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之中主要职责
社区医生和结防医生在结核病防治中的职责

社区医生和结防医生在结核病防治中的职责社区医生:1.将发现的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咳血的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转诊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结核病专科门诊, 填写一式三联的转诊单, 一联给病人带到结核病门诊, 转诊后24小时内通知结防医生, 并把2联转诊单交给结防医生, 1联由结防医生交疾控中心, 1联留底。
(有的单位要求社区医生将可疑病人先转诊到社区服务中心后由结防医生转诊)。
2、对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 督促有可疑症状的家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医院进行免费胸片检查。
对本地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糖尿病患者要连续监测结核病症状15年, 每半年1次。
3、接到结防医生通知后, 3天内对转诊未到位的疑似病人和中断治疗的结核病人进行追踪, 要求上门追踪, 并填写追踪反馈单, 及时反馈追踪结果。
4.向村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5、履行治疗管理督导员的职责:1)保管病人抗结核药品, 病人每周来取一次药, 或送药上门, 并做好记录, 规范填写督导登记本2)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取药、留送合格痰标本3)观察病人治疗期间的不良反应, 并及时记录、报告4) 如病人出现中断服药、联系不到等情况及时上报二级督导员5)对病人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6)督导结束后1周内上交督导本1、结防医生:将发现的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咳血的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转诊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结核病专科门诊, 填写一式三联的转诊单, 一联给病人带到结核病门诊, 1联交疾控中心, 1联留底2.对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 督促有可疑症状的家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医院进行免费胸片检查。
对本地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糖尿病患者要连续监测结核病症状15年, 每半年1次。
3、接到疾控中心通知后, 3天内对转诊未到位的疑似病人和中断治疗的结核病人进行追踪, 要求上门追踪, 并填写追踪反馈单, 及时反馈追踪结果。
4.向村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5.培训社区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督导考核三级督导员1)6.履行治疗管理督导员的职责:2)如为二级督导员:3)强化期对病人每周督导一次, 巩固期每月一次4)督导考核三级督导员5)每月例会上交上月督导结束的督导登记本如直接督导1)保管病人抗结核药品, 病人每周来取一次药, 或送药上门, 并做好记录, 规范填写督导登记本2)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取药、留送合格痰标本3)观察病人治疗期间的不良反应, 并及时记录、报告4) 如病人出现中断服药、联系不到等情况及时上报二级督导员5)对病人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6)每月例会上交上月督导结束的督导登记本优惠政策和奖励对病人:一是为每位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2张胸片、痰检、抗结核药品、每月肝功能检查。
最新结核病防制工作规范

结核病防制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二〇〇六年六月结核病防制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机构、职责和保障条件 (7)1.卫生行政机构 (7)2.经费 (7)3.结核病防治机构 (7)3.1 国家级 (8)3.2 省级 (8)3.3 市(地)级 (9)3.4 县级 (10)3.5 乡(镇)/社区级 (11)3.6 村级卫生室 (11)4.医疗机构 (11)5. 结核病防治机构需要的设备 (12)6.房屋条件 (12)第二章病人发现 (13)1.目的 (13)2.主要职责和任务 (13)2.1 结核病防治机构 (13)2.2 基层网络 (13)2.3 医疗机构 (13)2.3.1 结核病专科医院或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 (13)2.3.2 综合医疗机构 (14)3.工作内容和方法 (14)4.肺结核诊断 (14)4.1 诊断原则 (14)4.2 肺结核诊断程序 (15)4.3 肺结核诊断分类 (15)4.4 结核病分类 (15)第三章实验室检查 (15)1.目的 (15)2.主要职责和任务 (15)2.1 结核病防治机构 (15)2.1.1 国家结核病参比实验室 (15)2.1.2 省级结核病参比实验室 (16)2.1.3 地(市)级结核病实验室 (16)2.1.4 县(区)级结核病实验室 (17)2.3 医疗机构实验室 (17)3.工作内容和方法 (18)4.质量保证 (18)5.生物安全 (19)5.1 涂片实验室基本要求 (19)5.2 结核杆菌培养实验室基本要求 (19)5.3 结核杆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实验室基本要求 (19)第四章、影像学检查 (20)1.目的 (20)2.主要职责和任务 (20)2.1 放射技术人员职责 (20)2.2 放射诊断人员职责 (20)3.工作内容 (21)3.1 影像学检查环境 (21)3.2 影像学检查内容 (21)4. 质量要求 (22)第五章治疗与管理 (22)1.目的 (22)2.主要职责和任务 (23)3.治疗工作内容和方法 (23)3.1 抗结核治疗原则 (23)3.2 治疗对象及分类 (23)3.3 抗结核治疗方案 (24)4.管理内容和方法 (26)4.1 管理方式 (26)4.2 治疗记录、治疗结果判断 (27)5. 不良反应处理原则及预防 (27)5.1 处理原则 (27)5.2 不良反应的预防 (28)6. 耐多药结核治疗与管理 (28)6.1 MDR-TB的治疗原则 (28)6.2 MDR-TB的预防 (28)7.艾滋病合并结核病治疗与管理 (29)7.1 艾滋病合并结核病的治疗原则 (29)7.2 TB/HIV混合感染管理原则 (29)第六章药物预防 (29)2.主要职责和任务 (29)3.工作内容和方法 (30)3.1 预防性治疗 (30)3.2 化学预防 (30)3.3 药物预防的主要对象 (30)3.4 药物预防的禁忌症 (30)3.5 药物预防治疗用药方法 (30)3.6 开展药物预防的原则 (31)第七章登记报告及监测 (31)1.目的 (31)2.主要职责和任务 (31)2.1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31)2.2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31)2.3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32)2.4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32)2.5 结核病定点诊治机构 (32)2.6 肺结核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及责任疫情报告人 (32)3.工作内容和方法 (33)4.质量要求 (34)第八章抗结核药品的管理 (34)1. 目的 (34)2.主要职责和任务 (34)2.1 国家级 (34)2.2 省级 (34)2.3 地市级 (35)2.4 县级 (35)3.工作内容和方法 (36)3.1 药品的选择 (36)3.2 药品的需求测算 (36)3.3 药品的质量检验与监测 (37)4.药品的分发与储存 (37)4.1 中央级药品交货的次数 (37)4.2 地市级和县级药品的领取 (37)4.3 药品的接收 (37)4.4 药品入库登记 (37)4.5 药品的出库 (38)4.6 病人领取药品 (38)4.7 对药品存贮仓库的具体要求 (38)4.8 对药品仓库设施的要求 (39)4.9 药品摆放 (39)5.1 填写与上报 (39)5.2 药品报表分析 (40)第九章健康促进 (40)1.目的 (40)2.主要职责和任务 (40)2.1 结核病防治机构 (40)2.1.1 国家级 (40)2.1.2 省级 (41)2.1.3 地市级 (41)2.1.4 县级 (41)2.2 基层网络 (41)2.2.1乡(镇)/社区 (41)2.2.2村卫生室 (41)2.3 医疗机构 (42)3.工作内容和方法 (42)3.1政府领导 (42)3.2结核病人 (42)3.3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43)3.4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 (43)3.5公众 (43)3.6 开展活动的步骤 (44)第十章人力资源建设 (44)1.目的 (44)2.主要职责和任务 (44)2.1 国家级 (44)2.2 省级 (44)2.3 地市级 (45)2.4 县级 (45)3.工作内容和方法 (45)3.1 人力资源发展对象 (45)3.2 人力资源发展原则 (45)3.3 人力资源发展方法 (46)3.3.1 培训班 (46)3.3.2 进修 (49)3.3.3 管理及技术骨干强化培训 (49)3.3.4 培训技术支持 (49)第十一章督导与评价 (50)1.目的 (50)2.各级的职责 (50)3.1 程序 (50)3.2 督导的一般程序 (51)4.各级的督导内容 (52)4.1 政府承诺 (52)4.2 病人发现与治疗管理 (53)4.3 结核病细菌学实验室 (53)4.5 结核病报告、登记和报表系统 (54)4.6 宣传发动和健康促进工作 (54)4.8 督导工作 (54)5.各级督导频度 (54)6.督导反馈与督导报告 (55)6.1 督导反馈 (55)6.2 督导报告 (55)结核病防制工作规范第一章机构、职责和保障条件1.卫生行政机构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实施本地区的结核病防治规划。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结核病是一种常见的传染病,严重危害着人民的健康。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治疗结核病,我国建立了结核病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措施,加强对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等。
