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代表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每个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都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
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的职工会议讨论,获得全体职工过半数以上的同意。
对被罢免或撤换职工代表,要及时报告企业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补选代表的程序和选举代表一样,由选区的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的培训(1)换届后的职工代表,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培训。
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
(2)对新当选的代表,还应进行必要的“入门教育”。
组织学习民主管理基础知识,职代会的性质和任务,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
(3)在召开职代会前,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一事一训”。
(4)结合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实践工作的锻炼,举行民主管理成果发布、知识测验、智力竞赛和其他各种形式活动,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职代会的列席代表(1)职代会根据审议问题的需要,可邀请部分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2)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如工作需要,可聘请参加职代会的有关民主管理小组。
(3)列席代表可以是厂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技术干部、经营管理干部、有关工人,也可以是本企业的离(退休)干部(职工)、职工家属等。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职代会职权:(1)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国有独资及控股的公司制企业职代会职权: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事先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议决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4、民主评议监督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5、依法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6、听取关于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7、审议通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职代会主席团(1)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干部。
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职工代表,非职工代表和列席代表均不能担任主席团成员。
党、政、工的主要领导没有被选为职工代表的,可以从职工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选举。
(3)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直接选举产生。
第一步,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第二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职代会讨论,采用举手表决或拍手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
(4)职代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由工会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代会各种专业工作委员会或小组(1)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置,应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而确定。
一般可设生产经营工作委员会(小组)下同;财务经济工作委员会;安全劳保、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女工工作委员会;宣传、文体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及工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接受职代会和工会的领导,在工会主持下进行。
职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工作委员会与工会有关业务工作委员会力求统一,但不要一刀切,要根据工作实际有分有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活动制度。
(3)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一般平时不脱产。
由于工作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4)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一般由五至九人组成。
其成员应按专业性质挑选热心群众工作有专长和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聘请少量的非职工代表担任。
(5)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设主任(组长)一名,副主任(副组长)一至二名。
正副主任(组长)由熟悉业务,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职工代表担任,一般可与对口的工会业务委员会负责人统一起来。
为便于开展工作,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不宜担任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正职职务。
(6)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成员,由职工代表、团(组)酝酿提出名单,工会委员会汇总平衡,经职代会通过产生。
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基本职责和任务: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在职代会召开期间,重点工作是参与行政制订有关方案,对提交职代会讨论的有关问题进行审议,提出对某些问题调查研究的报告。
职代会闭会期间,重点工作是有目的地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其主要工作任务:(1)生产经营工作委员会;包括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审议生产经营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财务经济工作委员会:包括审议企业资金分配,工资改革,晋级方案,各项资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使用方案和工会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3)安全劳保、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参与安全、劳保方面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检查;(4)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包括处理职工的劳动争议,生活福利工作计划和住房分配方案的制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生活保险、生活救济、互助互济、离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5)女工工作委员会:包括女工的“五期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幼托工作的监督检查;(6)宣传文体工作委员会:主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包括职工教育计划的审议,理想纪律等各种思想教育工作的要求;组织文体活动等;(7)民主评议干部及组织工作委员会:包括会员管理,代表的选举、管理、培训、搜集整理大会提案、组织实施评议各级领导干部等。
工会与职代会实行“两会合一”的体制是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理顺工会与职代会关系。
工会工作业务与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任务要有机结合。
避免机构重叠和人员兼职过多。
对特殊性质的工作或临时性的重要任务,可设置单一性任务的临时机构(如分房小组、评议干部小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