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化-应急参考
公司危废物管理制度

公司危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危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废物的监管,保护环境,经公司领导同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危废物管理的水平;2. 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 积极开展危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有效保护环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四、危废物分类1.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易燃易爆废物、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2. 按照危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避免混装、混运、混放。
五、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危废物管理的政策和目标,并进行督促检查;2.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危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3. 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危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危废物的收集和储存1. 对于各类危险废物,要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确保不发生混装、混运现象;2. 危废物应储存在封闭、防火、防水的专用容器或储存间内,做好标识,防止交叉污染;3. 定期对危废物的储存场所进行清理和检查,保持清洁、整洁。
七、危废物的运输和处置1. 危废物的运输和处置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正规、合法的危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合作;2. 在危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包装、封装,确保不泄漏、不外泄;3. 危废物处理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危废物的处理情况,以确保危废物的安全处置。
八、危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危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公司领导应关注危废物管理的情况,加强对危废物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九、附则1.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3. 对于严重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危害严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易腐蚀或者通过生物作用导致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危险废物危害、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并进行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处置等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排放。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危害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其危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物、易制毒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
第十条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有害的废物,包括废弃油漆桶、废弃化学品容器、废旧电池等。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废物是指可以用来制毒的废弃材料,包括废弃药品、废弃农药、废弃工业原料等。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有传染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医用器具、废弃药品等。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运输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泄漏、外泄。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应当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产生单位等信息。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必要的装置和设备。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不得随意倾倒、泄漏,确保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版(3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版、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____版)(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____号)(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____)(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____号)(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____)(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____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管理部组长: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危险废物管理部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大全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大全应急预案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放射性等危险性质的废弃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以下是一份描述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的文本,共计1200字。
一、危险废物管理规定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建立危险废物收集站点,并采取合适的容器和包装方式,确保废物在收集、运输过程中不泄露或产生危险。
运输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漏防爆设备等。
3.危险废物的储存:危险废物需要在安全的储存设施中进行存放,以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储存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漏等功能,并设立专门的区域和容器,确保不同类别的废物不混合存放。
4.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经过合规的处理和处置,包括化学分解、物理处理、热处理、固化处理等方法。
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废物的排放和溢漏,以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二、危险废物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的制定: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型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要明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危害性,并制定合理的应急措施和流程。
2.应急设施和装备的准备:应急预案中要明确应急设施和装备的准备,如泄漏处理设备、个人防护装备、应急通信工具等。
这些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3.应急演练和培训: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演练要贴近实际情况,模拟可能发生的事故场景,并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不足之处。
4.事故应急处置:在危险废物泄漏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包括迅速清理泄漏物、控制扩散、防止二次污染等。
同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寻求专业的协助和支持。
5.后续处理和修复:事故发生后,还需进行事后处理和修复工作。
包括对泄漏物的清理和处理、对受损设施的修复和检修等。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的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成分、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其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类别。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生产、实验等环节设置必要的废物回收设施,实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
第八条接触危险废物的员工应了解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十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照明等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泄漏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性质、类别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避免混合。
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溢出等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丢失等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四条各部门应积极研究和推广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应急措施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应急措施5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应急措施篇11.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2.引用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即具有燃爆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废弃物质。
3.2分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特性主要分为可燃废弃物、不可燃废弃物;按照节约减耗原则分为可利用废弃物和不可利用废弃物。
3.3危险废弃物包括: 1)废弃的化学品、化学品容器罐、含有化学品的制品、废弃的松香油等; 2)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
3)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办公用品:墨盒、废碳粉、废电池、含油墨类的办公用品等。
4)废机油、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油抹布、面纱、漆渣等。
4.职责4.1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和修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负责各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4.2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部门负责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识别分类、收集、标识、临时储存和监管,形成台账记录;对部门自查发现的违规班组或个人进行考核; 4.3仓储部负责危险废弃物从其他部门转入和从公司转出的台账登记和收容管理,;负责废弃物收集点的防燃爆和消防安全管理;4.4制造技术部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提供各类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支持;对技术性较强的处置工装或处置容器设计图纸,提出技术方面的建议;参与危险废弃物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原因调查与分析;4.5采购部负责寻找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依照国家法规要求提供化学品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提供安全技术参数。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版(五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版第一章总则1、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3、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4、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5、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产生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3、产生危废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1、行政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1)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公司的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负责审批工作;(2)负责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工作。
2、生产部危险废物部管理责任(1)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分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2)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危险废物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3)参与危险废物相关操作规程的审核工作;(4)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登记申报工作;(5)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6)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监察、报表填报工作;(7)对因技术革新到达到减少危废产生、降低危害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实后申请奖励。
3、车间主管管理职责(1)负责相关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2)负责相关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3)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填报工作;(4)负责生产现场危险废物贮存情况的管理工作;(5)负责生产现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6)鼓励员工不断改进技术,积极实施减少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危废库应急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危废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1. 成立危废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废库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危废库应急管理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1. 定期对危废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2. 建立健全危废库管理制度,明确危废的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3. 对危废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应急响应1. 发生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 根据险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环境安全。
3. 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对受伤人员实施急救,防止伤情恶化。
4. 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险情。
五、应急处理1. 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修复,确保其恢复正常运行。
2. 对泄漏的危废进行收集、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3. 对受影响的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六、应急恢复1. 险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3.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危废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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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化版—供参考危险废物管理制度XX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目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4)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6)危险废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 (7)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8)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9)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10)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1)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12)·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化版—供参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一)安全环保部门(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管理部门(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
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化验分析部门(若有)(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分析;(2)、编制各类监测报表,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供销部门(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2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按规定时间计划,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5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汇报:(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和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落实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措施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基础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违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的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⑴、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⑵、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⑶、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⑷、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⑸、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⑹、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