一、结核病领导小组的组成结核病领导小组是由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公安、司法、社区、妇联、工会、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的。
二、结核病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措施。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方案、工作计划、标准和规程,确保全民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
2.加强对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结核病监测和管理系统,对结核病的发病率、死亡率、治愈率、复发率等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3.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结核病的预防、治疗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病意识。
4.加强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结核病诊治和管理标准,提高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水平。
5.加强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疫苗接种制度,提高结核病疫苗接种的覆盖率。
6.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研和技术支持。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研和技术支持,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三、结核病领导小组的作用结核病领导小组的建立和工作,对于有效控制和治疗结核病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它可以加强结核病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结核病领导小组是我国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和作用不可忽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领导小组的建设和工作,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早康复的目标。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1)协助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所对治疗效果进行判断。
(2)宣传、教育与随访: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包括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
(3)疫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包含诊断病例、临床确诊病例)和疑为肺结核患者均为病例报告对象,可于24h内展开网络报告;未推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可于24h内向所属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二)负责管理诊疗、跟踪肺结核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及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三)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一、我国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预防工作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三个《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简称《规划》),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了《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22-2022年)》,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规划》,原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先后联合制定下发了《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2年版)、《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022年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22年版),这些规范和指南在指导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县(区)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职责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结核病预防控制(所、科)或保留独立的结核病预防控制(院、所)。
1.根据省级、地(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建议,融合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制订本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或工作方案,并非政府实行。
2.开展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等工作。
3.创建与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讨论会工作制度,按月度积极开展工作协同和沟通交流。
4.负责所辖县(区)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安全管理;开展辖区肺结核疫情的监测、报告和通报;开展学校聚集性疫情等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沐川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
根据县卫生局《沐川县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医防合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1、结核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锋副组长:万凯钟顺贤石玉华成员:刘春华杨学容蒋元奎陈学强程明海宋国敏宋启富汤绍清职责:负责全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
2、结核门诊组长:程明海副组长:廖旭雁成员:急诊科医护人员职责:按照肺结核治疗规范(2012版)开展结核病诊断和治疗工作,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做好《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
开展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负责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结核病病房组长:蒋元奎副组长:陈学强成员:内科医护人员职责:负责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工作。
4、药房组长:汤绍清成员:药房人员职责:为患者提供药品,免费的抗结核药品,发放和领用手续要齐全。
5、检验科组长:宋启富副组长:宋锐成员:检验科检验人员职责: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的要求设立结核病痰检实验室,开展痰检工作,《痰涂片检查登记本》登记工作。
6、放射科组长:宋国敏成员:放射科人员职责:对结核患者进行胸部X片检查工作。
7、预防保健科组长:杨学容成员: 预防保健科人员职责: 1、负责《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工作。
2、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3、负责病人追访工作。
4、预防保健科每季对各科室结核病的治疗,报告,门诊日志,疑似病人登记,放射科,检验科进行检查。
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通过加强结核病控制管理,达到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疗管理率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传播的目的。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有效防止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我们制定了一项全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此计划旨在通过全社会的合作和努力,减少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护公众的健康。
首先,我们将加强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举办结核病健康知识讲座,并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进行结核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同时,鼓励公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感染的机会。
其次,我们将完善结核病的筛查和诊断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结核菌检测和影像学诊断设备的投入,提高结核病早期诊断的能力。
并鼓励患者及时就医,进行规范的治疗。
此外,我们将加强结核病的随访和治疗工作。
建立健全的结核病患者档案管理系统,跟踪患者的治疗情况,确保患者能够按疗程完成治疗,减少病原体的传播。
同时,提供必要的经济和心理支持,帮助其顺利康复。
最后,我们将加强结核病的环境治理工作。
改善贫困地区的居住环境,提高通风条件,减少病原体的传播途径。
加强对结核菌的消毒工作,减少其在环境中的滋生条件。
通过这项全面的工作计划,我们有信心能够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结核病的传播,保护公众的健康。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到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来,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
结防科工作职责

结防科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省、地(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结合我县实际为政府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
2、负责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结核病患者资料信息的收集、录入、核对、分析评价和上报工作。
4、检查和指导全县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负责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
5、开展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检查工作。
6、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开展结核分支杆菌的分离培养。
7、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8、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促进工作。
9、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做好患者要供应工作。
10、承办上级结防机构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卫生院结防工作职责(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员:应设专职或兼职。
2、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
3、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
4、收集结核病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的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5、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
6、及时向县级结防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
7、设立查痰点的单位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
8、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培训工作。
9、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防工作职责1、人员:应有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2、对结核病患者的治疗进行监督管理,督导患者按时复查和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3、推荐可疑症状者到县级结防机构就诊,协助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得追踪。
4、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5、及时向县级结防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
6、向患者和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药品管理人员主要职责1、协助领导测算并上报全县下一年度的药品计划。
结核病防治管理岗位职责

结核病防治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疑似结核病的上报和转诊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疑似结核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月检查门急诊日志,做好登记。
认真核实疑似结核病报告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
及时与疾控中心核对信息,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医院有关科室做好疑似结核病登记转诊报告工作,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区结防所确诊后的结核病患者要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控中心召开的防治工作会,做好结核病核对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结核病管理的各类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9.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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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之中主要职责:
(1)对初诊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按国家有关法规及规定进行病人报告及转诊。
(2)负责对肺结核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3)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的健康教育活动。
(4)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应重视和发挥医疗机构的作用,有关人员应接受结核病防治的业务培训,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对病人进行诊断和转诊。
对收治住院的肺结核病人,应及时向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出院后应将治疗结果报告给病人居住地结防所(科),需继续化疗者,应将病人转至病人居住地结防所(科)继续进行治疗管理。